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写的是丧夫后带着两个男孩的女主人公瑞丽与贵族家庭之子林肯订婚后发生的故事。作者没有刻意强调豪门恩怨,而是把女主人公的成长放在首位,用瑞丽的眼睛来剖析豪门生活细节,以她的心来体验和感受那暴风雨般强加给她的生活方式和被改造撕心裂肺般的痛苦。瑞丽,这个曾经的灰姑娘,被养起来的金丝雀,也最终在交易场上纵横捭阖,变成了交易场上一位百折不挠的投资银行家。
作品通过瑞丽,一个七零后女性的独特视角,以个人的婚恋经历为主线,同时将笔触延伸至周围一群性格迥异、身份不同的都市女性身上,以内地和香港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为依托,生动而深刻地揭示了新时代时尚女性的生存和情感状态——她们的追求与失落、成功与失败、喜悦与泪水,包括性与情的困惑、多元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这是一部富丽堂皇的小说,脱胎于中国三十年经济改革所造就的上流社会,以及琳琅满目的世界名牌、名车、美女、游艇、明星。通过瑞丽,一个七零后女性的独特视角,以其婚恋为主线,成功地勾勒出一名曾满足于书斋生活的“精神贵族”。是如何逐渐转变为冷静、果敢、进取的“商业领袖”。作品描绘了内地新贵和香港富豪不为人知的生存状态,广泛涉及金融、商业、司法等领域,对奢华和时尚的绚丽生活也有生动展示。
0 废墟上的女人/001
1 姐姐,嫁给我好吗?/004
2 让我再做次新娘/008
3 天哪,这房子我喜欢/011
4 贵族的血液里不能渗进一滴普通人的血/016
5 婚姻是为布尔乔亚们准备的/022
6 婚姻本不浪漫/026
7 癞蛤蟆头顶戴珍珠/031
8 狗经过训练都能站起来行走/035
9 我也是匹独行狼!/038
10 林肯不是个势利鬼/041
11 黄林黛希肯定早就缺点雌性激素/045
12 现在,我要把你救出一个陷阱/049
13 她是性的嫌疑犯!/055
14 凯凯作茧自缚/059
15 每个人都会向生活妥协/064
16 交易场是检验天才的地方/069
17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告他!/073
18 在香港是不能打名人的/077
19 就像梦想抹上了蜜糖/081
20 我爱这个姑娘/084
21 你要洁身自好/088
22 “二百五女孩”俱乐部/093
23 我的膝盖都跪疼了/098
24 感情和事件是难以统一的/102
25 巴米粒得弄到钱/107
26 在金钱面前没有谁是仁慈的/111
27 我惊恐地看清了在我面前敞开着两条路/114
28 所有的动作全是慢镜头/117
29 婚姻是两个灵魂的交融/122
30 伍德太太就像耸立在我身边色彩斑斓的图腾/128
31 爸爸妈妈银婚纪念/133
32 他不能拿走我的乳房!/139
33 我第一次真正萌生了取消婚约的念头/144
34 看花边新闻!/148
35 LV一直是社会地位的象征!/153
36 她居然大庭广众之下摸我的——大腿!/156
37 我勃然大怒/163
38 你这狗娘养的东西!/168
39 我想把戒指还给你/173
40 历史再次重演了/177
41 我们在和电视竞争!/182
42 我不孤独,我有癌症陪伴!/188
43 这可是典型的兀鹰基金!/193
