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对互联网技术“一窍不通”的人,居然创造了互联网的第四种模式!
一个曾经的英文教师,居然成为50年来第一位荣登全球著名杂志《福布斯》封面人物的中国企业家!
而且一个个桂冠戴在了他的头上。
2000年被美国亚洲商业协会评为“年度商业领袖”;
2005年被评为“2004年度中央电视台年度经济人物”;
2005年被世界经济论坛选为“全球未来100位领袖”之一;
2006年度入围25位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领袖”……
创业之初,他从一开始闷头在国内悄悄往腰包里装钱,到现在将钱袋向全世界打开,马云作为中国最大电子商务网站的CEO,更像一部好莱坞电影人物,经历诸多挫折,但终成大器。
然而面对足以让中国IT甚至全球IT界刮目相看的业绩,马云却坦言“别把自己当英雄”!
这就是马云——一位不把自己当英雄的真英雄!
用现在流行的话语说起马云,他的长相难以和“帅”字贴上边,他不仅不“帅”,甚至“丑”得出奇,而就是这样一个人,没有进过著名的高等学府,也没有在国外留学的经历,更没有在华尔街工作的背景,却成为了叱咤互联网领域的风云人物!
18岁时参加高考,数学只得了1分。19岁时二次参加高考,名落孙山。20岁时再次参加高考,被杭州师范学院录取。24岁时到大学任教。31岁时辞职,开始创业。33岁时先次创业失败,奔赴京城开始二次创业。35岁时创业再次失败,回到杭州东山再起,创建阿里巴巴商务网站。37岁时阿里巴巴商务网站首次盈利。41岁时,以30亿身价荣登”2005年胡润IT财富榜”,名列第四位,阿里巴巴网站成为全球最大电子商务网站。42岁时成为《商界时尚》杂志2006年12期封面人物。43岁时荣登“2007胡润强势榜”,名列第七位。44岁时荣登“2008胡润强势榜”。名列第七位。
因为这位骗子是一个讲究“技术含量”的“超级骗子”!
在1995年马云刚从美国触网回来那会儿,中国人对“因特耐特”这个“鬼东西”几乎是一无所知。就如同1960年代时美国人评论电视机一样,“谁会一直盯着一个正方形的盒子看呢”,直到电视已经成为“美国梦”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时,他们才感觉到那种落后的想法有多么可笑甚至愚蠢。
自己对互联网都只是一知半解的马云,在1995年那个时代就承担着向国人推销“互联网将改变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伟大理念的重要使命,谈何容易?
于是,兔子先吃窝边草,马云就从身边的朋友开始“骗”起,一直“骗”到西子湖畔赫赫有名的望湖宾馆;从杭州城的大街小巷,一直“骗”到北京城的权威媒体。期间,马云还经历了“李鬼遇上李逵”的心酸,一分钱没赚,被几个深圳老板,几个真正的大骗子狠狠宰了一刀。其中之心酸,个中滋味,唯有马云自己才体会得到。
实际上,到1995年8月的时候,马云“骗子”之罪名已经随着那张从大洋彼岸的美国历经3个半小时才从网上下载下来的资料而正式得以“平反”。但是,后来的马云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确成了“骗子”:他“骗”来了蔡崇信,“骗”来了哈佛的35名MBA,“骗”来了一大群和他同舟共济的伙伴们。
几乎任何与马云有过深度接触的人,都会莫名其妙地被他“电”几回,甚至要被他“骗”一回。正如当年在北京帮马云做了那个《书生马云》节目的那位同乡好友说的那样,“他(马云)就像一剂毒药,把所有的不可能都变成可能了。”
找马云拉广告的孙彤宇,客户没做成,结果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拉”进去了,成了“誓死”跟随马云的得力干将;谈投资的蔡崇信,谈判几乎还没入轨,一不小心也把自己“谈”进去了,摇身一变成了马云的CFO;就连哈佛那35位听马云演讲的MBA,一不小心都能把自己“听”进去,争着要“回中国跟着Jack Ma(马云的英文名)一起工作”……
说马云是“骗子”也好,是“传教士”也罢,无论如何都不可否认这样一个事实:这个小个子的浙江企业家,身上有一种特异的、让人无法抗拒的魔力、威力、魅力。如果我们非要用“骗子”这个词来形容的话,也许应该加几个修饰词——一个有着相当高“骗术”的、讲究“技术含量”的“超级骗子”。
马云不仅是一个讲究“技术含量”的“超级骗子”,他还是一个“疯子”。
马云确实挺“疯”的:
在阿里巴巴和各个子部门的狂欢中,他会打扮成维吾尔族姑娘或江南渔夫。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习惯搞出种种小动作,有时是衔着一根长长的烟杆,有时是摆弄一小盒火柴甚至拍打小球。他的解释是:这有助于思维和表达。
在2005年第五届“西湖论剑“上,他跷着二郎腿与克林顿对话,在听张朝阳、丁磊、马化腾、汪延和经济学者张维迎论战到兴起时他顺手抄起台下一把凳子就扔上台,然后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而杭州的市民偶尔也可以在大排档里见到他。喝得微醺,跟一大帮人神侃瞎聊、手舞足蹈,俨然一个小市民。
1995年,正是处于而立之年的马云春风得意,然而,命运和他开了一个玩笑,马云在大洋彼岸的美国遭受到一次意外,在无意中第一次“触网”。从美国死里逃生的马云回国后,决心要做一个叫做“因特耐特”的很“邪乎”的东西时,几乎就被朋友们视为疯子,“这玩意太邪了吧,政府还没开始操作的东西,不是我们干的,也不是你马云干的;你也不是很有钱,这要有几千万资金。”
这个疯子挥一挥手,还是与6年的教书生涯说了声再见。
1999年,在全世界的互联网企业都克隆美国模式时,马云又疯狂了一回。他颠覆了所谓的“2/8定律”,提出了“8/2定律”:为中国80%的中小企业服务。并美其名日,“听说过捕龙虾富的,没听说过捕鲸富的。”
2000年,全世界的网络弄潮儿想着法子、绞尽脑汁从投资人口袋中圈钱时,马云又“发疯”了——他居然拒绝赫赫有名的全球“网络风向标”、日本软银公司的老板孙正义的3500万美元,“钱太多了,我不能要。”于是,脑子一热,这个“疯子”只收了2000万美金。
2003年,全球电子商务巨头eBay老大收购国内C2C老大易趣,实现了强强联合,准备独霸中国网拍市场。就在这一年的5月,马云又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进军C2C,向eBay易趣挑战。当时阿里巴巴的首席技术官、曾在雅虎美国工作过数年的吴炯一听马云这个想法吓呆了:“Jack,你疯了吗,我在雅虎跟eBay交锋了那么多年,输得心服口服,那是个太可怕的巨人……”马云不管,风风火火的2003年7月,阿里巴巴在上海、杭州、北京同时宣布:投资淘宝网,进军C2C领域!
结果,不到两年时间,淘宝网占领中国C2C市场70%的份额,而那个强大的对手eBay选择“止损”出局了。
事实上,马云真正的本事不是一个人“疯“,而是能让所有人“疯”。我们说,一个能自己疯也能让别人疯的人,永远都不会孤独。这或许就是马云总能在不断的磨难中笑到最后的原因。
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讲台上,他口若悬河、张牙舞爪,在哈佛讲台上与诺基亚总裁激烈辩论,最终他得到了台下1000多名听众长时间的起立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