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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动物记(1我眼中的野生动物名师点评全译本)
分类 少儿童书-儿童文学-童话寓言
作者 (加)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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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欧内斯顿·汤普森·西顿只是一个普通人,可他却为世人留下了不朽的巨著——《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也即《动物记》。这本书风靡世界已有一个多世纪,感动了无数读者。但时至今日,它依旧会影响着未来的一代又一代。

《动物记(我眼中的野生动物)》为其中第一册,收录了《小熊强尼》、《怪诞的黄狗巫利》等故事。

内容推荐

当今,我们已越来越远离大自然,越来越远离那些可爱的小动物们,对于大自然也已经越来越陌生,缺乏最基本的认识,阅读这部欧内斯顿·汤普森·西顿编写的《动物记》会让我们重新认识大自然。在这里,有充满智慧的英雄狼王老暴;有改变了挪威国家命运的奔跑健将白色驯鹿;有可爱的小熊强尼;还有各种各样的有趣的动物足迹……这部《动物记(我眼中的野生动物)》内容新颖,知识性强,语言充满童趣,既能扩展孩子们的视野,又能培养孩子们热爱大自然的情趣,不失为一本丰富孩子们课外知识的最佳读本。

《动物记(我眼中的野生动物)》为其中第一册,收录了《传奇狼王老暴》、《兔子豁豁成长记》等故事。

目录

致读者

故事一 传奇狼王老暴

故事二 鸦王银斑的故事

故事三 兔子豁豁成长记

故事四 爱犬宾狗

故事五 泉原狐

故事六 跑侧对步的黑马王子

故事七 怪诞的黄狗巫利

故事八 松鸡红颈毛的故事

故事九 小熊强尼

试读章节

在新墨西哥的北部有一大片牧区,那儿牧草丰美,牛羊成群,还有绵延起伏的高坪和银蛇般蜿蜒的流水,这些流水最后都流入了喀伦泡河,所以这个地区就叫喀伦泡河谷。在这儿有一只老灰狼已经称王称霸很多年了。

这个老灰狼就叫老暴,它带领一群灰狼,墨西哥人又管它叫大王,几年来这个狼群在喀伦泡河谷残杀洗劫,干了很多坏事,这儿的牧人都很熟悉它。只要是它们出现的地方,牛羊都会吓得失魂落魄,牧场主们也气得直瞪眼却没办法。老暴特别高大,比普通的狼要大一倍,而且最为凶狠狡黠。它的叫声也很特别,低沉有力但充满了哀伤和忧愁,让人听了感到毛骨悚然,连老人小孩都能辨别出来。所以每当它那低沉的嗥叫声回荡在山谷时,牧民们就会提心吊胆,惶惶不安地挨到天亮,看看又要遭受什么严重的祸害。

在一般情况下,拥有老暴这样地位和权势的狼王,它的追随者总会达到十几只,甚至几十只,前呼后拥的很有气派。但老暴的团队成员并不多,这一点我始终没想明白,也许是它只喜欢精兵强将,也许是它暴虐的脾性让其他狼望而却步不敢加入。反正在它当权的后半期它只有五个追随者。虽然成员少,但是这五个追随者都特别地凶猛高大,超群绝伦。特别是那位副统帅,论个头强壮威猛,论智慧聪明狡诈,在其他狼群一定是狼王的不二人选,但是和老暴比就小巫见大巫了。其中有一只浑身上下雪一样白净美丽的白狼,墨西哥人管它叫 “白姐”,想来应该是只母狼,它可能就是老暴的伴侣。另外还有一只动作特别敏捷的黄狼,据说它曾多次为狼群捕获过羚羊,这是一般狼想都不敢想的事。可以说老暴手下个个都是以一敌百的高手。

