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舜的即位
尧崩后,舜在“天与人归”的情形下即天子位。有关这方面的记载,我们认为以孟子所言最切。他一则说:“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是民受之也。”再则说:“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簒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所以经文说: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
舜于尧崩三年后,在正月择一吉日即天子位,并到文祖庙祭告。舜于摄政之始祭告,此又祭告,足见其有决心承继尧的意旨,以彰其德于无穷。圣人之德,于其举手投足之间,均足以示人以规范,这就要看我们用什么样的心情去体会了。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他即位后的施政方针吧!
(一)纳贤人、广视听以决壅塞。经文说:
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
孙中山先生说:“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帝舜即位,治理人民,其所作为,当然是政治。然而他采取什么态度,以作为他一切施政的根本?在民主时代,国家元首的一切措施均需咨询国会,依宪法而作为,在远古的帝王时代,虽不必如此,然而我们看了帝舜的作为,民主思想的意识确然已蕴寓其中了。您看,他即位之初,首先谋询于总理诸侯之事的四岳,听取他的高见。然后就广开纳贤之门,明通四方的耳目。能广纳贤人,即可做到野无遗贤,能明通四方耳目,即可做到民无隐痛,能野无遗贤、民无隐痛,那当然就可达到“四门穆穆、无凶人”的和乐景象了。刘向《新序》说:“天子不出襜幄而知天下者,以有贤左右也。故独视不如与众视之明也,独听不如与众听之聪也。”其所指虽有不同,所言治理,当无二致。民主政治的可贵,不就在此?
(二)任命十二牧,使治理地方。经文说:
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时!柔远能迩,惇德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
咨,史公作命。前经文曾说“肇十有二州”,所以这里说命十二州牧。牧为一州的长官,负有安民养民的责任。国以民为本,民不得养而安,而国治者无之。是以任命州牧治理地方,实为政治的根本。然民以食为天,故又特别告诫说:“食哉,惟时!”《洪范》八政首言食,以其“所以养民也。”宋蔡沈《书经集传》也说:“王政以食为首,农事以时为先,足食之道,惟在不违农时。”不管时代如何进步,科技如何发达,对于食物的追求,其方法、手段或有异,而其于食物的充足不虞匮乏,以达养民的基本立场则将永远不会改变。其次则告以“柔远能迩”的治人方法。王肃解释说:“能安远者,先能安近。”这不就是儒家“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由卑而高”的切情尽理的做事方法吗?再次,则戒以“惇德允元,而难任人”的修己处人法则。这是说:要厚修自己的德行,相信仁人,而远离奸恶的人。能做到这一步,当然也就可以“安近”了。既能安近,推而大之,不就是“柔远”?而蛮夷的顺服也是极其自然的事了。中国的王道精神,不就源于此吗?
(三)命禹为百揆,总司百务。经文说:
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亮采惠畴。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
百揆,就是后世所说的宰相,当然也可以说成百官的事务。尧曾以此官试舜。今舜既即天子位,是以询于四岳,想物色一位能日起有功、且以惠爱为怀,并能完成光大帝尧事业的人,使居其职。众人皆一致推荐当时任司空的伯禹。帝舜听了之后,不仅以为众举得人,且借此机会嘉许伯禹过去平定洪水的大功,并以百揆的新职是勉。由于禹的奋力以为,全力以赴,不仅未辜负舜的期望,并能继舜而有天下,使圣圣相传的道统得以发扬光大。
(四)命弃主稷官,以播种百谷。经文说:
帝曰:弃,黎民阻饥,汝作后稷,播时百谷。
弃,后稷名,是周朝的先祖,自幼即喜好耕种,农民皆以为法则。因而尧举以为农师,使教人民稼穑。舜即位,命弃主稷官,固为旧职重加申命,但也未尝不可说是任用专家。这对后世任用官员来说,是否能有一点启示作用?愚以为读经书的人,心思应该分一部分在这上面,使经书的实用性更加显著。
(五)命契为司徒,敬敷五教。经文说:
