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格林,英国大师级小说家。他作品中“恶”无处不在,暴力、犯罪、背叛、堕落比比皆是,可最惊心动魄的却是个人内心的道德和精神斗争;他作品中的人物卑琐、绝望至顶点,可是污泥中却能绽放人性的光彩;他称得上20世纪最严肃最悲观最具宗教意识的作家,可同时又是讲故事的圣手,是20世纪整个西方世界最具明星效应的大师级作家之一,英国20世纪读者最多的小说家之一。格林将自己的作品分为“严肃小说”和“消遣小说”两类,《布赖顿棒糖》是最著名的“严肃小说”之一,以黑帮、侦探小说的为外壳,敷演了一出探索罪孽与救赎的精神悲剧。
格雷厄姆·格林是英国20世纪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他悲观厌世到极点,却又最关注灵魂的挣扎和救赎。《布赖顿棒糖》是格林创作的第一部严肃作品,所谓严肃是指作品探索的是生活中某些值得深思的问题。格林在小说中十分注重探讨信仰危机和犯罪问题,其受欢迎程度历久不衰。
《布赖顿棒糖》已被拍成影片,十分成功。
看门老头仍然沉睡在梦乡里;海尔独自在这间空荡荡的雅致花厅里望着莉莉。她那肥硕的乳房顶着那件薄薄的粗布夏衣。他暗自思忖:我必须离开这里,必须离开。他悲哀而绝望地注视着她,仿佛他在那个大众酒吧间里凝视着的是生活本身。但是他不能一走了事,他得完成他的工作,为《信使报》干活是马虎不得的。这是一家上等报纸,值得干下去。海尔想起了自己经历过的一段漫长的艰难生涯,心头不由得涌起一股自豪感——他在街头卖过报,为一家日销一万份的地方小报当过周薪三十先令的记者,又在谢菲尔④干了五年。他又喝下一杯威士忌,一时恢复了些许勇气。他暗暗对自己说,要是他叫那帮歹徒吓倒,丢掉差事,那可太没出息了,他决不能这样。四下里有那么多人,他们又能怎样呢?他们绝对不敢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对他下毒手。跟那五万名游客混在一起,他一定平安无事的。
“到这边来吧,孤独的人儿。”乍一听,他还不知道她是在对他说话,后来发现大众酒吧间里的每一张脸都在咧着嘴对他笑,这才恍然大悟。他猝然意识到,眼前只有那个睡梦中的看门老头,那帮歹徒要干掉他该是多么容易!要到达那间酒吧,海尔用不着出门。他只穿过三道门,经过花厅和一个“男宾止步”的餐室,绕一个半圈就到了。“你要点什么?”他说,带着一副感激不尽的神态挨近这个大块头女人。她能救我的命,他暗自思忖,只要她允许我一步不离开她就行。
“来点葡萄酒吧。”她说。
“一杯葡萄酒。”海尔叫道。
“你不想来一杯吗?”
“不,”海尔说,“我喝得够多了。喝得迷迷糊糊是不行的。”
“干吗不行?——今儿可是个节日哪?来点巴斯吧,我请客。”
“我不爱喝巴斯。”他看看手表:一点钟了,工作时间已到,他心头一阵焦躁,他必须让每一个地段都有卡片,报社就是用这个办法来检查他的行踪的;只要他稍有玩忽,他们随时都能发现。“跟我去吃点东西。”他恳求她。
“瞧他说的,”她冲着她的朋友们喊道。每个酒吧间里都回响着她那微带醉意的狂笑。“来劲儿啦,嗯?我可能把握不住自己啦。”
“你千万别去,莉莉,”他们对她说,“这个人靠不住的。”
“我可能把握不住自己啦。”她又念叨了一遍,温存、和善、驯良的眼睛闭上了一只。
海尔知道,有一个办法可以叫她跟着走。这个办法他以前是熟悉的。要是还像过去那样每周只挣三十先令,他就能跟她打得火热,就会懂得该用什么恰当的词句、什么得体的玩笑,把她从她的相好们手中夺走,带到小酒吧间里去套套交情。可是这一套他已经生疏。他什么也说不出来,只会翻来覆去地说:“跟我去吃点东西。”
“咱们上哪儿呀,贺拉斯爵士?老船饭庄么?”