河谷的牧民们常常看到它们,也常常谈论它们,它们的每一个行动都牵动着牧人们的心,它们祈祷着别看见这群恶魔,祈祷着自己的牧场别被它们看中。每个牧人都想立即消灭这个团队,甚至愿意出一笔相当于很多头牛的好价钱,来悬赏老暴狼群里的任意一只脑袋,但最终都失败了。这些狼好像受到了神灵的庇护,不论牧人们使用什么方法,设置捕狼夹、投毒、围剿等,而它们都毫发无损,并且变本加厉地向牧民进行报复和挑衅。它们要求喀伦泡的牧民不断地进贡,一天没有一头肥壮的牛是不行的,而且一定是最好最肥壮的。所以在老暴横行喀伦泡河谷这几年里,牧民们损失了不下两千多头最肥壮的牛羊,人们对它们是恨之入骨却无可奈何。

人们认为狼总是饥肠辘辘,饥不择食的,但是老暴的狼群对吃的东西特别挑剔,凡是老死的、有病的或是不干不净的动物,或是牧人宰杀的东西,它们连碰都不碰一下。平时它们只喜欢吃自己宰杀的一周岁的小母牛,而且只吃比较嫩的部位。对老公牛和老母牛,它们根本瞧不上眼。所以它们个个营养丰富,毛色光滑,体质健壮。它们也不喜欢牛犊子或小马驹,只是偶尔换换口味。它们也不喜欢吃羊肉,却时常杀芋取乐。特别是1893年11月的一天夜里, “白姐”和黄狼就杀死了两百五十只羊,但一口肉也没有吃,很显然它们这么干纯粹是为了开心取乐。这种挑衅行为更让人愤怒和憎恨。

为了消灭这群强盗,牧民们出了一笔很高的赏金,悬赏老暴的脑袋。于是有人采用了几十种办法,投毒、设置机关陷阱等。但不管人们使用什么方法,老暴都能识破他们的伎俩,所以在它保护下的这群狼个个毫发无损还活得越来越精神。这么说老暴就没有怕的东西吗?不是的,它也怕一样东西,那就是枪,它心里明白,这_带的人个个都带枪,所以它从来不正面向人发起攻击或跟人对峙。它们的既定方针就是:在白天,只要发现有人,不管距离多远,撒腿就跑。这样牧民们根本没有机会追上猎杀它们。此外老暴的嗅觉特别敏锐,只要是人手动过的痕迹或者毒药,它一下就能辨识出来。而且它们团队还有个良好的习惯,就是只吃它们自己杀死的东西,正是这个习惯让它们躲过了投毒的诱捕,一次又一次救了它们。正是由于老暴的英明和狡诈,它带领的狼群才能安然无恙地在这个地区横行多年。

有一次,一个牧人听见了老暴那耳熟能详的战斗呼号,便蹑手蹑脚地跟着过去,原来这群狼正在一块洼地上围攻一群牛。老暴并没有参加围攻,只是远远地蹲在一个土岗子上观察它的手下。它们相中了一头小母牛,想把它“揪出来”、可是那些牛紧紧地挤在一起,牛头朝外地站着,形成一排牛角防线,狼群围着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但就是找不到防线的突破口。正当它们着急时,有一头牛对狼群的冲击怯起阵来,想逃到牛群中央去,于是狼群乘虚而入咬伤了那头小母牛。可那受伤的小母牛仍在拼命地挣扎和反抗,战斗迟迟不能结束。终于,老暴似乎不耐烦了,只见它奔下山岗,大吼一声,向牛群猛扑过去。经它这么一吼一冲,牛群便张皇失措乱了阵脚,接着它飞身一跳,冲进牛群当中,牛群立即就像一颗爆炸了的炸弹弹片,向四面八方溃散开来。那头被相中的倒霉蛋也逃开了,可还没跑出几步远,就被老暴逮了个正着。它抓住小母牛的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将它摔在地上。小母牛被摔了个四蹄朝天。它的部下立即扑到这头可怜的小母牛身上,一刹那就结束了它的小命。老暴并没有跟大伙儿一起去杀死它,它只是用行动言传身教它的部下:“瞧,你们怎么就不能麻利点,这点事还浪费那么多时间?”

