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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艾凡赫(全译本)(精)/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国)沃尔特·司各特
出版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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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本书是一部著名的英国历史小说,要读好这本书,就得了解当时英国真实的历史背景。艾凡赫是位骑士,出自骑士的信念狮心王理查参加了十字军东征。期间狮心王理查被俘,其弟约翰亲王阴谋篡位,引起了一场斗争。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人物性格鲜明。值得一读。

内容推荐

《艾凡赫》叙述了骑士艾凡赫为囚禁在外的英王理查回国重新执政而建功立业的故事。描写了中世纪英国撒克逊族与诺曼族之间的对立,以及骑士们的爱情生活和不凡身手。在宏伟的历史画面构成的大背景下,血与火的战场,骑士与美女传奇式的爱情,得到了栩栩如生的演绎。除了艾凡赫。书中还成功地塑造了英勇善战的英王理查和侠肝义胆的绿林好汉罗宾汉等著名历史人物形象。

试读章节

“愿上帝保佑,”罗文娜小姐说,“让他安全到达这里,参加即将来临的比武大会。大家都期待着这块土地上的骑士在这次比武中展现本领,表现他们的勇气呢。倘若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获胜,艾凡赫可能一回英国就会听到这个坏消息的。陌生人,你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看上去还好吗?疾病是不是严重损害了他的体力和精神?”

“他比跟随狮心王从塞浦路斯到达东方时黑了一些,也瘦了一些,眉宇问的神色显得很忧伤,不过我与他本人没有接触,因为他并不认识我。”

“我担心,”小姐说,“恐怕在他的祖国,他也很难找到多少让他高兴的事来抹掉他眉宇间的忧伤。善良的朝圣者,谢谢你为我带来我童年伙伴的消息。使女们,”她又说,“过来,给这位圣徒倒一杯酒,祝他晚安,我不再耽误他的休息了。”

一个使女用一只银杯斟了一杯掺香料的甜酒,端了过来。罗文娜只是用嘴唇碰了一下杯子,便把它递给了朝圣者;他先是鞠躬行礼,然后抿了一口。

“朋友,”小姐继续说,并递给他一枚金币,“为了答谢你在朝拜旅途上的艰苦跋涉,也为了对你朝拜的圣殿表示敬意,请您接受这份馈赠。”朝圣者又深深鞠了一躬,收下了金币,便跟在艾尔吉莎后面,走出了闺房。

在前厅里,他找到了仆人安沃德。安沃德从使女手上接过火把,很是不客气,急匆匆地把他领到了整幢房子外围最残破的一角,那里有一些破旧的小屋,是供下等仆役和穷苦客人住宿的。

“犹太人睡在哪一间?”朝圣者问。

“不信基督的狗睡在你隔壁的小屋里,”安沃德答道,“圣邓斯坦在上,那个小屋被他睡过以后,还不知要怎样才能清除掉异教徒的污物,才能让基督徒住呢。”

“放猪的葛斯睡在哪儿?”陌生人又问。

“葛斯么,”安沃德答道,“睡在你右边那间屋里,犹太佬睡在你的左边。犹太佬本来忌讳与猪有关的东西,你睡在中间,正好把那个行过割礼的家伙和他的种族所忌讳的东西隔开。你本可以住一间体面一些的屋子,谁让你不肯接受奥斯瓦尔德的邀请呢。”

“睡这里也挺好的,”朝圣者说,“就算我的邻居是犹太人,我们中间还隔着一层橡木板壁,我不会受到他的玷污。”

他边说边走进了分配给他的小屋,接着从仆人手中接过火把,向他道谢后便让他走了。他关上门,将火把插在一个木制的烛台上,然后环顾四周,发现这间小屋里的家具极为简陋,只有一把粗糙的木凳子,一张更粗糙的床。说这是床,还不如说是个床架子,上面塞满了干草,铺了两三张羊皮,算是被褥。

朝圣者熄了火把,也没脱衣服,就一头倒在那张粗糙的床上睡了,或者说,他至少保持着安睡的姿势,直至清晨第一缕曙光穿过格栅小窗照进屋子。全靠着那扇格栅小窗,这间简陋的卧室才能获取空气和光线。他随即一跃而起,做了祷告,整理好衣服,然后走出屋子,轻轻打开犹太人以撒的门闩,走进他的屋子。

