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在流浪,为了追寻内心呼唤着声音,那是一个人在呼唤另一个人,带我回家!
世上最尴尬的事情之一,莫过于成为了一名外国人。不论你来自何方,脚落何处,始终与当地的人们不同。他们在自己的土壤上发芽开花。他们顺着时光的痕迹,宛如大树向下扎根、向上生长,而你,是飘萍,是飞絮,在移栽的路上更换着自己。
你无法永远羡慕自己,当你抬头看到天空中盘旋的鸽子,你发现它们飞得再高也有落脚的鸽舍。
而你一旦飞向远方。就无法回头。
……
西班牙的穆尔西亚城,别有风情又匆匆庸碌的小镇上,几个漂泊的异乡人写下了荡气回肠、生死相随的寻找心灵归宿的传奇。
两个含着珍珠的蚌壳要相爱,是一种舍弃与风干的过程。
这是一次冒险,因为每一枚蚌壳里基本上只有一颗珍珠。
如果你知道爱有多珍贵,也许你会对它另眼看待。
《西班牙的陌生人》作为熙弦正式发行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借自己多年海外生活的背景,将其所见的诸多殊途同归的漂泊人生糅合成为一部漂泊心灵录,并携多年音乐合作伙伴为小说倾力贴身打造主题曲,精彩再现书中描述的音乐传奇。小说出世后即获得国内多家出版社争相抢购,并被媒体界多位主编倾力推荐,多位国内知名导演拭目期待。
每当他们的车“吱”地一声刹在“红蛇”酒吧门口时,马诺罗总是第一个跑出来,冲他们大声打招呼,扯高嗓门嘘寒问暖。这吉普赛人总是那样红光满面、情绪高涨。他的每一分钱都来自酒吧,不出一天,他的全部所得也会源源不断地回到酒吧的钱袋子——老虎机和酒中。这简单的一入一出带给马诺罗难以言喻的快感。于是他就长在了酒吧里生根发芽。对于他来说,来此聊几句外加多干几杯,听听能制造逗人噪音的外地小乐队的音乐,实在是太迷人了,也难怪他每次都能如期而至,而且不由分说就开始帮那些长发小伙子们搬运沉重的音箱。
他又来了,一如既往。
“这次怎么走着就来了?今天人不多——家伙呢?”马诺罗油光锃亮的黑发夹杂着银丝,笑得喉头直颤。迭戈不明白他到底为什么能一天到晚都那么兴致盎然,不自觉地却被他带动得言语缓和了些。
“今天不演,”杰洛在卡洛斯走出来的瞬间瞥了他一眼,“就来看看。”
卡洛斯倚在门口,假装什么都没听见,“红蛇”酒吧自从被他盘走以后,摇滚演出少了些,酒却没少卖。今天天气不太好,卡洛斯踱出来摆摆样子,然后就扭头钻回屋里去了。
马诺罗失望的声音顿时降了半个八度:“我还以为今天是你……哦,那就一起看看吧!迭戈,等啤酒减价的时候我一定请你喝个痛快。”他迅速恢复了兴致,声调又高了起来:“杰洛,一起来吧?”
“留着钱给你孩子买糖吧!”杰洛扫了一眼这两个人,转头低声咳嗽了两声。
演出还没有开始,大概还有一两个小时,卡洛斯懒洋洋地在吧台的长条桌尽头窝着,短粗的手指头杵着浓黑的眉头,故作哀愁地跟刚到不是太久的吧台小姐絮叨着。女人们在天冷的时候会无一例外地找个高调的机会当众脱掉毛衣或披肩,露出邋遢的镂空上衣或者紧身的低胸小衫。男人们大都操着浓重的南方口音,还有摩洛哥人,这些皮肤粗糙赤红的人眼神像鹰一样锐利和苍凛。吹嘘着的,寒暄着的,西班牙女人的嗓门总是大得惊人,好像交通堵塞时候的汽车喇叭一样。
酒吧里的人忽然变得出奇的多,也许又是个红日(西班牙各个地区的各种公共节假日)。天气凉了,人们去不了海滩了,就都挤到酒吧来了。只是——今天这么些人,乌央乌央的,看着很是闹心。那名不见经传的小金丝雀乐队,还偏偏有这么多人给捧场。
杰洛不知不觉就被人群顺着给挤了出来。一阵冷风过脑,他打了个激灵。
“希望迭戈把握好,别惹什么麻烦。”
然后他转身向外走,去马路上吹吹风。
马路上只有一辆车,从远到近,一辆涂着过时的漆,布满划痕,底盘又很高的车。车的钢板足有一只大手掌那么厚,而且看起来饱经沧桑——这辆车应该用来贩运军火!或者至少可以用来拉那些笨重的乐器设备。杰洛看着这辆金属野兽在毛玻璃一样的刚刚被吹散的雾霭中爬行进视野,他的眼睛被刀子一样的风吹得.生疼,却眨也不眨一下——这是个高大健壮的男人,和迭戈决不一样,他没有迭戈那戾气十足的孩子一样的脸,也没有迭戈苗条的身段,他高大,有粗壮的手臂和宽大的手掌,眼睛很明亮,在浓密的眉毛下低低地压着,深陷的眼窝里进射着坦荡的斗志——他应该是能够保护需要他的人的那种男人。早在十年前,他就能三拳两脚替迭戈解决最难搞的街头混混,也能帮助邻居修理屋顶,还能帮隔壁的施工队开斗车、挖地基——尽管是偷摸尝试被施工队发现后通知了家人并且挨了揍。