“行,”海尔说,“听你的便,就上老船饭庄吧。”
“你们听见吗?”她告诉酒吧里所有的人——女子餐室里两位戴黑色圆顶帽的老妇人,独自在花厅里酣睡不醒的看门老头,还有她自己的六七个相好。“这位先生邀请我上老船饭庄哩,”她故意用文雅的口吻说。“要在明天,我就愿意同你去。可今天我已经在脏狗酒店先有约会了。”
海尔失望地转身往门口走去。他想,小伙子一定还没来得及向他的同党通风报信,吃午饭时不会出事儿,最可怕的倒是午饭后那一个钟头怎么挨过去。那女人说:“你是病了,还是怎么的?”
他的眼睛转向她那对肥硕的乳房,在他看来,她就像可以隐身的黑暗,就像庇护所,她见多识广,精通世故。看着看着,他心里不觉隐隐作痛;然而,在他那带着牙齿啃过的指甲,沾着墨水的指头和瘦骨嶙峋、神情讥诮的躯体里,自尊心重又抬头。他嘲笑自己说:“回到娘肚子里去吧……让她做你的娘……别再自个儿逞能啦。”
“不,”他说,“我没病。我没事儿。”
“你脸色不对头。”她热情而体贴地说。
“我没事儿,”他说,“有点饿罢了。”
“为啥不在这里吃一点?”女人说,“你能不能给他做个火腿三明治,比尔?”酒吧间里的那位侍者随声应道,他能做个火腿三明治。
“不用了,”海尔说,“我该上路了。”
——上路。沿着海滨人行道往下走,忽而东张西望,忽而回头看看,飞快地混到潮涌般的人群中去。虽然到处都看不见熟悉的面孔,他却仍然提心吊胆。他本来以为,只要隐没到人群中就平安无事了,可是现在,他周围的人仿佛是一片茂密的森林,当地深谙地形的人可以在这片密林中设下置人死地的埋伏。他往前看,只能看见一个穿法兰绒衣服的男人;他回头望,又有一件鲜红的女衫挡住了他的视线。三位老太太乘着一辆敞篷马车经过,安详的马蹄声渐渐消逝,仿佛把安宁也带走了。有些人依然过着这样的生活。
海尔离开海滨人行道,朝马路对面走去。那边人少些,他可以走得更快一些,更远一些。格兰德大酒店的阳台上有人在喝鸡尾酒;仿制精巧的维多利亚时代式样的天棚上缎带和花朵在阳光下交相辉映;一个看上去像是退休政治家的人,满头银发,身上扑了粉,戴一副老式双片眼镜,坐在那里喝着雪利酒,威严地听任生活顺其自然地从他身边流逝。两个衣着华贵的妇人,黄褐色头发闪着光,穿着貂皮短外套,从环球饭店的宽大石级上走下来,像鹦鹉似的头挨着头,叽叽喳喳地交谈着知心话。“‘亲爱的,’我冷冰冰地说,‘要是你还不懂达尔·瑞型烫发的话,那我只好说——’”她们各自把涂了指甲油的尖尖的指甲向对方亮了一下,咯咯地笑了起来。柯利·基伯五年来头一回巡行程序没赶上钟点。他站在环球饭店的石级下那式样奇特高大建筑物的投影中,突然想起那帮歹徒已经买了他的报纸。他们已经不用守着那家酒馆等他了——他们知道该到哪儿逮到他。
马路上迎面过来一个骑警。那匹受到主人精心照料的栗色大马温驯地踏在炙热的碎石路上,如同一位百万富翁给孩子们买的一件珍贵玩具。玩具精工细作,叫人惊羡,一身皮毛有如古老的红木桌面那般油光锃亮,色泽浓重,还挂着一枚亮晶晶的银牌。你根本想象不到这玩意儿居然还是派真用场的。当海尔眼睁睁地看着那个警察打身边经过时,他丝毫没有想到这一层,他不能向他求救。一个男人站在路边端着一个托盘卖杂货,他失去了整整半个身子:腿,胳膊,肩头。那匹漂亮的马经过他身边时,像个阔绰的贵妇人似的娇气十足地把头扭向一边。“鞋带,”卖杂货的人无望地对海尔说,“火柴。”海尔没有听见。“刮脸刀刀片。”海尔已经走过了,可这几个字却死死地萦绕在他的脑海:他想到了一条细细的伤口和钻心的剧痛。凯特就是这样被弄死的。P9-14
对更广大的世界而言,20世纪30年代的布赖顿呈现给人们的表面景象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海滨胜地,但是在这一表层之后却还有另外一个布赖顿:一排排建筑粗劣的住房,一处处毫无生气的商业区,以及荒凉寂寥的工厂郊野。
