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鸟文学年选”将锁定纯文学的佳作精品,以其独具的民间视野,爬梳整理着文学的年度精品。它恪守纯文学阵地,坚持编选的民间视角,逐年梳理,逐年集萃,自成风格。
选本在传统阅读的基础上,打开了文学的多元生存空间,走的是平民化、大众化的阅读路线。它更多的是参与其中,而不是以客观审视或居高临下的姿态亲近现实,它关注生活,靠近民众的阅读心理。因此,这套选本不奇异、不乖张、不空蒙、不小资,平实、亲切、生活、现场,就是它的特点。
王乾荣主编的《2006中国最佳杂文(精)》收录了135位作者的162篇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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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2006中国最佳杂文(精)/太阳鸟文学年选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王蒙主编 |
出版社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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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太阳鸟文学年选”将锁定纯文学的佳作精品,以其独具的民间视野,爬梳整理着文学的年度精品。它恪守纯文学阵地,坚持编选的民间视角,逐年梳理,逐年集萃,自成风格。 选本在传统阅读的基础上,打开了文学的多元生存空间,走的是平民化、大众化的阅读路线。它更多的是参与其中,而不是以客观审视或居高临下的姿态亲近现实,它关注生活,靠近民众的阅读心理。因此,这套选本不奇异、不乖张、不空蒙、不小资,平实、亲切、生活、现场,就是它的特点。 王乾荣主编的《2006中国最佳杂文(精)》收录了135位作者的162篇杂文。 内容推荐 太阳鸟文学年选,由著名学者王蒙出任主编,编委及分卷主编皆为文学领域卓有建树的专家学者。他们对发表于2006年的原创作品精读、精选,力求将最优秀的作品奉献给读者。 王乾荣主编的《2006中国最佳杂文(精)》偏重真性情的坦露和书写,并寻求文学体验中的人文关怀。选本走的是平民化、大众化的阅读路线,以积极参与的姿态关注生活,体察民众的阅读心理。 目录 开一家毒物大全店 小品先驱刘姥姥 旅游预习 “馒头血案”的宪法视角 改履历,一个“系统工程” 我注册“非主流经济学家” 都是“中国军队” 芝麻炒煳了,还是芝麻 救救鲁迅 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闻过则—— 像教的消息 你的敌人在镜子里 苦难的妙用 语言的滑稽 关于坐怀不乱的三种假设 秦始皇在娘胎呆了十二个月? 当美女作为“名片” “伟人”制造法 农民工的“情人节” 浩浩荡荡“公务”出国游 去“铜锣湾”的方向 狗年生肖壶 贪官与小偷之比较 领导的成就感与百姓的幸福感 延伸一下崔永元的“炮火” 理性思考烧饼经济学 张维迎的羊头与狗肉 人与兽 今天需要什么样的富豪? 刘姚原来不读书? “坦然走过乞丐”的本事 孔庆东先生的“无耻爱心” 真相难求 鳄鱼的“牙签” 我们的思想能走多远? 看袁克文写他爹 愚公移山:移到哪里? “半瓶酒”读报法 少时读鲁 汉川领导的脑筋哪点儿“糊涂”? 洋玫瑰,爱你不容易 股评家萎靡了,理论家辉煌着 一万张打工子弟的课桌往哪放? 2005年的语录 小话“大话文化” 炒作自己,造福社会 戏答余秋雨“多大事” 不懂不说 胡适·赛金花 不知道自己是英雄的人 点我发我夸我骂我 听取“哇”声一片 就拿这个名字开涮吧 中国人为什么“大度”不起来? 