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从历史的各个时期、各个领域和各个学科(包括文、史、哲、经、教、农、工、医、政治等等)有杰出成就的人物中,遴选二百余人作为传主,通过对每个传主的评述,从各个侧面展现那些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中有代表性人物的思想活力和业绩,从而以微见著、由具体到一般地勾勒出这段历史中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总体面貌,揭示其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的主要内涵,以利于开门见山、引人入胜地批判继承、古为今用,也为进一步全面系统地总结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打下基础。
本书为其中之一,详实地描述了蒲松龄一生的行迹和交游,对其各类作品的创作心态及先后变化多有深入的揭示。
蒲松龄是清代杰出的文学家。他生平读书、教书、著书,事迹平淡无奇,却在雅、俗文学两个领域里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尤以小说集《聊斋志异》著名于后世,享誉世界文学之林。
本书详实地描述了蒲松龄一生的行迹和交游,对其各类作品的创作心态及先后变化多有深入的揭示。对《聊斋志异》一书,从宗教神秘意识转化为文学审美方式。来认识、从小说形态学的角度加以评述,较前出之论著更为深刻中肯。
蒲松龄大概没有料到,当他将远祖追溯至蒲鲁浑时,竟给后人留下了一个难以索解的谜团:他到底是哪个民族的人?对此,一个时期来研究者见仁见智,概括起来,不外有四种说法。现分别择要述评如下:
(一)汉族说。此说的主要根据是蒲松龄《族谱序》中“独吾族为般阳土著”那段材料。如蒲松龄纪念馆发表的《蒲松龄不是少数民族》一文认为:“蒲姓祖先是般阳(淄川)土著,连蒲鲁浑和蒲居仁也是当地人,因此,才说‘元代受职不引桑梓嫌也’。”(载1981年7月26日《光明日报》)这种说法所引材料确凿,但仍有一些疑点。无论怎么说,蒲鲁浑这个名字确实“不类汉人”,认为蒲松龄是少数民族的诸多说法均由此生发而来,并非毫无道理。宋、金、元是中国历史上民族矛盾异常尖锐激烈的时代,同时也是民族大迁移、大融合的时代。即使如蒲松龄所说,其远祖蒲鲁浑是般阳当地人,也并不能完全说明蒲鲁浑非汉族人莫属,换言之,居住地和族属毕竟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
(二)回族说。此说的根据有四:一、蒲姓是阿拉伯移民的常用姓氏。二、蒲鲁浑是阿拉伯语的汉译,其中“蒲”字意为“尊者”、“父亲”,“鲁浑”意为“灵魂”、“魂魄”。三、元代诸路总管府的总管一职,多由色目人担任,而色目人中以回回居多。四、据明弘治八年(1495)陈道、黄仲昭合修的《八闽通志》卷二十七,蒲居仁曾于元泰定年间(1324—1328)任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主盐铁酒醋专卖之事,兼管市舶司,而其时市舶司长官多以回回为之。在主张蒲松龄是少数民族的诸说中,回族说的根据较为充分,但亦有难以自圆之处。1.正如有的研究者指出的那榉,远在汉代,甚至更早一些,就有蒲姓存在,在《人名大辞典》中,宋代以前蒲姓的名人已不少见。可知蒲姓在中国古已有之,并非阿拉伯移民之专利。福建的一部《蒲氏族谱》中所谓“世秉清真教,天下蒲皆一脉”,并不可靠,因此也就不足为据。2.主张回族说的认为蒲鲁浑是阿拉伯语的汉译,‘而持蒙古说的则认为这可能是蒙古人的名字,持女真族说的又认为是金女真族习用的名字,这就使人如坠云雾,蒲鲁浑到底是哪族人的名字?迄今为止,这一问题仍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3.元代诸路总管一职,虽多由色目人担任,但并非一定要色目人担任。退一步讲,即使非色目人担任不可,即使色目人中以回回居多,也不一定凡任该官职的就是回族人,色目人与回族人毕竟不能完全等同。4.即使《八闽通志》所载的任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兼管市舶司的蒲居仁是回族,但他与蒲松龄的远祖蒲居仁是什么关系,仍是一个问题。因为除了姓名字面上的相同之外,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二者之间有任何联系。而常识告诉我们,仅以姓名的相同便将二者混为一谈,其可靠性是值得怀疑的。蒲姓所在多有,孟子“居仁由义”语录声闻天下,因此,出现姓名相同而实际上并非一人的情况不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由任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的蒲居仁是回族,便判定蒲松龄的远祖蒲居仁也是回族,尚不能令人完全信服。
(三)女真族说。此说的根据是,蒲鲁浑是金女真族习用的名字,在女真语中是“布囊”的意思。但如上所述,蒲鲁浑到底是哪个民族的名字实难确定。况且依女真人姓名惯例,蒲鲁浑仅是名,之前还应附有诸如乌延(兀颜)、蒲察(富察)之类姓氏,如《金史》卷八十有乌延(兀颜)蒲卢浑传,就是一例。而蒲松龄修族谱时追溯远祖至蒲鲁浑,他明显是将“蒲”作为姓氏来看待的。这其间的关系如何仍不可解。
(四)蒙古族。此说的根据是:一、蒲松龄的远祖蒲鲁浑、蒲居仁都当过元朝的总管;二、蒲鲁浑可能是蒙古人的名字。但按元朝制度,,路一级的首席行政长官——达鲁花赤由蒙古人担任,而蒲松龄的远祖所担任过的总管是副职,一般由色目人、汉人(当时包括女真族人)担任。从这一点看,蒲鲁浑是蒙古人的可能性很小。
由此可见,在关于蒲鲁浑民族成份问题的讨论中,诸说都力求言之有据,都对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作了有益的探索,但无庸讳言,这些说法所持的根据本身还有许多疑点,推导出的结论自然就不能令人完全信服。因此,这个问题至今还只能说是一个谜团。解开这个谜团,则有待于新的可靠的资料的发现。