除此以外,布赖顿也是以赛马场为中心的犯罪活动场所。投身写作事业的格雷厄姆·格林之所以被这个城市吸引正是由于布赖顿的这一阴暗面。他不止一次到这个城市来,为了感受这里的气氛,也为了搜集创作素材。他用取得的材料写了一部小说《一支出卖的枪》(1936),书中一伙黑帮的头子,向赛马赌注登记人勒索保护费的“好斗的”凯特后来为敌对的科里奥尼帮派割喉,死于非命。
从凯特被谋杀演绎出(《布赖顿棒糖》(1938)的一段故事。最初,这段故事本预备写成一部易于改编成电影的犯罪小说。在一家报纸供职的弗莱德·海尔曾经被凯特的敌对帮派科里奥尼雇用充当他们的告密人。为了复仇,凯特的“副官”宾基·布朗杀死了海尔。谋杀的手段很可能是把一根人称布赖顿棒糖的红蓝两色硬糖棍插进被害者喉咙里(书中并未描述这一场面)。死后尸体检验警局宣称海尔死于心脏病。
如果海尔在生命的最后一天没有碰见艾达·阿诺尔德,一个依靠同男人交际为生、逍遥洒脱的中年女子,如果罗斯,一家餐馆的年轻女侍没有偶然发现宾基作伪证的纰漏,宾基这伙人的杀人真相是不会有谁怀疑的。这两条线索相互纠结,推动了《布赖顿棒糖》的故事情节逐步向前发展:一方面宾基试图把罗斯的嘴封住,先是同她结了婚,其后又用甜言蜜语骗她自杀殉情;另一方面是艾达孜孜不懈地插手干预。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想把海尔暴亡的事查清,后来又努力把罗斯从宾基手中解救出来。
宾基是布赖顿最贫困的穷人街区的产儿。父母都已去世。他在学校受的教育不是来自课堂,而是来自强者欺凌弱者,间或对弱者施虐的等级制度。离开学校以后,黑帮头子凯特成为他的养父或兄长,他也就把凯特把持的帮伙当成自己家庭。对布赖顿外面的广大世界,宾基一无所知。
宾基没有道德感,没有怜悯心,严峻呆板,对“非我族类的人”、对“雷子(警察)”恨之入骨。“雷子”是“非我族类的人”用来压制他的手段。一句话,他是阿道夫·希特勒型的冷血动物。他不相信女人;在他的思想里,女人除了结婚和生儿育女外没有别的心思。他对男女之情感到厌恶,脑子里一直记着小时候每周周末躺在床上倾听父母在另一张床上被子底下兴风作浪的情景。凯特死后,他率领的一班人免不了都有些和女人勾勾搭搭的事,只有他一直把自己封闭着,一直保持着童身。对此他感到羞耻,但又不知道如何逃避。
走进他生活中来的是女侍罗斯,一个相貌平平、性格怯懦的女孩儿。只要有哪个男孩儿对自己感兴趣,她立刻会拜倒在这人脚下。宾基同罗斯的一段纠葛,在宾基一方是一场激烈斗争,力图阻止爱情闯入自己心中;在罗斯一方,则是不顾死活,甘心充当爱情的奴隶。为了防止一旦受审罗斯可能提供不利于自己的证词,宾基同她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尽管两人都知道,对天主教徒来说,这是冒犯圣灵的大罪。宾基不但同罗斯结了婚,而且同她行了夫妻之间应尽的礼数。叫宾基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像过去那样再次感到厌恶和鄙视,相反地,他发现做爱并不是什么坏事。事后回味起来,他还不无快乐和自豪感。
在宾基封闭的内心里,他只又进行了一次激烈思想斗争,几乎叫他打消自赎的念头。那是在他驾车带着罗斯驶往一个偏僻处所的路上。如果他的筹谋顺利实现,罗斯就要在那个地方开枪自尽……但就在这个时候,他感到“一阵非常强烈的激情向他袭来,仿佛是有个什么东西拼命要钻进来——巨大的翅膀狠狠压着窗玻璃……假如汽车的玻璃被压碎,假如那禽兽——管它是什么——扑了进来,天晓得它会干出什么来。” 把宾基同罗斯联结在一起的是两人都是罗马公教教徒,都是正统教会的儿女。他俩虽然对教义的了解很不完备,却从中得到不可动摇的优越感。两人信赖最深的是天主对世人的施恩赦罪。这一教导的大意曾有一位无名诗人写了一首小诗进行概括,两人都深记脑中:
“请不要评判我,我的友人,
我也不评判你,这你知道。
即使在马镫与地面之间,
