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古老的礼仪
中古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的韦塞克斯,是未来的英格兰第一个能够抵御丹麦人人侵的伟大王国,公元856年,国王埃塞沃尔夫意欲和也遭受着北方人人侵的法兰克王国国王秃头查理结盟。埃塞沃尔夫去罗马朝圣,归途中在桑利附近的韦尔布里停了下来;像往常一样,法兰克国王正在那里小住。在当时,整合欧洲的主要手段就是联姻。撒克逊国王向秃头查理的女儿朱迪思求婚,三个月之后举行了正式婚礼。
埃塞沃尔夫国王上了年纪。他已经和第一个妻子生了四个儿子。第一个妻子是个叫奥斯比尔佳的女人,据说在国王决定结第二次婚的时候,她还活着。法兰克的公主正是豆蔻年华,芳龄13。可以说,这门亲事闹得沸沸扬扬,尤其使国王的几个儿子忧心忡忡,担心继承王位者的名单变得更长。在撒克逊王子们和未来的王后之间,敌意是公开的。国王长子埃特尔巴尔德比继母岁数还大,提前占有了他认为应该属于他的一部分土地,就回了自己的封地。为了避免内战,不使正遭受着丹麦人威胁的王国变得衰弱,埃塞沃尔夫只好让步。
我们知道,法兰克人的公主嫁到外国王室去的还很少,他们想谨慎从事,务使婚姻牢固。最佳的谨慎措施莫过于举行隆重的婚礼,请教会派专人到婚礼上作一连串的祝福。可是,依据传统,婚礼要分两次举行:先是夏天完成的“订婚仪式”,接着是公元856年10月1日在韦尔布里举行的盛大婚礼。婚礼由当时法兰克土地上最高的精神权威兰斯大主教欣克玛主持;天主教教会的婚礼程序可能就是他制定的,整个程序中所使用的不同祝福语可能也是他写的。他甚至可能还代表了罗马皇帝,因为没有特别提到皇帝出席婚礼。
兰斯大主教制定的“程序”,在加洛林王朝绝无仅有,也很特别,这不仅是最古老的典礼文书,还是一项证据,证明朝廷结了亲的两国人民在结婚仪式上都做了哪些让步。我们第一次有了证据,虽然简单,却超过了夹在弥撒中的对婚姻的简单祝福,为我们描绘出了一个完整的结婚仪式。
先是劝诫,要求夫妻彼此忠诚,更多是劝诫新娘要忠诚;接着是为嫁妆祝福,为戒指祝福,几句结婚仪式上的套话,最后是为新婚夫妇祝福。然后,举行另一个仪式,即王后加冕礼,这和我们关系不大。对教会派来的专人来说,为戒指祝福是对盎格鲁一撒克逊典礼仪式的让步。同一时期,在朱迪思刚刚行完王后加冕礼之后不久,确实在英格兰岛的礼仪书里发现了为结婚戒指祝福的话语格式。另外,戒指在各地也都是订婚的特有之物。“戴上这枚戒指吧!它是信仰和爱情的象征,夫妻关系的纽带。戴上它,男人就不会把永生和永远主宰我们的上帝结合到一起的东西分开。”这就是今天已经变成最典型的基督教婚礼的雏形。表达方式直白,象征意义丰富,使我们看到,这是古代人的想法。
反过来,王后加冕礼似乎不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所知,举行加冕礼应该是对法兰克人习俗的一个让步。王后的婚姻遭到了婆家人的反对,大概也遭到了当地贵族的反对,举行加冕礼也许能为少年王后的权威提供保证。“确实,”阿塞吕主教说,他是那个时代有关撒克逊资料的主要提供者,“西方的撒克逊人不能容忍王后坐在国王旁边,也不肯称她为王后,而称她为国王的妻子。”索尔兹伯里的这位主教接着还说,对王后的反感,源于一位王后的恶行,她行事招怨,终被休弃,还因此做出决定,从此不许王后分享国王的宝座。
