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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澳)罗宾·戴维森
出版社 九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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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凌晨五点,我抵达爱丽丝泉,带着一条狗、六澳元和一个小手提箱,里面装满不合时宜的衣服。“晚上要带件羊毛衫。”宣传手册上说。一股刺骨的风把沙砾抽向站台,我抱着发热的狗的肉体,站着打战,好奇自己抽了什么风,被带来荒芜中心这个怪诞空旷的火车站。我转身逆风,看到小镇边缘山脉的轮廓。

生命中,有些时刻就像枢轴,你的存在围绕它们转动——微小的直觉闪现,你知道自己为了改变,做对了某件事,你觉得自己走在正途上。我看着暗淡的黎明给悬崖加上荧光色的条纹,意识到这就是其中一个片刻。这是纯粹、毫不复杂的自信的片刻,它持续了大概十秒。

小刨挣脱我的怀抱,昂头看我,猪仔一样的耳朵扑扇着。我体验到那种不祥的预感,就是你知道你被自己骗来做一件很难的事情,而且没有回头路。一切都很顺利,身无分文地跳上火车出发,告诉自己你真是一个相当勇敢、有冒险精神的人,事情来了你都能够处理,但当你真正来到另一头,没有人可见,没有地方可去,没有东西可供支撑,除了一个连你自己都不真正相信的错乱念头时,突然间,待在亲切的昆士兰沿岸的家中变得更有吸引力,在游廊上和朋友们讨论计划,啜饮金酒,没完没了地列清单中的清单,最后都丢掉,还读读关于骆驼的书。

基本上,这个错乱的念头就是从灌木丛里给自己搞到必要数量的野骆驼,训练它们帮我驮装备,然后徒步进入中央沙漠腹地,四处去走。我知道这个国家有大量的野骆驼。它们是19世纪50年代跟着阿富汗和北印度的主人来的,为了开辟难以进入的地区,为了运送食品,以及支援建设电报系统和最终导致其丧失经济地位的铁路。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心碎的阿富汗人把骆驼放了,试图另谋他职。他们是专业人士,所以找工作不容易。然而他们的骆驼却走上了康庄大道——这个国家对它们而言十分完美,它们生生不息,所以现在有将近一万头野骆驼在自由的国度里流浪,在牛场生事,让人讨厌,被人射杀,而且,根据一些生态学家的说法,它们威胁到了一些植物物种,因为它们特别爱吃。它们唯一的天敌是人,也几乎不生病,现在澳大利亚骆驼被列为世界上最好的几种骆驼之一。

火车只坐满一半,旅途漫长。从阿德莱德到爱丽丝泉,500英里,两天时间。奥古斯塔港周边的现代公路干道几乎立刻消失在起伏不平、一副惨象的无尽粉色小径中,通往闪熠的地平线,然后就一无所有了,只剩偏僻内陆红色羊皮纸般的旱地,上帝威严的藏身之所,在那里,男人是男人,女人是后来的附庸品。火车车厢里的谈话片段仍在我的脑袋里嗡嗡作响。

“喂,你好啊,介意我坐这儿吗?”

(一边叹气,一边刻意地看向窗外或者看书。)“不介意。”

(眼睛落到胸部的高度。)“你家男人呢?”  “我没有男人。”

(模糊充血的眼睛里有微光,仍固定在胸部的高度。)“老天爷啊,妹子,你该不会一个人去爱丽丝泉吧,啊?听着,姑娘,你他妈的死定了。他们那些土人肯定会强奸你的。他妈的黑人在那里到处疯跑啊,你知道吧。你得需要什么人帮你盯着点儿。告诉你吧,我会给你叫瓶啤酒,然后我们回你的包厢熟络一下怎么样?你怎么看?”

我站在清晨静默的真空中,一直等到车站熙熙攘攘到达的人流稀疏下来,抑制住我的不安,和小刨出发进城。

我们在荒废的街道上游荡时,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此地建筑的丑陋,与围绕它的壮丽乡野形成不适的对比。灰尘蒙住一切,从占据优势地位的街角大酒吧到主街两旁俗气而缺乏想象力的店面。成群的死虫子聚在弧形的路灯里,只有两块地方被雨刷抹干净的四驱车驶过红土扬起灰尘,陆续急速地驶过水泥和沥青铺就的城镇。这片灰色、奶油色和医院绿的商业区逐渐让位给杂乱无章的郊区,直到被麦克唐奈山脉垂直的高大红坡戛然截断。这个山脉是镇南的边界,完整绵延,只有几处壮观的峡谷,东西各有几百英里。托德河,一个干涸的两旁种着高大银叶桉的白色砂质河床,蜿蜒穿过城镇,然后切入大山的窄隙之间。山脉险恶地隐约现身,就像某种石化的史前怪兽,我后来发现,它对下方的人们具有深远的心理效应。它让他们得热带精神障碍症。它提醒他们还存在不可思议的时间维度,而那个,是他们用贴砖木屋和凋萎的英式花园几乎成功隔绝掉的。