李咏不是“李白” 老友的故事 孔子为何没像苏格拉底那样被整死? 嫁不得梁山好汉 以史治国 恩格斯没说一个“要”字 “读书率”非等闲事 中国足球不是足球 一个“踩”字两重天 法学家为什么没有忏悔? 巩俐委员:你明智的选择是“请辞” 剽窃成为剽窃者的通行证 一篇文章值多少钱 男大当昏 尽量活个明白 “没有皮鞋的人” 先吃女厕所,再吃男厕所 9996个和尚的生命告诉我 “笑”之道 闭闭嘴,停停笔 挨骂者心态 我们曾有幸看到一抹亮色 假如这个世界没有网吧 这个疯子给瞎子领路的时代 揠苗助长的精英教育为何长不出精英? 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你能统计吗? 致“拒要官”书记 如花似玉 婆婆妈妈的屏幕妇女形象 幽默的文野之分 两个“1%=100%” 可怜的市长大人 “负心”多是读书人? 领导闹事在前,群众“闹事”在后 人和鬼 “一叶知秋” “谁叫他们生在农村啊!” 黄金包装的“精神食粮” 如今学者也“赶集” “恶搞”引发“反恶搞” 很想说: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青歌赛”不懂逻辑 弄巧成拙的“谬赏主义” 行善:拉出弱者示众 “英特纳雄耐尔”在哪儿? 读懂“不好意思拒绝”的意思 城管倒下的地方,又有小贩占据 好人人权论是对人性和人权的反动 另一种“惩罚” 高尔基为什么要“说谎”? 请用“法律”而不是“艺术”说服我 我的“黄昏哲学” 两种道德,你死我活 “狗儿年”想到鲁迅打狗 邵燕祥:杂文入诗成“打油” 常委可辞去,原因须辩明 也许,郑也夫是“堂·吉诃德” 异峰突起的“电视读报热” 广告欺骗中的可接受性问题 贾桂的奴才思想是从哪里来的 心:灵的出海口 评判女贪官:以色谋权还是以权谋色 明天如何写出版史 明星“广告门”:别把自己也卖了 也说“知识分子的妻子” 一个鸡蛋一张票的贿选 谁为“客里空”蓝图“埋单”? 两张照片 什么烦恼让女公务员长了一脸“痘痘” 郭德纲和媒体相声 批评时代提高“骂人者”的素质 人,为什么要“开发”那么多无人岛? 认真地闹笑话 文明与道德的悖论 细节中的鲁迅 杨振宁只知道世故卖乖? 国人为什么将“白屋”译成“白宫”? 富人要有什么派头 多关注一下普通人的爱情吧 我真信官吏是心理弱势群体 “易中天现象”可值一哂 说“统一” “国际民工”的悲哀 孩子会输在起跑线上吗? 官员的“泪分泌”问题 说“小”道“大”欧洲行 吃竹笋屙背篼 办公室主任自画像 “文化食腐者”的精神盛宴 给发现真实一个机会 天足 有关“呼吸” 央视拿多少回馈社会 “真信”二字非我所提 “视察”杜甫草堂 抄袭像怀孕 潇洒的人太少了 水源有限人欲无穷 普及“人间鲁迅” 思绪:无法安宁 谁是红楼梦里唯一的成功女性 “禁笑令”何以成笑谈? 秽语爆炸和文化英雄 “群鸡争虫而已” 从“黑衣法官”看制度设定 吹牛外史 诺贝尔一生主要事迹:无 试读章节 “馒头血案”的宪法视角 在宪法的层面上,表达自由的价值即使不说是高于著作权和财产利益,也是特别受到关注和偏爱的,因为具有普遍价值的表达权利,往往比个人的经济利益有更重要的社会意义,因而更受保护。 很少有一个可能的著作侵权案,引起媒体如此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馒头血案”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关注,是因为这个案子涉及情(认为陈凯歌导演不能以强凌弱,胡戈很有才,很多人同情他)、理(认为胡戈对《无极》恶搞得对,这种娱乐或批评也代表了一种新的趋势)、法(“血案”是否侵权)三个层面的问题。这个案子特别引起网民的强烈关注,因为很多网民认为,如果像“馒头血案”这样的东西被告到法院,一旦被认定为侵权,就意味着不但会扼杀像胡戈这样有才能的青年和这样的作品,减少娱乐和快乐;更重要的是,这样一种新的正在发展中的网络表达方式和言论自由的空间将会受到压制。