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这样说:明朝(插图珍藏本)》是“品读中华历史”系列之一,由司马袁茵主编。
明朝(1368-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封建王朝。1368年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历经十二世、十六位皇帝,国祚276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毅宗朱由检于煤山自缢,明亡。随后,满清入主中原,1662年永历帝朱由榔被杀,1683年清军占领台湾,明郑结束。明朝是中国继周朝、汉朝和唐朝之后的繁盛时代,史称“治隆唐宋”、“远迈汉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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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这样说:明朝(插图珍藏本)》是“品读中华历史”系列之一,由司马袁茵主编。
《历史这样说:明朝(插图珍藏本)》讲述了: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君主制王朝。明朝是中国继周朝、汉朝和唐朝之后的盛世(黄金时代),史称“治隆唐宋”、“远迈汉唐”。大明,无汉唐之和亲,无两宋之岁币,天子御国门,君主死社稷。
胡惟庸案
明初的开国功臣,大多和朱元璋是同乡故里,朝廷中的重要官员几乎都是淮人。早在朱元璋占据集庆时,诗人贝琼曾道:“两河兵合尽红巾,岂有桃源可避秦?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虽然诗人从心眼里看不起这些新贵,但从中可见当时得势之人,大多是朱元璋的老乡。
到明朝建立之后,淮人在政治上、经济上越发占有优势,他们并不满足既得的利益,总是千方百计地获取更多的特权。他们不顾禁令,私蓄家奴,巧取豪夺,侵占土地,尤其是立有战功的勋戚更是肆无忌惮,“时武臣恃功骄恣,得罪乡里”,“诸勋臣所赐公田庄佃,多倚势冒法,凌暴乡里”。他们一方面恣意妄为,处处行使特权,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又严重违反了明朝中央政府的人口管理制度,损害国家的经济来源和财政收人。这批勋戚权贵又以中书省的丞相为其政治势力的总代表,他们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皇权的尊严,引起了朱元璋的强烈不满。为此,朱元璋决定以废除丞相权力的办法来加强皇权。
在朱元璋废除丞相之前,明中央的中枢机构——中书省拥有极大的权力,中书省丞相对全国的一切庶务都有权决断,而且只对皇帝个人负责。这样一来,就很容易造成架空皇帝的局面。洪武四年(1371年)正月,徐达为左丞相,高邮人汪广洋为右丞相。徐达是军队的统帅,常年领兵在外,很少有机会在朝内过问行政事务,故而与朱元璋之间没有什么利害冲突。中书省的实际权力掌握在右丞相汪广洋手中。汪广洋非淮西成员,在地缘政治上颇受淮西官僚集团的排挤,并未受到朱元璋特别的信任,加之汪本人是一个嗜酒成性、庸碌无为之辈,因此,他在洪武六年被打发到广东行省任参政。丞相的位置空了半年,才把胡惟庸提升上去。
胡惟庸是凤阳定远人,也是最早跟随朱元璋的文臣之一。此人颇有才干,是起义军中不可多得的人才。
洪武三年(1370年),胡惟庸进入中书省,任参知政事,一年后,升任中书省右丞,洪武六年,汪广洋外任后,升为右丞相。
胡惟庸独居相位四年。洪武十年,汪广洋再回到中书省任右丞相,也是“浮沉守位而已”。胡惟庸和汪广洋的风格不同,办起事来无法无天。比如,对官员的生杀黜陟,他常常自作主张不奏请皇帝。
《大明律》中规定:凡除授官员须从朝臣选用,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朱元璋断然容不得胡惟庸的作风。再如,他利用职务之便,事先取阅内外衙门的奏本,发现对自己不利的,便藏匿不报。这样一来,巴结他必有好处,想扳倒他大为不易。据说,徐达曾在朱元璋面前批评过他,他怀恨在心,企图下毒手,但没有成功;刘基奏事越过中书省,直接面呈皇帝,招致他的忌恨,他命前去探视刘基病情,指使医生错投药物,害死刘基。
