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迈克尔·布彻·博恩是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北部小镇的一位知名画家,因盗窃原本属于自己却被法院判给前妻的画作而入狱四年。一九八○年,刑满释放后,他暂住于艺术收藏家让一保罗·米兰的屋子里,一边继续从事绘画创作,一边照顾体重达二百二十磅且患有痴呆症的弟弟休。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三十出头的漂亮女人玛琳·莱博维茨闯入他平静的生活。不久,邻居多齐·博伊兰家收藏的名画不翼而飞,警察怀疑是迈克尔所为,没收了他所有的绘画作品,声称要把它们带回警察局鉴定。数日后,迈克尔来到悉尼,向警察索回自己作品,但无功而返。此时玛琳再次出现,被没收的作品失而复得,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原来,她是已故著名现代派画家莱博维茨的儿媳。她从美国来到澳洲,就是为了寻找她公公遗留的价值连城的名画。一场冲突之后,迈克尔带着弟弟休,回到了澳大利亚内陆小镇,再次过起了平淡无奇的生活……迈克尔如同一只迷失的羔羊,囹圄于传统与现代、善良与欺诈、中心与边缘的世界中,经历了人格自我分裂和自我健全的过程。
主人公迈克尔曾是名噪一时的著名画家,因离婚案中的纠葛锒铛入狱。刑满释放后,借居他处。暴风雨夜,一名曼妙的神秘女郎玛琳突然到访,从此闯入迈克尔的平静生活。
小说中“名画”已不再是高雅的艺术品,而是利欲熏心者通过各种手段欺诈甚至谋杀而追逐的“商品”。疯狂爱情的温情薄纱下,是一幕幕为争占“名画”而上演的丑剧。荒涎却又真实之中,迈克尔如同一只迷失的羔羊,挣扎于传统与现代、善良与欺诈、中心与边缘的世界之间。
迈克尔与玛琳最终分道扬镳,迈克尔的画作虽遭画商所不齿却终为最著名的艺术博物馆收藏,是人性至真至善的光明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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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的这个故事是不是庄重得可以被称做悲剧,虽然其中的确发生了很多悲惨的事情。这当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不过这要在那悲惨的事情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才开始,那时候我不仅失去了我八岁的儿子,还失去了我在悉尼的房子和画室,在悉尼的时候,我的知名度曾经几乎达到了一个画家在他自家的后院所能指望达到的最高程度。那一年我本该获得澳大利亚勋章——为什么不呢!——看看他们都给了谁呀。可结果我的孩子却被从我身边偷走了,我被离婚律师搞得大伤元气,并且因为企图弄回我最好的作品而锒铛入狱,因为那幅作品被宣布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九八○年萧瑟的春天,我从长湾监狱出来,听说立刻就将被放逐到北方的新南威尔士去,在那里,虽然我几乎没什么钱可以用在自己身上,但是据说只要我少喝点酒,就可以有钱来画一点小作品和照顾我那病态的二百二十磅的弟弟休。