这屋子的床与朝圣者睡过一夜的那张大同小异。犹太人躺在那儿,睡得很不安稳。他头天晚上脱下的衣物,都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身子周围,似乎是防止别人趁他睡熟时把它们偷走。他眉头紧皱,一副在痛苦中挣扎的神情。他的双手和胳膊都在抽搐,好像正在与梦魇搏斗;他在噩梦中叫出声来,其中除了几声希伯来语的喊叫以外,下面的梦话是用诺曼英语或乡下的混合语说的,能听得清楚:“看在亚伯拉罕的上帝分上,求求你们不要为难一个不幸的老头吧!我太穷了,身上没有一文钱,就算你们用铁链绞断我的手脚,我也满足不了你们的要求!”

朝圣者不等犹太人做完他的梦,便用拐杖推他的身子。正如常常发生的那样,这一动作或许与犹太人梦中的可怕幻景结合到了一起,因为老头突然跳了起来,吓得几乎连灰白的头发都竖起来了。他赶紧抱住身边的那部分衣服,还像老鹰一样抓紧了一些零星物品,那双锐利的黑眼睛死死盯着朝圣者,神色极为惊惶。

“不用怕,以撒,”朝圣者说,“我是来帮助你的。”

“以色列的上帝会保佑你,”犹太人说,大大松了口气,“我梦见……不过多谢我们的始祖亚伯拉罕,这终究只是一个梦!”然后他镇静下来,用平常的口气说道:“你这么早叫醒可怜的犹太人,是为了什么呢?”

“是为了告诉你,”朝圣者说,“假如你不马上离开这幢房子,抓紧时间赶路,你的旅途就会有危险。”

“神圣的主啊!”犹太人说,“谁要害我这么一个穷苦可怜的人?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好处你自己清楚,”朝圣者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昨晚圣殿骑士穿过大厅时,用萨拉森语对他的穆斯林奴隶讲了几句话——我听得懂这种语言——他是命令他们今天早上监视你的行踪,在你离开这里后找个合适的机会下手,把你带往菲利普·马尔沃辛或牛面将军雷金纳德的城堡。”

听到这消息,犹太人那种惊慌的样子简直无法形容,极度的惊恐似乎一下子就把他击垮了。他的胳臂垂在身体两侧,头垂到胸前,两腿几乎站立不住,全身的神经和肌肉好像都崩溃了,失去了力量;他趴在朝圣者脚下,但那姿势不是要向他下跪、叩头,或者匍匐在地上乞求他的同情,而是像一个人给某种无形的力量压垮了,再也无力抵抗,只得趴在地上,听天由命了。

P58-60

序言

沃尔特·司各特(walter scott,1771—1832)堪称世界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小说家之一。他的小说,素材丰富多彩,既有关于十七世纪的历史和文学,也有关于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的历史和社会学,更有他对他那个时代的革命危机所作出的强烈反应。他改变了历史小说,使其成为一种再现民族文化、历史及其命运的主要表现形式。一个民族处在动荡剧变的时候,它特别需要所有的阶级和宗教力量团结起来,司各特的小说所表现的正是这一主题。他的小说不仅仅在他那个时代畅销不衰,而且一直被许多人加以模仿,影响了欧美乃至全世界一代又一代的小说家。

沃尔特·司各特于1771年8月15日出生在苏格兰的爱丁堡,父亲是一位律师,母亲安妮·拉瑟福德是一位医生的女儿,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给司各特带来了不少创作灵感,对他以后走上文学创作道路影响至深。司各特小时候不幸患上了小儿麻痹症,导致终身腿残,给他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但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他把绝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文学的阅读和创作之中。对他走上文学创作道路产生过重大影响的还有他的舅舅拉瑟福德医生,沃尔特通过他结识了不少博学多才的人。

司各特小时候很喜欢听古代民间传说、历史故事以及各种宗教迫害故事,对苏格兰家喻户晓的民间传说耳熟能详,终身兴趣不减;他对描写普通百姓的传统通俗文学也是钟爱之至。此外,由于幼年多病,他长期在苏格兰山区修养。这一切对他后来从事历史小说创作、激发他的想象力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司各特的正规教育开始于1775年到1776年间,当时他正在英国的巴思接受麻痹症治疗。1779年,他进入爱丁堡的一所高中。他学业平平,但记忆力惊人,表现出强烈的求知欲望;他具有非凡的叙事能力,常常给同学们讲述一些动人的故事。从这个时候起,他对中世纪骑士传奇和历史故事特别迷恋。1783年离开高中以后,他又进入凯尔索的一所文法学校。同年,他进入爱丁堡大学,当时他年仅12岁。在大学里他接受了许多哲学和文化方面的熏陶,对他以后的世界观产生了非同一般的影响。