这时,那个观战的牧人吆喝着骑马赶来,这群狼见人便照例撤退了。牧人飞快地在死牛身上下了三处毒,然后就赶紧离开了。他知道这头母牛是它们亲自杀死的,它们肯定还要回来吃的。可是第二天早晨,当它去查看时,却发现这群狼虽然吃过牛肉,却把所有下过毒的部位都小心翼翼地撕扯下来,扔在了一边。

老暴这样凶残狡诈难以消灭,牧人们不得不提高了赏金,到最后竟达到一千美金,这丰厚的奖金甚至高过了悬赏捉人的奖金。这时一个叫坦拿利的得克萨斯牧人,受到这笔赏金的诱惑决定去捕杀老暴。他可是位捕狼高手呢,在锅把儿形平原上,他曾在一天内捕杀过许多匹狼,这个成绩至今还没有打破呢。而且他的捕狼装备也很优良——他有最好的枪、最快的马,还有一群大狼狗。所以他深信不出几天,老暴的脑袋就会挂在他的鞍头上了。

于是在一个夏日清晨,这位得克萨斯猎人哼着轻快的小曲,披着灰蒙蒙的曙光,带领着他的精锐部队气势如虹地前去打狼了。刚进山没多久,那群大狼狗就欢呼雀跃地传来喜讯,找到猎物的踪迹了。果然不到两英里,老暴的灰狼群就闯进了视野,一场紧张激烈的追猎立即就开始了。狼狗们还是按照以往的捕猎程序:牵制住狼群,让主人策马赶来击毙它们。这个方法在得克萨斯开阔的平原上屡试不爽,可是在喀伦泡河谷这种岩石嶙峋、支流纵横的地形上失去了作用。此时老暴也发现了围捕者,它马上指令狼群朝最近的那条支流跑去,过了河,就把骑马的猎人甩开了。然后,它命令狼群分散开,这样就把追逐的狼狗群也分流开了。然后它们带着狼狗群在河谷里兜圈圈,把那些猎狗转得晕头转向找不到北,因此当狼群在远处重新集结起来时,狼狗们却分散得七零八落聚不起来。这样一来,狼群就扭转了寡不敌众的局面。它们杀了个回马枪,将狼狗群逐个击破,不是杀死,就是把它们咬成重伤。那场面真是惨不忍睹啊。晚上坦拿利清点狗数,发现他最为得意的狼狗只回来了六只,其中两只还被撕扯得浑身稀烂奄奄一息。后来,这个自负的猎人又尝试了两次,可最终都损失惨重,空手而回。特别是在最后一次追捕中,他那匹最好的马也摔死了。因此他气急败坏地放弃了追捕,一甩手回得克萨斯去了,只留下老暴稳固地守着它的地盘。P2-6

序言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的作品包括:

《灰熊传记》  《猎物的生命》  《国内的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的路》  《我眼中的野生动物》  《动物英雄》  《野兽足迹》  本书中的故事包括:  《传奇狼王老暴》  《鸦王银斑的故事》  《兔子豁豁成长记》  《爱犬宾狗》  《泉原狐》  《跑侧对步的黑马王子》  《怪诞的黄狗巫利》

首先说明本书不是严格的历史书,但所有的故事都是我在丛林里生活时观察记录下来的,其中的每一个主角也都是在丛林中真实生活过的动物,它们过的是我描述的那种生活,并且在实际生活中它们身上的英雄气概或独特个性比我在书中描述的还要鲜明和准确。

一般的博物学多是描写人类的风俗习惯,但我认为记录杰出的人和事才更有意义。所以我在描写这些动物时努力遵循一个原则:真实地记录这些动物代表们的个性和生活图景,尊重它们生活的每个细节,因为它们都是真实的地球生命,它们的故事值得我们了解和尊重。

本书中涉及的动物主角并不是都生活在同一个地区或同一个时间,但为了让故事看起来连贯一些,我不得不把它们的故事拼凑在一起,这好像与我真实记录的本意有些矛盾。但总的来说老暴、宾狗和野马的故事是很真实的,几乎没有背离事实。

