增强纳税观念,主动履行纳税义务,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近些年,人们常常可以见到诸如“某某偷逃税多少多少”、“某某企业抗税、欠税”这样的新闻。缺乏税务方面的认知,纳税责任意识不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每天读点纳税常识》旨在通过洗练的语言让大众了解专业纳税常识,学会如何依法纳税,合理进行纳税筹划。本书重点介绍纳税常识,它从最基础的概念开始,附上社会背景资料,让读者从大的层面上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最后对一些经典案例进行点评,用通俗易懂的故事解析纳税常识中的理论知识,引导读者进入学习纳税知识的大门。本书由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汪全报老师主持编写。
《每天读点纳税常识》旨在通过洗练的语言让大众了解专业纳税常识,学会如何依法纳税,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每天读点纳税常识》重点介绍纳税常识,它从最基础的概念开始,附上社会背景资料,让读者从大的层面上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最后对一些经典案例进行点评,用通俗易懂的故事解析纳税常识中的理论知识,引导读者进入学习纳税知识的大门。
本书编写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用性与示范性相结合。书中多采用实际工作中的案例,并将其提升到理论高度,更加贴近日常经济生活,切实解决纳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针对税的具体种类以及相关税的具体计算方式等,对实际处理方法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与操作示范,有利于读者结合纳税实务,正确领会纳税的精神实质,做好纳税工作。
本书由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汪全报老师主持编写。
作为税收的法律关系的主体,税务机关和纳税义务人都有着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些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存,两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税收的法律关系的内容。
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为职权与职责。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是国家法律授予的,是国家行政权力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力,并非仅仅是一种权力资格。这种权力不能由行使机关自由放弃或转让,并且极具程序性。征税主体享有国家权力的同时就意味着必须依法行使,具有职权与职责相对等的结果,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性。
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将税务机关的职权与职责归纳如下。
(1)税务机关的职权。
①税务管理权,包括有权办理税务登记,有权审核纳税申报,有叔管理有关发票事宜等。
②税收征收权,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包括有权依法征收税款和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自行确定税收征管方式或时间、地点等。
③税务检查权,包括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发票使用和其他纳税情况、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查验登记等。
④税务违法处理权,包括有权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⑤税收行政立法权,即被授权的税务机关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税收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行政解释等。
⑥代位权和撤销权,这是为保证税务机关及时、足额追回因债务关系造成或过去难以征收的税款,赋予了税务机关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2)税务机关的职责。
①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②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
③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④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作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⑤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
⑥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⑦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1月30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就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中的权利与在纳税过程中应负有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解读。
根据公告的内容,可以总结出纳税人的权利如下。
(1)知情权。
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在纳税、处罚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同相关部门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及需要满足的条件。
(2)保密权。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其情况保密。纳税人的这些情况主要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上述事项,如无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纳税人许可,税务机关不得对外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个人提供。税收违法行为信息除外。
(3)税收监督权。
对税务机关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纳税人可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但采取邮寄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的,需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5)申请延期申报权。
如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交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交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P11-14
税收像看不见的手,平衡着国家的财富,从而使国家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也让普通老百姓分享更多的公共利益。因此,增强纳税观念,主动履行纳税义务,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近些年,人们常常可以见到诸如“某某偷逃税多少多少”、“某某企业抗税、欠税”这样的新闻。缺乏税务方面的认知,纳税责任意识不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书旨在通过洗练的语言让大众了解专业纳税常识,学会如何依法纳税,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本书重点介绍纳税常识,它从最基础的概念开始,附上社会背景资料,让读者从大的层面上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最后对一些经典案例进行点评,用通俗易懂的故事解析纳税常识中的理论知识,引导读者进入学习纳税知识的大门。
(1)从税的基本知识着手。让读者了解税的来源、作用以及与税相关法律要素、分类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民必须意识到这一点,才能明白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通晓税务的分类。它主要分为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资源税,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行为税,包括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其他税,包括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3)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做到依法纳税的同时又能积累更多的财富,这就需要了解纳税统筹的知识。纳税统筹是纳税人对自身的纳税事宜所进行的策划,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合理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纳税统筹包含三个部分:合理避税、合法节税以及税负转嫁。
本书编写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用性与示范性相结合。书中多采用实际工作中的案例,并将其提升到理论高度,更加贴近日常经济生活,切实解决纳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针对税的具体种类以及相关税的具体计算方式等,对实际处理方法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与操作示范,有利于读者结合纳税实务,正确领会纳税的精神实质,做好纳税工作。
本书由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汪全报老师主持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参阅了相关图书研究资料,我们对发表这些成果的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不吝赐教。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