1786年3月,他跟随父亲进入律师界。1788年,他因病中断大学教育,一年后复学,聆听了许多法律方面的讲座。因此他对苏格兰从封建社会发展到现代社会的历史有了较为透彻的了解,这对他的小说创作产生了一定作用。他同其他学生一样,参加了许多文学和哲学协会,讨论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历史、文学、政治、哲学等问题。1792年,他终于不辜负父亲的期望,当上了律师,然而,他对此并不怎么感兴趣。他后来说,要不是身体残疾,他会去从军。他曾花费很多时间游遍苏格兰各地,特别是苏格兰与英格兰的交界处以及苏格兰高地,广泛了解苏格兰的过去、现在以及风土人情,采集了大量民谣。

同众多年轻人一样,司各特对大众文化和前卫文化也十分感兴趣。他曾和几个朋友一起研究德国“狂飙运动文学”。这个文学流派的追随者反对法国启蒙运动文学,对本国的民间传说比较感兴趣。当时的德国作家对德国文学受法兰西文学的影响深感不安,而苏格兰的许多年轻人也有类似的焦虑,因为他们的文学也深受外来文学的影响。所不同的是,这一影响不是来自法兰西文学,而是来自英格兰文学。此外,德国“狂飙运动文学”的作家们认为苏格兰文学对他们也有一定的影响。对于司各特来说,他感兴趣的可能不是“狂飙运动文学——一个诱惑者”的文化和政治,而是这一派作品中的新意、民族性和前卫性。

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初,司各特经历了一场感情危机。他深深地爱上了一位名叫威廉明娜·贝尔思奇的姑娘。可姑娘的父母认为他配不上他们的女儿,结果把她嫁给了别人。司各特失望至极,伤心不已,内心留下了一道经年不愈的伤痕。多少年以后,每当想起这位姑娘,他依然久久不能平静。1797年12月24日,他娶了一位法国女人——夏洛特·卡彭特。这桩婚姻虽然平稳,但夫妇间没有多深的感情。他们共生育了五个孩子。

除了苏格兰启蒙运动,对年轻的司各特影响最深的事件恐怕是法兰西革命及其对大不列颠和苏格兰的影响。司各特对十八世纪九十年代的政治和社会危机作出了强烈的反应,坚决反对雅各宾主义。当时的苏格兰,雅各宾主义十分盛行,人们对它的镇压也特别残酷。1797年,司各特帮助组建了一支骑兵志愿队。同当时大不列颠其他地方的军队一样,这支志愿队也是由中产阶级组成,一方面借以抵抗法兰西的入侵,另一方面则用来威慑那些支持法兰西、时常造反的工人们。司各特在这支队伍里表现出了无比英勇的气概,然而,这毕竟不是他的事业。1799年,他被任命为塞尔科克郡的副郡长,并在职多年。

与此同时,他博览群书,内容涉及通俗文学、历史、神话等。他于1805年发表第一部浪漫主义诗集,在此后的十多年创作了大量诗歌,逐步成为一名伟大的诗人。然而,随着浪漫派诗歌巨匠拜伦的出现,其他诗人的地位变得摇摇欲坠了,司各特深感自己在诗歌创作上无力超越拜伦,因而退而求其次,转向小说创作。然而,当时人们对小说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地位,认为小说是给低俗人群看的。或许由于这个原因,司各特从开始创作小说一直到1827年都没有用真名署名。他的第一部小说《韦弗利》署名为无名氏,以后发表的小说则署名为“《韦弗利》的作者”。司各特这么做,是担心从事小说创作会危及他作为诗人的名声。从《韦弗利》开始,他在随后的十八年中连续写了二十多部小说。1813年,他被授予“桂冠诗人”称号,但他拒绝了;不过,1820年国王乔治四世授予他“从男爵”勋位时,他倒是荣幸地接受了。晚年的司各特因投资失败而债台高筑,为了还债,他不停地创作,结果累垮了身体,于1832年不幸去世。