狼王老暴1889年到1894年间横行喀伦泡地区,当地的农场主们对此都记忆犹新,按照它们的准确说法,它死于1894年1月51日。

我的爱犬宾狗,生活在1882年至1888年,尽管其间我曾到纽约进行过几次长期访问,把它托付给我的老朋友照看,曾中断过和它的联系,但是,我的朋友记得在我离开期间它的真实生活,当然他也清楚他的狗到底是怎么死的。

而和老暴几乎生活在同时期的野马,除了对它的死亡方式不能肯定和它的身上是否烙了“老火鸡爪印”不能得到证实外,我对它的记录真实得可以说是一篇纪实文学了。

巫利是把两条狗的故事结合在一起写的;因为它们的经历很相似,都是杂种狗、都被培养成了牧羊犬、都是性格怪异的凶手……《巫利》的前半部分的原型后来变成了一个凶残狡诈、杀羊成性的凶手,最后的结局并不清楚。故事后半部分的细节是根据另外一只狗写的。与前一只相类似,它长期过着两面派的生活:白天是只忠实的牧羊犬,夜里便成了嗜血好杀、大逆不道的怪物。也许有人怀疑世界上没有这样的狗,是我虚构的,在此我郑重说明自从着笔写这些故事以来,我就亲自听说过另外一只过着双重生活的牧羊犬,它把附近的小狗都凶残地虐杀掉,并把它们通通藏在一个沙坑里,它好像把这种凶残的暴行当成自己夜间的一项娱乐活动。待它的主人发现了它这种凶残的行径时,它已杀死了20条狗。最后它的下场和巫利一模一样。

红颈毛曾生活在多伦多北部的唐河谷地,我的很多同伴都记得它美丽的模样。它是1889年在宝塔山和法兰克堡之间的地方被害的。在这里我不想揭露凶手的名字,因为我想揭露的是整个人类,而不是某个人的卑鄙行为。

银斑、豁豁耳和雌狐都有真实的原型,虽然它们的原型身上并没有那么丰富的冒险经历,我把它们同类的故事都集中体现在它们身上,所以它们传记中的每一件事都来源于它们同类真实的生活。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记录,但所有的故事都是以悲剧收尾。所以说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

看完这本野生动物故事集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或思想,但我最终想要暗示的是各种古老而不可否认的事实:我们和动物同属一个家族,同样拥有地球生命,人类所具有的情感、智慧等动物不会一点儿也没有,而动物身上所具有的个性特征在某种程度上也为人类所分享。

动物都是有情有欲的生灵,虽然在程度上同我们有所差异,但它们也理所当然地拥有它们自己的生活权利。这一事实欧洲世界现在才开始认识到,但是佛教徒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开始提出来了。

虽然本书是由我执笔的,但是由我的妻子格雷斯·加勒廷·汤普森整理成册,并且她还帮我做了封面、扉页的设计以及总体编排。此外,她还对全书进行了校订,并承担了付印过程中机械单调的监印工作,在此我一并表示感谢。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写于纽约市五马路744号

1898年8月14日

后记

20世纪初,动物故事在加拿大特别受欢迎,于是产生了几位伟大的动物故事讲述家。其中马格丽特·马歇尔·桑德斯写的动物小说《美丽的乔》(1894)迄今还很受人欢迎;而“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G.D.罗伯茨的动物故事远比他的诗歌还要畅销。还有一个比他们还受欢迎,赢得的国际声誉更多,他就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西顿的代表作《我眼中的野生动物》,是除了吉卜林的《丛林故事》外,世界上最受欢迎并流传至今的动物故事集了。

西顿是个个性特点非常明显的人,他在追求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时总是一意孤行,极力维护自己的观点。他一生树敌很多,但即便是他的敌人,也很尊重他作为一名环境保护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作家所作的贡献。他在一些社会正义问题上,比同时代的人要进步得多。比如,在一个世纪以前,他就曾极力反对一些传教士把印第安人的孩子安置到寄宿学校里上学,他认为这种教育方式会摧毁印第安人的文化和自尊。后来的事的确证明了他的远见卓识。