公元858年,国王埃塞沃尔夫驾崩,朱迪思在15岁那年成了王后和寡妇……而且与继子尽释前嫌,做了继子的姘妇,引得岛国教会大为愤怒。一个小姑娘,一个受到举国敌视的王后,不这样,又能怎么做?不过,她这第二次结合却招致了上帝的惩罚。公元860年她又成了寡妇,被送回娘家,“在国王父亲的保护和主教的看管之下”,被幽禁在桑利城堡。过禁欲生活的命令,在这个芳龄17就两度守寡的女孩子身上,没有引起什么波澜:没过多久,她就被弗朗德勒的看林人博杜安、一个不久之后被人称作“铁臂”的青年拐走了。用拐走这个词有点重,因为朱迪思的哥哥(未来的国王路易)本人就了解内情。可是,让父王赞成这第三次结合,势比登天,他们这才想到私奔,迫使国王就范。私奔在当时就是抢婚。对博杜安来说,这是件相当严重的事,有因“拐带寡妇”而被革出教门的危险。秃头查理几次请求教会严惩博杜安,均无结果,最后还是同意了这门亲事,并把弗朗德勒升格为伯爵领地,给了女儿,以保证她体面地结婚。就这样,早期的英格兰王国的一位王后,成了弗朗德勒的第一位女伯爵。
在朱迪思的三次婚姻里,我们已经见过的加洛林王朝的三种婚姻形式一一再现:在丈夫和未来妻子的父亲之间达成协议且婚礼隆重的婚姻,惹人非议并带有乱伦味道的短暂姘居,女方父亲后来才承认的抢婚。不过,朱迪思的婚姻之所以使我们特别感兴趣,是因为这是一个最古老的实证,证明结婚戒指一直是婚姻的主要象征。
戒指
“不用吻,我的朋友,/把戒指戴到手指上吧!……”古诺的《浮士德》中摩菲斯特的这一段唱词证实,戒指已经变成了结婚的同义词,以致到了今天,戒指还有一个名字:结婚戒指。事实上,戒指很早就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和婚礼连在一起了。《旧约》里说,亚伯拉罕老了以后,想给儿子以撒寻一门亲事,就把最老成的仆人派往故土,让他从那里带一个本部族的姑娘回来。使者将把一枚金鼻环和两只手镯交给上帝选定做以撒妻子的利百加(《旧约·创世记》24:22—27)。在《尼伯龙根之歌》最古老的日耳曼版本即法罗岛版本里,西古尔德(两格弗里德)给布里尼尔德的也是戒指和金项链。亚伯拉罕的仆人给的,是受委托人替主人给未婚儿媳的结婚信物;西古尔德给布里尼尔德的,是作为“童贞”费交给妻子的“早晨的礼物”。因此,都和婚礼无关;不过,在这两件事里,戒指都和别的礼物一起与婚姻紧紧相连。严格说来,戴结婚戒指是到了9世纪才出现的习俗,很可能是从罗马的订婚戒指演变而来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还是日耳曼人,都不曾用戒指当礼物象征结婚和订婚。
还必须到更古老的时代去寻根溯源吗?皮埃尔·泰伊即有此意。他从最初戒指只给女方这一点看出,戒指其实是一条铁链子的最后一个环,而铁链子可能是新石器时代男人拴女俘用的。男人用铁链子把从别的部落抢来的女人拴在自己的床上,以防逃跑。即便关于戒指来源的传说确实把戒指列为镣铐一类的东西,这种说法可能也有点儿离谱。事实上,在古代罗马,被看做铁戒指发明人的是普罗米修斯——老普林尼就是这样说的。普罗米修斯在高加索山上被绑,每天有一只鹰飞来吞食他的内脏。得到朱庇特赦免之后,为了纪念所遭受的惩罚,普罗米修斯大概留了一只镶着高加索山石的铁环。
