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制度是从中国国体、政体和国情出发,在吸收中国历史上政治法律制度的精华、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检察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征。其法律监督的性质,批准和决定逮捕、公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项职能,既体现了世界各国检察制度的共性,又体现了中国的特殊性,较好地反映了中国宪政制度下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以保证权力往法治轨道上运行的客观要求,因而具有科学和先进的内在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