这才是广大网民最担心的事。 正是由于最后这一点,才需要宪法学者发表意见。 我注意到,在发表各种意见的人们中,非法律专业的人士大多从感情出发倾向于同情支持胡戈;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是搞知识产权专业的专家,更倾向于认为胡戈侵权。有的专家认为是侵犯了陈导演著作的完整权,有的专家认为只是侵犯了作品的修改权和复制权。很少有人认为胡戈的行为,能对陈导演的名誉权构成侵害。 能否认定“馒头血案”是否侵权,关键在于对该作品性质的认定。如果认为“馒头血案”是一个文艺作品,且侵害了陈导演的商业利益,则会构成侵权嫌疑。因为胡毕竟大量使用了陈的作品。所以,知识产权专家狭义地把它认定为侵权不无道理。问题在于,“馒头血案”从性质上说并不是文艺作品,而是以文艺创作的方式表现的一种文艺批评。作者由于花了高价看了《无极》而感到相当不满意,觉得这个剧本很有问题,情节简单而且荒唐,所以才对这个片子的故事加以解构、讥讽,以发表他对这个片子的观点、看法和见解,这完全符合文艺批评的特点和性质。 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就是说,它作为文艺批评作品是可以合理引用他人发表的作品的。问题是有人说,这种引用太多了,超过合理使用的“适当”数量。《著作权法》和它的实施条例都没有对“适当”引用加以量化,原则是“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显然,“馒头血案”引用的《无极》的画面都是为了介绍、评论和说明问题的。在这种表达方式下,没有这些画面就不能表达作者对这一作品的批评性见解。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这种通过网络画面进行批评的表达方式,完全不同于传统文艺批评的文字表达方式。 文字表达方式可以引用,也可以概括、综合批评对象的内容;用网络短片的方式必须要剪接批判对象的画面,没有这些画面,就难以表达作者的意见。极致而言,如果出于批评的需要,作者甚至可以把一部电影整个地回放,对其故事情节、演员表演、摄影、录音逐一批评,就像文字评论可以把评论的对象附在其后一样。我认为,这并不构成侵权。从评论的角度看,是否构成侵权主要不在于引用的多少,而在于是否有故意诽谤的事实发生。构成诽谤的要件是:向第三人故意传播虚伪的事实而致使他人声名狼藉。胡戈短片基本上没有虚构事实,而只是解构,并有适当夸张,总体上遵从了《无极》的故事情节。如果作者采用的是讽刺性的批评方法,法律上更宽容批评者采用拙劣模仿、扭曲、夸大、嘲讽等方式改编作品,就像漫画、模仿的艺术方法要以原型和素材一样。 胡戈通过网络方式采用诙谐方法从事文艺批评,这完全是一种新的言论表达方式。 如果司法机关对网络这种新的表达方式发展趋势还不明朗时,就擅自作出侵权的决定,势必极大限制网络的表达空间,扼杀网络的创造力,这也是与宪法价值不相符合的。 在民法层面上,著作权和商业利益往往比言论权有较高的价值,更容易受到保护。但是,在宪法的层面上,表达自由的价值即使不说是高于著作权和财产利益,也是特别受到关注和偏爱的,因为具有普遍价值的表达权,往往比个人的经济利益有更重要的社会意义,因而更受保护。 只要两者不是在民法的层面上考量,而是拿到宪法层面上权衡,著作权益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充分证明经济利益受到实际侵害,也使他处于不利地位。 当然,并不是说表达权在宪法上具有绝对高于名誉权或著作权的价值,宪法分析一定要融入社会情理,这是宪法价值判断十分重要的方面,也是与一般法律判断很不同的地方。就是说,法律适用常是死板而不容情。宪法的规范和价值是非常原则的,因而适用也是比较灵活的。它的适用一定要考虑社会情理。胡戈的“馒头血案”之所以符合宪法的保护价值,是因为它搞笑、戏谑的对象具有合理性。