这双拳头曾经带给过他血的快感,也带给过他耻辱。因为带着股方刚血气,没人敢轻易挑衅他,可又因为力气不够,因为自己太弱小,他也没能成功地把母亲从医生那里抢回来,只能眼睁睁地放任他深爱的这个女人如柳絮一般随风而逝,然后被推进一个大门紧闭的冰冷的房间里,和很多人并排躺在了一起。如果可以,他随时可以战斗,可以一拳打碎敌人的头颅,如果可以——而在这个年代,真正的战争是无形的,敌人是柔弱而且会哭泣的。生活会把你裹在一床潮热的缝满绣花针的棉被里面,让你在透不过气的温热中像个蠢货一样就这么伤风瘫软,似乎连为自己所在乎的事情去流尽最后一滴血这样的自愿的悲壮剧幕都成了一种幼稚的奢求。P15-17
夕阳的余辉洒在西班牙布兰卡海岸线上。浮云倚着天空缓缓而行,倒影投在辽阔的海面上。海水奔腾着,翻滚着,咆哮着,浮云宁静的面孔映在蓝宝石般的海面上,一成不变地追随着。
太阳落下去的时候,默多从大海里踉跄着爬出。
他从领口到嘴唇散发出一股咸腥味,大口喘着气。
“玲……”
昏沉的视线中地平线歪斜得厉害。海风习习,默多摇摇晃晃的走了几步,忽然眼前一黑,腿一软倒在海滩附近的一条马路边上。
黑暗中时间翻腾着。默多躺在路边一动不动,他马上就要支撑不下去了。他感到自己的鬼魂离开了身体,穿越了一千多个日夜,沿着海岸线向南百里,风一样地冲刺着——穿过即将破晓的黎明,穿过客栈与收音机,穿过狗和鹦鹉,来到加塔杰纳的海边。
那里正是一场盛大的音乐节。
码头旁的老乞丐总在重复讲述着关于这个省可圈可点的几件不寻常的事,不过没有多少人愿意听他的。
又一次电击之后。
默多感到一团火在噼噼剥剥燃烧着,他浑身滚烫,快要被撕裂了。心脏一下一下揪着,他在深入万里的昏厥中隐约感到一只只手的搀扶、拍打。有人擦干他额头上的汗水,擦疼他的皮肤——任何触碰都会引发火辣辣的生疼。他浑身湿漉漉,脸无血色,汗水密布。隐隐约约他听见一些人在说话,和医疗器械清脆冰冷的声音,他的右手被生掰开了,手中一团温热的空气凉了下来。默多仅存的那一点意识让他明白,他手里原本是攥着什么东西的,被人掰开手掌取走了。救治默多的人把一张锡纸递给旁边的人让他收好,旁人随手将纸扔进了垃圾箱锡纸的背面,不熟练的马克笔字迹非常模糊,满是同一个汉字——“回”。如果说那一切都是一场梦的话,那么没有理由在某个清晨忽然心悸。
“——那分明是在等候。当他们再次相遇,他必定连名字也不问,招呼也不打,径直扑向她。”老人的嗓音颤动着,讲述着,一遍又一遍。
“哈哈,老疯子。”老乞丐被旁人的嘲笑惹怒了,他太醉了,含糊不清的大声反击着,人们依旧笑着。
上午时人少,户外舞台还没有正式启用,设备成箱地堆在舞台上,黑和粉色的线散乱地堆在每个乐器的所属位置周围。音响师在不远处土耳其风格的森林式木屋餐厅吃着比萨饼,喝着啤酒,朋友们逐个吞下土耳其烤肉卷饼,盘子里配上蔬菜色拉和油腻、金黄的薯条。
中午开始演出的乐队都是些不出名的小角色,连登上大舞台的机会都没有,在临时搭建的乳白色宽大帐篷内演奏。台下零星坐着七八个看客,甚至还有其他乐队的成员走来走去,而台上的演出者则一丝不苟地自顾自演奏和演唱着,歌者大声介绍每个乐手的名字,钩起台下人一点礼节性的欢呼与掌声。
大海上一浪浪的海风不断袭来,而下台来的乐手无不浑身湿透地收拾了乐器便赶紧去自己的车子里拿体香剂和备用的上衣来救场。当晚上所有的演出转移到大舞台上时,乳白色宽敞的帐篷就改作派对胜地了。这是七十二小时不间断的音乐狂欢,派对中有丛林狼酒吧在提供低价酒水,以及DJ在大电脑前不断拼凑出摇滚歌曲改编成的舞曲。安薇站在人群中,总有人与她交谈,有人请她帮忙调音、看设备,或者找她聊天。到谢幕时,那些人便与各自的家眷亲朋散去,安薇想也许自己才是别人看到的梦境。“全当自己不存在,就不会感到孤独了。”烟草味在空气中弥漫,安薇用肩膀蹭了蹭下巴的汗水,继续拾掇舞台上的乱线。
安薇在码头一个停靠的轮船边找了块干燥的石板席地而坐,把手指插进头发里,向后拢了拢,抓起一把梳成辫子,才想起自己没有发绳。手机在裤兜里很久没有任何讯息或电话了,自从来了这里,她的手机就用来当作钟表使用了。
等到舞台终于恢复一片漆黑,人群基本上已经全部喝醉或者冻坏了,纷纷扭头钻进自己的车内。一双柔软的手搭在安薇肩上,她一哆嗦,笑了,转身去咯吱身后的女孩,两个女孩在高大的船壁旁互相嬉闹着,追逐着。
时候不早了,女孩从身后抱住安薇,眯着眼贴着安薇的黑发,笑着呢喃:“你要去哪?”
