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分为8章,第1章为电信网互联互通的规定;第2章为电信设施安全的规定;第3章为通信局站选址的规定;第4章为邮电建筑设计防火的规定;第5章为通信工程抗震的相关规定;第6章为通信工程防雷及强电防护的规定;第7章为通信工程环境保护的规定;第8章为通信工程相关专业的规定。
本教材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组织编写、修订等工作。
为了配合各级通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做好2005年版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工作,便于通信行业广大管理、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本宣贯辅导教材。
本教材是2005年出版的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中所有强制性条文的汇总,对条文的应用范围、技术背景、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说明。
1 电信网互联互通的规定
1.1 通信设备入网许可证的规定
1.2 同步基准信号取得的规定
1.3 利用SDH传送同步基准应遵从的原则规定
1.4 专用电话网接人公用电话网的规定
2 电信设施安全的规定
2.1 设施安全间距的规定
2.2 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的规定
2.3 通信线路安全的其他规定
2.4 电信生产楼安全的规定
3 通信局(站)选址的规定
3.1 对环境安全要求的规定
3.2 对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的规定
3.3 对电磁波辐射影响要求的规定
3.4 对环境干扰要求的规定
3.5 与其他设施隔距要求的规定
3.6 通信卫星地球站对保证天线电气特性要求的规定
4 邮电建筑设计防火的规定
4.1 修订的主要内容
4.2 耐火等级
4.3 防火分区
4.4 楼梯间
4.5 孔洞封堵
4.6 机房墙体、地面和顶棚装修
4.7 安全出口
4.8 供电要求
4.9 配电线路敷设
4.10 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消防器材
4.11 其他
4.12 引用《邮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
5 通信工程抗震的相关规定
5.1 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5.2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要求
5.3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的规定
6 通信工程防雷接地及强电防护的规定
6.1 通信局(站)防雷接地的基本要求
6.2 通信局(站)的接地系统
6.3 通信局(站)相关线缆布放与接地处理
6.4 过电压保护器的选用和安装
6.5 静电防护
6.6 设备、装置的接地要求
6.7 通信线路工程的防雷与接地
6.8 通信线路的强电防护
6.9 通信系统的防雷接地规定
7 通信工程环境保护的规定
7.1 通信线路工程
7.2 移动、卫星无线通信工程
7.3 电信专用机房
7.4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8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的规定
8.1 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工程施工监理的规定
8.2 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的规定
8.3 通信钢塔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规定
8.4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规定
8.5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的规定
8.6 电信专用房屋监理规定
8.7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规定
附录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附录二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附录三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条文释义
附录四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附录五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附录六 工程建设标准的划分及《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