西顿很崇尚印第安人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组织,后来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组织,名叫“印第安人森林知识学习小组”,它的目的主要是服务下层社会人们的子女。开始只招收男学生,后来才逐渐吸收女孩子。这个组织的特点是不提倡成员间的竞争,只是期望每个孩子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工作和生活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它鼓励学员们做力所能及的工作,比如给自己设计服装等。后来他还写了一本《印第安人森林知识草案》的书来详细介绍他们的组织。除此之外他还到处推广这个组织,这种教育方法在美国很受欢迎,但在英国却遭遇失败,因为英国人并不喜欢让孩子们模仿印第安人。后来西顿与贝登堡勋爵(1857—194l,英国军人,童子军运动的创立者)合作在英国推广他的组织,而贝登堡当时已经有一个童子军组织了。贝登堡的童子军吸收了西顿的大多数观点和游戏方法,但同时还引进了竞争机制、准军事机构、统一学员服装以及加入军事术语等。但西顿的学习小组坚持自由宽松、解放个性的学习方式,于是两个人在教育方式上进行了多年比赛,但最后童子军战胜了印第安森林知识学习小组。这让西顿感到特别地失望。但也能从侧面说明只要他认为是正确的东西,他总会一意孤行地坚持。

但是西顿能闻名于世,不是靠他在社会工程方面的成就,也不是他在生态学上的成就,而是他作为一个博物学家所做的工作和他记录的那些野生动物的动人故事。他的动物故事总是在道德动机的激发下写成的。所以读起来震撼人心,很有教育意义。

那西顿是怎么走上动物故事家的道路呢?我们从西顿的成长开始讲起吧。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原名欧内斯特·伊万·汤普森,1860年出生在英国的南希尔兹,在家里十四个孩子中排行第十二。五岁时他和全家移居加拿大安大略的林赛,后来又搬迁到多伦多。据说他小时候聪明过人,但是脾气暴躁,很虚荣,总希望别人表扬赞美他。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研究多伦多以及周围地区的大自然——十五岁的时候,就开始汇编自己的加拿大鸟类索引,虽然编索引很有必要,但对单个人来说这个工程量太浩大,是很难完成的,这也表现出西顿自负的一面。后来他还在多伦多和伦敦学习了绘画。由于他和父亲关系很紧张,所以一有机会他就离开家,跑到哥哥阿瑟家去。而阿瑟那时已经在马尼托巴的卡伯里安家了。在去哥哥家前,他模仿博物学家格雷·沃尔夫,也给自己改了名字。这样,他就变成了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西顿”表明他的远祖是苏格兰贵族,用这个姓说明欧内斯特具有虚荣的意识,总希望自己是名门之后,拥有高傲的血统。

从1882年至1885年,他在哥哥家附近的卡伯里群山中度过了几年最幸福的时光。为了更好地观察野生动物,他常带着画夹和笔记本出没于群山,甚至连头发也不修理,衣衫褴褛地跟踪记录野生动物的生活。他对野生动物的观察达到了痴迷的程度,甚至煞费苦心地数完一只鸟身上的羽毛,还得出了数量,总共4915根。正是这种对野生动物的痴迷促使他完成了自己毕生的事业,尽管他并没有受过科学的训练,但他那些详尽描述自然生物的笔记、插画、说明等,让他成为那个时代最杰出的博物学家。

离开哥哥家后,他写了几部著作,其中有四卷本的配有1500多幅精致插图的《猎物传》,还有一篇《马尼托巴的鸟类》的论文,这篇论文后来为珀西·艾·塔弗纳的《加拿大的鸟类》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此外他还发表了一篇经典性的描述自然的文章《一只松鸡的一生》。由于他在博物学方面的贡献,1892年,马尼托巴政府任命他为“省博物学家”,这虽然是个虚衔,但是给了西顿很好的社会名望。后来凭借这些年对野生动物的观察他又写了几部极好的著作,如故事集《温尼伯的狼》和《沙丘牡鹿的踪迹》,还有这本《我眼中的野生动物》,正是这本书奠定了他的声望,并且确立了他以后的人生道路。

