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写纽约的故事,但他是世界的。在美国,他的作品稳踞畅销与实验的交汇处;在欧洲,他被认为是卡夫卡与博尔赫斯的文学后裔;在法国,他是读者评出的至爱;在日本,他的译者是村上春树……
在《神谕之夜》中,作者回到他所喜爱的主题,讲述了一个关于作家和写作本身,幽暗而充满悬念的纽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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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神谕之夜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美国)保罗·奥斯特 |
出版社 | 译林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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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本书作者写纽约的故事,但他是世界的。在美国,他的作品稳踞畅销与实验的交汇处;在欧洲,他被认为是卡夫卡与博尔赫斯的文学后裔;在法国,他是读者评出的至爱;在日本,他的译者是村上春树…… 在《神谕之夜》中,作者回到他所喜爱的主题,讲述了一个关于作家和写作本身,幽暗而充满悬念的纽约故事。 内容推荐 他有一张完美度近似汤姆·克鲁斯的脸。他像上帝雕琢他的脸一样雕琢他的小说。 以其哲思迷离、文风幽淡的十三部小说和多部文集,保罗·奥斯特被认为上承了卡夫卡和博尔赫斯的文脉,又与约翰·巴思等当代达人并称。他的作品曾像张爱玲的小说定义三四十年代上海市民风情一样定义了世纪末的纽约生活。在近作《神谕之夜》中,他回到他所喜爱的主题,讲述了一个关于作家和写作本身,幽暗而充满悬念的纽约故事。 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偶然路过中国人张生开的小店,对其中一本蓝色笔记本爱不释手,这本亲切而魔幻的笔记本把他重新带回写作,故事在纸上快意地流淌,写作是他唯一能够投入的生活方式。然而接下来的九天里,一连串神秘事件的发生却使他开始怀疑:是否字句如谕示,牵引现实与未来…… 试读章节 我病了很久,出院那天,几乎忘了怎么走路,也差点想不起来自己_是谁。医生说,努把力,不出三四个月,你就能回到老样子。我不信,可还是照他说的做。他们一度对我放弃希望,而我现在居然推翻他们的预测,奇迹般活过来,除了活下去,我还能有什么选择?就当前面还有未来等我吧。 我开始出门稍微走走,出一两个街口便折回公寓。我才三十四岁,却已被疾病变成一个一无用处的老人,一个颤巍巍、怪模怪样的人,没盯准脚下就迈不开腿。即便拖着力所能及的缓慢步履,行走也会在我脑中产生一种古怪的飘忽感,恍惚念头和纷乱意识此起彼伏。世界在我眼前飘移涌动,恍若涟漪中的倒影。每次我试图盯住一件具体的东西,想把它从喧哗的五颜六色中分离出来,比如说,女人头上包的蓝头巾,或者驶过货车的红色尾灯,它就立刻开始分离,溶化,像一滴颜料掉进水杯里,消散。每样事物都在震颤,摇曳,不断向四处崩离。因此头几个星期,我简直搞不清自己的身体停在哪里,周围的世界又是何处。我撞上墙壁或是垃圾桶,缠上拴狗的皮带和飞舞的纸屑,绊倒在最平滑的人行道上。我生来就住在纽约,可我不再清楚这里的街道和人群,每次出门做小小的远足,感觉就像迷失在一座异域的城市里。 那一年夏天来得早。才到六月的第一个周末,天气已变得滞重、压抑和秽气。日复一日灰绿色萎靡的天空,刺鼻的垃圾味和汽车尾气在空气中凝集,热气从每一块砖头和水泥板中蒸腾出来。我仍暗自努力,每日早晨强迫自己下楼出街。脑中的混沌开始消散,气力也一点点恢复,我已可以在这一带裂隙般延伸的街道上走得更远了。十分钟变成二十分钟,一小时变成两小时,然后三小时。我大口喘气,汗流浃背,漫无目标,随波逐流,像是在别人梦里的看客,看着这个世界在叽叽咔咔的脚步声中碾过,搞不懂自己过去怎么会就像现在周围这些人一样:总是来去匆匆,东奔西走,总是晚点,总是在日落前将诸多的物什囫囵塞进包里。我再也无法组装起来投身这种游戏了,现在我是件废品,一堆有故障的零件和一团受损的神经,对于那些疯狂的攫取和挥霍,惟有冷眼旁观。