44 她真拿我当使唤丫头了/199
45 深圳没治啦/202
46 凯凯的行为让我震惊/207
47 送给我灵魂的另一半/212
48 用整颗心为你们演唱/217
49 世上只有妈妈好/222
50 我是一个超级魔鬼/227
51 我会向你求婚/232
52 黄田君就是匹种马/236
53 做一个一日新娘,而不是成为一个终生妻子/240
54 那是黄田君的阴茎/246
55 你最好相信我吃了熊心豹子胆!/251
56 这是唐氏症孩子/257
57 一只回力球像野蜂飞过来/262
58 感谢瑞丽还是憎恨瑞丽/268
59 我们俩是一个豆荚包着的两颗豆子/273
60 她踩的那根钢丝快断了!/280
61 遗嘱变得“性感”是从吴超群开始的/284
62 我知道拥有权力是可怕的,而且令人陶醉/289
63 私情体现各个阶层文化/294
64 保险柜里有一份二○○一年吴超群写的法律文件/299
65 亲爱的院长先生(养育院)/304
66 这是一个多诉讼的上午/309
蒂芙尼身穿路易威登酒红色裤装,她把时髦卷曲的棕褐色长发盘成一个随意的发髻,从下方用彩钻爪式发卡夹住,又把额前落下的几缕头发捋到耳后。固定好发髻两边、有几绺短发好看地、自然地散落开来,然后,她又用一副古奇大框太阳镜架在头上当发箍,正好将前额的头发牢牢束齐。她的打扮如此精致,走入君悦酒店大堂的人都似乎看呆了。
蒂芙尼嘴唇对着脸颊边的小耳麦:
“我们核对一下,一、二、三、四、大家都能听到我的声音吗?好,现在报数……”蒂芙尼对着自己脸颊边的小耳麦,等着大家向她一一报数,保证耳机电话都正常工作。薇薇安、桑青青、彭燕、柯晶晶、元茵、张超、马四聪等一批工作人员报到第五十八位数字时,蒂芙尼确定所有人都到齐了,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客人们一一到场,蒂芙尼发疯似的工作,应付着一件一件又一件麻烦事。她压低嗓音对着从耳边伸展到唇上的麦克风嚷道:“瑞丽,亲爱的,穿好了吗?”
我说:“蒂芙尼,别紧张,这可不像你一贯的作风。告诉我,婚礼的主题墙搞定了吗?刚才我看到那里一塌糊涂……”
蒂芙尼右手指尖夹着细长的香烟,左手上的宽屏手机闪闪发光,大步流星地赶到主题墙前面,说:“我在主题墙这儿站着呢。一切都很正常。纸板上印着大型的婚礼彩照,就等着嘉宾们来前面拍照。瑞丽,别担心。”
我站在君悦酒店套房的窗户前,看着下面的广场。天气晴朗,人们都穿着夹克衫或者衬衫在外面行走,一切照旧,有人在广场中心拍照,也有人在喷水池前投硬币。而我站在套房里,全身赤裸,身上披着印度浴袍,头发弄得跟童话故事里的睡美人一样,脸上的妆厚厚的,还穿着这辈子都不想再穿的镶嵌着钻石的婚礼高跟鞋。
先夫的前妻珊瑚说:“瑞丽,快点!你在干吗呢?”
我说:“看看……”
她说:“看什么?”
我说:“日常生活。”
她说:“日常生活?瑞丽,日常生活不适合你,你知道你生活在哪吗?你在我们这个星球以外,在另一个星系……很久很久以前……或者很久很久以后……”
我转过身好好看看背后的豪华套房。整个房间气氛静谧,充满了化妆品的味道,还混淆着其他五花八门的香味,满眼都是银器、瓷器、水晶、花饰、水果篮、蛋糕、冰糖燕窝、巧克力和冷冻过的红酒香槟。梳妆台前,化妆师、发型师一边替搔搔、艾丽西亚、雯婷、紫涛等八位女孩子准备伴娘妆,一边聊天。摄影师在一边换底片,他的助手在整理摄影器材,服务生在收拾房间、擦拭水晶玻璃杯。
又传来珊瑚的声音:“瑞丽,你在干吗呢?”
