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希尔·哈米特的《马耳他之鹰》是硬汉派推理小说第一名作,号称“胜过海明威的任何一部小说” 。
“20世纪最佳推理小说”排名第二,仅次于《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三度被拍成电影,票房力压《唐人街》和《沉默的羔羊》。
众多畅销元素的集合体:神秘莫测的美女/价值千万的中世纪皇家贡物/枭巢喋血战……
畅销八十年不衰,累计销售达千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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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马耳他之鹰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美)达希尔·哈米特 |
出版社 | 凤凰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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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达希尔·哈米特的《马耳他之鹰》是硬汉派推理小说第一名作,号称“胜过海明威的任何一部小说” 。 “20世纪最佳推理小说”排名第二,仅次于《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三度被拍成电影,票房力压《唐人街》和《沉默的羔羊》。 众多畅销元素的集合体:神秘莫测的美女/价值千万的中世纪皇家贡物/枭巢喋血战…… 畅销八十年不衰,累计销售达千万册。 内容推荐 达希尔·哈米特的《马耳他之鹰》描写了这样一个硬汉: 他不忠于法律,只遵循秩序;既不代表警方,也不代表普通民众:唯一的财富是生命,最大的特点是不怕死。他在一个盗匪横行、腐朽透顶的世界里孤军奋战,找不到爱,得不到信任,唯一的成就就是付出几条人命的代价,伸张一丁点儿正义。他的名字叫山姆·史贝德,在欧美几乎家喻户晓。 《马耳他之鹰》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私家侦探山姆·史贝德的好友兼合伙人在执行跟踪任务时被一枪毙命,第一嫌疑人——那个被跟踪的人随后也在酒店被枪杀,而他自己还被警察当成连环命案新的嫌疑人……史贝德以寡敌众,使出浑身解数与犯罪团伙周旋,终于让真相渐渐浮出水面,让罪犯全部落入法网…… 目录 第一章 史贝德-阿切尔侦探所 第二章 雾中命案 第三章 三个女人 第四章 黑鸟 第五章 地中海东部人 第六章 矮小的身影 第七章 空中的G字 第八章 梦呓 第九章 布里姬 第十章 贝尔韦德里旅馆的长椅 第十一章 胖男人 第十二章 旋转木马 第十三章 皇帝的礼物 第十四章 鸽子号 第十五章 一群疯子 第十六章 第三个死者 第十七章 周六晚上 第十八章 替罪羊 第十九章 俄国人的诡计 第二十章 如果他们绞死你 试读章节 山姆·史贝德的脸型又瘦又长,嘴巴翘成V字形,下巴也翘成了v字形,两个鼻孔组成了另一个更小的V字形。在那双灰黄色的眼睛中间,鹰钩鼻上端的眉头总是皱着,两道浓眉从鹰钩鼻的皱纹处向外延伸着,浅褐色的头发从头两边的太阳穴往额头汇集,看上去也是个V字形。他的样子相当讨喜,看着就像是个金发碧眼的白面魔鬼。 他对埃菲·佩雷恩说:“甜心,有什么事吗?” 佩雷恩的身材苗条而且高挑,皮肤晒得发黑,棕黄色羊毛衣服紧紧贴着身子,好像被淋湿了一样。她的脸很有光泽,有点男孩子气,一双淘气的棕色眼睛忽闪个不停。她把身后的门随手关了,然后倚在门上说:“有个名叫温德利的女孩找你。” “是客户吗?” “我猜是的。她非常迷人,你一定想见见。” “让她进来,亲爱的,”史贝德说,“让她进来。” 埃菲·佩雷恩重新打开门,一只手按着门把手,对在外面办公室里等候的人说:“温德利小姐,请进来好吗?” 一个甜美的声音说了声“谢谢”,那声音清澈得仿佛没有任何杂质。紧跟着,一个妙龄女子走了进来,她的步伐有些迟疑,一双深蓝色的眼睛看着史贝德,眼神中既有害羞也有试探。她身材高挑曼妙,双腿细长,手脚小巧,胸脯挺得高高的,衣服是深蓝色和浅蓝色混搭,正好衬托出她那双蓝色的眸子。在她的蓝色帽檐下露出几缕深红色的卷发,丰满的嘴唇泛出红色的光晕,当她羞怯地一笑时,洁白的牙齿便展露在那月牙状的嘴唇间。 史贝德弯腰站了起来,伸出他那粗壮的手指了指桌旁的橡木椅子。他接近六英尺高,宽阔的肩膀往下忽然收紧,看上去像个倒三角,因此身上那件刚熨烫过的灰色大衣显得不太合身。 温德利小姐轻柔地说了一声“谢谢”,便坐在了椅子边上。 史贝德一屁股坐在自己那张转椅上,转了小半圈,对她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但他的嘴并没有张开,因此V字型的脸显得更长了。埃菲·佩雷恩打字时敲击键盘的啪啪声从门外传了进来,偶尔还能听到打字机转行时的呼啦声和微弱的电动机的振动声。