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契,《史记》以为高辛氏之子,殷朝的先祖。本为帝尧的司徒,掌理教化,是舜即位命契为司徒,乃为旧职重加申命。孟子说:“舜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就是敬敷五教的内容。又叙尧的治民说:“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又从而振德之。”这无异说,施行五伦的教化,应抱有此种态度、方法和精神,使人在不知不觉中而能潜移默化,这也就是布教在宽的意义了。
(六)命皋陶为刑官,惟明克允。经文说:
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
审断刑狱,唯在明允。能明方可毕知情伪,不明则不足以尽人心。克允方能轻重适当,不允则不足以当人罪。是舜命皋陶,以“惟明克允”为戒。程子说:“圣人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刑罚立,则教化行矣。教化行,而刑措矣。虽曰尚德而不尚刑,顾岂偏废哉!”此话最为明通。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引郑康成的话说:“猾夏,侵乱中国也。强取为寇,杀人为贼。由内为奸,起外为宄。”至于“五刑有服”的解释,服,是用的意思,这是说:五刑要用得其时,用得适中、公平、尽情、勿枉勿纵,各有用刑的时机。而“三就”,是指野、朝、市而说。《国语·鲁语》臧文仲说:“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笮钻;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故大刑陈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贾逵注说:“用甲兵者,诸侯逆命征讨之刑。大夫以上于朝,士以下于市。”五流,是以流放、宽宥五刑的措施。宅,作居讲。三居,马融说:“大罪投四裔,次九州之外,次中国之外。”这是说:五流各有其居,而五流之居,只有三处。
简朝亮《尚书集注述疏》说:“蛮夷猾夏,外患也;寇贼奸宄,内患也;二者内外通患也。去患有道,不修其治术,不可以去患。将何修而可乎?舜咨十有二牧,自近而远,国无任人,以德之术也。舜命皋陶,自内而外,明刑知兵,以刑之术也。德刑不怠,治术之神。于是乎舜之天下无患矣。虽及百世,有天下者,宜何修焉!”这话值得我们三思。
(七)命垂掌百工技艺,以利民用。经文说:
帝曰:畴若予工?佥曰:垂哉。帝曰:俞,咨垂,汝共工。垂拜稽首,让于殳(shū)、斨(qiāng)、暨伯与。帝曰:俞,往哉,汝诣。
蔡沈《书经集传》说:“若,顺其理而治之也。曲礼六工有:上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周礼有:攻木之工,攻金之工,攻皮之工,设色之工,抟埴之工,皆是也。”在舜时,虽不致有此名称,然此处所指的“工”,当与《曲礼》、《周礼》所载不会相去太远,最低限度应是同一性质,这是可以确定的。因此我们认为蔡氏的见解是对的。经文中的“共工”,就是掌管各种工技的长官。而殳、斨、伯与,为三人名,与垂为同事,或为垂之佐。垂虽欲让,而舜却以其为能最得人缘,故终命之为共工,并促其前往合和众职以治事。 (八)命益掌山泽,以蓄民财。经文说:
帝曰: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佥曰:益哉。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益拜稽首,让于朱、虎、熊、罴(pí)。帝曰:俞,往哉,汝诣。
这是舜即位后设专官(虞)以掌山林川泽的措施,使草木、鸟兽、虫鱼各得其滋长,然后以时取之,“所以顺物性也”。《孟子·梁惠王上》篇所说:“数罟(gǔ)不入洿(wū)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当为此经义的引申。至于经文中所言朱、虎、熊、罴,为四臣名,史公以为益之佐。以此推之,前文所载,殳、斨、伯与三人,当为垂之佐。
(九)命伯夷典三礼,以导民行。经文说:
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夙夜惟寅,直哉惟清。伯拜稽首,让于夔、龙。帝曰:俞,往钦哉!
伯夷为尧时老臣,此时年最尊。舜谋于四岳以之掌三礼,足见既重礼又重其人。所以当舜命他做“秩宗”的时候,却特别提出“不论日夜早晚,都要格外敬谨,而且尤其要正直明心静洁为怀”相告勉。这也可能是“秩宗”的基本责任,起码要做到的,所以舜才有这样的提示。以礼本主敬,不敬何以成礼?故舜以“寅、钦”相示。舜的即位命官,至此始言及礼,这是因为人物既得以治,而礼不可或缺啊!《礼记·乐记》所说:“治定制礼”,就是此意。而汉高祖的命叔孙通定朝仪,应该是我们大家所熟知的了,仅此一事,亦可见礼是如何的重要。经文所说的“三礼”,马融以为是“天神、地祇、人鬼之礼”。蔡沈从其说。郑康成以为是“天事、地事、人事之礼。”就范围来说,我们认为郑氏所言较广,也较切于实用。