而胡惟庸的儿子大概是霸道惯了,有一天在街市上纵马疾驰,结果撞到车上而死。胡惟庸为子报仇,杀死了赶车者。朱元璋大动肝火,要他替车夫偿命。皇帝与丞相的关系恶化到这种地步,要想不束手就诛,很可能要走上谋反这一条路。
胡惟庸谋反事件被描绘得很有戏剧性:洪武十三年正月的一天,丞相胡惟庸向朱元璋报告,他家的井忽然涌出了甘美的泉水,而且长出了一个石笋,请皇帝光临观赏。朱元璋听了十分稀奇,立即带着仪仗护卫前去观看。刚走出西华门,一个名叫云奇的宦官拦住车驾,说这是胡惟庸设的圈套,想骗皇帝过府,加以暗害:然后篡夺皇位。因为他心里紧张,又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所以说话结结巴巴,不清不白。朱元璋见他指手画脚很不恭敬,不觉生了气,叫卫士用棍棒乱打。云奇被打得遍体鳞伤,一只胳膊也被打断,可他仍在不停地嚷嚷,一只手指向胡惟庸府第,又连连摆手。
朱元璋这才恍然大悟,立刻返回皇宫,登上紫禁城的望楼仔细观察丞相府的动静,果然发现胡府内刀光闪闪,兵丁进进出出,频繁地调动,才知道胡惟庸确实是图谋不轨,于是发兵包围了相府,抓住胡惟庸,把他处死了。朱元璋处死胡惟庸之后,才想到了宦官云奇。但是,云奇由于伤势过重,已经死去。朱元璋为了悼念他,封为少监(宫廷监局的次官),并赐葬在钟山山下。
这件事是真是假,已经无法定论。但是胡惟庸在这年正月被逮捕之后,立即遭酷刑处死,全家也被抄斩,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不过,这个案子在当时牵涉的人并不多,只有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的长官)陈宁和御史中丞涂节等数人。他们的罪状是“有异谋”,想篡夺皇位。但是犯罪的具体事实并不详细明确。胡惟庸的谋反罪行大多是在他死后被罗织的。太仆寺丞李存义是李善长的弟弟,他的儿子娶了胡惟庸之女。胡惟庸阴谋造反,他应是最重要的同谋,但他在5年后才被处置。
宁波卫指挥林贤是胡惟庸的亲信,被派去交结日本君臣,以为外应,但他在6年后才被治罪。胡惟庸曾派元故臣封绩致书北元政权,请求援助,但封绩在10年后才暴露。因此,洪武十三年所定的胡惟庸谋反罪,当时实际是一笔糊涂账。
胡惟庸死后,有10多年时间,以清理“胡党”为要务,他的僚属党羽大多受到牵连,被诛杀者,有人说是1.5万人,有人说是3万人,反正数目很大。
在一段时间里,朱元璋对公侯还比较客气,李善长继续主持御史台。与胡惟庸关系极密切的吉安侯陆宗亨仍然出镇一方。李存义事出,也看在李善长的面子上,未治大罪。
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家奴揭露出胡、李交通的细节,甚至说,胡惟庸许诺,事成后以淮西地封李善长,李善长心动云云。陆宗亨家奴也首告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以及陆宗亨与胡惟庸共谋不轨。李善长自缢死,唐胜宗等被杀。朱元璋以《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列入奸党的首犯20人(包括已死者)。按照这一布告的说法,逆党已被肃清,但直到洪武二十五年,靖宁侯叶舁等仍被列入胡党被杀,胡惟庸案才算平息下来。
胡惟庸案是君相矛盾的总爆发和总清理。朱元璋利用这一事件,排除了对他有威胁的大臣,或者说,使他感到不安的淮西官僚集团。在权力的构成上,则是中书省和丞相一职的废除。朱元璋敕谕群臣:“以后嗣君,不得设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这一训示比《昭示奸党录》的内容有更重要的意义。至于说朱元璋是因为胡惟庸案才决心废除丞相制度,还是因为想废除丞相制度才扩大胡惟庸案,恐怕很难做出绝对的结论。也许是二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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