需要指出的是,蒲鲁浑的民族成份与蒲松龄的民族成份并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也就是说,即使蒲鲁浑是少数民族,在是否称蒲松龄为“少数民族作家”这一问题上,也应持慎重的态度。在关于蒲松龄民族归属的讨论中,论者大都遵循着这样的思路,即先考定蒲松龄的远祖蒲鲁浑为何族人,然后据此对蒲松龄的民族成份作出判定。这是由于忽视了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民族成份并非一成不变这一事实而陷入的一个误区。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在《蒲松龄民族成份的四种说法》一文中指出:“在历史进程中,民族成份是可以改变的。历史上这种民族成份改变的情况,所在多有。所以,不论蒲松龄属于哪个民族,都不决定、也不影响他现在的后裔的民族成份。”(载1981年8月14日《人民日报》)这无疑是公允、通达之论,但若再引申一下,则更显圆满、完整。既然蒲松龄的民族成份不会对他三百多年后的子孙们的民族成份带来影响,那么,他的民族成份也不应由三百多年前的远祖的民族成份来确定,此理至明。
既然如此,要确定蒲松龄的民族成份,从他本人人手才是正确的途径。罗敬之先生在其《蒲松龄及其(聊斋志异)》一书中称,他为了寻求蒲松龄“不食豕肉”的证据,爬梳其著述长达数月之久,竟一无所获。其实,何止是“不食豕肉”,要在蒲氏著述中找出表明他是少数民族的任何迹象都是困难的,倒是相反的例证俯拾即是。例如,《聊斋志异》中的《张氏妇》讲了一个张氏妇以色相诱,将两个蒙古兵置于死地的故事。蒲松龄对张氏妇的勇敢机智以“贤哉”相许,对两个愚蠢似猪的蒙古兵极尽嘲谑之能事,对他们的下场表现出掩饰不住的快意。另外在聊斋俚曲《磨难曲》中,蒲松龄提到蒙古人时,多次使用“蒙古鞑子”、“蒙古骚鞑子”这类汉族人对蒙族人的带有侮辱性的称谓。以上这些,使人很难将蒲松龄与蒙古族人划上等号。再如,回族与伊斯兰教族教合一,密不可分。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不但不食猪肉,且讳言猪,不养猪,但蒲松龄对“猪”字并不避讳,如上面提到的《张氏妇》就是这样。蒲松龄的家中也养着猪,《述刘氏行实》讲到家中“圈豕骇窜”可为一证。伊斯兰教是一神教,只信仰真主,且无偶像崇拜。但在《聊斋文集》中,诸如《募建龙王庙序》、《团山顶募修塑佛像序》、《和尚起禅募神供疏》、《募修三教堂疏》之类文字不时可见。这些即使是推托不掉的应酬文字,也非一个回教徒所可为。况且有迹象表明,蒲氏家庭是信佛的。《述刘氏行实》言刘氏临终时惟以“无作佛事”相嘱。如不信佛,何来“佛事”?“无作佛事”只是表明,这位跟着蒲松龄过了大半辈子苦日子,勤俭惯了的“刘孺人”不愿身后因作“佛事”而劳累家人,徒耗钱财而已。可见,称蒲松龄为少数民族明显欠妥,他是带着汉族意识跋涉于其人生之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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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中华民族在长达五千年连绵不断的曲折发展过程中,像滚滚东流的长江那样,以磅礴之势,冲破了重重险阻,奔腾向前,现在更以崭新面貌,雄姿英发,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奇迹。产生这一奇迹有诸多原因,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勤劳、勇敢、智慧的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活动、社会活动、思维活动和对外交往以及抗击外来侵略过程中,逐渐创造、积累、发展了具有以生生不息的内在思想活力为核心的优秀传统思想文化。这是一种伟大、坚强的精神支柱,是我们民族凝聚力和生命力之所在,是历史留给我们所有海内外炎黄子孙引以自豪的无价之宝。
当然,和各国各种不同传统思想文化一样,在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传统中,也是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因而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不对;一知半解、信口开河或裹足不前、漠然置之,也不对。郑重而严肃的态度应该是对它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的研究和分析,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继承和弘扬这份瑰宝,振兴中华,造福人类。人类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就是在不断去粗取精、继往开来和改革创新过程中实现的。继往是为了开来,开来不能离开继往。民族虚无主义和复古主义,都是违背历史发展的辩证规律的。
现在我们国家正处在一个新的继往开来迈向四化的关键时刻。继往就是继民族优秀传统之往,开来就是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来。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从广度和深度上进行系统研究,实现去粗取精的要求,正是继往开来必须完成的紧迫任务。我认为这是中国各族人民,首先是文化界、学术界、理论界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但面对这一时间上长达五千年,内容上涉及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等各个领域的传统思想文化,将从何着手呢?毛泽东同志早在1938年就说过:“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是很有远见而又切合实际的英明建议。