在古代罗马,第一次出现在订婚仪式(不是结婚仪式)上的,确实是一只铁戒指。其象征意义,则明显地出自戒指出现时的背景。戒指在普劳图斯(约纪元前3一纪元前2世纪)的作品里出现过,在泰伦提乌斯(纪元前2世纪)的作品里也出现过②。在普劳图斯的《爱吹牛的士兵》里,那个恋人想把自己被士兵抢走的女友要回来。为了让士兵放了女友,他让人给那个士兵送去一枚戒指,并告诉他,戒指的主人是一个有才华的女子,正暗恋着他。那个爱吹牛的士兵受到了诱惑,盼着结下这门得意的亲事,就把抢来的女子放了。如此看来,戒指是“爱的信物”,在这里是一个女子给一个男人的,目的是约会,并非庄严的订婚之举。在泰伦提乌斯的《安德罗斯女子》里,戒指起的作用至为关键:剧中的男主角为了留下情妇,把家里给他娶的妻子打发走,就在妻子生的孩子身上做起文章来:他和妻子不曾有过肌肤之亲。事实上,他妻子在结婚前不久曾经遭到过一个陌生男子强奸,那男子还把她的戒指抢了去。如今,那枚戒指就戴在剧中男主角情妇的手上。真相大白:丈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奸了他要娶的女人,还把从受害者手上夺来的戒指给了情妇!这里说的仍然不是正式的订婚仪式,因为当丈夫的从来就没动过要娶那个女子为妻的念头。但戒指却成了查明强奸者身份的珍贵物证,而遭强奸的姑娘还抱怨过,说不曾从强奸她的人身上夺得一件物品,以便把他戳穿呢!
所以,按照普林尼的说法,戒指最早正是作为辨认记号出现的。金戒指给外交使节,起国书作用,是为了让他们完成外交使命。因此,高官们平时只戴铁戒指,以便把家事和国事分开。普林尼接着说,同是一枚铁戒指,未婚夫送给了未婚妻,就意味着,戒指象征的是家庭这个领域,未婚妻将被限制在家庭的小天地里。从泰伦提乌斯(纪元前2世纪)到普林尼(纪元前1世纪),这一习俗礼仪化了,有了新的象征意义。作为爱情的信物,未婚夫变心时,戒指可以把他们的关系昭示天下,也是被抛弃的未婚妻指证自己孩子的父亲是谁的唯一凭借。戒指还意味着,戴戒指的女人已经从公共生活中被排除。
订婚戒指逐渐时兴起来,先是在罗马帝国,接着就传播到了整个基督教世界。图尔的格里哥利提到过,在6世纪日耳曼人的订婚仪式,即未来的圣里法尔的订婚仪式上有戒指,除了戒指,还有一件象征性礼物:一双拖鞋。但同是这一本书,在另外一处提到的礼物却只有拖鞋,这就是说,戒指在订婚仪式上并非不可或缺。里采尔长老认为,第一枚真正的结婚戒指,出现在公元856年朱迪思的婚礼上,那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习俗。
但戒指依然可以成为辨认记号:圣亚力克西在把没有同过房的妻子休弃之前,就把自己的戒指给了她。在古代悲歌《玛利扬松的戒指》里,那个行事不谨慎的女人,把自己手指上的几枚戒指委托给一个忌妒心强的男人保管,丈夫误以为她有了情夫,就把她弄死了。戒指成了“身份证”,既代表人,也代表婚姻。不过,一直到15世纪,戒指是用来结婚还是订婚,一直没有确定下来。1488年在巴塞尔出版的一本宗教礼仪书就建议戒指用于结婚,“如果丈夫戴来了一只的话”。这就等于说,用于订婚还是结婚,没有硬性规定!在堂区没有登记簿、只有靠物和人来为婚姻提供证明的时代,这种不确定性是个很严重的问题。那么,戒指所代表的到底是合法的婚姻呢,抑或只是订婚?法学家说,在不同地区,可以根据戒指做出推断。只是到了1563年的特兰托公会议之后,戒指才被保留下来做结婚之用,那时,订婚已经变得可有可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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