因为,很多人对《无极》评价不高,认为胡戈搞得对。假如胡戈不是戏谑《无极》,而是戏谑电影《林则徐》或《青春之歌》,情况可能就不同了。因为宪法在这个时候可能就要保护著作权或人格权了,而不会保护这种“恶搞”,因为这里有个价值取向问题,宪法最高的价值是维护正义。就像最近报道的一则消息:因发表否认德国二战时期纳粹大屠杀的言论,英国右翼历史学家大卫·欧文在推崇言论自由的奥地利获刑,因为那里的人民对纳粹更深恶痛绝。所以,表达自由不是没有界限的。 P10-12 序言 有时三点两点雨 到处十枝五枝花 王乾荣 本人看书,无论经典,还是消遣读物,很少一口气从头看到尾,总是有目录的根据目录,没目录的随手翻翻,觉得哪儿有意思先读哪儿,对选本尤其如此。很多书这样翻过就扔一边了,爱不释手的才读全书。我打听了一下,不少人有这种不良习性。出于这个原因,我把今年的“序”写成对选入本书的各篇大作的一个“提要”或“简介”,也是选者一孔之见;有的标题,我也略作改动。杂文笔法,一般都是小中见大,弦外有音,须细读方解其妙。我的点滴见解算不上导读,可能很不准确,与别的读者眼光大相径庭,谨供看官参阅,或许对您选读文章有所帮助,我就很高兴了。 有人不爱看“序言”,可以翻过去。我对每篇文章所说寥寥数语,不会喧宾夺主。 阿敏《开一家毒物大全店》 大毒叫人死,小毒有时却可利病、驱虫、防腐、提味。金钱拜物教时代,人心之毒,且将小毒变大毒——此皆源于“毒”之氛围。与敌人明打,打不过,知道死得其所;被非敌人暗算,死了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安立志《小品先驱刘姥姥》 我很不喜欢拿了人家大段大段文字,来“写”自己的“杂文”——我觉得有剽窃之嫌,但是安立志先生这则文章例外。他关于《红楼梦》描写刘姥姥在大观园闹笑话的引述,稍多一些,但是读来不觉厌烦,因他所引详略得当,不失时机稍加议论,饶有趣味。作者由刘姥姥之“演技”、神态、心智,关照当代小品“大腕”,戏谑中不乏尖酸——今之“大腕”能接受吗?别看人家开涮乡下人可博亿万人傻笑,你刺激人家,人家没准让你吃官司。 毕淑敏《旅游预习》 中国人的旅游时代到来了。但是,很多人不懂也不会旅游。旅游,实则是游风情,游健康,游快乐,游文化,游心得……而不单是“游时髦”,乃至“游金钱”,“游劳累”。林语堂在《吾国吾民》中说,山水有地上、画上、梦中和胸中之分。毕淑敏女士在这篇诗化杂文中所说“对那些充满了想象的地方,有意地不去查找资料,就让它们在想象中浮沉,享有海阔天空的余量”,正是追求“梦中”和“胸中”山水。从“看山是山”到“看山不是山”,再到“看山还是山”,才得旅游真谛。游玩山水,亦复有缘;苟机缘未至,虽近在数十里之内,无暇到也。毕淑敏没有“预习”,阳关万里,因为“有缘”,才使她没有失之交臂,并受到心灵的震撼。“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亦如是”啊。 蔡定剑《“馒头血案”的宪法视角》 宪法学者蔡定剑教授把胡戈的“恶搞”,定位为“一种新的言论表达方式”,而“胡搞”(胡戈之“胡”)又不无在理,当受保护。这就比那些认为“胡搞”或“侵犯了陈凯歌导演著作的完整性”,或“侵犯了作品的修改权和复制权”的法律专家,“视高一角”。 陈仓《改履历,一个“系统工程”》 资格越改越老,年龄越改越小,为什么?陈仓先生说是为了“抢‘帽子’,捞票子,占位子”。他说如此篡改履历无法自圆其说,会闹笑话和丢丑,比如好像篡改者是其母60多岁时生的似的,等等。其实既然无耻,只要三“子”到手,他们可以六亲不认,或者把妈妈说成“邻居奶奶”。改履历者其实有三宗罪:对国家不忠;对高堂不孝;给自己折寿。 陈仓《我注册“非主流经济学家”》 向“主流经济学家”开火的大炮太多,所以陈仓先生打算注册“非主流经济学家”,说此举是向“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所学。