我的律师们,顾主们,收藏者们都来救我。他们非常善良,慷慨。我很难承认我他妈的讨厌照顾休,我不愿意离开悉尼或少喝点酒。我没有勇气实话实说,只好踏上他们为我选好的路。在悉尼以北两百英里的塔里,我开始往一个汽车旅馆的脸盆里吐血。谢天谢地,我想到,现在他们无法把我送走了。
但我只不过是患上了肺炎,毕竟没有死掉。
是我最大的收藏者,让-保罗·米兰,制订了这个计划,让我在他的一个大农场里担任不收费的护工,他早在一年半之前就想把那个农场卖掉了。让-保罗是一家连锁私人疗养院的老板,后来疗养院改由卫生委员会投资,但他还喜欢画画,他的建筑师给他建造了一间画室,朝河边的墙上开了一扇门,好像车库的卷帘门。那里的自然光,正如他在把画室当礼物送我的时候那么亲切地提醒我的那样,也许带点绿色,那是河边的古木麻黄造成的“错误”。我原本应该告诉他,关于这个自然光的事情完全是扯淡,但我又一次闭紧了嘴巴。出狱的第一个晚上,我跟让-保罗和他的妻子一起吃晚饭,那是一顿蹩脚的没有酒的晚饭,当时我同意道,我们悲剧性地把背转向了自然光,烛光,星光,的确,在烛光里欣赏歌舞伎更精彩,借助从一扇灰蒙蒙的窗子渗进来的光欣赏马奈的画最完美。但是,去他妈的吧——我的作品会在画廊里生存或死亡,我需要靠得住的240伏交流电画我自己的画。我现在注定要生活在一个肯定没有这种东西的“天堂”里。
让-保罗如此大方地把他的屋子给了我们,可他马上就犯起愁来,怕我会损坏它。或也许真正杞忧的人是他的妻子,她早就抓住过我用她的餐巾擦鼻涕。不管怎么说,我们住进贝林根才六天之后的那个早晨,让-保罗就冲进屋子,叫醒了我。这着实把我吓得不轻,但我闭紧了嘴巴,给他煮了咖啡。随后的两个小时里,我像他的一条狗似的跟着他在农场里转,把他吩咐我的每一件无聊的事情记在我的笔记本上,这是一个皮面本子,对我来说就像命一样珍贵。这个本子里记下了我自从一九七一年那次所谓的突破性画展以来,我的每一次调色经历。这是一座宝库,一本日记,一个每况愈下的记录,一部历史。大鳍蓟,让-保罗说,我就在我可爱的本子上记下“大鳍蓟”。刈草。我拼写了出来。倒在河面上的树。斯蒂尔链锯。断木机沾了油污的螺纹接套。这时屋子下方停着的一辆拖拉机惹恼了他。木料堆堆得不整齐——我让休按着让-保罗喜欢的样子把它堆放整齐。最后我的东家和我一起来到了画室。他脱掉鞋子,好像要做祷告似的。我也学他的样。他抬起面朝河边的硕大的卷帘门,站了很久,俯视着奈佛奈佛河,说着——这可不是捏造的——关于莫奈那操蛋的《睡莲》。他的脚非常漂亮,我以前就注意过,又自足弓又高。他已经四十五六岁的年纪,可是脚趾直得像个幼儿。
虽然开着二十多家养老院,让-保罗本身并不是个轻易流露感情的人,但是此刻在画室里,他一把抓着我的前臂。 “你在这里会开心的,布彻。”
“是。”
他环视着又高又长的画室,然后迈开那双富有的、完美的脚,轻快地走过柔软的地板表面。要不是他的眼睛过于湿润,他看上去真像个准备参加科幻小说中的田径比赛的运动员。
“角瓣木,”他说,“是不是很好啊?”
他说的是地板,的确很可爱,一种被冲蚀的浮石的灰色。那还是一种罕见的雨林木材,但是,我一个被判刑的罪犯,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呀?
“我真羡慕你,”他说。
事情就是这样,我是说,我像条又老又大的纽芬兰拾猿那样驯服,我本可以求他给我画布,他会给我的,但是他会跟我要一幅画。就是那幅画,我不愿给他的那幅,我现在正想着的那幅。他不知道,我还保存着大约十二码的棉帆布,在我被迫使用梅森耐特纤维板之前,那可以画两幅好画。我悄悄地吮吸着他当做礼物拿给我的不含酒精的啤酒。
“挺好的吧?”