从孔子到孙中山这两千余年是中国历史上思想文化最丰富的时期,如果总结了这段历史,也就基本上总结了五千年传统思想文化的主要内容。当然,基本上不等于全部。孔子以前和孙中山以后的情况,可以另行研究。因此,我认为首先最好是在时间上从孔子开始到孙中山为止,方法上采取《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的形式作为实现这一任务的开端。这就是从这段历史的各个时期、各个领域和各个学科(包括文、史、哲、经、教、农、工、医、政治等等)有杰出成就的人物中,遴选二百余人作为传主(一般为一人一传,少数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合传),通过对每个传主的评述,从各个侧面展现那些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中有代表性人物的思想活力和业绩,从而以微见著、由具体到一般地勾勒出这段历史中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总体面貌,揭示其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的主要内涵,以利于开门见山、引人入胜地批判继承、古为今用,也为进一步全面系统地总结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打下基础。自从毛泽东同志提出上引建议后,半个世纪以来,不少专家学者已从各个方面作了许多工作,但对全面完成这个任务来说还远远不够,还要在深度和广度上继续努力。作为“抛砖引玉”,本《丛书》只是这个继续努力所应完成的工作的一部分。《丛书》凡二百部,约四千万言,自1990年开始陆续出版,争取十到十五年全部出齐。
《丛书》所以用“中国思想家评传”命名,主要是考虑到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核心是生生不息的内在思想活力,而历史事实也反复证明,凡是在各个不同时代不同领域和学科中取得成就者,大多是那些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自觉或不自觉地认识和掌握了该领域事物发展规律的具有敏锐思想的人。他们取得成就的大小,取决于思想上认识和反映这些规律的程度如何。思想并非先验之物,它所以能反映和掌握这些规律,主要是通过社会实践和对前人思想成果的借鉴和继承。思想一旦形成,反过来在一定程度上又对实践起决定性指导作用。韩愈说的“行成于思,毁于随”,列宁说的“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这些话,虽所处时代和所持立场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也不同,但就认识论中思与行、理论(思想的高度概括)与实践的关系而言,确有相通之处,即都强调思想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和作用。因此我们以“中国思想家评传”命名,就是力图抓住问题的核心,高屋建瓴地从思想角度去评述历史人物,以便对每个传主在他所处时代的具体情况下,如何在他所从事的领域中,克服困难,施展才华,取得成功,做出贡献,从思想深处洞察其底蕴。历史上各个时代富有思想因而能在有关方面取得成就的人,直接阐述自己思想观点的论著虽亦不少,但大量的则是其思想既来自实践(包括对前人、他人实践经验的吸取)、又渗透在自己创造性实践之中,集中凝聚在他自己的业绩和事功上,而没有留下论著。另一些人却只留下著作而无其他功绩,对这些人来说,他那些有价值的著作就理所当然地是他的伟大业绩和事功。如果论述一个人的思想而不联系他的业绩(包括著作),必将流于空洞的抽象;同样,如果只讲一个人的具体业绩而不结合他的思想活动,又必将成为现象的罗列。评价思想和评价业绩,两者不应偏废。而不断在实践中丰富和深化的思想活力则是经常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强调这个因素,引起人们的正视和反思,正是我们的主旨和目的。当然,思想和思想家,思想家和实践家,都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不同概念,忽视这一点是不对的。《丛书》的重点则是放在两者的联系和结合上。至于如何使两者很好联系和结合而又着意于剖析其思想活力,各占多少篇幅或以何种方式表达,则自当由作者根据传主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作出妥善安排。
自从人类历史上产生了马克思主义,不仅全人类解放和发展有了划时代的明确方向,学术研究也有了更严密的科学方法,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根据这一科学方法,在研究和总结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特别是联系到《丛书》的撰著时,我认为下列几点应特别引起重视。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贯串在马克思实际活动和理论研究中的主线,离开了它也就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只有切实掌握了客观情况,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和判断。前者为“实事”,后者为“求是”,二者相结合,就叫实事求是。事不实则非夸即诬。为了弄清情况,就必须对情况的本质与现象、整体与局部、真与伪、精与粗,作出区别、梳理和取舍,这样才能掌握情况的实质,达到“实事”的要求;然后进一步加以分析研究,找出事物本身固有的真相而非主观臆测的假象,并验证其是否符合人民利益和人类历史前进方向,是否反映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的发展规律,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和判断,达到“求是”的要求。实事求是是治学的基本功夫,是对每个传主的功、过、是、非作出公正评价的必要前提。不论古今中外,对历史人物过高或过低的不公正评价,大都由于未能认真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缘故。
