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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我是女巫我怕谁/饶雪漫文集温暖珍藏版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饶雪漫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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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我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神秘国度,用穿越成长的力量。

孤独寂寞的十六岁少女丁西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进入了网络游戏“巫师总动员”,并结识了桀骜不驯、性格乖张的少年巫师岳轻枫,一次夜晚的飞翔后丁西西对岳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同桌大P的帮助下私自进入了还没有正式开放的游戏中……

内容推荐

孤独寂寞的十六岁少女丁西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进入了网络游戏“巫师总动员”,并结识了桀骜不驯、性格乖张的少年巫师岳轻枫,一次夜晚的飞翔后丁西西对岳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同桌大P的帮助下私自进入了还没有正式开放的游戏中。好看好玩后不可思议的情节就这样发生了。到底网络世界里的人会不会有情感,他们又是不是真的存在呢?丁西西又该如何和大P一起战胜困难,找到心目中理想和平的“圣城”?这是一个充满了奇思妙想的故事,少女美好的情感,成长多样的滋味,青春奇异的幻想,均在作者的笔下层层交织,将令你欲罢不能,享受到飞一般的阅读乐趣。

目录

就这要中小姨的“毒”

居然被“抽风宝贝”跟踪了

糊里糊涂地做了志愿者

大P的如意算盘落了个空

终于还是做了一次“小偷”

“丁西西”当着我的面自杀了

逃离凡克罗

都是曼陀花惹的祸

我救活了岳轻枫

我是女巫我怕谁

在摩卡吧惨遭暗算

通往圣域的路到底有多远

试读章节

上高中后,我开始住校。

我们宿舍一共住了五个女生,由于我整日懒洋洋的,很快便得了个外号:懒散公主。

我并不排斥这个外号,因为这样,我就更有了可以懒散的理由。连做清洁卫生这样的事情都可以免掉了,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很年轻的男老师,戴个金边的眼镜,乍一看,有点像韩国的大帅哥裴勇俊。他教我们英语,口语不错,有时候还有点幽默,我们班有很多的女生都对他乱崇拜,整天围在他身边童老师童老师的叽叽喳喳地乱喊,只有我这种人才有可能在他的课堂上睡着。

“丁薇。”他走到我身边来叫醒我说:“你怎么了,晚上睡不好么?”

“对。”我揉揉眼睛说,“我老失眠。”

“离开妈妈就睡不着了?不要太娇气哦。”他在女生们的笑声里提醒我。

我只好坐直了,装模作样地翻开英语书。

但是我很快就又无可救药地睡着了并且开始做梦,梦里是蜿蜓曲折的迷宫,我跟在一个黑衣人的后面费力地往前走,我走不动的时候,他会回过头来温和地对我说:“西西,再努一把劲啊。就要到了。”

西西是谁?

我不叫西西,我叫丁薇啊。

逆着光,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是感觉很亲切。

于是我跟着他继续走。

眼看着出口就在前方,下课铃声就在这时候尖锐地响了起来,我被惊醒,抬起头,看到“裴勇俊”手里拿着教案,正用一种“忧国忧民”的眼神盯着我,我知道他在想什么,班上有这样的女生,真是“麻烦”了。

我其实一直都是别人的“麻烦”。每当爸爸和妈妈在家里吵个不歇的时候我就会想,如果我没有出世,如果这个家里没有我,也许,他们就不会这这样子了。我最不愿意听到的话就是:要不是为了小薇,我早就跟你离了……

其实他们不知道,离就离呗,我根本就不会在乎。

我早就对一切都不在乎了。

除了那个梦,那个梦里温和得让我想哭的熟悉的陌生人。

我总是在“裴勇俊”的课堂上梦到他,他走在我前面,一次又一次,在快要到出口的时候,被下课铃声残忍地惊醒。

这样相同的梦隔三差五地来,我却从不曾觉得厌倦。

甚至,还有些许的依恋。

新学校里我没有朋友,像我这样花钱读书的“择校生”无形中就要低人一等。我只好用我坚强的自尊顽强地守候着我脆弱的孤独。

黄昏的时候,我喜欢独自到教学楼的楼顶上去吹风,秋风是卷曲着来的,有一阵没一阵。我的头发已经很长了,有些微黄,发根开始发岔,可是我没有心情去剪它。大P就在这时候走到我面前,对我说:“丁薇,你坐在这里不怕吗?”