我本来计划跟着原住民在小溪旁扎营,直到找到工作和住的地方为止,但火车上的劫数先兆告诉我,这样等于自杀。每一个人,从长期酗酒者、无情的男人,到脸庞上有棕色皱纹和疲倦表情的女人,再到提供和喝掉大量酒水的穿晚礼服的男服务员,他们所有人都警告我不要那么做。这里的黑人明确无疑是敌人。脏,懒,危险。人们带着怀疑的迷醉讲起年轻的白人小姑娘夜里无辜地消失在托德河,邂逅比死还惨的命运。这是任何人都能煽风点火的唯一话题。我在家里也听过其他故事——一个年轻的黑人有天早上在爱丽丝泉的水沟里被发现,全身都涂成了白色。即使在城市里,大街上的人甚至都不太可能见过一个原住民,更别提说上话了,而这个人,竟能以非凡的轻蔑感长篇大论地说出他们是什么样的,有多懒、多愚笨。这是因为在新闻报刊上,关于原住民的唯一报道就是描述领救济金的石器时代老酒鬼的刻板形象,还因为每个人在学校里都学过,说他们比接受过专门训练的猩猩好不了多少,没有文化,没有政府,在广大优越的白人世界里没有生存权;是漫无目的的流浪者,迟钝、原始、愚昧。

P3-6

书评(媒体评论)

每一个年轻女孩的必读书。

——读者Christine K. (2006.12.1)

一本永不过时的书,这本书已经在我的书架上待了20年,它不仅是一次穿越澳洲腹地的旅行,更是一个女人深入自我的内在探索之旅。

——读者Joan K. (2009.8.22)

我每年都会读一遍这本书,只为提醒自己,这世界还有要行走的地方和去探索的内在领域。

——读者Andree Rose (1998.6.15)

作者进入景貌深处,探讨孤独的核心,同时也步步趋近自身棘手的精神状态,成就了一场多维度的内在冒险。

——《观察者报》

这本书和作者本人一样古怪、散漫、才华横溢又倔得要命……戴维森女士是天生的作家,她的书感人至深。

——《每日电讯报》

引人入胜地记录了人类的努力和勇气,一位感知敏锐的观察家活泼地描绘出一片非凡的土地,也是一个内在之旅的故事,关于“卸下负担”。

——《悉尼先驱晨报》

后记

往事在我们身后塌落消散,留下几条线索,让我们试图借以修复。绝望的任务。历史由当下塑造。

带着亲爱的骆驼和小狗走过大半个澳大利亚,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如果我专注心力的话,可以追溯回某个特定地点的闪亮瞬间,回想起我对动物们的感情和走进那片超凡景貌中的喜悦,以及当一些潜在致命的小错发生,让我认清那片大地的中立态度时,心中慌乱的恐惧。但它们很快消失不见。

我在抵达印度洋——旅程的终点——两年后,写出这本书。在地球彼岸一处简陋的小公寓里,非凡的回忆壮举发生了,让完整的九个月——2000公里路途中的每一处营地——变得清澈(或者当时在我看来如此)。但书一旦出版后,记忆就开始褪色,就好像书偷走了记忆。真正的旅途,我在旅行时是谁,全部塌落了,只留下一个名叫Tracks(《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的相似品,以及几张年轻女人的照片,我很难认同她就是我。

照片都很精彩,但自我见到的那一刻起,它们就让我不自在。我能初步理解,它们代表主观能动的缺失,还有,那趟旅行——我的旅行,最终会被它的重构品纳入。我是对的。它先是被我自己的书挟持了,然后是瑞克的照片,而且随时都可能被一部几乎与“真实发生的事情”毫无瓜葛的电影挟持。

所以我还能给这本疯疯癫癫的书补充什么呢?一本从来无意去写的书,一本早在我把自己当成作家之前写的书,然而自出版之后,它就从来没有绝版过。那三十载中,我有几次机会去磨掉一些粗粝的棱角,但我一直决定不那么做,无论它的风格多么粗俗,它是用神韵、信心以及追求真理的激情写就的——为了给我自己的行为撑腰:保留它吧。瑞克·斯莫兰的几张照片也收录在这个版本里。我现在无条件地热爱它们。它们或许排挤了真实记忆,但它们不是很美好吗?毕竟,那也是他的旅行。