“像真的一样。”
然后,终于,最后的指令颁布了,该许诺的也都许诺了。我站在画室下面,看着他开着租来的汽车蹦跳着驶过拦畜沟栅。驶到最低点后,就到了柏油路上,然后就驶走了。
十五分钟后,我到了一个叫贝林根的村子,向乳牛场主合作商店的人们做了自我介绍。我买了一些胶合板,一把锤子,一把木工锯,两磅两英寸的石膏板螺丝,二十只150瓦的白炽灯灯泡,五加仑的多乐士深黑漆,以及同样分量的白漆,所有这些,加上其他一些零碎东西,我都计在了让-保罗的账上。然后我回家去布置画室。
稍后,几乎每个人都会大声嚷嚷,因为他们认为我是在用石膏板螺丝糟蹋角瓣木,但我看不出有别的什么办法可以把胶合板复到角瓣木上。当然啦,现在这个样子是不行的。每个人都知道,我要在那里画画,一个画家的匦室的地板应该像一个献祭场,被U型钉刺破,但每次仪式过后,都要加以呵护,清扫,擦洗,冲刷干净。我把便宜的灰油地毡复在胶合板上面,涂上亚麻籽油,直到它散发出宛如一幅新出炉的《圣母哀子图》的异味。但是我仍然无法开始画画。现在还不行。
让-保罗的那位得奖的建筑师设计了一个高拱顶的画室,他用钢缆把拱顶绷紧,就像弓上的弦一样。这是一件非常令人惊叹的事情,我把一排排的白炽灯从钢缆上吊下来,这一来既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他设计上的典雅,又抵消了透过木麻黄渗进来的绿光。即便有了这些改进,也很难想像有比这里更糟的做画的地方。臭虫多得不得了,小虫子盯着我的多乐士油漆,用同心圆表明它们临死前的痛苦。当然啦,那扇又大又宽的门对那些讨厌的小东西是一种公开的诱惑。我回到合作商店,签收了三只蓝光灭虫灯,但这无异于杯水车薪。我四周尽是热带雨林,无数的树木和尚未命名的虫子,除了我来命名——你这讨厌鬼,你这小坏蛋——肆意破坏我来之不易的工作。为了防御,我只好拉起难看的防蝇电网,但是空间不够宽阔,绝望之中,我赊账定做了一块绸帘子——两边钉上维可牢,底部装上挡风沙袋。帘子是深蓝色的,沙袋是铁锈色。这下子那些破坏者掉进帘子汗津津的叉柱后就死在了那里,每晚都要死好几千个。每天早晨我扫地时,都要把它们扫掉,但我也会救下一些来做我的活模特,没别的原因,就因为画画是一种放松,我常常会——尤其是没酒喝的时候——坐在餐桌前,用灰色笔缓慢而仔细地在我的笔记本里画出它们可爱的尸体。有时候我的邻居多齐·博伊兰会替我给它们命名。
十二月初,我弟弟休和我被当做护工安置下来,到了盛夏,当我的生命开始又一个有趣的篇章时,我们还在那里。闪电击中了贝林根公路上的变压器,因此,我们又一次没有很好的灯光来干活,为了报答东家的好心,我美化了前围场,用鹰嘴锄锄掉了“待售”招牌四周的大鳍蓟。
在新南威尔士北部,一月是最热的,也是最潮湿的。连着下了三天雨后,围场都湿透了,我挥动着鹰嘴锄,只觉得脚趾间的泥土都热得像屎一样。在这一天之前,溪水一直像杜松子酒一样清澈,那是一条深不过两英尺的小溪,溪里多的是岩石,但现在,湿透的土地造成的溢流把这条原本平静的小溪变成了一头略显肿大的野兽:黄色,汹涌,地盘性的,迅速涨到二十英尺,吞没着后围场宽阔的洪泛区,吮吸着溪岸的顶部,高雅的画室就蹲伏在——显著地但并非无懈可击地——岸边高高的木柱子上。这里高出地面十英尺,人们可以在凶猛的河流边缘的上方行走,就像在码头上行走一样。让-保罗在向我介绍他的屋子时,曾把这个摇摇欲坠的平台命名为“石龙子”,指的是那些澳大利亚的小蜥蜴,每当灾难来临时,就把尾巴甩掉。我纳闷的是,他有没有注意到这整座屋子都是建筑在洪泛区上的。
我们没有被放逐多久,也就是六个星期左右吧,我记得那个日子,是因为那是我们遇到的第一次潮水,也就在那天,休从邻居家回来时大衣里面藏着条昆士兰小花狗。照顾休本人就够难的了,现在又加上这么个额外的负担,倒不是说他老是惹麻烦。有时候他非常精明,说起话来有条有理,而有时候,他呜呜咽咽,叽里呱啦,不知所云,像个傻瓜。有时候他崇拜我,大声地,充满激情地,像个长胡子的、有口臭的孩子。但相隔一天,或一分钟,我就会变成反对党领袖,他会埋伏在野马缨丹里,扑向我,在泥浆里,或河里跟我死劲扭打,或把我拽过潮湿的季节里到处都是的绿皮密生西葫芦丛。我不需要一条可爱的小狗。我有了诗人休和谋杀者休,低能特才者休,他变得更重更壮,一旦把我摔倒在地,我就扭他的小手指,好像要把它拗断,这样才能制服他。我们俩都不需要一条小狗。