大P叫叶平,不过大家都叫他大P。大P是个挺能说的男生,可是也未免太爱管闲事了一些,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这也怕?要不我跳下去给你看看?”

“别!”大P双手一推,往后一退说,“我知道你拽,从第一天上学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您老可别吓我!”

“那就离我远点。”我说。

“是!”大P往后好几步,扯大嗓门说:“丁薇同学,我们就这样聊天你不反对吧。不会觉得我不尊重你吧?”

我不理他。   他继续喊:“天很冷呃,大家都是离家在外的孩子,不如我们互相取暖,OK?”

对付这种流氓只有一种办法,继续不理,让他没趣到家。

我转头往楼下看去,五层的教学楼不算太高,我怔忡地想,如果人有翅膀该有多好,就算是纵身跳下,也不会有任何的恐惧和担心。

“丁薇。”真没见过比大P皮更厚的男生,他又走到我身边来,吓丝丝地对我说:“我有恐高症呃,从这里往下看头晕呢!”

“有人叫你看吗?”我问他。

“有啊。”大P说,“见你看我就不由自主地想看了呀。”

“小心我一脚踹你下去。”我警告他。

“酷女脚下死,做鬼也风流。”大P说,“只要您高兴,踹就踹吧。”

得得得,惹不起躲得起,我站起身来往楼下走去,过道里正好遇到“裴勇俊”,他看看我,再看看跟在我屁股后面下来的大P,脸上是那种很复杂的表情。

我知道他想歪了。

他真的是想得太歪了,我丁薇是不会恋爱的,爱情是个P,我从五岁的时候起就明白了这一点。

周末的时候我背着我的一大袋脏衣服回家,家里冷冷清清的一个人都没有。我打开电脑,一封新邮件跳出来,是小姨的:“小薇,周末回家来我这里,我有好东西给你看。”

我的小姨是我唯一的朋友,她是个很怪的人,她比我妈妈小十岁,三十多岁了还扎两个小辫儿,整日里笑眯眯的,看上去就像个中学生。

我的小姨也是个很厉害的人,她是计算机系和生物工程系的双料博士,每次她跟我讲的那些东西,都是令我匪荑所思的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玩艺儿。

我很爱我的小姨,每次爸妈吵到不可开交的时候,都是她默默地把我带出家门,有一次,我甚至在她家住了有一个月那么久。

因为小姨,我还不算是那么寂寞。

只是她太忙了,她的工作让我感觉很神秘也很紧张,我一向简单的大脑总是弄不明白她在干些什么。

“不明白就不明白吧。”小姨喜欢揉着我的头发对我说:“其实这个世界让人闹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越想闹明白越是糊涂。”

她真把我说糊涂了,我就傻笑。

或者把耳机戴起来听伍思凯。伍思凯是个老掉牙的歌手,我们班几乎都没有人听他的歌了,我是从小姨那里知道他的,喜欢听他唱:New York,Dallas,Los Angeles,寂寞公路每段都下雪,冷漠,激情,点烟的手,寂寞公路每寸都伤痛……

一个高亢而寂寞的男声,很容易就将你的心击得柔软而粉碎。 小姨也很宝贝那张CD,从不肯外借,我想听,就必须去她家。

我懒懒地进了她家的门,把自己放倒在她家宽大柔软的蓝色皮沙发上。小姨皱眉看着我说:“小薇,怎么像丢了魂一样?不喜欢你的新学校?” P11-16

序言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人,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站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里。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那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那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他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饶雪漫

2007年12月于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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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