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雾气的伦敦贝克街上,住着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福尔摩斯。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们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伴随了一代义一代人的成长。清瘦的高个子,身披大氅,嘴衔炯斗,鹰钩鼻,目光锐利。在与罪恶与魔鬼的较量中,他运筹帷幄、抽丝剥茧,一步步驱散了笼罩在各种案件上的阴云。最后一刻,我们总是恍然大悟,并惊叹于他敏捷的思维与过人的智慧!打开柯南·道尔编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精准修订全译本限量珍藏版共3册)》,让我们随着福尔摩斯一起去挖掘隐藏在黑暗中的真正凶手!
福尔摩斯的名字早已成为世界家喻户晓。《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精准修订全译本限量珍藏版共3册)》收录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等。作品行文严谨,看似平淡无奇,实则暗潮涌动。作品中所记述案件逻辑缜密,伏笔不断,分析推理过程令人拍案叫绝。
一 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随后便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课程。在那里读完所有课程以后,我立刻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爆发了。这样一来,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便听说自己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到敌境腹地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掉队的军官追赶而去,最终平安抵达了阿富汗首都坎达哈。在那里,我找到了自己所属的部队,并马上投入到新的工作当中。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带给我的却只有不幸,甚至灾难。被转到巴克州旅任职后,我和这支部队一起参加了迈旺德激战。此役当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若不是忠勇的勤务兵莫瑞把我扔到马背上,并安全地把我带回驻地,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士兵手中了。
这伤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更使我疲弱不堪。很快,我和一大批伤员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幅好转,可是当我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可以到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因为染上了印度属地那种倒霉的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昏迷不醒,精神恍惚。庆幸的是,我最终恢复了神智,并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的我身体十分虚弱,医生经会诊后,最终决定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能耽搁。就这样,我乘坐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运送回国。一个月后,我便在朴次茅斯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状况糟糕透顶,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假期,使我渐渐养好了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因而得以像空气一样自由,或者说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①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被伦敦吸引,进而陷入了这个大污水坑,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都汇集在这里。我当时住在伦敦河边的一家公寓,每天的生活既难受又无聊,钱一到手就花光了,远远不够支付我的日常开支。因此,我的经济状况越来越糟,这让我渐渐恐慌起来。不久之后我就意识到,必须尽快离开这个大城市,移居到乡下去。或者另找一个花费不大的住处,并且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以确保生活能够继续。最终,我选择了后一种方法。
几天之后,我去克莱梯利安酒吧喝酒,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居然是斯坦弗,我在巴茨医学院工作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中,居然能碰到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当初,斯坦弗和我并非特别要好,但现在他乡而遇,彼此都热情地打起招呼。狂喜之余,我邀他到侯本餐厅吃午饭,然后同车前往。
车子辚辚穿过伦敦闹市街头的时候,斯坦弗很惊异地问我:、“华生,你近年来都在做什么?看上去面容可真憔悴。”
我把自己的危险经历简单叙述了一遍,话还没有讲完,车子已经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以后,不无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
我回答说:“先找个住处,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了。”
我不禁问道:“前一个是谁?”