依我看,郭的“非著名”,不过是向“非常著名”的一个铺垫——他如今是不是已经“非常著名”了?陈仓说了:“主流经济学家说得的事,非主流经济学家也说得。”那他离“主流经济学家”不远了——也没必要特别“注册”。 陈章《都是“中国军队”》 对于历史的看法,因人的阶级和观念不同,难免带着浓重的意识形态色彩。然而历史事实只有一个,历史永远不可能再现,但是历史研究者应该尽可能还原历史真相。比如对抗战时期“中国军队”的辨析,既是对历史的追问,也是对现实的交代。陈章先生以杂文笔法涉足这个敏感话题,也需要勇气。 …… 周士君《“禁笑令”何以成笑谈?》 此文谈“禁笑”,标题即可逗人一笑,文中所引事也颇可笑,但是周士君先生的批评是严肃的。 朱大可《秽语爆炸和文化英雄》 有一作家,忘记是谁了。说即使是野蛮人,脐下若干寸也要遮一片草叶子,如在大庭广众之下自己摘掉或被人撕去,就叫“不像人样子”。现在的文明人,不但以身上脱得一丝不挂显时髦,也以口中骂得最脏最生殖器化为摩登——或脱或骂,其共同点便是,“赤裸裸”。人进化到高级阶段,大概又要回到蛮荒时期吧?而经过了文明浸染,那蛮荒倒显得五颜六色,毒花似锦。朱大可先生为文明人画像颇传神,只是他趸来了太多“主义”,听着叫人晕菜。其实那些人不过是遵循了“卡列班(caliban)主义”而已——我也贩一个“主义”。 朱铁志《“群鸡争虫而已”》 朱铁志先生近年作文,多发掘人生智慧,这与他人品和觉悟有关,令人钦佩。读这篇杂文,我想起鲁迅与人交往中秉持的“彼此略小节而取其大”原则。鲁迅最厌恶“决不在大处着眼”,而热衷于“叽叽喳喳,招是惹非,搬弄口舌”的小人行径。他和朋友林语堂在是非问题上争得几度翻脸,可林在鲁去世后仍说,“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吾始终敬鲁迅”,“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决无私人意气存焉”。此巨人之异于“群鸡”者也。 朱铁志《从“黑衣法官”看制度设定》 据说铁志是一个足球迷。从这则文章看,他不是一个伪球迷,而中国伪球迷太多。伪球迷,看球看热闹,附带瞎起哄,出粗口;真球迷,看球看门道,看了还要论“道”。恨铁不成钢。铁志这回论的是“黑衣法官”的“制度设定”,虽然话语一本正经了一些,但是头头是道,深中肯綮,可以给不懂规矩又毫无办法的中国足协官员和足球裁判界人士做发蒙教材。 庄亭《吹牛外史》 庄亭先生研究“吹牛”有成,写“吹牛史”显见功力,那么得心应手,挥洒自如,又不忘偶尔钻出故纸堆尖锐地关照一下现实,遂成一篇丰满多彩杂文。杂文不是空泛论道,也不是堆砌素材。丰富的知识、摇曳的文采和闪光的思想,三者相得益彰,融为一体,才算好杂文。 祖丁远《诺贝尔一生重要事迹:无》 祖丁远先生翻来诺贝尔遗书重读,令我想起启功先生的《自撰墓志铭》,觉得诺启二文有异曲同工之妙。如启文“名虽扬,实不够/计平生,谥日陋”,即相当于诺的“一生重要事迹:无”。这是真的大师的幽默,也是他们人格的体现。我选祖先生文,无他,主要是给当今多如牛毛的“大师”看的。 以上共选135位作者的162篇杂文,先编的稿子有些作者选了两篇。我在上述文字里,已零星透露了本人选编态度,盼这些文章能合乎读者口味。有的篇章改了标题,将原题附于文末。改题,不是原题不好,而是为了“夺目”,是我私下感觉,不一定能“夺”,还望批评。 另,我今次选了相当量“学者杂文”,即学者写的杂文。前些年有人说过:“学者应多写杂文,杂文家要少谈学问。信哉斯言。倘能如此,杂文也许会好看一些。”近年写杂文学者多起来了,有的写得既富知识含量,也颇有杂文味,即“好看”。至于杂文家谈学问,只要别闹笑话,无妨;贻笑大方了,方家指出来,他接受了,别谬种流传,大家共同提高,也没有什么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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