在史贝德的桌上,一根捻扁的烟卷在一个堆满烟头的铜质烟灰缸里冒着青烟,烟灰把黄色的桌面、绿色的吸墨纸和文件弄得到处都是污渍,窗户装了浅黄色的窗帘,这时候打开了八九英寸,可以闻到从院子里飘进来的淡淡的氨水味道,一阵阵清风吹着桌上的烟灰缓缓移动。 温德利小姐盯着烟灰慢慢地蠕动,眼神里透出不舒服的神情。她笔直地坐在椅子边缘,好像随时准备站起来一样,戴着黑色手套的手里拿着一个扁扁的黑色皮包,放在腿上。史贝德把椅子转向她问道:“说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吧,温德利小姐?” 她屏住呼吸看着他,咽了一口唾沫后着急地说:“你能——?我想——我——那个——”她雪白的牙齿狠狠地咬着下嘴唇,但什么也说不出来,只用那双深邃的眼睛看着他,露出祈求的神色。 史贝德仿佛领会了她的意思,露出会心的微笑,好像一切都在掌控之中,他说:“如果你能把事情从头给我讲一遍,我们就知道该怎么办了,从头讲起。” “那还得从纽约说起。” “说吧。” “我不知道她在哪里认识了他,我是说不知道具体在纽约的那个地方。她比我小五岁,今年才十七。我们是姐妹,但性格差异很大,也不是特别亲热。我父母都在欧洲,要是他们听说这事肯定受不了,所以我得赶在他们回国前找到她。” “接着说。”史贝德说。 “他们下月初就要回来了。” 史贝德的眼睛闪了一下,“就是说我们还有两星期时间。” “直到她给我写了一封信,我才知道她做了些什么,我都被气疯了。”她的嘴唇抖了起来,两手不停地揉搓着那只黑色皮包,“我怕她做出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我就是害怕她出事才来找你的,我不知道还能找谁帮忙,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确实无计可施。”史贝德说,“但她后来写信了吧?” “是的,我给她发了电报让她回来。她只给了我一个地址,我就把电报发到那个地方的邮局了,但邮局说一直没有人去领那封电报,我等了一个星期了,音信全无。我父母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没办法,只好到旧金山去找她,去之前我给她写了一封信,我是不是不该写信告诉她?” “也许吧,但很难说怎么做才是对的。你没找到她?” “没有。我在信上说会在圣马克旅馆等她,我还求她不管想不想跟我回家,至少要来见我一面。可我等了三天,她就是不来,连封信也没有。” 史贝德点了点那白面魔王一样的头,同情地皱了皱眉,抿起了嘴唇。P002-004 序言 如果写作本书时使用了大纲、笔记,哪怕有个清晰的情节概念也好,那样我或许就能说出这本书是怎么写出来的,以及为什么它是这个样子,但现在我只记得自己在什么地方读到过一个短篇小说,名叫《不知名的孩子》(The Whosis Kid),书中提到查理五世和耶路撒冷圣约翰骑士团的约定,书中的一部分情节让我不满;另一本名叫《库菲尼亚尔的内脏》(The Gutting of Couffigna])的书的结局也让我耿耿于怀。于是,我就想写一部有关“马耳他之鹰”的长篇小说,也许可以弥补这两本书的不足。 我记得更清楚的是如何塑造了书中的角色。 威尔莫这个小个子枪手的形象是我在加州斯托克顿市想到的,我到那里去抓一个破窗抢劫圣何塞珠宝店的家伙,顺手就把他用到小说里了。他是个衣着整洁、惺惺作态的安静小伙,大约二十一岁,他说自己只有十七岁,估计是不想进监狱而想进少年感化院。他还说自己的父亲在纽约当警察中尉,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实话,但他对当地报纸给他起的外号——侏儒强盗——很得意。一周前他曾抢过斯托克顿的一家加油站,一两天后他躲到洛杉矶,在一份斯托克顿的报纸上读到——一定有些罪犯喜欢收藏剪报——加油站老板对他的描述,感到很恼火,因为加油站老板宣称再见到他这只小鸽子,一定会好好收拾他一顿。“侏儒强盗”偷了一辆汽车回到斯托克顿市,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为了再次抢劫那个加油站老板,看看他能奈我何。 布里姬-欧沙内希有两个原型,一个是艺术家,另一个女子曾到我在旧金山的平克顿侦探所来,雇佣私家侦探解雇他的管家,但这两个女子都不是罪犯。 邓迪的原型是我在北卡罗来纳州铁路调度场的同事;凯罗是我根据1920年在华盛顿帕斯克市遇到的一个诈骗犯创作的;汤姆·波劳斯的原型是一位前侦探队长;埃菲的原型曾邀请我一块到圣地亚哥合伙做镇静剂走私生意;古特曼的原型和很多人一样愚蠢,在战争早期,他在华盛顿曾被人怀疑是德国间谍,我从没遇到过像他那样让我厌烦的家伙。 史贝德没有原型。他是一个非常理智的完美男人,和我共事过的大多数私家侦探都想像他那样,但只有极少数自负的侦探认为他们达到了这种水准。多数私家侦探都做不到,十年前我的同事就做不到。想要成为福尔摩斯式的破案高手,必须是个冷酷、狡诈的家伙,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护自己,能够战胜面对的任何人,无论是罪犯、无辜的旁观者,还是委托人。 达希尔·哈米特 1934年1月24日于纽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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