如果说在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盛行期间有人对小说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能够把握自如的话,此人便是司各特。他从前辈和同时代作家那里吸取了许多他为之钦佩的东西,并运用到自己的小说中。在后人整理出版的司各特文集《小说家们的生活》(Lives ofthe Novelists,1906)中,司各特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剖析。他把亨利·菲尔丁看作“英国小说之父”。同菲尔丁一样,司各特在小说中也用第三人称作为叙事手法,同样用歹徒、流浪汉之类的冒险故事表现主题,依然用逆境中的人如何磨炼自己的意志品格作为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力量。他甚至在((韦弗利》中采用了菲尔丁在《汤姆·琼斯》中使用过的历史事件——1745年雅各宾人暴动——作为历史背景。

许多评论家,如俄国的别林斯基,都把司各特看作是“历史小说之父”。在他之前,虽然有人写过一些以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为主的小说,但那些事件和人物往往显得过于夸张,传奇色彩太浓,缺乏历史真实性,因此难以吸引读者。此外,司各特时代的苏格兰可谓是产生历史小说最理想、最有条件的地方,因为那里有代表三个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的各式各样的生活方式,即苏格兰高地的部落方式、以大地主为代表的农村封建社会方式以及大城市中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资本主义方式。这些迥然各异的生活方式并存,使得司各特在历史小说创作中有所参照,便于准确地把握历史,不至于夸张或缩小,造成失实。

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大致分为三组,巧合的是,这三组与作者的三个创作阶段正好吻合。第一组为早年作品,主要以苏格兰历史为主,故被称为“苏格兰小说”。它包括《韦弗利》、《盖·曼纳令》、《清教徒》、《古董家》(The Antiquary,1816)、《黑侏儒》(The Black Dwarf,1816)、((罗伯·罗伊》、(《米德洛西恩的监狱》、《拉马摩尔新娘》(The Bride of Lammermoor,1819)、《蒙特罗斯的传说》(The Legend of Montrose,1819)和《雷德冈特利特》。评论家们一致认为,这一组小说是作者最优秀的作品。它们生动而翔实地展现了苏格兰从封建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重大历史事件、危机和挫折,如斯图亚特王朝与国民契约及严肃同盟的结盟者之间发生冲突(《清教徒》),1707年雅各宾党人大规模起义(《罗伯·罗伊》),1736年爱丁堡人民奋起反抗英国政权(《米德洛西恩的监狱》),1745年雅各宾党人再次发动起义(《韦弗利》),苏格兰的现代化进程(《盖·曼纳令》)和革命对稳定的威胁(《古董家》)等等。

第二组主要涉及英格兰历史,从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一直到十七世纪。这一组包括反映中世纪封建社会的《艾凡赫》(又译《撒克逊劫后英雄传》),描写都铎王朝的《修道院》、《修道院院长》和《肯尼威斯城堡》,表现斯图亚特统治的《尼格尔的家产》,展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伍德斯托克》和叙述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的《贝弗利尔·皮克》(Peveril of the Peak,1823)等。在这一组中,最优秀的作品当推《艾凡赫》。

第三组主要以法兰西以及欧洲其他国家的历史为基础,其中最为人称道的是《昆廷·德沃德》。除了上述作品之外,作者创作的《韦弗利》系列小说还包括《海盗》、《未婚妻》(TheBetrotbed,1825)、《帕斯的美女))、((盖厄士坦家的安妮》、《巴黎的罗伯特伯爵》等。在他众多的小说中,只有一部是描写他自己所处的时代的,即《圣罗南之泉》(st.Ronan’s Well,1823)。

作为第二组小说中的上乘之作,《艾凡赫》(IVanhoe,1819)是司各特最受欢迎、拥有读者最多的小说。一百多年来,它一直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无数读者。小说描述的是一段充满浪漫色彩的骑士传奇故事。故事发生的地点分别是约克、林肯和设菲尔德三个古镇周围的乡村地区。

一天夜里,一位朝圣者在去罗瑟伍德庄园的路上,结识了趾高气扬的圣殿骑士布里恩·布瓦吉贝尔和修道院院长艾默,并结伴前往庄园过夜。庄园的晚宴上,他们认识了美丽的罗文娜小姐,她是古代撒克逊王子的后裔,庄园主打算把她嫁给阿尔弗莱德家的亲戚阿特尔斯坦。他自己的儿子艾凡赫由于爱上罗文娜,被他在盛怒之下逐出家门,两人从此断绝父子关系。年轻的骑士艾凡赫便跟随“狮心王”理查国王远征巴勒斯坦。这天晚上,坐在晚宴上的朝圣者实际上就是乔装的艾凡赫,但没人认出他。