我割断了或许有上百条大鳍蓟的根,劈开了一棵小桉树,生起炉子,给日本式浴缸烧热水,这时发现休睡着了,而小狗不见了,我退出屋子,回到了石龙子上,看着河水的颜色,听着奈佛奈佛河淤青、肿胀的皮肤下面砾石相互碰撞的声音。我特别注意到邻居家的鸭子在黄色的洪水里上下起伏,而我感觉到平台摇摇晃晃,像三十节风速下绷紧的桅杆。
小狗在某个地方吠叫。它肯定受到了鸭子的过度刺激,也许以为它自己就是鸭子呢——现在我想起来,挺像那么回事。雨势一刻也没减弱过,我的短衬裤和T恤都湿透了,我突然想到,要是把衣服脱了,会感觉舒服很多的。于是我就待在那里,难得地对小狗的吠叫充耳不闻,像个嬉皮士似的赤裸着身子蹲在汹涌的洪水上面,一个屠夫,一个屠夫的儿子,惊讶地发现自己距离悉尼三百英里远,在雨中居然意想不到地快乐,要是我看上去像个膀大腰圆、毛茸茸的毛鼻袋熊,那倒也无妨。这并不是因为我处在狂喜的状态中,但我,至少在一时间,摆脱了我一贯的激动,对我儿子的伤感记忆,因为不得不使用操蛋的多乐士而生气。我非常接近,几乎,在六十秒钟里,感到平静,但随后两件事情同时发生,我常常感到其中的第一件是一种预兆,我最好多加留意。这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是那条小狗,被黄色的洪水快速地冲走。
后来,在纽约,我会看见一个人在百老汇慢车站前面跳跃。他一会儿还在那里,一会儿就不见了。我无法相信我所看见的。说到那条狗,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根本不是同情那么简单。当然不能轻信。轻松——没有狗需要照料。生气——我竟然要对付休的不相称的悲痛。
我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打算,只是艰难地开始往身上套湿衣服,于是,无意间,在画室下面,通过我的大门,在拦畜沟栅过去二十码处,我清晰地看见了第二样东西:一辆黑色的汽车陷在了泥浆里,直陷到车轴那儿,车头灯亮得晃眼。
我没有正当的理由为潜在的买主生气,只不过这时间太糟,还有,操蛋,我不喜欢他们老是操心我的事情,假装评价我的画或我的家务。但是我,前著名画家,现在只是个护工,不得不强迫自己重新穿上冰冷的、不舒服的衣服,慢慢地走过泥浆地,来到棚子前,发动起拖拉机。那是一台菲亚特,虽然它那喧闹的分速器箱快速损害了我的听觉,我还是对这个黄色的家伙保持着一种奇怪的感情。我骑在它高高的背上,像堂吉诃德似的怪模怪样,朝我那位汽车陷在泥浆里的访客驶去。
天气比较好的时候,我可以看见三千英尺的多里戈悬崖高高耸立在汽车之上,迷雾从年代久远、未被采伐的灌木丛中升起,新生的云高高在上,驾着强势的热气流飘浮,那气流任何滑翔机驾驶员都会从心里感受到,但此刻群山被遮住了,我只能看见我那一排栅栏,和咄咄逼人的车头灯光。福特车的车窗上布满雾气,所以即便在十码之内,我也只看见后视镜上阿维斯的标志轮廓,汽车里面什么都看不见。这足以证实来人是个买主,我做好了以低声下气面对骄横无礼的准备。然而,我却有一种被激怒的倾向,但当我发现没有人从车里出来招呼我时,我开始纳闷,哪个悉尼来的操蛋以为他可以挡在我清晰可辨的车道上,然后等着我去伺候他。我从拖拉机上下来,砰的一拳打在车顶上。
将近一分钟的时间里,什么都没发生。然后引擎发动起来,布满雾气的车窗摇了下去,露出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一头浅黄色的头发。
“你是博伊兰先生吗?”她的口音很奇怪。
“不是,”我说。她有一双淡黄褐色的眼睛,嘴唇对她那张纤细的脸来说几乎显得过大。她的样子不同一般,但是很有吸引力,所以你也许会觉得奇怪——以我这种多舛的命运以及几乎一以贯之的喜欢女色——她居然那么严重、那么深刻地激怒了我。
她看着窗外,打量着前后的轮子,那些轮子一直深陷在我的地界里空转着。
“我这身打扮可不方便下车,”她说。
要是她跟我道歉,我也许会有不一样的反应,可她却径直把窗子摇了上去,在另一边朝我发号施令。