我祈求恩赦也能得到主的宽赦。”
在天主教教义中,天主的恩赦是不可知的,无法预见的,因而也是神秘莫测的。如果依靠天主仁慈而得救,把悔罪往后无限拖延,直到即将从马镫坠落到地面之时,这是犯了傲慢无礼之罪,是极重的罪愆。格林的《布赖顿棒糖》写得成功处之一就是把这对令人难以置信的小夫妻,一个年轻的社会混混儿和一个渴望得到爱情的小女孩儿,提高到既滑稽可笑、又令人恐怖的魔鬼般的傲慢地步。
宾基是否会遭天谴?在本篇序言中提出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意义。小说结尾时,宾基从悬崖上掉下去,他的灵魂究竟飞到何处,作者并未给出任何暗示。在某些情况下,依靠天主施恩赦罪并非来自精神上真诚地感觉天主确能叫这种奇迹发生,我们又怎能作出判断呢?值得一提的是,格林在若干年后曾写下自己的想法。他不赞同罪人会遭受永世惩罚这一教旨。人世的苦难已经够多的了,他说,世界本身已经成为一座炼狱了。
(《布赖顿棒糖》是一部没有英雄人物的小说。但是在弗莱德·海尔死前邂逅的一位女性艾达·阿诺尔德身上,格林却创造了一位不落俗套的女侦探。艾达不仅机警,而且办事胸有成竹,不折不挠。在思想意识上,她是天主教教徒宾基和罗斯的对立面。宾基和罗斯相信善与恶,艾达虽然也贪图享受,却相信更为现实的是和非,相信法律和秩序。宾基和罗斯相信得救和天罚,特别是后者,而艾达却没有强烈的宗教感。可以说,她除了招魂板以外并没有什么信仰。当我们读到艾达充满母爱一再试图把罗斯从她的那位魔鬼情人手中抢救回来的场面,我们看到的是两种世界观的冲突。一种世界观相信死后灵魂必有所归,另一种世界观只看重今生,可以说是现实的、唯物的。两种思想冲突激烈,尽管当事人对他们各自的想法并无清楚的了解。
虽然最后获胜的似乎是艾达的观点,但小说作者却把她的胜利写得不那么确凿,写得有些强加于人,令人不能不有所怀疑。这也正是格林这部小说写得巧妙、成功的地方。因为归根结底,《布赖顿棒糖》讲的不是艾达的故事,而是宾基和罗斯的一段扭曲的恋情。两人都非常年轻,准备面对灵魂得救或受惩罚这一问题的是他们,而非艾达。
罗斯忠实于自己的恋人,她的感情从未动摇过。直到故事结束,她一直把艾达,而不是宾基,当作引诱自己受骗的坏人。“她(指艾达)应该受到惩罚……她不懂得爱情。”即使最坏、最坏的事情发生,罗斯还是宁可同宾基一起在地狱里受罪,而不愿意投向艾达使自己得救。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宾基的命运,所以也无法知道,罗斯对宾基的忠实感情能否保护着她,叫她听不到宾基从另一个世界对她讲的那句可怕的话(这句话录制在一张胶木唱盘上)。
格雷厄姆·格林这一代人对现代都市生活的看法深受T·S·艾略特《荒原》的影响,格林也不例外。他本人就是一位有才气的诗人。例如,他对布赖顿的描写非常生动,用的就是印象派诗人阴暗的比喻手法:“无边无际的黑暗把她潮湿的嘴贴在一扇扇窗玻璃上。”但是他在自己后期创作里有意控制了这种诗化语言,认为这种描写手法突显语言,有伤文意。在这部小说的风格上更为突出的是处处可见的电影手法。20世纪30年代正是英国电影的成长发展时期,当时英国政府曾有规定,电影院放映影片,英国本国摄制的电影必须占一定份额,国产的优秀影片还可以获得国家津贴。这一时期,英国成长了一支反映现实生活的电影工作者大军,格林受到很大鼓舞。从1935年起,他开始为《旁观者》周刊撰写电影评论,在以后五年中共发表四百余篇文稿。与此同时,他把自己创作的几部小说也改编为电影脚本。《布赖顿棒糖》在1947年由英国名导演卡罗尔·里德拍摄成电影(该片在美国上映时改名为《年轻的疤脸》)。
