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武侠小说,不能不谈梁羽生,不能忽略他在平淡中飘溢出来的独特韵味。就新派武侠小说而言,古龙是小字辈,金庸是后行一步的人,梁羽生则是时间上的“大哥大”。正是由于他无意闯入武林,才造成了本世纪最壮观的文化景致——武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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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瀚海雄风(上下)/梁羽生小说全集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梁羽生 |
出版社 | 广东旅游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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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谈武侠小说,不能不谈梁羽生,不能忽略他在平淡中飘溢出来的独特韵味。就新派武侠小说而言,古龙是小字辈,金庸是后行一步的人,梁羽生则是时间上的“大哥大”。正是由于他无意闯入武林,才造成了本世纪最壮观的文化景致——武侠热。 本书是其作品之一。谪落人间冰宫佳人,游戏风尘异丐奇行,美女怪侠经典演绎! 内容推荐 梁羽生的武侠小说,上接《儿女英雄传》以来的侠义小说和民国旧武侠小说,开创新派武侠文学;下启金庸、古龙的一片天地。他这样评价自己在武侠小说界的地位:开风气者,梁羽生;发扬光大者,金庸。 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他和金庸共同扛起了新派武侠小说的大旗,“金梁并称,一时瑜亮”。梁金并世之时,曾主张“侠是下层劳动人民的智慧与品德的化身”,将侠行建立在正义、尊严、爱民的基础上,摒弃了旧派武侠小说一味复仇与嗜杀的倾向,金庸更将之提升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 梁羽生小说以实在的文史知识和古代诗词见称。语言文采飞扬,字里行间透出浓郁的书卷气,故事中常常将诗词歌赋、民歌俗语点缀其间。他的小说技法以传统继承为主,多用章回小说的形式铺张故事,小说回目意境深远,对仗精巧,情节推展明显具有怡荡有致的韵律感,叙事中也带有明显的说书人的口气。其武侠小说中的人物道德色彩浓烈,正邪严格区分。他的武侠作品,每一部都有明确的历史背景,小说情节构置巧妙、稳厚绵密。有人认为梁羽生小说的缺憾在于“乏味”二字,究其原因,可能还是因为梁先生始终保有一种“正统”文人的姿态。梁先生自己也说:可能我也犯过“离奇 ”的毛病。但我的作品中“离奇”不是主流,不是我的风格。 目录 第01回 单骑一剑江湖客 万里西风瀚海沙 第02回 留书示警疑真幻 挥剑谁知是友仇 第03回 绵帐团圆伤变节 残篇未续忆前尘 第04回 欲谋策马图中土 只识弯弓射大雕 第05回 要从字迹分真伪 细听前情识友仇 第06回 骨肉团圆如隔世 亲恩须慰缔良缘 第07回 叠鼓清笳空引剑 落花飞絮总无心 第08回 公主有情空惹恨 襄王无梦各分飞 第09回 忍听悲歌红袖湿 持为信物绣巾香 第10回 荒村午夜惊奇变 巧计金牌退敌骑 第11回 相见争如仍不见 多情却似总无情 第12回 故国路遥归梦渺 天涯人隔客魂消 第13回 良友相逢徒怅怅 夫妻离散恨绵绵 第14回 贼子几番施诡计 钱镖一掷破奸谋 第15回 木兰敢共胡骑去 崔护空寻故侣来 第16回 破镜旧衣撩妒恨 残肴剩酒惹疑猜 第17回 虎怅有心留侠女 羁图未遂殒天骄 第18回 棱棱风骨惊雄主 惘惘情怀怅慧姬 第19回 苦酒又添豪杰泪 春波未逝故人情 第20回 虚传谢女心如铁 盼到萧郎眼欲穿 第21回 奸相求和传圣旨 群豪聚会定雄盟 第22回 铁掌争雄嗟老将 飞刀巧掷折强人 第23回 双雄比剑惊心魄 少侠伤情动杀机 第24回 席上群英同祝贺 场边一女独怆然 第25回 揭开迷雾明真相 始识冰心属敌人 第26回 鱼跃鸢飞寻故侣 龙潜豹隐有玄机 第27回 人间烟烟知何限 心底波涛或更深 第28回 各自有情成眷属 未知何处觅裙铬 第29回 比翼凌空悲铩羽 连枝大地感同怜 