算我走运。星期六晚上樱桃在希尔顿饭店举行婚礼。我是樱桃的主要邀请嘉宾。我站在希尔顿酒店辉煌的宴会厅里,绝望地想逃到自己东单四合院的家里去。虽然是樱桃的婚礼,不是我的,不是搔搔的,也不是艾丽西亚的,但是樱桃的婚礼对我意义很重大。我对着空气吹口哨,尖叫着,跳来跳去,徒劳无益地折腾了三十多分钟,樱桃婚礼最后一项节目抛花球开始了……当我的朋友们告诉我樱桃会将花球抛给我的时候,她们的理由是上一次凯凯的花球因为我生病没有接着,裳儿的婚礼花球又因为我突然离开去上海而失之交臂。爸爸妈妈也希望这一次我能顺利接到樱桃投过来的:下一个新娘是你!花球。
接到樱桃的花球,在一个玫瑰花苞里发现了一个粉红色丝绸小袋。打开,从里面拿出两枚戒指,还有一个便笺纸,上面是林肯的笔记。上面写的是…… “姐姐,嫁给我好吗?”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戒指——幸运之星,想让自己顺畅地呼吸和思考,可是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整个世界在我眼里闪闪发光,全身的血液都冲到了我的脑袋里。我头晕目眩地抬起头,看到林肯正从人群向我走来,双眼充满期望和热情……
我认识林肯的时候他二十二岁,我二十七岁。他是众所公认的神童。我们在一起读博,经历过许许多多让人捧腹的搞笑时光。虽然那时我还不能预见,但我现在相信我们俩的相识蕴含着一个完整的故事,一个完整的婚姻。基于这样的经历,我相信林肯一直对我是有情有义的,他真诚地、脚踏实地地、毫无怨言地等待了我三年,就像一个最具慧眼的占卜师那样既洁身自好,又那样真诚。
执著是一种上天赐予的美德。
我看着那两枚戒指,泪水开始泛滥。一枚是林肯家传钻石戒指——幸运之星,金质的指环上面雕刻着精美弯曲的花纹,钻石二十八克拉,太大了,不适宜佩戴。而另一枚是二OO五年林肯第一次向我求婚时买的那枚卡迪亚钻戒,可以说完美极了。
林肯具备三大优势:一、有钱;二、有情;三、我们俩无论外貌体征还是志向都何其相似,连腿都一样长(我一米七八、他一米八三)。
我跟林肯一起上学。三年多来,他一直关注我,想念我,苦苦地等着跟我说话。他知道,我其实知道他在关注我,但假如他再次向我求婚,我一定会认为他疯了。
所以,二○○五年两次求婚受挫后,二○○六年这一年他没有开口。
不能说林肯不是美男子,因为他从头到脚的比例都非常匀称,长长的头发梳在脑后结成一个马尾,眉清目朗,鼻子坚挺,整体形象与我看上去相得益彰,可以说除了橱窗和杂志里我们见过的男模特儿,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
他的长相让他鹤立鸡群,他无伤大雅,标新立异的举止,也让他相当出众。我们俩上街,总能招致惊羡的目光,凯凯总是跟在我们后面唱:两只螳螂,两只螳螂,走得快,走得快!事实上,我和林肯像受过专门训练似的,步伐迈得一样大,身体轻盈,行走飘逸,左脚——右脚——左脚——右脚,都踏着同样的节奏,林肯是唯一跟得上我脚步,能与我齐肩并行的男人。
林肯睿智,从小到大一直没离开过学校,他不会算计别人,不会钩心斗角,他长相俊美,所有的女孩都深深为他的灰褐色眼睛,修长的手臂及羞怯的个性着迷,他拥有真正属于贵族的品位和风格,而且是国内有钱的年轻人之一。他唯一的缺点就是为了报答英国继父利法尔·萨莱格尔爱护他的妈妈,尽量让自己变成一个英国人。他穿英国牌子的服装,开英国车,住英国式的房子,摆英国家具,不但外表如此,他在爱好和娱乐上也学得像个英国人。为了猎狐和打曲棍球他把胳膊腿都摔断过,但依然乐此不疲。
就生活来说,他也像英国人一样,喜欢过得轻松、没有压力,酒吧啦、餐馆啦、出国度假啦、买新车啦,他就是不愿意加入到中国社会生存竞争的大潮里去。再加上他学会了英国人慢条斯理那套东西,什么事都按部就班,不喜欢急着忙着去改变现在的生活。
英国人不喜欢变化——林肯也不喜欢变化——英国人是一个守旧的、恋旧的民族,喜欢事物按照原来的样子一直延续下去。
而我们中国人却不同,我们喜欢变化,追求变化,希望一夜之间生活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只要给点机会和条件,中国人就会以快速的变化让别人大吃一惊。
我也一样,我希望我的婚姻能让我的生活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变得更好——为了婚姻中的自己,也为了我们养育的孩子。
突然间我似乎看见自己和林肯在科隆大教堂,跪在德国神父面前,一本正经地听着神父说:“你愿意让林肯成为你……你的丈夫吗?无论富贵抑或贫穷……”
多么浪漫啊!