二、坚持批判继承的原则。马克思主义学说就是批判的学说,而批判是为了继承、发展和创新。这就需要我们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既要继承发扬传主业绩和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又要批判清除其消极因素。凡传主业绩和思想中体现了诸如爱国主义、民主意识、科学见解、艺术创造和艰苦奋斗、克己奉公、追求真理的精神,即在符合历史前进要求的“立德”、“立功”、“立言”诸方面有显著成就等积极因素者,必须满腔热情地加以继承和弘扬,并紧密结合当前社会主义建设实际,使之深入人心,蔚然成风;凡反映有诸如封建迷信、专制独裁、愚昧落后、丧失民族尊严和违背科学进步等消极因素者,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加以批判,清除其一定程度上至今尚起作用的消极影响,而消极因素经过彻底批判后可转化为有益的教训;凡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相混者,更当加以认真清理和扬弃,既发扬其积极因素又摒弃其消极因素。我们力求一点一滴、切实认真地探索各个传主思想和业绩中珍贵的积极因素,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从事的继往开来伟大历史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是发扬学术民主、促进学术繁荣的正确原则和巨大动力。前者强调一个“齐”字,后者强调一个“争”字,是表示学术上平等、民主和自由的两种不同状态;前者突出的是统一与和谐,后者突出的是区别与争论;两种状态又统一于不断地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转化的持续发展提高过程之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体现在撰著评传时,应从“齐放”和“争鸣”出发,综合中外各个时期对有关传主的不同评价,吸取符合客观存在的对的东西,摒弃其违反客观存在的不实的东西,然后创造性地提出经过自己独立思考的、赶前人或超前人的一家之言。同时,对整个《丛书》而言,也有个共性、个性又统一又区别的问题。这就是二方面作者应把“实事求是”、“批判继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几点作为大家的共性(统一与共识);另一方面,对每部评传的立意、结构和行文(文体、文风和文采等),则主要是作者的创造性思维劳动和雅俗共赏的文字表达艺术的成果,是彼此的个性(区别),不宜也不应强求一律。评传作者都有充分自由去发扬这一个性,力求在对每一传主的评述中探索和展示其积极因素,使之和正在变革中国面貌的伟大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融为一体,丰富其内容,促进其发展,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对传主思想业绩的一般性诠释上。
我认为,以上三点大体上可以表达《丛书》所遵循的主要指导思想,但也不排除用其他思想和方法得出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丛书》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感谢《丛书》的名誉顾问和学术顾问。他们的热情关心、支持和指教,使《丛书》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更要感谢所有承担评传撰著任务的老中青学者,他们都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作出了或正在作出对学术,对民族,对历史负责的研究成果。没有他们的积极合作,《丛书》工作的开展是不可能的。《丛书》副主编和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南京大学出版社,在制定《丛书》规划,约请和联系国内外学者,审定书稿以及筹划编辑出版等方面,克服重重困难,做了大量工作,他们的辛勤劳动是《丛书》能按预定计划出版的必要前提。
现在《丛书》开始出版了,我作为年逾八旬的老人,看到自己迫于使命感而酝酿已久的设想终于在大家支持合作下实现,心情怡然感奋,好象回到了青年时代一样,体会到“不知老之将至”的愉悦,并以这种愉悦心情等待着《丛书》最后一部的问世;特别盼望看到它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思想文化的珍贵遗产方面,在激励人心、提高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思想方面,在促进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继往开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历史性伟大事业中,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我以一颗耄耋童心,默默地祝愿这一由一批老中青优秀学者经长年累月紧张思维劳动而作出的集体性学术成果能发出无私的熠熠之光,紧紧伴照着全民族、全人类排除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障碍,走向和平、发展、繁荣、幸福的明天!
热诚欢迎国内外同仁和各界人士不吝赐教,以匡不逮。是为序。
199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