从格林早期作品《斯坦布尔列车》(1932)起,他的许多小说都带有运用电影手法的标记:更多从外部进行观察,作者不加评注;场景与场景间剪辑紧凑;重要的与次要的事物同等重视,等等。在一次接受访谈时,格林说:“我描写一幕景象时不是用摄影师的眼睛,而是用电影摄影机的移动镜头,因为摄影师的眼睛只能使事物凝固不变……我一直使用摄影机,根据我的角色和他们的活动不停拍照。”《布赖顿棒糖》在处理赛马场一场暴力打斗中可以看到美国名导演荷华德·霍克斯的影响。巧妙利用街头摄影师为斯比萨拍照这一插曲以推进情节发展,让人想到阿尔弗莱德·希区科克的惯用手法。许多章节结尾镜头总是从人物转到自然风光上,比如说,月光照耀着城市、海滩等等。
在创作《布赖顿棒糖》时,格林正力图使自己的叙述技巧更加精练。亨利·詹姆斯和福特·马多克斯·福特是他的两位老师,帕西·卢伯克的著作《小说技巧》是他的教本。在技巧上,《布赖顿棒糖》虽然还称不上完美——分析宾基心理活动时常为作者自己的评注打断——但在着重探索隐匿于一个人内心深处的邪恶这一方面,这本书堪称詹姆斯风格小说中的一本述作。
《布赖顿棒糖》还有其他一些缺点。非常清楚,格林同情的是那些自律不强、没有工作的穷苦人。书中有一个场景——宾基去罗斯家见她父母——格林本可以抓住详尽剖析一下这类人的生活,但他的描述却只叫读者感觉怪诞,失掉打动人的力量。小说接近结尾时,节奏有些缓慢——作者描述宾基一伙人每个人的命运占用的篇幅太多了一些。
在整本书中,格林并没有施展编写对话的机会,我们知道(虽然作者并未明白宣布),这是他刻画角色时遵循的一个原则。唯一的例外是律师普瑞维特。此人夸夸其谈,堪与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媲美。
1970年格林出版了作品选集,《布赖顿棒糖》一书的文字略有改动。1938年该书初版发行时,他还可以任意使用“犹太妇女”、“黑家伙”(“肥厚嘴唇的黑家伙”)这些词。在格林活动的圈子里,这些带有歧视意味的词是人们的通用语,谁都接受。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情况有了变化,这些词不能随便使用了。格林相应地作了改动:“黑家伙”改为“黑人”,“犹太妇女”在一些地方改为“妇女”,在另外一些地方直接写出她们的“妓女”身份。克里奥尼的“犹太人面孔”改为“老意大利人面孔”,只是保留了“肥厚的嘴唇”。
格林认为只须动动笔就可以抹掉书中几处犯忌的词语,这说明他认为这只是书中表面文字的变动,无损于作品要表达的深厚含义。
格雷厄姆·格林1904年生于一个在知识界有些名望的家庭。母亲一族人同名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有亲属关系,父亲是一家私立学校校长。格林的弟兄中有人当过英国广播公司总监。
在牛津大学读书期间,他攻读历史,写诗,短期参加过英国共产党,一度打算投身情报部门工作。大学毕业后,格林在《泰晤士报》上晚班,白天闭门写小说。1929年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布赖顿棒糖》是他的第九部作品。
1941年,在短期服务于空袭值勤的民防队后,格林参加了英国秘密情报部门,直接领导他的上级是金·菲尔比,后来这人被发现是领取俄国人津贴的双重间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曾在出版业工作了一段时间,但后来从写小说、编电影剧本赚来的稿酬越来越多,又能把自己作品版权出售给电影公司,他就不需要一份稳定职业了。但虽如此,他仍旧非正式地为英国情报部门干些事。战后他到世界各地旅行,不时把获得的一些信息报告回国。他作这种情报工作只不过是业余爱好,但是提供的消息却多是极有价值的。