我最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是“为什么”。或许更中肯的问题是,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人试图摆脱强加在他们身上的限制呢?如果《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这本书有什么寓意,那就是,一个人应该意识到,对顺从的要求看似自然,其实只是因为熟悉。无论哪里有遵从的压力(一个人的遵从经常有益于另一个人的权力),哪里就有抵抗的需要。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人们应该放下他们正在做的事,奔向更狂野的地方,肯定不是让他们仿效我的做法。我是说,一个人应该在最普遍的情况下,选择冒险。心智的冒险,或者用一个更古典的词——精神。

从我的角度看,那个问题要么根本没有答案,要么就是答案太复杂,有太多方面,以至于长篇大论也没有意义。我希望行动本身胜于解说。谁不想进入那片优美的沙漠呢?而且带着骆驼是穿越它最明智的办法(我负担不起卡车)。但即使我试图给出一个简单的回答,我也不再是那个对自己的生命做出决定的人了。我和她关系亲密,甚至偶尔为她感到骄傲,但她不是我。

那么她是谁?要回答那个问题,你得对她那个时代有些了解——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什么似乎都有可能,发达世界的状况正被它的年轻一代彻底审视。

我们很幸运地只经历了战后繁荣。我们不为钱发愁。我们在其他方面担心未来——核弹,冷战和它的各种热点地区,生态崩溃。我们分租房屋,学习有弹性并节俭地生活。我们形成亲密的友谊,似乎有生物纽带的韧性,它们的本意正是去复制生物纽带。你可以选择不去参与政治,但你无法回避政治。它在你呼吸的空气里。而且政治曾经关乎正义。它曾是高尚的气节,与职业政客卑劣的权力斗争无关。

我们反对战后核心小家庭的封闭,它对安全和安保的关注,尤其是它对女人应该留在家庭领域的设想。我们想去理解塑造社会的政治力量,想去理解广大的世界都在挨饿时,我们为何得以享受物质幸福的不公,理解阶级、种族、性别间权力和机会的失衡。但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或许最重要的是,没有什么和自由一样重要。自己做决定、做自己的自由。这种志向免不了涉及冒险,同时释放了学习、发现和转化的机会。

我的描述当然是老生常谈,现实的变数更大,也复杂得多(我们被宠坏了,也自私),但没有人可以远离他们时代的陈规而活。我到爱丽丝泉去,至少部分是因为被那个时代的承诺、追求和正义感的势头驱使。

原住民的土地权益最近被立法通过了。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理想主义者从城里来到爱丽丝泉,实施那套法律,或者建立旨在授权给原住民的组织。我没有直接参与这项社会运动(我忙着训练骆驼和打造鞍座),但我肯定是旅行者中的一个,倾向于“左翼”思想,这更多的是因为我不喜欢另一边,而非我多热心地认同这一边。尽管我当时还不是个作家,但已经有了作家的敏感度。作家的任务是从独立的视角观看世界,并且说出你看到的真相。那在当时的爱丽丝泉不是一件易事(从来都不是一件易事)。存在一个“正确的”政治见解,如果你不是100%支持那个见解,就有人指控你为对方提供燃料。我在那种道德压力下感到的不适一直伴随了我一辈子,让我永远谨防固定意识形态的盲目性。

从那以后,几种相互冲突的政治观点在原住民社区内部出现,那只会是好事。与此同时,澳大利亚已经对原住民正式道歉。那对他们会有多大的好处,谁说得清呢?

现在还能不能用同样的方式这样旅行?不,绝对不能了。那里会有更多的人用更多的方法监视你,有更多的繁文缛节阻止你,更多禁区,更多栅栏,更多车辆,更多管制。不管你多么努力尝试,新的通信科技会让迷路变得不可能。我出发的时候,仍有可能以自由人的身份穿越那片乡野,躲开任何雷达,对你自己的生命负全部责任。

同样,隐私的概念变了,现在对它的保护欲望几乎成了让人起疑的理由。我的决定背后的动机,极度个人、私密,收了一家杂志社的钱都感觉像是自我背叛。我怀疑现在那会被认为是反常。

20世纪70年代早期,团体旅游和买部四驱车开车到乡间旅游开始成了时尚。当时这就让我震惊,坐在那些车里的人大多数时间都被封闭起来,他们加速驶过所处的环境,都没有真正去看,去联结。他们的车里装有双向无线对讲机,他们有防晒霜、空调、特别的丛林服装、冰箱。他们似乎有满车的东西,这些东西把他们和身处的地方隔绝开来。因为当你理解了那片乡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带最少的装备漫游其中。