“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他今天早晨还在唉声叹气,因为找到了几间好房子,租金却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合租人。”
我说:“太好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很好,比独自一个人住强多了。”
斯坦弗举起酒杯,又是惊异地对我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就不会这样想啦。”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也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在思想上有些古怪——老是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因为他是一个学医的人吧?”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难懂。但是他也积累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这些足以让他的教授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也会滔滔不绝地说话。”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要与别人合住,我宁愿对方是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的一些事情。既然你自己愿意这么办,那么,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然后又盯着他问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事迹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近于冷血的程度。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吃。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想要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瞧吧。”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座大医院的侧楼。这是他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上了白石台阶,进入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椅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酒精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伏在案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我想,即使发现了金矿,他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更高兴。
福尔摩斯的名字,早已为全世界家喻户晓,很多人甚至认为他是现实世界中的侦探,而不知道他只是作品中的人物。也不知道英国伦敦虽然有贝克街,却没有221号B座,更不会有一位福尔摩斯先生住在里面。后来,由于这部小说太畅销,产生的影响太大,伦敦市政当局才打造了这处住所,并使之成为伦敦著名的观光旅游景点之一。今天,很多人到伦敦旅行,都会慕名来到这处寓所参观,以至于那里每天都川流不息。
众所周知,在早期的欧洲侦探小说中,出现了两位杰出作家,同时也由他们塑造出了两个脱颖而出的角色。其中一个,是法国小说界元老莫里斯-卢布朗,他创造的人物叫亚森·罗苹,是一个神出鬼没的大盗,也被很多人看作反面角色。而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福尔摩斯,不仅是绝对的正面角色,而且知名度显然要高出不少。后来,日本动漫界还以福尔摩斯为原型,打造了深入千家万户的卡通形象——柯南。
实际上,福尔摩斯从民国初年就已经“来到”中国,最早由中华书局翻译成书,当时还是文言文版本。随后一经刊印发行,这本小说立即引起强烈反响,不仅几度脱销,甚至一度出现了以福尔摩斯为招牌的“赝品”著作,并且在最疯狂时可达数十种之多。这一情况,虽然在质量上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打了折扣,但是在知名度上,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而使福尔摩斯一度成为我国知名度最高的“外国人”。在无数人眼中,福尔摩斯就是智慧和侦探的代名词,甚至被视为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很快到了妇孺皆知的程度。
如今我们都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不过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人物,他的写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但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印在了我们的脑海里——他形容消瘦,目光犀利,鹰钩一样的鼻子下面,总是衔着一支烟斗。思考问题的时候.他眉宇紧锁,不愿搭理人,口中却不停地喷云吐雾。他思考或工作起来夜以继曰,直到思路豁然开朗,又开心得像个小孩子。在第一次见到作者在作品中的虚拟身份华生时,福尔摩斯一语道破天机,说出了华生是从阿富汗归来的事实,之后的解释更是缜密非常,丝丝入扣。
对此,我们不得不感谢作者建立在推断法则上的故事情节,我们从中不仅能够看到侦探小说的玄妙,同时也能够看到一些现实的社会问题。比如,福尔摩斯的侦探身份属于半警察性质,形势使然,他总会受理一些警察无法处理的案件,不管是他们不屑处理,还是不能处理,这些案子最终都交到了福尔摩斯手上,并且由他处理得很好。为此,福尔摩斯和警察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的矛盾,以至于他们相互鄙视,又不得不相互依赖。虽然双方最终有和解的趋势,但这种矛盾关系始终贯穿着全文,表达了作者对于当时英国警察制度甚至英国社会的不满。
在行文方面,作者是极为严谨的,似平淡无奇,实则暗潮涌动。阅遍全文,不禁让人感到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并且没有一处不合理的地方。而缺乏逻辑性,也正是很多推理侦探小说的硬伤,它们往往情节曲折离奇,回想起来却没有基本的逻辑思维,如同影视剧“穿帮”一样令读者难以接受。本书中的所有案件,不仅逻辑缜密,而且伏笔不断,最终的分析推理过程,更是常常让人拍案叫绝。比如福尔摩斯和他的哥哥在窗子里分析过路人时,几乎说出了陌生人的私密问题,但随后的分析又完全可以支撑他们的结论。以至于书中提到的很多识人技巧,被人们广泛运用到了现实生活当中。
总而言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不仅是一部完美的剧集,也是一座知识的宝库,更是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读完这本书,我们会意识到知识和智慧的关系,以及它们的重要性,借此深刻体会到学习的伟大意义,从而最终成为一个独具智慧的人。接下来,就让我们翻开这本书卷,来领略这位“英国侦探”的超凡本领和传奇人生吧。我们能够从中领略到的,将不仅是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情节,还有智慧、勇气和正义碰撞出来的璀璨火花。
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英国著名作家毛姆
福尔摩斯是我的偶像!
——英国职业网球运动员安迪·穆雷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橫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乏味之书,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暴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
——现代著名作家林语堂
父亲的柜子里只有少的可怜的书,基本上是干部学习资料之类,此外有几本苏联反特小说和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表明父亲也曾经有过一点儿消遣的阅读。
——当代著名学者周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