不错,我曾经是个名人,而现在只是个勤杂工,所以我还能指望什么呢?我把菲亚特牵引缆索空的一头系在福特的后轴上,这一来溅了我一身的泥浆,也许还有点牛屎。然后我回到自己的拖拉机上,挂上低速挡,踩下油门。她当然没有让汽车熄火,所以我这一踩下去,就见两股长长的气体穿过青草,窜到了公路上。
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说再见。我把缆索从福特上收回来,把拖拉机驶回车棚,没有回头看一眼。
我回到画室时,却发现她根本就没离开,而是提着高跟鞋,正穿过围场朝我的屋子走来。
正常情况下,这时候我得画画,我的访客过来时,我在削铅笔。河水的咆哮像血脉在我耳鼓里奔涌一样,但是当她踏上硬木楼梯时,我能感受她的脚步声,那是一种从地板搁栅上一路响过的震颤声。
我听见她的叫唤,但是休和我都没搭理,她就踏上了架在屋子和画室之间的掩蔽廊道,一种离地面十来英尺、有弹性的、摇摇晃晃的小建筑。她也许会选择敲画室的门,但是那里也有一个非常狭窄的通道,一种跳板,环绕着画室的外墙,所以她出现在开着的卷帘门前,站在丝帘子外面,河在她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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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凯里(Peter Carey,1943—)是当代澳大利亚文学的领军人物,是继民族主义文学奠基人亨利·劳森(VENRY Lawson,1867—1922)和现代主义文学巨匠帕特里克·怀特(Patrick White,1912—1990)之后的又一位文学大师,被誉为“澳大利亚最有才华和最令人激动的作家之一”。迄今为止,他出版的十部长篇小说、两部短篇小说集和五部非小说作品,已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屡获国内外文学大奖——两次布克奖,两次英联邦作家奖,三次迈尔克斯·富兰克林奖,是世界上仅有的两次获得布克奖的两位作家之一。而另一位是南非作家库切,几年前已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有评论家预言,凯里将是诺贝尔文学奖最有力的竞争者。
凯里生于墨尔本市郊小镇,父亲是通用汽车公司的推销员。凯里曾就读于蒙纳什大学,学习有机化学,后因一场交通事故,未及毕业便去从事广告设计工作。在这期间,他结识了作家巴利·奥克利和莫里斯·卢里,开始接受文学创作的熏陶,阅读了贝内特、贝娄、纳博科夫、凯鲁亚克和福克纳等人的实验性作品。一九六七年,带着对国内环境的失望和对朋友奔赴越南战场的忧伤,凯里离开澳大利亚来到欧洲,寄希望于得到欧洲文化的滋润。在欧洲,他周游各国,不断积累素材,但大部分时间仍侨居伦敦,靠写广告谋生。闲暇之余,精心创作,小说《寄生虫》(Wog)就是在此期间完成的,但因该小说大胆前卫,出版社拒绝出版。一九七○年,凯里回到澳大利亚,着手创作短篇小说。一九七四年,他结集出版了《历史上的胖子》(The Fat Man in History)短篇小说集,一举成名。一九九○年应纽约大学之邀,任住校作家,目前常住纽约。
凯里的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集:《历史上的胖子》(1974)、《战争的罪恶》(War Crimes,1979);长篇小说:《幸福》(Bliss,1981)、《魔术师》(Illyuhacker,1985)、《奥斯卡和露辛达》(Oscar and Lucinda,1988)和《税务检查官》(The Tax Inspector,1991)、《特里斯坦·史密斯不寻常的生活》(The Unusual Life of TristanSmith,1994)、《杰克·迈格斯》(Jack Maggs,1997)、《凯利帮真史》(True History ofthe Kelly,Gang,2000)、《我的生活如同骗局》(My Life as a Fake,2003)、《偷窃:一个爱情故事》(Theft:ALove Story,2006)和《他的非法自我》(His Illegal Self,2008)。其中《奥斯卡与露辛达》和《凯利帮真史》获布克奖,《杰克·迈格斯》和《凯利帮真史》获英联邦作家奖,《幸福》、《奥斯卡与露辛达》和《杰克·迈格斯》获迈尔斯·弗兰克林奖。