《我眼中的野生动物》出版于1898年,一出版就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它帮助西顿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经济独立,并且为他赢得了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据说,鲁迪亚特·吉卜林正是受到了这本书的启发才写出了《丛林故事》。

西顿在这本书的《序》里,开宗明义地声称: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这本书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书,但书中对出色动物的个性细节描述都是真实的记录。他宣称自己这样做是为了在文学中加入现实主义,在于表现动物个性、独特的细节,而不是通俗的创造“某个文学类型”。他的这种现实主义文学表达形式使他成为加拿大最早的现实主义文学家之一。后来直到20年代,加拿大现实主义文学才通过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格罗夫、玛撒·奥斯坦索、罗伯特·杰·西·斯蒂德等人的作品活跃兴盛起来。

西顿坚持在故事中寄予道德寓意。他说:“人类所具有的东西动物大都也具有,动物身上所具有的东西,也应该和人类所分享。动物也是有情有欲的生灵,只不过同我们在文化程度上有所差异而已,所以他们要尊重动物,动物也理所当然地应拥有自己的权利。”就像维护印第安文化一样,他也坚持维护动物的权利,这在当时是很先进的意识。即使在今天,也会被认为是富有远见的。

《我眼中的野生动物》里的故事之所以引人人胜,不仅仅是因为故事细节描述得很详尽逼真,而是因为那些动物主角都赋有的鲜明性格。每一只动物都有名字,这样就使其有了自己的个性特点。书中的每一个动物都比它的原型高大,而每一只动物最后的结局都是悲剧,因此通过强调野生动物仇恨、寂寞、饥饿、痛苦这些最基本的感情和悲惨命运,西顿感悟道:“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

为了让故事更有冲击力,西顿对个别细节进行了夸大。比如那些被老暴咬死的羊的数量、比如对跑侧对步野马的技艺等都做了夸张的描述。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本书的信服。对这些极富戏剧性的故事来说,生命本身就是一次冒险。

西顿采取了自传的形式讲述故事,显然想把动物同他自己一起神话化,这些细心的读者一定会有所体会,并还可想象出作者写本书的深层意义。那就是:动物和人一样有生命、有自己的家族、有人一样的感觉和社会行动,只不过我们人类不懂它们的语言世界,没有理解它们而已。这样的写作手法就把西顿带到了拟人说的危险线旁边,但是他只是小心翼翼地踩在线上。他故事中的角色并不是像沃特·迪斯尼的动物那样,仅仅是披着动物外衣的人;也不像《圣经》里的动物故事一样,成为传达基督教寓言的工具。相反,他笔下的动物都是真实而又悲惨地度过了一生,这与我们的生活十分接近,所以更有感染力和说服力。

在西顿笔下动物之间的情感比人类之间的情感更感动,更值得尊敬。在《传奇狼王老暴》中的故事就有对老暴的尊重,也有对人类的抨击和同情。作者严厉控诉杀死“白姐”的凶手,而对老暴被捕以后的尊严行动却进行了英雄般的赞扬。

也许有人会怀疑故事主角的下场是否真实,比如:那跑侧对步的野马真的是自杀的吗?老暴真的是伤心而死吗?《泉原狐》里的妈妈真的给它被捕的孩子进行了安乐死吗?“巫利”的神秘生活和邪恶性是真的吗?这些怀疑都是允许存在的,作者给我们讲故事主要是想体现故事的深刻性,所以对少部分修饰我们就不要太苛求了。

自从《我眼中的野生动物》问世后西顿便开始了他漫长而杰出的事业,他忙着和政要们应酬,到处开演讲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偶像,这些荣耀对今天的博物学家来说也是很难以想象的。但是他所做的一切,没有一件能胜过早期的这部作品。这本集子中的故事,是这类描写动物故事题材中的经典作品,它也是衡量现在与未来一切作品的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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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6: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