第30回 公主逃婚情怅怅 萧郎避面意茫茫 第31回 太息容颜非往日 只须心地胜从前 第32回 严亲不谅心茹苦 爱侣轻离意自伤 第33回 妒火攻心挥利剑 情场失意走他乡 第34回 鸳侣分飞悲丧志 恩师训诲醒痴迷 第35回 陌路相逢挑恶斗 同门会合振雄风 第36回 破帽遮颜寻旧侣 华堂结彩闹新娘 第37回 惊悉阴谋寻旧侣 究明真相悔前非 第38回 道人赠药求宽恕 侠士挥刀忍忏情 第39回 巧计乔装探虎穴 神功显露慑魑魅 第40回 不听良言施辣手 喜逢好友斗群凶 第41回 良言有效医心病 暗箭无功破贼巢 第42回 慷慨释俘多义重 凄怆历劫倍情坚 第43回 浪子回头原是假 金枝亥国悔情痴 第44回 辣手重施欺弱质 大仇未报斗群魔 第45回 宝剑明珠欣有托 金枝玉叶叹飘零 第46回 密室定谋奸计露 华堂闯席杀机荫 第47回 难消宿怨排凶阵 为释疑团表寸心 第48回 喜有贤徒传剑法 要诛逆贼护师门 第49回 覆雨翻云充侠士 惊天动地入金京 第50回 棋争先着交豪杰 阵布玄虚诱敌人 第51回 枭雄自古工心计 红粉如今见挚情 第52回 福慧双修成梦想 恩仇一抉惜佳人 第53回 李代桃僵悲往事 情虚意假斗机谋 第54回 堕溷沾泥怜玉女 煽风点火恨奸人 第55回 清理师门饶胆识 智擒叛贼赛须眉 第56回 益见深情囚黑室 拼将热血洗污名 第57回 鸾飘凤泊芳心碎 虎斗龙争剑气寒 第58回 公主情义徒怅怅 良朋义重恨绵绵 第59回 枭雄辣手诛王子 大侠横刀斗恶憎 第60回 欲得仙槎通瀚海 且看豪杰振雄风 试读章节 第一回 单骑一剑江湖客 万里西风瀚海沙 紫塞黄云望眼遮,征鞑未解又天涯,可堪绿鬓斗霜华。 剩水残山思故国,荒沙瀚海乏仙槎,豪情犹在莫兴嗟。 ——调寄浣溪沙 漠漠黄沙,骄阳似火。这正是蒙古库里戈壁上最炎热的季节,七月里的某一天的中午时候。 大地都好似喘不过气来,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静止了,看不到什么有生命的东西,只偶尔可以看见沙石堆中绽出的几根野草。可是就连这沙漠中生命力最坚韧的野草,也已经桔萎焦黄,纵有风来,它也不会迎风起舞了。 没有静止的只有流沙。一阵狂风过后,流沙四散,俨若惊涛。沙跟着风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过一样。风沙起处,阳光也染成了一片黄。黄沙漫天的迷离烟雾之中,略略带着一些淡紫的轻蓝色,使人远远望去,总好像那遥远的地方是一个浩瀚的美丽的海洋一样。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儿是天地相接的地方! 这真是天地间罕有的奇观,只有在大戈壁才能见着的奇景。 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当真是一切都静止了吗?在这七月里的中午时候。 不,这只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却有例外。 除了流沙之外,还有一个人。他是一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粗豪少年,骑着一匹马,正在库里戈壁上冒着风沙前行。 这少年从来没有过在沙漠旅行的经验,此际他正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心里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说是:‘积河成旱,状如惊涛。遇风则流,乍聚乍散。’形容得真是一点不错。”这少年人是从中原来的,他曾经为了这次深入漠北的万里壮游做过一些准备功夫,读过一些有关沙漠的游记,学过蒙古的语言。看过许多有关蒙古各个部落的风土人情的记述。但如今身历其境,他只觉得书上所描写的远不及他所见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惊心! 这少年只是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却无心欣赏这眼前的奇景,在这样炎热的阳光底下,他的整个身体就像一块块要溶化的羊脂,他骑的一匹千中选一的国外良驹,也在口吐白沫,几乎走不动了。