第二天早晨,艾凡赫不辞而别,至邻近的镇子参加比武大会。此次大会由约翰亲王亲自主持,胜者可以命名一位女士为“爱与美的女王”,“女王”则向他颁发奖品。艾凡赫一连打败好几位挑战者,获得冠军。他命名罗文娜为“爱与美的女王”。在第二天的比赛中,他意外地得到一位黑甲骑士的帮助,又一次成为冠军,但最终因受伤流血过多而晕倒。犹太人以撒和女儿丽贝卡决定把他带回家疗养。途中,他们遇到布里恩·布瓦吉贝尔、德布拉西和雷金纳德,并被他们抓了起来。布里恩·布瓦吉贝尔想霸占丽贝卡,德布拉西想占有罗文娜,而雷金纳德则觊觎以撒的财产,受伤的艾凡赫被老太婆乌尔莉加照管。

然而,布瓦吉贝尔等人的奸计还未实施即遭挫败。“狮心王”理查、绿林好汉罗宾汉和他的弟兄们一起进攻,把被关押的人救了出来。混乱中,布里恩·布瓦吉贝尔带着丽贝卡逃脱。以撒到骑士团圣殿会堂请求布里恩·布瓦吉贝尔释放丽贝卡。然而,大宗师卢加斯·博马诺说她是犹太女巫,必须烧死。临死前,她有权请一位骑士和骑士团的某位骑士决斗。倘若为她而战的骑士胜了,她便可以免遭火刑。卢加斯任命布里恩·布瓦吉贝尔出战。比武那天,为丽贝卡而战的是一位大家不认识的骑士,原来他是艾凡赫。决斗中,布瓦吉贝尔死去,丽贝卡被释放。这时,理查国王率领一队人马以叛国罪逮捕了艾伯特等人,罗宾汉则成了他的忠实追随者。艾凡赫终于和罗文娜喜结良缘,他的父亲也与他和好如初。以撒和丽贝卡去了格兰纳达,希望在异国他乡能够找到更大的幸福。

《艾凡赫》是司各特生病期间完成的,他试图通过这篇作品改变自己小说创作的背景。他第一次撇开苏格兰背景,改用他最喜爱的英格兰历史和传说——“狮心王”理查和罗宾汉。这两个人物在英格兰可谓家喻户晓。司各特通过他们以及他们辉煌而传奇的骑士生活,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十分生动而又浪漫的故事。那些风度翩翩的骑士们个个彬彬有礼,即便是像艾凡赫和布里恩·布瓦吉贝尔这样一对冤家,也没忘记礼貌,友好地问候对方,决斗时他们更是严格遵守规则,显示出高尚的骑士风度;当阿特尔斯坦发现罗文娜和艾凡赫真心相爱,便很有风度地把罗文娜让给了他;艾凡赫的父亲对诺曼人恨之入骨,但诺曼骑士布里恩·布瓦吉贝尔来到他家时,他依然热情友好地款待来宾。《艾凡赫》中所记述的这一切,充分表现了封建时代骑士们所追求的那种至高无上的荣誉准则。司各特认为,这种准则对生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封建社会虽然过去了好几个世纪,但他依然固守不放,并把它作为处世哲学的重要标准。

《艾凡赫》的主要冲突发生在十二世纪的盎格鲁一撒克逊农民与诺曼贵族之间。以艾凡赫父亲塞德里克为代表的农民遭受着诺曼贵族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他率领农民试图进行反抗,并希望恢复撒克逊人的英格兰王位。然而,事实证明,这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和诺曼人——国王理查一世,即闻名退迩的“狮心王”理查达成妥协,双方军队合并。这一事件在英国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随着双方的合并,一个新的国家诞生了,并从此迅速地发展起来。

此外,司各特还描写了理查一世和其兄弟约翰亲王之间勾心斗角、争权夺位的故事。约翰亲王阴险毒辣,自高自大。他觊觎王位,终日盘算如何从理查手中夺过王权。然而,获得撒克逊人支持的理查最终击败了约翰亲王。

