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马克·吐温的《汤姆·索耶历险记》和《王子与贫儿》。《汤姆·索耶历险记》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前的社会生活,是作家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回顾。然而他创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并非仅仅为了回顾过去,而是了为引起人们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作品通过儿童的目光来看待周围的现实,揭示了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社会闭塞、沉闷、死板的生活。
《王子与贫儿》描写了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通过一个阴差阳错地偶然机会向互换了位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变成了王子。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在外四处流浪,不得不忍受贫穷和乞丐们欺凌和嘲讽。在好人霍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经历了重重劫难,改正了自己的坏习惯,最后终于回到了王宫。而贫儿汤姆在良心的谴责下,将不属于自己的皇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汤姆·索耶历险记》是马克·吐温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也是全世界最受欢迎的儿童历险小说之一。主人公汤姆是一个“坏孩子”,他厌倦枯燥乏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屡屡在学校里捣乱,在教堂里恶作剧,甚至还和伙伴们离家出走。然而,把刷墙的苦役变成“艺术”的,是他;让迷失在洞中的小女孩绝处获救的,也是他:说出谁都不敢说的杀人真相的,也是他;抓住贪婪残忍的海盗凶手的,还是他!这样一个“问题男孩”,他的故事让无数的孩子和成人浮想联翩,忍俊不禁。
《王子与贫儿》讲述贫儿汤姆和王子爱德华互换角色的奇趣故事。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王子爱德华却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整天期盼着能像流浪儿一样自由自在。终于有一天,由于命运的巧妙安排,他们相遇了,交换了身份,没想到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与初衷大异其趣……
“汤姆!”
没有回答。
“咦,这孩子是怎么搞的?小混账,汤姆!”
没有回答。
老太太把眼镜拉到眼睛下方,越过镜片在屋子里四处张望了一会儿:然后她又把眼镜推到眼睛上,从镜片底下往外看。像小男孩这么小的东西,她很少甚至从来就不戴正了眼镜去寻找;这眼镜可不是轻易愿屈尊的,它是她的得意爱物,她戴它为的是“派头”,而不是实用——她哪怕是戴着两个火炉盖,都是能看清东西的。她一时间显得有点不知如何是好,随后就说:
“好的,要是我逮着你了,看我不把你……”声音不是太凶,不过还是足以让桌椅板凳听清楚的。
她没有把话说完,因为与此同时她正弓着身子,用一柄扫帚在床底下拨弄,她需要喘一口气才能再拨几下。她搜出来的除了一只猫,什么也没有。
“从没见过比这孩子更淘气的!”
她走到敞开的门口,站在那里向满园的西红柿梗和茄类植物丛中搜寻,还是找不到汤姆。于是她仰起头来,大声地向远方喊道:
“混小子,汤——姆!”
身后传来微弱的声音,她立即转过身,恰好及时抓住了一个小男孩的短上衣的衣边,这下子他逃不掉了。
“哈!我早就该想到那个橱子了。你在那里面干什么?”
“没干什么。”
“没干什么?瞧你那双手。还有你的嘴巴。嘴上是什么猪食?”
“不知道。姨妈。”
“哼,我知道啦。那是果酱——没错儿。我对你讲过四十回了,要是你胆敢去动那果酱,我就扒掉你的皮。把鞭子递给我。”
鞭子在风中摇曳——眼看就要大祸临头——
“喂!当心你后面,姨妈!”
老太太误以为真有危险,她急忙转身,撩起裙子闪向一边。小男孩一溜烟地蹿到屋外,翻过高高的木板围墙,眨眼间消失在墙后面了。
他姨妈大吃一惊,愣愣地站了一会儿,随后就小声地笑了起来。
“该死的家伙,难道我总是要上他的当不成?这样的花招他以前耍得够多的了,我怎么就没想到防着他一点呢?人老到家了,糊涂也到家了。老狗学不会新花招,俗话说的还真没错。可是老天爷,他耍的花招从来没有哪两天是一样的,谁能猜到他下一次玩什么鬼把戏呢?他好像很清楚到底可以折磨我多久才会惹我发火,他也知道假如他想法哄我一阵子或逗我笑一笑,那么什么事都会不了了之,那我也就不会打他一顿了。对这孩子我确实没有尽到责任,这是实话,老天作证。《圣经》上说得好:舍不得棒子,惯坏了孩子。我本来也知道,我的做法惯坏了他,只会加深我们俩的罪孽与痛苦。他整个儿让魔鬼给迷住了,真是要命!可怜的家伙,他可是我已故的亲姐姐的儿子啊,不知怎么的,我总是不忍心打他。每一次我饶过他,我的良心都在隐隐作痛;可每一次我打了他,我的心也快要碎了。唉,人出娘胎,时日短少,患难却多,《圣经》这么说,我看真没有说错。今天下午他准保会逃学的。明天我非得叫他干干活,罚他一下不行。一到星期六,别的孩子都玩去了,让他干一天活谈何容易,更何况他对于活比对什么都讨厌,看来非得对他尽一尽我的责任不可了,不然我就把这孩子给毁了。”
汤姆果然逃了学,而且玩得很痛快。回到家的时候,他只是勉强赶上能助小黑孩子吉姆一臂之力,在晚饭前锯一点木头,劈一些第二天的柴火——他回来得还不是太晚,至少还来得及把下午的历险一五一十告诉吉姆,同时让吉姆干完四分之三的活儿。汤姆的弟弟(其实是异母弟弟)席德已做完派给他的活儿(捡碎木片),因为他是一个听话的乖孩子,根本没有一点儿调皮捣蛋的毛病。
吃晚饭的时候,汤姆一有机会就偷糖吃。这时候波莉姨妈开始问他一连串问题,话中暗藏危机,而且深奥难测——因为她想套一套他的话,诱他自己露出马脚。像很多头脑简单的人一样,她也颇有点自负,满以为自己很有心计,擅长耍各种狡诈的手腕,其实她自以为聪明绝顶的那些伎俩,聪明人一眼就可以看穿。她说:
“汤姆,学校里很热,是不是?”