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带的干粮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 这少年在黄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热风,只觉身体就似要着火焚烧似的,十分难受。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壶里的水,已是只剩下薄薄的一圈了。这个大沙漠不知何时方能走出,他苦笑一声,只好又把壶盖盖上。 这少年苦笑一声,心里想道:“人生际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我以为是要到江南去的,谁知却到了漠北来!” 原来这少年姓李名思南,本是山东武城人氏,这次他到蒙古来,乃是奉了母命来寻访他父亲的。 山东武城早已沦陷在金国的统治之下百有余年,南宋偏安江南也差不多有一百年了。李思南本来是将门之后,他的曾祖曾在韩世忠手下当过一个中级军官,宋室南迁之际,没有随行,从此便以务农为生。到了他的父亲李希浩这一代,家道中落,和一般农户,已是没有多大分别。李家的家传武艺,也因数代务农,逐渐失传,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李希浩,只是会一些寻常的弓马,谈不到有什么武功了。所幸他知书识字,在乡下开了一间私塾,务农而兼教学,勉强也还可以混混日子。 金章宋泰和六年(宋宁宗开禧二年,公元一二0六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受各部落推戴为“成吉思汗”,兴兵伐金,李希浩被蒙古兵掳去作夫子。这次战争,因蒙古有事于西夏而移兵西向,全国得以苟安,但金国的战争结束了,李希浩却没有得到释放,推想可能是蒙方缺乏人力把民夫都带回去了。 李希浩被掳之时,李思南只有三岁,他的这个名字,是他父亲取的。宋室南迁,中原父老,遥盼彼旗,百年来仍是在异族统治之下,李希浩思念故国,是以把儿子名为“思南”。 七岁那年,李思南有了一个奇遇。他父亲童年时代的一个好友在少林寺学技,此时已经成为一个名满江湖的大侠,回到故乡,访寻旧友,得知李希浩的不幸遭遇,不胜叹息。他见李思南聪明伶俐,遂收了这个故人之子做了他的第二个弟子。 匆匆十载之后,李思南已是学成出师,他记着父亲命名之意,准备待母亲百年之后,便即投奔江南。居家数年之中,他与抗金志士也常有来往。 到了今年春天,有一个当年与他父亲同被俘往蒙古的民夫逃了回来,据说他在七八年前见过他的父亲,后来就不知消息了。 李思南的母亲年纪已老,日夕思念丈夫,因此就要李思南到蒙古寻父。她怎想得到李思南尚未得知父亲的下落,就已被困在这沙漠之中。 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润湿那快要冒烟的喉咙,极力忍受着口渴的焦渴,此里想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得继续前行!” 好在这时狂风已过,流沙渐渐静止,虽然仍是骄阳似火,大地则已恢复晴明,呼吸也没有那么艰难了。 李思南簇马缓缓而行,只盼在这沙漠上出现奇迹,发现绿洲。不料绿洲未曾发现,却先发现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风“搬开”了一个沙丘之后,所暴露出来的一堆白骨。因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还未曾给狂风吹得东零西散,排列得虽然凌乱无章,大体还可以看得出是两具尸体。两个破碎了的头颅上还覆盖着浓密的黑发。看来这两具尸体生前应该是中年汉子。而且是死了还没多久的,所以头发都未脱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缘故。沙漠中的兀鹰是喜食腐肉的,这两个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给兀鹰啄食尽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个支撑不住,倒了下来,便将变成这样的一堆白骨!P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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