凯里的文学创作是从撰写长篇小说开始的,但却因短篇小说而声名鹊起,成为澳大利亚新派作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第二个短篇小说集《战争的罪恶》出版后,赢得了广泛赞扬,人们认为他的作品使澳大利亚小说为之增色,称他为具有国际色彩的作家,“终于使澳大利亚脱离顽固的狭隘地方主义角落”,走向“新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他的作品怪诞、幽默,具有寓言式小说和科幻小说的特征。小说里的人物往往是极为孤立的个人,面对强大的社会制度感到无能为力,常落入现实的陷阱而难以自拔,生动地表现了现代人所处的困境。
凯里的长篇小说总是激荡着历史的回声,它们分别从民族叙事、帝国远征、殖民文学、历史记忆和文化霸权等方面探求了澳大利亚的民族心理,以及与英、美帝国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正由于此,他被誉为澳大利亚“民族神话的创造者”。“丛林哥特式小说”《魔术师》是一曲“澳大利亚之歌”,“……可以与帕特里克·怀特的《沃斯》相媲美。”《奥斯卡与露辛达》被美国时代杂志评为“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再现了基督文明与土著文明的冲突。《特里斯坦·史密斯不寻常的生活》是凯里“了不起的成就,把虚构的世界描写得惟妙惟肖,如同魔法一样”。《杰克·迈格斯》“虽说是旧瓶换新酒,但这新酒更让人心醉”。《凯利帮真史》出版后更是好评如潮,《纽约时报》认为:“彼得·凯里无疑是小说宝库伟大的探索者之一……他将瑰丽的色彩、耀眼的光芒,赋予一个早巳褪色的故事;将滚烫的血,温暖的肉赋予一个久远的神话。”《我的生活如同骗局》是凯里“对澳大利亚民族神话的翻新,并使之成为文学宝库中的一件艺术珍品”。一方面,凯里立足文化遗产,通过人物形象塑造,讴歌独立的民族精神,使被压制、被边缘化的族群重新回到话语空间;另一方面,他又秉承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开放包容的人文精神,通过历史人物与事件,来诠释现代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命的意义。同时,对社会的丑恶和人性的黑暗,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他的文学作品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因而容易在不同民族的读者中间产生共鸣。
较之短篇小说,凯里长篇小说的创作手法更加丰富多样。他从不局限于一种写作形式,而是在继承文学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不断超越,既有别于亨利·劳森的现实主义,也异于帕特里克·怀特的现代主义。他的作品里既有后现代主义作家常用的手法,如元叙事、戏仿、侵入式话语等,也有后殖民主义意义上的寓言和反讽,同时,还运用现实主义的传统叙述和魔幻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来凸显主题。可以说,凯里的小说是真实与虚构的结合,科幻与现实的结合,高雅与通俗的结合,后现代主义、现实主义和魔幻现实主义的结合。他的小说并不适合非此即彼的二分法,而是多种形式的“杂交”或是兼而有之的“第三空间”,而这正是凯里文学艺术的创新之处和魅力所在。