(十)命夔典乐,以和民志。经文说: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乐以发和,最能陶养人的情志,因此舜命夔典乐,其所期盼的结果,就是最先要使那些自天子到卿大夫士的人,在乐教的陶养下,能达到“正直而色温和,宽大而敬谨,刚毅而不虐害,简约而不傲慢”的目标。因为凡人之性,直就不及于温,宽则难及于栗,过于刚则虐,过于简则傲。周官大司乐,所以主用乐来教国子,必曰中和者,就是为了要除去其太过与不及啊!至于乐所要达到的条件,就是要把表达情志的歌词(诗),用长、短、高、低、清、浊不同的声调,配合律吕唱出来,务使“匏(páo)、土、革、木、石、金、丝、竹八音,不失其伦”,最后达到“神人以和”的境界。舜即位命官,至此始言及乐的原因,如以教化来说,就是《论语》所谓“成于乐”的意思;如以政事来说,那就有如《乐记》所载“功成作乐”的意味了。
(十一)命龙作纳言,以出纳王命。经文说:
帝曰:龙,朕堲(jí)谗说殄(tiǎn)行,震惊朕师。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
凡为正人君子,没有不憎恨、畏忌谗言、绝君子之行的人,明君在位,尤当如此。因其所言,奸邪不经,变白为黑,以是为非,使人真假莫辨,以惊骇众听啊!纳言,官名,《诗经·大雅·烝民》所说:“出纳王命,王之喉舌。”即指此官而言。然而何以要置纳言?蔡沈《书经集传》说:“命令政教,必使审之,既允而后出,则谗说不得行,而矫伪无所托矣。敷奏复逆(按:复是报白之义,逆谓上书),必使审之,既允而后入,则邪僻无自进,而功绪有所稽矣。周之内史,汉之尚书,魏晋以来,所谓中书门下者,皆此职也。”《钦定书经传说汇纂》引傅元初的话说:“帝舜之时,明目达聪,绝去壅蔽,而虑及谗说殄行者何?盖谗说之人,反是为非,倒白为黑,或假纶(fú)(按:纶,天子的命令)之传宣,或托敷奏而进说。方善君子,相与匡扶国是,翊赞皇猷,而谗说一出,大则移易主意,次则阻挠事机,人心动摇惶惑,所关匪细,谨喉舌,正所以防壅蔽,养聪明。”二氏一言纳言之利,一明谗说之害,真可说是互为表里,相得而益彰,使我们不仅了悟到“纳言”的重要,同时更可于此体会出舜之所以致圣功的所由了。
命官完毕以后,紧接着就以敬其职、相天事是勉。经文说:
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
经文所说“二十有二人”,指四岳、九官、十二牧。《史记集解》引马融的话说:“稷、契、皋陶,皆居官久,有成功,但述而美之,无所复勅。禹及垂以下皆初命,凡六人,与上十二牧、四岳,凡二十二人。”蔡沈亦主此说。凡此,皆为“月正元日,格于文祖”所任命,所以最后才有这样总命的话。于此,更可见舜命官虽能明决速断,然实有赖于平日的预作精审详察所致啊!
(十二)明黜陟,以兴庶绩。经文说:
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分北三苗。
所谓考绩,就是考察各级官员的政绩。黜,是贬、降的意思。陟,作升、进解。幽,指昏暗的官员。明,指明达的官吏。考绩之法明确公允,人人各自勉励,所以众功皆能兴起,政治的良窳(yǔ),端在于斯。伏生《尚书大传》说:“三岁而小考者,正职而行事也。九岁而大考者,黜无职而赏有功也。积不善至于幽,六极类降,故黜之。积善至于明,五福以类相升,故陟之。”三载九岁,以时而论,不能说不久,依此而行“黜、陟”,当能了无憾事,在这里也就可以看出舜的气量了。
至于经文在“庶绩咸熙”之后,又缀上“分北三苗”一语,确实有画龙点睛之妙。这分明在说,天下已经承平、“庶绩咸熙”了,此时唯有三苗不服教化,背理作乱,是以舜也只有对于那些不率教的苗民分别予以流放了。所以《钦定书经传说汇纂》引吕祖谦的话说:“史官载分北三苗,见万国皆顺轨也。”从这简略的记载中,我们可以作我国第一次的大一统之功,应该归之于舜的推想。可惜典籍阙如,以致我们无法稽考,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最后,我们还想一提的,就是关于舜的命官,在次序上,是否有义可说?关于这一点,宋代的王炎已为我们作了详尽的解答,他说:“百揆,百官之首,故先命禹。养民,治之先务,故次命稷。富,然后教,故次命契。刑以弼教,故次命皋陶。工立成器,以为天下利,人治之末,故次命垂。如此治人者略备矣,然后及草木、鸟兽,故次命益。民物如此,则隆礼、乐之时也,故次命夷、夔。礼先乐后,故先夷后夔。乐作则治功成矣,群贤虽盛,治功虽成,苟谗间得行,则贤者不安,前功遂废;故命龙于末,所以防谗间、卫群贤,以成其终。”王氏所说,皆能入理,附此权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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