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春节刚过。
这是我这个月参加的第三次告别饭局。我最好的女朋友——肖梅,就要移民加拿大了。
其实我早就知道她一直在办加拿大的移民。她这个人,好好的在外企干着,有那么多的优秀男孩儿追着,还是不甘心。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要移民?她不假思索地说:“整一口流利的英文;和老外谈场恋爱;拿个外籍身份;再生个混血儿;把父母接去,让他们呼吸上没有污染的空气;不花钱看病;不花钱上学……”肖梅一口气地背着那些从移民公司“学习”来的东西。
肖梅是个颇有些背景的女人,她的家族就带着留洋的经历。她爷爷早年是一家织纱厂的买办,一年有半年来往于东南亚和日本。她父亲是一家国营进出口公司的经理,经常率团出国访问。肖梅从小就喜欢在同学中显摆她父亲从国外带回来的舶来品:透明的连裤丝袜,英式的镶着小花边的立领衬衫,印着Happy Face(笑脸)的纯棉T-Shirt。这些舶来品把肖梅装扮得像一个骄傲的公主,让她有资本成为学校服装潮流的推动者。有一次,她父亲给他的宝贝女儿带回一条正宗的美国萍果牌牛仔裤。肖梅兴奋得不得了。可是父亲错误地估计了他这个正在迅猛发育的女儿的身材——裤子买小了。肖梅不甘心,费了很大力气把牛仔裤套上了腿,勉勉强强地拉上了拉锁,竟是几乎不能喘气了。肖梅还是屏息收腹地穿着它在学校风光了一天,赚回了不少羡慕的眼光。第二天肖梅没有再穿那条牛仔裤,也没有去学校。她那天晚上就感到下腹部疼痛难忍,去医院一看才知道是裤子太紧,得了急性盆腔炎。
童年的经历使肖梅从小就对西方,对西方的文化和生活方式有一种崇拜感。她喜欢听父亲给她讲从埃菲尔铁塔俯视的城市;喜欢他讲纽约的繁华;喜欢他讲佛罗里达的阳光……长大后的肖梅不再满足他父亲的那些故事,毕竟父亲去的都是公差,十几个人绑在一起由导游领着逛几天就得回来。肖梅向往的是有朝一日能真正融入到西方的社会中去,自由地表达,自由地呼吸,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细细品味西方的生活。
肖梅认定了移民加拿大是她实现这个愿望的捷径。
八十年代的出国打工热已经只剩下余温,眼下人们都在为移民而疯狂。出国打工和移民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穷亲戚进城,不带钱,就等着去挣钱;后者是远房亲戚串门儿,带了钱,先安定下来,再想赚钱的事儿。她一开始考虑去澳大利亚,分儿不够,正好赶上1997香港回归时,大批港人移民加拿大。加拿大政府放宽了移民条件,肖梅趁机迅速地办理了移民手续,一年内就接到了移民纸。
屋子里又来了几个同事,气氛顿时热闹了起来。现在“移民”是热点话题,特别是在外企。
“肖梅,赶明儿在那边儿买个大house(独立屋),别忘了邀请我们去度假呀。”
“小姐,没搞错吧?还叫人家肖梅,土不土呀,你得叫人家May!人家就要变成外国人啦。”
“别忘了给我们寄几张你在资本主义国家‘受苦’的照片啊,让我们这些出不去的人也好平衡平衡,继续凑合着活下去啊。”
“加拿大是什么地方?什么都不干政府也给钱,回头她一撇腿一个,生上仨孩子,吃福利就够了,受什么苦呀,是吧?”
肖梅一脸的兴奋,以至于多年后她回想起来都觉得那一天才是移民路上最让她感觉幸福和激动的时刻。
“肖梅,你男朋友去吗?”
“男朋友?你问哪个呀?”肖梅贫了起来。
“你有几个呀?” “不多,也就一打儿吧。这帮人,不是害得我堕胎,就是逼着我结婚,我哪里受得了,趁着出国正好打扫战场,一个都不留。”
屋子里静了一下,大家都惊讶于这即将出国女人的直自。
“既然出去了,咱就别想着再嫁中国人,既然有条件,我就要把白马王子还原成白人老外。再说,我出去的动机町不是为加币,我的目标是融入上流社会,拖家带口怎么能有优势呢……”肖梅慢慢说着,她的爱情理论明确定义了白马王子的民族必须是白人。
肖梅把移民当做一场革命,把爱情当做一种证明!
几天后,肖梅带着她的三个大箱子和一个小箱子,告别了那些曾经追求过她的男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春的下午走了。她留给我一套考托福和雅思的复习材料,让我去新东方报个名,学习学习,就算不出国,自己也有个提高。
可能,她觉得我太没有追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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