上述冲突表明,司各特开始关注近代英国和欧洲的起源,特别是它们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社会差别和冲突。司各特站在他的时代角度描写中世纪,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射意义。十二世纪在约翰亲王的领导下,英格兰由自私自利的诺曼贵族把持。他们昏庸、无能、腐败,国家日渐衰退。而1819年的英国,其局势与之有着惊人的相似。人们爱戴的国王乔治三世因病长期卧床不起,不能料理朝政,国家只好由堕落的雷金特王子,即后来的乔治五世管理。显然,他的管理远远不及国王,司各特希望通过这段历史起到借古喻今的作用。正因为如此,《艾凡赫》的主题思想大大加强了。

司各特是一个叙述故事的能手。他在叙事时常用第三人称,只有在解释时才改用第一人称。有时他也采用倒叙手法,不过运用得不大成功,显得有些脱节。此外,他还利用暗示来推动情节发展,譬如丽贝卡警告牧猪人葛斯防止强盗。实际上,迷信是传奇文学的一大特点,他在小说中描写这些内容,当然不是为了让读者去相信它,而是为了增强作品的传奇色彩,以唤起读者的好奇心。

司各特笔下的故事情节往往都是虚构的,小说的主要人物也是如此,然而,故事的背景却绝对真实,历史事件也准确无误。正如亨利·比尔斯所说的:“他拥有真正的魔杖——历史想象力。手中握着它,他把过去的历史写得活灵活现,使之再一次唤起了人们的想象,变得更加现实。”而且,他给历史披上了一层传奇色彩,使本来索然无味的历史读起来妙趣横生。将历史小说写得绘声绘色、精确无误的有许多作家,把传奇小说写得灵气十足、浪漫动人的也不乏其人,然而,没有一个作家能像司各特那样把历史与传奇如此有声有色、如此令人可信地糅为一体,创作出那么多吸引读者的历史传奇小说来。

在他的历史传奇小说中,特别是在《艾凡赫》里,司各特紧扣时代精神。他模仿过去的语言、幽默、风俗习惯,重新塑造了一个“过去”,使之成为一个全新的“现在”。他从不深挖历史事件的原因,也不探究人物的思想灵魂,他只是用栩栩如生的细节,叙述一个娓娓动听的故事。《艾凡赫》中的情节和事件不一定个个精确无误,但他成功地把中世纪风尚和精神展现在现代读者面前,使之成为人们难以忘怀的知识宝库的一个组成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司各特在创作中明显受到莎士比亚的影响。例如,《艾凡赫》中的约翰亲王同莎士比亚笔下的约翰王非常相像,以撒和丽贝卡与《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和杰西卡也颇为相似,理查一世与亨利五世同样具有非凡的统治才能,甚至连《艾凡赫》中葬礼的安排也同《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毫无二致。

在这部小说中,司各特再次暴露出他在人物塑造方面的缺陷。艾凡赫和罗文娜都是重要的主人公,但他们的形象却刻画得十分苍白,没有什么血肉。罗文娜是一位颇有教养的英格兰统治阶级的年轻女士,其形象本该浓墨重彩,但实际上,她的性格特征并不明显,无法引入注意;艾凡赫虽然充满英雄本色和骑士风度,但司各特没能把这一鲜明特征充分表现出来;倒是丽贝卡显得醒目突出,形象丰满,和罗文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今天,英语国家对这部小说的评价并不很高,但在其他国家,它曾经是最有影响的小说。究其原因,首先可能是该小说的语言。同作者的其他以苏格兰为题材的小说不同,这里没有苏格兰方言,人物的语言书卷气很重,没有太多的口语化现象,便于翻译成其他文字。其次,作品反映的内容与欧洲及其他地区的情况非常相似,他们也曾经或正在摆脱殖民统治。因此,他们十分欣赏这部小说。《艾凡赫》不仅被译成多国文字广泛发行,而且还被许多作家加以模仿,更有些国家把它改编成歌剧和戏剧上演。“它产生的文化影响如此之广”,加里·凯利指出,“以致后来马克·吐温指责说,美国内战就是因为南方那些怀有不正确骑士理想的‘先生们’受了它的影响而导致的。”在中国,《艾凡赫》也拥有不少读者,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文学教授

            李维屏

            200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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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5: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