《偷窃:一个爱情故事》是凯里的一部力作,获得二○○七年度新南威尔士总理奖。凯里藉其“超常的语言天赋,创作了一首完全出人意料的爱情诗”。这部“悬念丛生的故事”,促使人们对“艺术、欺诈、责任和救赎”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它看似是一个发生在绘画艺术界的爱情故事,实际却揭露了画家、收藏家、鉴定家和艺术商人的虚伪、狡诈和贪婪。主人公迈克尔·布彻·博恩是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北部小镇的一位知名画家,因盗窃原本属于自己却被法院判给前妻的画作而入狱四年。一九八○年,刑满释放后,他暂住于艺术收藏家让一保罗·米兰的屋子里,一边继续从事绘画创作,一边照顾体重达二百二十磅且患有痴呆症的弟弟休。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三十出头的漂亮女人玛琳·莱博维茨闯入他平静的生活。不久,邻居多齐·博伊兰家收藏的名画不翼而飞,警察怀疑是迈克尔所为,没收了他所有的绘画作品,声称要把它们带回警察局鉴定。数日后,迈克尔来到悉尼,向警察索回自己作品,但无功而返。此时玛琳再次出现,被没收的作品失而复得,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原来,她是已故著名现代派画家莱博维茨的儿媳。她从美国来到澳洲,就是为了寻找她公公遗留的价值连城的名画。一场冲突之后,迈克尔带着弟弟休,回到了澳大利亚内陆小镇,再次过起了平淡无奇的生活……迈克尔如同一只迷失的羔羊,囹圄于传统与现代、善良与欺诈、中心与边缘的世界中,经历了人格自我分裂和自我健全的过程。
整部小说都围绕对“名画”的占有而展开,因为“名画”代表着金钱和社会地位。迈克尔不满律师将他的财产“抽干”,铤而走险,最后落得人财两空;收藏家让一保罗·米兰因为一幅名画与迈克尔反目成仇;邻居多齐·博伊兰因为收藏了一幅名画而引来杀身之祸;奥利维埃·菜博维茨出身绘画大师之家,母亲及他本人由于继承大量遗产而被人谋害;玛琳为了占有公公的作品,更是处心积虑,设计圈套将名画盗走,并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凯里以“名画”为中心,勾勒了一幅现代人贪婪欺诈的嘴脸。小说中“名画”已不再是高雅的艺术品,而是人们扬名立万的“商品”。在名利的驱逐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十分紧张,甚至仇视。,正如弗罗姆所言,现代性工业社会是一个完全以追求占有和利润为宗旨的社会,大多数人把占有为目标的生存看作是一种自然的、惟一的生活方式。在重占有的生存方式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严峻的对抗性。
然而,凯里似乎要将这种对抗性披上一层温情的薄纱,让两个追名逐利的人演绎了一场“甜美”的爱情故事,彰显出人性的矛盾与复杂。迈克尔出身贫寒,父母亲靠屠宰卖肉维生。二战期间,一位德国艺术家来到他们的小镇,从此改变了他的生活道路。他没有继承父业,而是跟随这位德国人学习绘画艺术,并在当地小有名气。与妻子离婚后,他又变得一贫如冼。但他渴望能东山再起。然而,绘画市场风云变幻,他的作品在市场上已不受欢迎。正当迈克尔陷入困境和绝望之际,集美貌与贪婪于一身的玛琳来到他的身边。玛琳来自维多利亚州东北部的一个小镇,曾经在纽约的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其顶头上司是奥利维埃·莱博维茨。因为工作的关系,她赢得了奥利维埃的信任,使之将一包有关“法国艺术”的资料交由她保管。当得知奥利维埃就是著名现代派画家莱博维茨的儿子时,玛琳便心生歹意,偷偷地将法国“艺术资料”复印了一份,利用业余时间研究绘画艺术。与奥利维埃结婚后,她摇身一变,成为绘画艺术界的知名商人,千方百计搜集名画,牟取钱财。颇具讽刺意义的是,由奥利维埃亲笔鉴定的名画却是赝品——它只是莱博维茨生前尚未完成的一幅作品,而不是人们传说中的代表作。《偷窃》揭示了重占有、轻生存的社会心理:在名利欲望的驱使下,两个利己主义者结合在一起,各有所图,一个为恢复自己在绘画艺术界的声誉而处心积虑,另一个则是为了得到名画而不择手段。名利打破了人们内心的平静,并使其人性变得异常扭曲。
