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无为并非不去作为
《老子》三章
不尚贤,①使民不争;不责难得之货,②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③使民心不乱。④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⑤
[注]①尚,崇尚,推重:帛书本作“上”。肾,本指财物多,敦煌本作“宝”,此指德才兼各:尚贤,则是推重所谓“德才”的虚名浮望。②贵,以……为珍贵。货,物品。③见,通“现”。可欲,指能够引起贪欲的东西。④使民心不乱,帛书甲本残余“民不乱”,赵秉文作“使民不乱”;河上公作“使心不乱”,易、马、蒋、劳诸家均主无“民”字。⑤治,治理;傅、范本“治”作“为”;帛书乙本全句作“则无治矣”。
【译文】
不崇奉贤能的名声,而使百姓不争功名。不看重贵重物品,而使百姓不做盗贼。不显露那些可以引起欲望的东西,而使百姓思想不乱。因此圣人治国的办法就是:减少百姓的思虑,填饱他们的肚皮,削弱百姓的欲望,增强他们的体质;永远使百姓不倚重知识,不执著欲望,使那些聪明人不敢随意作为。只要做到无为,天下就会太平。
【解读】
草草一读,倒吸一口凉气:倘若听了老子“不尚贤”等等,这还得了吗!
我们可不能不认得骆驼,偏说是“马背肿”;不能就字面读《道德经》,来批评老子“消极不作为”。
就说“贤”与“不贤”吧,我们已经知道这只是一个静态点的选择问题。这个选择关键在“尚”字。“尚”,那就叫做“偏爱”!偏爱就是心态上的“有为”,其结果固然能“尚”出一批真贤才,但也容易出现滥竽充数的。可见“不尚贤”,不是叫人不要贤良,不用贤人,而是不偏爱噪名的“贤”。
《六韬》中有篇“龙韬”,就有“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寓意,古时多被用做帝王心术。简单说,他提用了一批人,其中有贤良之士,善言之人,拍马之徒……别人见了,会想,你可能比较喜欢这几类的。可没多久,他又撤了一批人,其中仍有贤良之士,善言之人,拍马之徒……折腾几次,别人就弄不清了:你究竟喜欢和讨厌什么样的呀,摸不清——也就是变成心里无喜好了——既然不能投君所好,不如老老实实做事,不要拍马拍在了马腿上。这时,谁谁谁什么缺点优点的真实情况就兀现眼前,用人才不会被现象所蒙蔽。
当然,这只是封建帝王玩弄权术的一套,故意“无为”作态。似乎大家都认知“相由心生”,这样就可以让人们都以为他有一颗无偏好的“无为心”。
所以,在上一章里,我们以“五个指头”来比喻的那个“无为”,是行为上的“无为”,现在说的是“无为之心”。
“不尚贤”的含义明白了,“不贵难得之货”,自然也就不是要把黄金卖成稻草价,更不是把黄金当做稻草看,而是指树立健康的不拜金的社会价值观,是明白谁和谁比较更“值钱”。倘如人人都认为黄金诚可贵,但遵纪守法“价更高”的话,民还会“为盗”吗?
至于“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也易解。
虚其心,也就是实之又实——让老百姓心里十分踏实,一切都按章而行的,没有人能投机取巧,大家自然无非分之想,心态反而因静而虚。
实其腹,也即虚之又虚,虚到根本不需要为饥饱担忧,自然腹中充实。
弱其志,实际强到极点,每个人信念坚定,自然不须时时强调;当和生活融为一体,成为理所当然的行为准则时,也就弱为不是刻意的信念了。
强其骨,也即弱到极点,当一个社会医疗卫生水平充分提高,疾病不再成为人类健康的威胁时,不需要抵抗病患的身体反是最弱的。
那么“常使民无知”呢?就是“不自作聪明”。这有过一个笑话,一个财主给他儿子请了个老师,第一天,老师教了个“一”;第二天,又会写了“二”;接下来,又学了“三”。财主的儿子就立即炒了先生的鱿鱼。因为他“懂”了呀:噢,“一”原来就是一横,“二”就是两横,“三”就三横呀,懂了!有一天,财主家请客,财主想:我儿子现在有知识啦,就让他来写请帖。儿子欣然领命。他写呀写呀,写了一天,一张也没写好。财主就奇怪了,你这也太慢了吧。儿子擦了一把汗,抱怨他爹说:“不是我写的慢,是你请的客人不好。什么不好姓,他偏偏姓‘万’,这不,害我写了一天,才画了五百多横!”
所以,我们讲,千万不能自以为是,卖弄小聪明。这种“知”要不得。
同样的道理:人们没有了自作聪明的想法和不切实际的欲望,一些想投机取巧的人自然也就没有了随意作为的空间。
这些道理放在现代讲就是:
为老百姓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缩小社会差距,没有剥削及不劳而获的现象存在。同时政治清明,人尽其用,人人清楚自己的位置而安居乐业(虚其心)。
国力增强,经济发展。实现富足,不必为衣食住行烦恼(实其腹)。
国民信念统一坚定,遵章守法,乐岗敬业(弱其志)。
社会治安稳定,卫生保障,国民健康(强其骨)。
每个人都能有正确的见识,切合实际的愿望,不给不法之徒以投机取巧的机会(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在老子的心目中,这是什么社会呢?他用了四个字——圣人之治。也即本章最后的“为无为,则无不治”。
在前面我们推敲过,那个能真正做到“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的“圣人”是指一种合理的制度,那么真正具备这种无为之心的呢?放在现在讲,应该就是良好的法治社会。“圣人之治”就是“无为之治”,也即“法治”。“法治”则无不治。
【人生启迪】
有许多从事企业经营的朋友曾和我一同论道,每谈到对企业的经营之道,我常常就把这一章的解读心得拿过来介绍给大家。
首先,我说作为一个成功的经营者不能有“个性”。什么叫个性?指一个人的处事作风,风格,性情等。个性,是属于偏执的。一旦形成定式,很难改变。虽然在我们身边有很多人因为独立的个性而获得成功,但也不能不看到,同样有许多人因为个性而遭致失败。
这些,并不能归为命运的安排,或是运气不好,世事难测。这就如同,有时一个幼稚的行为偏偏是导引某事成功的关键,有时一个成熟的举动恰恰致使某事反而失败。正如人常说,对与错是由结果来决定的。一个人个性的有益或有害,是由客观实际的情况来决定的。情况的改变产生了不同个性的不同结果。
同样,一个人的个性存在,也就有了长、短,利、弊。容易被别人通过了解而获知,就给自身带来隐患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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