“是的,姨妈。”
“热得要命,是不是?”
“是的,姨妈。”
“你是不是想去游水来着,汤姆?”
一丝惊恐掠过汤姆全身——他有点不自在,也有点怀疑,他察看了一下波莉姨妈的脸色,可是并没有看出什么。于是他回答说:
“不,姨妈——不怎么想去。”
老太太伸出手,摸了摸汤姆的衬衫,说:
“你现在不太热了吧,我想。”老太太感到非常得意,因为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查出了汤姆的衣服是干的。尽管她自以为得计,汤姆还是猜透了她的心思。于是他先下手为强,预先防范老太太的下一步进攻。
“我们几个在抽水机那儿往头上浇水玩来着——我头上到现在还是湿的哩。您看见吗?”
波莉姨妈心想,她居然忽略了这个附带证据,错过了一次套话的好机会,因此不免有点懊丧。不过她接着又灵机一动,有了新主意。
“汤姆,在往头上浇水玩的时候,你犯不着把我缝在你衬衫领子上的线拆掉吧,是不是?解开外衣来让我瞧瞧。”
不安的神色马上从汤姆的脸上消失了。他解开了外衣的纽扣。他的衬衫领子还是缝得牢牢的。
“怪事!好啦,算你走运。我本以为你准是逃了学游水去了。但我原谅你,汤姆。我想你大概应验了俗话:‘狗不咬人样子丑。’——你或许并不像外表那么坏。不过也就只这一次。”
她一方面为自己的计谋落空而沮丧,另一方面又为汤姆居然有这么一回破天荒听话守规矩而高兴。
但是席德尼插嘴了:
“哼。我好像记得你缝他的领子时用的是白线,可现在是黑线。”
“可不,我的确用的是白线!汤姆!”
可汤姆没把话听完就溜了。出门的时候他说:
“席弟,为这点我要给你一顿好揍。”
汤姆来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把插在他的外衣翻领里的两根大针看了又看,两根针上都缠着线——一根针上是白线,另一根是黑线。他说:
“要不是席德多嘴,她压根儿就看不出来。见鬼的!她有时用白线,有时用黑线。我真希望她干脆只用一种线——换来换去真把我搞糊涂了。但我发誓非揍席德不可。我要教训教训他!”
他不是村里的模范儿童。不过他很熟悉那个模范儿童——而且还讨厌他。P15-18
本书所记载的冒险故事,大多数真的发生过;其中一两件是我本人的亲身经历,其余的则是与我同过学的男孩子们的故事。哈克·费恩是根据真实人物刻画的,汤姆·索耶也是如此,但不是依据一个人物刻画的——他的身上综合了我所认识的三个男孩的特点,因此这是一个合成形象。
书中涉及的那些古怪迷信。在本故事发生的那个时期——也就是三十或四十年以前,曾普遍流行于西部的孩子和奴隶们之中。
尽管我这本书主要是供少男少女们消遣的。但是我不希望成年男女们因此对它不屑一顾,因为我的设想有一部分就是要让大人们轻松地回想他们儿时的生活,回想他们当时是怎样感觉、思考和谈话的。以及他们有时候会干出些什么稀奇古怪的冒险事儿来。
1876年于哈特阜
马克·吐温是独一无二、无法企及的,他是我们文学中的林肯。
——威·迪·豪威尔斯
我喜欢马克·吐温——难会不喜欢他呢?即使是上帝,也会钟爱他,赋予他智慧,并在他心灵中描绘出一道爱与信仰的彩虹。
——海伦·凯勒
他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
——威廉·福克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