《布赖顿棒糖》是格林创作的第一部严肃作品,所谓严肃是指作品探索的是生活中某些值得深思的问题。有一段时间,格林曾把自己写的小说分成两类:一类是严肃作品,另一类他称之为“消遣性”轻松小说。直到1991年格林逝世前,他一共写了二十余部长篇小说。《权力与荣耀》(1940),《问题的核心》(1948),《恋情的终结》(1951),《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倒》(1961),《荣誉领事》(1973),《人的因素》(1978)是最受文学评论家关注的几部作品。
格林在这些作品里创造出自己的一片领土——“格林国土”,生活在这里的人同其他地方的人一样,并不完美,有优点也有缺点,但他们都是完整的人,他们的宗教信仰都在经受最大限度的考验,而天主,如果确实有天主的话,却始终隐而不见。格林小说中的人物虽然我们不能都信其有,却人人有一个故事。格林把这些故事写得有声有色,生动感人,吸引了千千万万读者。
格林喜欢引证罗伯特·勃朗宁《布娄格拉姆主教》中的几行诗:
“我们的兴趣在事物危险的一端,
诚实的盗贼,软心肠的杀人犯,
迷信、偏执的无神论者……”
如果格林必须为他全部创作选择一句题词的话,他说他就选择上面这几句话。虽然他很佩服亨利·詹姆斯(“小说史中唯此一人,正如同莎士比亚在戏剧史上的地位一样。”),但格林直接继承的却是约瑟夫·康拉德《特务》一书的传统。在比格林时代更晚的一批小说家中,约翰·勒·卡雷以写间谍小说最为闻名。
人们通常把格林看作是天主教小说家,因为他多从天主教观点考察作品中人物的生活。格林肯定认为小说家必须有宗教意识,或至少必须意识到人生都有犯罪的可能性。如果没有这种意识,小说家是无法正确描绘人生的。他对弗吉妮亚·吴尔夫和E·M.福斯特的批评,认为两人的作品“苍白无力”,陷入“思维游戏”,主要也基于这一论点。
格林在生活晚年,曾讲述过自己如何从一个天主教徒和一个小说家变成一个天主教小说家的发展过程,但我们不必只从字面上了解他这番话的含义。他在叙述这件事时说,虽然他皈依天主教的时候年纪很轻,却一直把宗教信仰看作教徒与天主之间的私事。直到若干年后目睹墨西哥对教会的迫害,看到宗教信仰居然把持着全体人民的生命,使全国人都参加了圣餐礼,他的想法才有所改变。
格林在记叙中忽略了一件事,他没有谈论天主教对他的浪漫主义色彩的吸引力,这在他的早期作品中屡有表现。当时他的感觉是,只有天主教教徒能够继承作为整体看待的古代智慧,特别是英国天主教徒,过去他们的教派曾受迫害,所以从某一角度看,可以说生来就是“外来户”。
不论格林笔下的宾基·布朗受的教育多么差(他不会用拉丁文造句,倒不能因此就认为学习不好),却一直怀有出人头地的梦想。但他的这一自我感觉外人都不知道,只深深埋藏在他个人内心中。格林创造的其他人物大多也有这种身为天主选民、有幸得到拯救的私念。格林的这一观点受到乔治·奥威尔等人批评。奥威尔说:“自波德莱尔以来,世间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认为受上帝惩罚也可以算作一种荣耀。格林似乎也有这种想法。”这一批评并不完全公正。如果说格林有时摇摆不定,想把宾基的带有浪漫色彩的天主教思想签署为拜伦式的蔑视正统的信条,在另外一些时候,宾基对来世的观念只不过是他建立起的并不坚固的防御工事,用以抵挡世人对他的嘲笑。他们笑话他的寒酸衣服,他的笨拙举止,他的粗俗口音,他的年轻稚气,以及对性的无知。宾基尽管尽一切力量把他的行动提升到罪恶和遭受天谴地步,但在侠义的艾达眼中,那都是作恶犯法,应该受法律惩处。在这个世界里——这个我们唯一所有的世界里,人们认同的是艾达的想法。
J.M.库切
2004年
傅惟慈译
“我大约十三岁上读的《布赖顿棒糖》。我从中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部严肃小说也可以是一部令人兴奋的小说——历险小说竟也能同时成为深刻的理念小说。”
——伊恩·麦克尤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