我的目光与妈妈的目光碰了个正着,看着妈妈脸上的表情就知道妈妈是让眼前发生的一切惊住了!
妈妈周围云集着一群乐呵呵的女孩,个个奇装艳服,靠在一面墙上,向我投来故作吃惊的微笑。她们都是我的好友,也许是因为她们几乎都做过模特儿,穿着金银丝紧身连袜裤、喷上了诱人的香水的缘故,妈妈跟她们拧成一股绳,疯狂地向我打着0K的手势。征求我妈妈和她们的意见是没用的,妈妈已经被凯凯裳儿樱桃结婚的事实刺激得快疯了!我的女友们在今天这种日子里已经弄不明白结婚是不是一件庄严的事情了,妈妈和女友们都说林肯就是我结婚的最佳人选。我爸爸站在一边看着,他挺喜爱林肯的,无论林肯什么时候求婚,爸爸都不吃惊。
凯凯反倒一点都不高兴。她不否认林肯各方面都非常优秀,但是她没法像我的爸爸妈妈和她的爸爸妈妈那样,为了我的缘故接受林肯。凯凯对林肯的偏执看法,让她坚决反对我嫁给林肯。凯凯不喜欢林肯。她认为林肯白白净净的,尤其是那双手伸出来让人搞不清是公是母!林肯在她眼里浮华、虚伪、满嘴苏格拉底、脾气古怪,每天都带着自己的学生下但丁的十八层地狱。她说林肯这个人发起火来一定就像放在炉子上没人照顾的锅一样沸腾起来。我没法跟凯凯理论这些,她的偏见从来都动摇不了我对林肯的好感。林肯年龄比我小得多,但他专注于自己专业的精神无人能比,他教我懂得什么样的作品才算是好作品。他还让我认识到我有能力修读博士后。如果不是相信了林肯的话,我可能不会答应留校边读博士后边教课的建议,然后再选修三位一体的课程:商务、医学或法律,以实现我爸爸妈妈的梦想。
妈妈说:“瑞丽,表态啊!”
我愣了一下,一时有些迷惑。接着,我脑海中的资料库便开始快速翻动,检索任何可能会为了某种理由而突然让我决定嫁给林肯的信息,但就是比对不出林肯作为丈夫存在的最大可能性是什么。此外,爸爸妈妈对林肯求婚的反应也让我困惑不已。我对婚姻是怎么想的他们完全知道,我爱的是什么样的人他们也完全清楚,可是现在就好像全世界只有林肯一个男人,如果我不嫁的话,那么有近十亿的适龄女性等着嫁给他!我由此产生了一种感觉,仿佛在一瞬间,我突然被全世界的女性排挤出了谈婚论嫁的精彩剧本之外。
我知道,如果我答应林肯的求婚,他便会让我的生命发生不可思议的转变。我有一种感觉,我的一辈子都将在聆听、在默默地跟着林肯从事解构句子和分析字词用语中度过;如果我答应林肯的求婚,我们不需要再深入地互相了解,因为他几乎知道我所有的事情。他知道我在北京长大,他背着我一个人去过我出生的地方,他知道我爸爸是高校教员,每天都带着学校的气味回家,休闲时热衷于打桥牌。他知道我有一个夏天在香港做义工,在那里救助过一个被电梯挤断了胳膊的男人。他知道从少女时代开始就没有男孩够胆色跟我一起逛街,我箭步如飞旁若无人的举止抬头挺胸的姿态让大多数男人望而却步;如果我答应林肯的求婚,林肯就必须面对他不是我今生最爱这个事实,却仍然会在自己意识到这之后将戒指戴在我的手上。更糟糕的是,如果我嫁给他,他就必须跟时间较劲,直至有一天,一个我最爱的人出现完全取代他的位置,而让他一个人独自去收拾残局。
别嫁给他!别嫁给他!别嫁给他!