星星从夜河中浮现。
一阵刺骨的寒风。
衣着朴素的安薇抬起头望着北方漫天飞舞的萤火虫般的碎星,“我想和我爱的人一起浪迹天涯去。”
墙壁是白的。满眼雪白的花,如今是冰冷的白墙。
外面淅淅沥沥下起了细密的雨。灰色的雨,蓝色的水,玫瑰色的滚滚云朵,淅淅沥沥,淋湿了缠柔的梦,于是很多人醒来。点滴的嘈杂梳理着长久无所变动的寂静,一切都是灰色的,淡淡的灰色。
默多靠在墙壁上静静地吸着香烟。纤瘦的烟雾缭绕,走廊里昏暗没有灯光,病房里也没有。他眼含泪光,瑟缩着嗫嚅:
“我不记得我是谁,但我不想知道。”
“为什么?”
“我失忆了,但我不傻。我空白的心脏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疤,一切都应该过去了。”
不觉间,黑夜又降临了。
默多在黑暗中孤独地睡着,肩膀微微颤抖着。
闭眼一片漆黑。
睁眼一片空白。
地上的一小点烟头忽明忽灭,一如他心中的伤疤。
后记·在路上的陌生人
我们究竟在走到哪一步的时候终于遗失了自己?
世上最尴尬的事情之一,莫过于成为了一名外国人。不论来自何方,脚落何处,始终与当地的人们不同。他们在自己的土壤上发芽开花,他们顺着时光的痕迹,宛如大树向下扎根、向上生长,而你,是飘萍,是飞絮,在移栽的路上更换着自己。
你无法永远羡慕自己,当你抬头看到天空中盘旋的鸽子,你发现它们飞得再高也有落脚的鸽舍。
而你一旦飞向远方,就无法回头。
天大地大,你该往何处去?既然身在天涯,就浪迹天涯吧!
前方的林木参天,身后的花已如云,而自己在这之间,一个恍惚就成了陌生人。我是谁?我没有家,我可以有爱吗?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以前有研究调查表明,世界上和自己可以成为情侣的人大概有三千个。这个数字看似鼓舞,人们走出门去,与成千上万个人擦肩而过,走过自己的光鲜、迷茫、迁就与希望,走过自己熟悉的和未知的风景,想要与这三千分之一在旅途的某一个街角相遇。
相遇,然后欣喜地欢呼,然后纠缠折磨,黯然退场。这个过程如果稍微留点心,就可以被改写,拥有永恒的结局,只是很多人不想这样。
很多人不把爱情当一回事,以爱情为名义肆意挥霍、体味、伤害,就像陈升在《妹妹》里所唱:“也许人们自私地想要些伤痕而已,害怕带着苍白逝去。”
执着的人总是有些傻,又带着自我惩罚式的孤独。得不到,就孤独,希望还在,就敞开怀来承载伤痛。外国人的路是没有尽头的,走过一个个灯火通明的窗子,向里望了望,再继续往前走。开始与心仪的人相爱的时候,分离的钟表已开始倒计时——两个外国人相爱后分开旅行;一个本地人相爱后回到本地,留下外国人在无形的墙外哑口无言。
该有多幸运,才能够有幸选择到底该折磨、还是该珍惜?
如果你知道爱有多珍贵,也许你会对它另眼看待。
这一本书前后写了三年,此间几度搁笔,想要停止描述这种自己看来都觉得有些可耻的执着——我早已经老了,书里的执着离我很远了,却依然年轻而执着。书写下它没有前因后果的沉重,写下它没有所图的希冀。
它却没有办法因为我的老去而掩盖它的年轻,即使有一天生命布满了皱纹,我们醒来的时候,越过厚重的口臭和眼屎,想:“我曾经爱过,这一生多好。”
然后会有一刻感到满足,无论身在何处,总没有白走这一途。
熙弦
2010年9月,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