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解释”是为教学行为提供理由的特定行为。说它是特定的,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同时,它为其他的行为提供了理由。任何有“教学”意义的行为总是有理由的行为。或者说,任何教学行为总包含事实的部分和意指的部分。事实的部分表明行为者是“如何做”的,而意指的部分表明行为者如此这般去做是“为了什么”。“理由”解决的是意指的部分,也就是“为了什么”或者“目的”的问题。因此,教学解释的实质就是建立行为与目的的联结。从经验论的而不是抽象的观点看,有“目的”的行为就是遵循了某种“规范”的行为。“规范”是关于“××应当怎样”的话语陈述。由此,教学解释在话语形式上,就是形成关于“××应当怎样”的话语陈述,或者说,就是建立行为与规范的联结。这些是董洪亮编撰的《教学解释——一般问题的初步探讨》希望表达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