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就是发生在现在,发生在你我身边。平民出身的苏格兰人艾略特绝顶聪明,拥有非凡的照相式记忆,但性格内向。小时不为学校接纳,长大又被社会排斥。儿时随父亲回智利老家途中偶然闯进飞机头等舱,小艾略特被眼见的奢侈所震惊。从此立下志向。一定要进入飞机上那个“用一道布帘子隔开的世界”。
他成功了,在还不到十八岁的年纪上,但不是靠勤奋工作、诚实努力,而是靠信用卡诈骗。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盗甩他人信用卡700多张,挥霍他人之金达百万英镑。无数人所向往的金钱、美酒、豪华饭店、海外旅游、名牌服饰、高级手表等等,他都享受到了。虽然没有付出一般人需要为之付出的代价。但他最后付出的却远远超过别人:失去自由,失去亲情,失去内心平静。
“这本书说的是我——艾略特·卡斯特罗,一个被定罪的信用卡诈骗犯。赶巧的话,也许您本人就曾经是这类犯罪的牺牲品,损失钱财不说,还遭遇种种不便。所以,可能您其实并不想知道关于信用卡诈骗和我这个诈骗犯的故事。这很正常,没关系,说的不过是信用卡诈骗罢了,而信用卡诈骗,就像其他很多事情一样,如果背后没有故事,就不会有多大意思。
但这不只是一个关于信用卡诈骗的故事,这是关于一个男孩的故事。伴随他成长的有一大堆书,但没有一个朋友。他上过八所小学,不是被开除,就是在被开除前退学。他渴望逃离现实,而且找到了实现梦想的一种方法。自从离家出走,他便浪迹他乡,唯一安定的日子是被关进监狱之时。他生活中不乏酒店、夜总会、香槟酒、劳力士金表换了一块又一块。飞机旅行是家常便饭,身边常常是警探追踪。世界上一些最大的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对他都深感头痛。这是一个跟金钱有关的故事,告诉您我如何最终得逞的。
这是一个跟偷盗有关的故事。这是一个跟牺牲者有关的故事。这是一个如何骑上虎背,然后骑虎难下的故事。这是关于我生活的故事。”
夏菲尼高百货的门卫向我点头致意,侧身让路。门有两扇,我滑过其中一扇,瞄到无数监控摄像机中的头一部,然后向自动扶梯走去。扶梯缓缓上行,经过太阳镜部、手提包部,我等着眼前出现那张桌子,脖子都快抻断了。一个女人,三十出头,通常来说,这是好征兆,我面带笑容向她走去。
“嗨,招呼了。”我操着纯正伦敦腔说,自个儿也不清楚为什么。“我想买两千英镑礼品券。”她没说什么便径直处理交易,一边问我付款细节。我掏出钱包,避开她视线范围打开。卡就插在钱包里,齐刷刷一叠,现现成成,但并不像看起来那样无懈可击。我脑子里还记着另外一些,但为这笔买卖我还是选了离手边最近的一张。大卫·史密斯。
刷卡机嘟嘟一响,她伸手拿起电话。大卫-史密斯的信用卡——我的信用卡,是一张美国运通商务卡。安全问题包括全名、地址、城市、生日和母亲的娘家姓。这些信息,还有远比这多的信息,都在我脑子里。为了不让这些信息变成一团乱麻,我把人名与各种水果一一对应。大卫·史密斯对应的是一只大而多汁的梨。我长嘘一口气把梨调出,瞬间这只梨就带出一堆信息:名字、地址、日期
我谢过她,匆匆走向自动扶梯,一面将礼品券塞进口袋里。回到马尔特里街,我信步逛进路易威登店。“您好啊,卡斯特罗先生。”老实说,这让我吃了一惊。我先前在这里就花过一次钱,那还是今年八月,上回来爱丁堡时。想到这里,我的惊讶烟消云散。那次总共呆了四天,怎么过的已经记不大清楚了。四天花了四万两千英镑。
离开路易威登我又进了隔壁的阿玛尼。来这里纯粹是浪费时间,礼品券在我口袋里变得发烫,但我竭力忘掉它。我心想,大不了从另一个扶梯上去,她就看不到我;即使看到,我也可以用另一张卡付款。我挑了几件T恤衫和内衣。我老买内衣,我老在买。
在柜台前,我从那叠卡最里面掏出一张。这张卡和其他任何一张比都相形见绌,既不是金卡,也不是白金卡,也没有商务卡标志。它是贝尔法斯特一家知名银行开出的借记卡,是我的个人账户,工资就存在里面。我喜欢想到自个儿的工资,这是我新近开始从事的工作,在酒吧当DJ打发时间。一百二十英镑的区区之数,但每次离开酒吧,我都高兴得腾云驾雾般。
这是我唯一靠卖力气赚来的钱,每次领到薪水,我第二天就把现金存进这个账户。不是非存不可,但我就是想存。我还有个银行账户在瑞士,可不像这个账户那么让人舒心。当我将大笔大笔的钱从瑞士账户转进爱尔兰这个账户时,心里其实并不爽,因为来路不正的钱远远超出了规规矩矩挣来的钱。但我还得这么做,人总得过日子啊。说到底,不过是银行账户而已,而且这只是整幅图画的一小块。我要花的钱,已经花出去的钱,大都来去无踪,从不留下任何记录。
我再也等不下去了,于是绕到夏菲尼高店前,从另一扇门走进去,迅速穿过香水区,又一次想起要给老妈买上一瓶,然后乘侧面的扶梯来到男士区。一进去就看到斯图尔特,他也看见了我。这就是我买礼品券的原因。
“嗨,艾略特,真高兴见到您,今天想看点什么?”我喜欢个人化的购物体系(说实在的,要是有钱,谁不喜欢啊?),尤其喜欢斯图尔特的风格。东西只要有一丁点不合适,他绝不会让我买走,哪怕因此而少赚几英镑提成。曾有一次,我穿着一件米色西服从试衣间出来,他居然对我大加取笑。当时我就拿定主意:这家伙值得我喜欢。
我们穿过一个个商品区,他取出这样那样的外套、衬衫、裤子,只要我停下脚步查看,他就问好每件衣服的尺寸,拿出来,和别的衣服一起搭到胳膊上。走到更衣室时,他手上已经堆成一座小山。但我得先去趟洗手间。我跟斯图尔特打招呼,可他没有听,而是朝远处皱着眉,问什么人“什么?”。
我刚进厕所小间,就听到厕所门打开又关上,有人迈了几步走进来。我想这人正站在镜子前,大概没意识到我在里面。我的出现多半会造成些许尴尬,但我还是拉开了小间的门。
一个矮小敦实的男人绷着脸迎了上来。无疑是个警察,就连夏菲尼高保安穿的制服都比他好。我看到他时第一个念头真的就是:这家伙的制服真够旧的,好像灾荒年间的出品。裤子紧紧箍着大腿,肩膀皱得厉害。
我举步前行,好像想跟他擦身而过,但此举其实只是为了促使结果早点到来:大收尾。伴随收场而来的是他胳膊一挥,一只手猛地掐住我手腕,一阵剧痛随之袭来。他手很大,毛茸茸的,拇指压在我衬衫袖子前二到五厘米处,小手指紧扣在我的劳力士蚝式总统型表表盘上。这块表是我花一万两千一百一十英镑买的,用的是素未谋面的一位美国生意人的信用卡。
我叫艾略特·卡斯特罗,今年二十一岁。 P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