凯里在《偷窃》中以第一人称叙述,由博恩家的两兄弟交替讲述他们共同的故事,既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又增加了小说叙述的深度和广度,使人物刻画入木三分。事实上,凯里在小说中塑造的休和玛琳分别是主人公迈克尔的两个自我,休代表澳大利亚传统的乡村生活方式,玛琳则是现代都市生活方式的化身。迈克尔挣扎于传统与现代、善良与贪欲之间,造成了自我人格的分裂。迈克尔从乡村小镇走向大都市悉尼、东京和纽约,意味着他越来越受到都市欲望的牵引,选择了一种追名逐利的生活方式。随着他与玛琳交往的深入,迈克尔逐渐认识到自己陷入了一场偷窃的骗局。小说里休内心的孤独、寂寞、愤懑、无奈和渴望恰恰是迈克尔的内心写照。
此外,《偷窃》还探究了现代社会艺术作品的独创性和审美价值问题。利用新技术仿造艺术作品是新技术革命时代在西方艺术界出现的一个新特征。技术的可复制性使本真性的价值判断开始在西方世界坍塌,“真品”和“摹本”的区分在当代丧失了意义。当代人被各种人造“伪物”所包围,人创造了文化,而文化的扩张又使现实隐退,形成了事物的非真实化。因此,技术的复制性,消解了艺术作品的独创性。《偷窃》中迈克尔的艺术生涯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他的作品“落伍了”,收藏家、画商和中间商所关心的不是他作品的艺术价值,而是绘画作品在市场拍卖的价格。对此,迈克尔感到气愤和无奈。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二十世纪的现代作品受到了市场的追捧,画商、鉴定家不择手段地“掠夺”大师们的画作。他们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修补”,使摹本变成了真品,从中捞取大量钱财。迈克尔按照玛琳的指令制作赝品,完全丧失了画家的基本职业操守。令人意外的是,布彻过去的两幅画作,虽然被纽约的鉴定家和画商们所不齿,却被艺术界最著名的博物馆收藏。小说的结局表明,真正的艺术终将获得艺术界的认可和尊重。
凯里的《偷窃》是一部探讨人性迷失、追求艺术本真的作品。面对艺术世界的变化莫测和世俗社会的名利诱惑,“落伍”的艺术家们陷入了两难境地,挣扎于真与伪、善与恶、个性与共性、传统与现代的泥潭中,一度秉承和坚持的艺术观和道德观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自我的本真性逐步迷失,占有欲不断膨胀。所幸的是主人公在经历了“炼狱”之后,真善美的人性之光得以重现,艺术的价值得以彰显。“偷窃”与“爱情”本为矛盾的两极,但在充满欲望的现代社会,却是如此的和谐统一,演绎了一场荒诞而又真实的故事。主人公迈克尔与玛琳最终分道扬镳,正昭示了人性的复归和人格的自我健全。 彭青龙
二○○八年四月
“乍看上去小说描写的是爱情故事,是悲剧,是喜剧,是悲喜剧,还有一位艺术家身心的征程……从更深一层来看,小说的成功在于描述了人之个体所体验到的那种与世隔绝的深重的孤独,那种属于个体主观感受的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不可确知性……”
——《哈佛书评》
“凯里绝对是讲故事的高手,惟妙惟肖;这就或许可以理解为何读者难以将他和大师们区分开:他更像狄更斯?还是乔伊斯?还是卡夫卡?还是福克纳?还是纳博科夫?还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还是拉什遮?”
——《伦敦书评》
“凯里的永不停歇令人叹服。他反叛,成长,再反叛……在这部小说中,决不同流合污、誓死捍卫人格独立的精神得以深刻地展现。《偷窃》可谓一部彻头彻尾的非爱情小说,凯里对结尾的处理绝妙无比。”
——《泰晤士报文学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