我想卸下负担,减少不必要的东西。从字面意义上说,这个过程是不断留下任何与我的需要无关的东西,隐喻性地说,或者从形而上学的意义讲,是摆脱我的精神包袱。

这本书的核心,我认为,在某个片刻,是减负为另一种意识的浮现提供了空间。某种程度上,我怀疑自己一直没有恢复过来。它与放弃边界有关(最初很吓人),以及与我周围的一切融合的知觉。我尽力避免神秘主义的语言,平心静气地描述这一现象。

当然,我与我的环境非常和谐,对事物的相互联系有意识——那个网络,或者网,我们都是它的一个部分。与一位原住民的老人埃迪先生一起旅行,让我调适好,去接受那个变化,同时,我希望我这样想不算冒昧,即新的心境或许跟传统原住民与地方联系的方式有所相似。正当其余的世界开始理解这门如此精深学问的价值时,它却变得稀有了,这真是历史上的一个讽刺。欧洲人的澳大利亚只存在了两百年,但在那段时间里,我们的乡野遭受了巨大的破坏。

沙漠系统对未经训练的眼睛依旧原始,它已经被牛群糟蹋,被外来物种折磨得失常。一波又一波的灭绝已然发生,那个进程仍在加速。我有亲自体验,写过这件事:在干旱期间穿越吉布森的沙漠地区,发现它生机勃勃,有大量食物供我的动物吃。接着,一个月之后,到达第一个田园栅栏时,却发现真正的沙漠开始了——一个沙坑里满是要死不死的小公牛,除了有毒的松节油灌木,没有地被植物。那条边界栅栏标志着整个旅行中最沮丧的过渡线。

但我怎么会知道,仅仅三十年,我那么了解的景貌会改头换面到让我觉得回去会很难、很痛苦的地步?

有时,我坐在沙冈上看落日,沙子里会有精细潦草的小小路迹,是蜥蜴、袋鼬和特定昆虫留下的。会有眼斑巨蜥的拖痕,蛇的漂亮凹坑,袋鼠的长尾压痕,鸸鹋的三爪脚印。晚上,那些傻气好奇的鸟儿会进入我的营地,澳洲野狗会在附近嚎叫,整夜都有小袋鼠的砰砰声和本地小生物的窸窣蹦跳声。现在,这些动物大多很罕见,或者消失了。它们的路迹被骆驼的爪垫、猫的足迹、狐狸脚印和兔子洞替代。不管你往哪儿看,这些新的图案和标记都遍布大地,就像菌丝的网。在其他地区,从非洲引进的深绿色水牛草已经占地为王,扼制下面的一切,改变了澳洲内陆的独特色板。

有时我觉得这些变化太闹心,以至于我完全不想再去沙漠。其他时候,我觉得所谓乡愁,愁的就是一种无论怎样都不能再现的经历,就是人和思维的方式,而他们最合适的位置是曾经。这片沙漠属于另一个“现在”,去比较,很傻。

正如《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里那个年轻女人明智地说过的:“骆驼之旅不会开始,也不会结束,它只会改变形式。”

罗宾·戴维森,2012年6月

目录

昔日爱丽丝泉

卸担

路有一点长

在远端

后记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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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作者罗宾·戴维森,一位普通的澳大利亚女子,1975年,27岁的她,独自来到澳大利亚的爱丽丝泉,在那里学习骆驼的习性和喂养、训练它们的技巧,凭着那股对荒漠和自我探寻的渴望,两年后,罗宾接受了《国家地理》杂志的资金支持,带着四匹骆驼、一只狗,踏上了穿越澳大利亚沙漠2700公里的旅程,这是一次澳洲内陆的探索发现之旅,也是一个女人单纯且充满激情的寻找自我内在和平的精神冒险。

在9个月的沙漠之行中,她接受了孤独、抛却了原本的社会枷锁,与喧嚣虚荣保持距离,和原住民、骆驼、泥沙、三齿桴和灌木待在一起,她也狂躁、不安、恐惧、脆弱、骂脏话,日复一日的行走,远离人群的她开始体会到土地并不莽荒,而是驯服、丰富、温和、慷慨的,只要你知道如何看它,如何成为它的一部分。

旅行结束时,罗宾说:旅程很简单。它不比过马路、开车去海边,或者吃花生更危险,并且她认为,你允许自己有多强大,你就有多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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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戴维森著的《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讲述了一名女子实现渴望已久的追逐荒野大漠的梦想,独自一人在几头骆驼和一条忠诚的狗的陪伴下穿越澳大利亚沙漠的故事。在旅行的过程中,充满了自我审视,自我激励以及勇于挑战的激情。本书第一版出版于1980年,一上市便获得首届旅行文学业内的“诺贝尔奖”——托马斯库克旅行文学奖,畅销澳大利亚及全球18个国家,长销35年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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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7: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