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十年最浪漫温馨的爱情小说,全国4500家销售网点震撼上市。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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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何以笙箫默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顾漫 |
出版社 | 朝华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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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网络十年最浪漫温馨的爱情小说,全国4500家销售网点震撼上市。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 内容推荐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 目录 序 写给乌龟漫 第一章 重逢 第二章 转身 第三章 靠近 第四章 命运 第五章 回首 第六章 离合 第七章 若即 第八章 若离 第九章 恒温 第十章 不避 第十一章 应晖 第十二章 原来 番外之以玫篇 一人花开 番外二 点点滴滴 后记 试读章节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调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对比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做不是她干的? “天哪!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毋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的,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性自私又可恶。 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情,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P2-4 序言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 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 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 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明晓溪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后记 现在是凌晨四点。 刚刚打完一个小番外。 很奇怪,刚刚还困得要命,怕明天会把要写得东西忘记才硬撑着,现在却反而清醒起来,爬到床上后又爬起来,决定把后记打完。 大概是因为兴奋吧,《何以》的完结终于指日可待。 《何以》一书从03年9月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03年底连载完最初的七万字以后,因为大四毕业的琐事,因为初开始工作的忙乱,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后没有网上的读者们不断地催促我鼓励我,我怎么也没有动力写完吧。所以虽然经常被喊打喊杀要宰乌龟的读者们催得鸡飞狗跳乌龟爬,但是始终只有感激和内疚。有时候和白白、晓溪聊天,说到各自的读者,我总是说,《何以》的读者是最温柔最有耐心的。 然后晓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说:做你的读者能不有耐心吗?! …… 也是哦~~>_<~~ 我的确很慢(很不想承认=_=),一直是懒懒散散的那种人,胸无大志,安稳度日,挥一鞭子才爬一爬,这种人,大概怎么也不会做出什么大事业来吧。不过,若是我积极奋发,也许,写出来的就不是《何以笙箫默》了。 生命的度过就像看风景,走得快可以看到更多的景色,走得慢却能更多地领略那些风景的妙处与细节。 我想我肯定是后一种人,享受那些生命中最平凡最微小的细节,然后努力把它们写出来。 怎么听着都像为自己的慢吞吞狡辩的样子…… 嗯嗯,话题扯回来,继续说《何以》。 《何以》的灵感片断始于一天我和妈妈去超市。超市人很多很拥挤,我脑中就突然冒出了何以开头的那个画面。 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不期然在人群中相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 《何以》一开始,就是想写这样一个擦肩而过。然后才渐渐血肉丰满,甚至人物都有了自己的脾气,不再受我控制。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 其实写书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她问得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地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我想答案是这样的: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顾漫 2005年12月14日凌晨 书评(媒体评论) 《何以笙箫默》是我喜欢的一篇文,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 ——明晓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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