林肯在凝视着我。 林肯在原地停了好一会儿,手上捧着一个盒子——稻香村的盒子。用稻香村的点心示爱会不会太怪异?他心中可能思忖不已,迟迟不敢走近我。可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那个稻香村盒子,他只好硬着头皮把自己计划好的事情做下去。
他端着那盒奇怪的求婚礼物向我走来。
他说:“姐姐,你可能不会拒绝这个……”
我大声喊道:“牛舌饼!”同时以惊讶的表情把盒子接过来,抱在怀里。“真不敢相信,你居然带着牛舌饼来求婚!”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爱吃牛舌饼,但是从未有人向我示好的时候知道它的价值!我的目光从盒子上抬起,看着林肯的脸。接着我的脸上慢慢绽开微笑,这个笑容越来越强,让整张脸因此而灿烂起来。
我愿意。
P4-7
《瑞丽》写的是丧夫后带着两个男孩的女主人公瑞丽与贵族家庭之子林肯订婚后发生的故事。作者没有刻意强调豪门恩怨,而是把女主人公的成长放在首位,用瑞丽的眼睛来剖析豪门生活细节,以她的心来体验和感受那暴风雨般强加给她的生活方式和被改造撕心裂肺般的痛苦。瑞丽,这个曾经的灰姑娘,被养起来的金丝雀,也最终在交易场上纵横捭阖,变成了交易场上一位百折不挠的投资银行家。
作者以她生动、幽默、女人味十足的文笔,为读者塑造了一个“新女性”,这个新女性能在当今社会奉行传统伦理观念,在颠覆、破坏落后的思想观念的废墟上,建立新时代的新思想观念。而其颠覆的重要对象是男人占主导地位的交易场和社会公共事务领域。这是小说的魅力所在,也是它的价值所在。《瑞丽》的成功依靠的不是“王子”的帮助和拯救,依靠的是瑞丽自己。自立自主是她最迷人的人格特征,是她成功的原因,也是所有女性真正获得自身价值的基本前提。作者赋予了女主人公极鲜明的女性特质。女性特有的直觉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谓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危险悄然袭来时,这位有着修长美腿的女人身上的每个直觉细胞都在向她悄声发出危险警报。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富丽堂皇的小说,脱胎于中国三十年经济改革所造就的上流社会,以及那些琳琅满目的世界名牌、名车、美女、游艇、明星。作品通过瑞丽,一个七零后女性的独特视角,以个人的婚恋经历为主线,同时将笔触延伸至周围一群性格迥异、身份不同的都市女性身上,以内地和香港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为依托,生动而深刻地揭示了新时代时尚女性的生存和情感状态——她们的追求与失落、成功与失败、喜悦与泪水,包括性与情的困惑、多元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婚恋情感主线之外铺设宏大的商业活动副线,着力描述惊心动魄的商战阴谋,成功地烘托出主角瑞丽怎样从一名满足于书斋生活的“精神贵族”,逐渐转变为冷静、果敢、进取的“商业领袖”——“物质贵族”。
作品精细描绘了内地新贵和香港富豪不为人知的生存状态,借助这一视点,对现代金融、商业、司法等领域广泛涉及,对奢华和时尚的绚丽生活也生动展示。爱、爱情、忠诚、背叛、阴谋、馈赠、攫取乃至犯罪,都是这部广阔而深邃的关于女人的小说主要元素。作者审视、探究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喜怒哀乐。这不是一本炫耀富贵和揭露黑幕的通俗财经小说(职场小说),这是一本关于女人关于爱的坚实文献。事实上,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若把本书拍成电视,中国哪位女演员出演瑞丽最适合——就像水贴紧了水。
毋庸置疑,在《瑞丽》的叙述者“我”身上,萦绕着作者本人的身影和灵魂。必须说,她目前还不是万人公认的一流作家,某种可疑性和多重商业迷雾一直缠绕着她。她像主人公一样出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她在北京度过了少年时代,十几岁的时候去了香港。她在香港读书,到杂志社、餐馆去打工。她像所有女孩子一样做过浮华白目梦,有过荣华富贵的梦想,最后怀着成为公共知识分子的梦想,在一个名流聚会上与当时的丈夫相遇,成就了一段佳话。这是一位年轻的才华横溢的有着精致面容的佳人。二○○五年,她开始动笔撰写《瑞丽》系列……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只是瑞丽生命中的一小段。让我们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