为了故作轻松,我重又开始吸烟,在带空调的咖啡店里消磨午后时光,叫一杯柠檬汁和奶酪三明治,顺耳偷听他人的谈话,或者逐条读完三份不同的报纸。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1982年9月18日,那个可疑的早上,我在九点半到十点之间离开公寓。我和妻子住在布鲁克林的圆石山区,位于布鲁克林高地和卡罗尔花园之间。我通常往北走,但那天早晨我改往南,到法庭街后右拐,向前继续走了六七个街区。天空是水泥般的颜色:灰色的云、灰色的空气,一阵灰色的风卷来灰色的小雨。我一向偏好这样的天气,阴郁使我感到满足,暂别夏日骄阳毫不足惜。出发后大约十分钟,在卡罗尔街和总统街当中,我忽然发现街对面有家文具店。它楔身于一爿修鞋档和一家日夜营业的酒铺之间,在整排破旧和混淆的建筑里是唯一鲜亮的门面。我猜想它在此地才开不久,不过尽管门面很新,橱窗陈列也很精巧(用圆珠笔、铅笔和尺堆成塔形,象征纽约的摩天大厦),这家“纸品宫殿”看上去还是太小了,不见得能有什么奇货。我那时决定穿过马路走进去,一定是因为下意识里生出了重拾旧业的愿望,不过自己对于集聚在体内的这种冲动毫无察觉。五月里从医院回家后我还没动过笔,一句话、一个字也没写,甚至连一丁点写的愿望都没有。现在,经过四个月的冷淡和沉默,我脑子里突然闪出一个念头,要添置一套新的装备:新的钢笔和铅笔、新的笔记本、新的墨胆和橡皮、新的便笺和活页夹,新的一切。 进门的收银机后面坐着一个中国人,他看上去比我略微年轻。往店里走时,我透过橱窗瞥见他匍在一沓纸上,用一支制图铅笔在上面画着一串串数字。尽管那天透着初秋的寒意,他仍然身穿一件短袖衬衫,那种夏季的稀疏面料和松遢式样,敞着领口,两条古铜色的细胳膊显得愈加孱弱。我拉开门,门上发出叮呤响动,那人抬起头,对我礼貌地点头,算是招呼。我也冲他点点头,但还没等我说什么,他又埋头到纸上的算式里去了。 外面法庭街上一定正好是车流的间歇,或者窗玻璃真的非常厚,我一踏进货架之间的甬道,就一下子觉察到里面的安静。我该是当天第一个客人,凝固般的静谧使我能听到身后那人的铅笔在纸上嚓嚓地写。后来我一想起那天早晨,铅笔的声音总是立刻回到我脑海中。如果我将要讲述的故事有什么意义的话,我相信这就是开始,那几秒钟的时间,铅笔是唯一残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声音。 我沿着甬道往里走,隔两三步就停下来看看货架上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办公室或学生用品。对这样狭小的空间来说,商品还真够齐全。从六种长度各异的铜扣到十二种规格不同的回形针,储备和陈列的货品颇为可观。主人的用心令我暗自赞叹。我走到头,准备从另一条甬道折回来,发现有一个货架上摆放着一些进口的高级玩意:皮面的便笺簿、法国产的通讯录、精美的日本米纸活页夹,还有两摞笔记本:一摞产自德国,另一摞产自葡萄牙。葡萄牙的笔记本尤其吸引我,硬面、格纹、线装,致密不透水的纸质。我一拿到手上就知道自己会买一本。它看上去一点不花哨和繁复,让人感觉质朴耐用,决不是那种你会当做礼物送人的本子。我很喜欢它的布面,还喜欢它的开本:9 1/4″×7 1/4″,看起来比通常的笔记本略微短一点宽一点。我也说不清为什么,就是觉得这样的尺寸讨人喜欢。第一次把笔记本掂在手里时,我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惬意,几乎是一种生理上的愉悦。这一摞只剩下四本了,每本一种颜色:黑、红、棕、蓝。我挑了本蓝色,正好就是面上的那本。 我又花了五分钟时间把其余所需搜罗齐,然后把它们拿到店门口的柜台上。那人又对我礼貌地笑笑,动手敲击收银机的键盘,把价钱一样一样加起来。拿到那本蓝色笔记本时,他顿了一下,把它托起来,手指轻轻在布面上划过。那是一种把玩的手势,近乎爱抚。(P1-4) 书评(媒体评论) 作为一个寓言家、讲故事的人,奥斯特可谓技炫当世,赋旧侦探小说内核以现代主义表现。 ——《纽约客》 奥斯特把这个《马耳他之鹰》里的故事揣了很多年。1990年,《柏林苍穹下》的导演威姆·文德斯邀他就这个段子合作一部电影。由于经费问题电影没拍成,但十年来,在他的脑海中,围绕这个核渐渐浮现出一个人和他的生活。“我终于找到一个地方来安放它,一个新的文本”,这就是《神谕之夜》。 ——《卫报》 奥斯特的小说乍读有点像旧时的鬼故事,但他的书里并没有鬼魂,只有无助漫游于现实王国中的常人。《神谕之夜》是一次叙事回归与凯旋,巩固了他作为美国当代最独特最具创造力作家的声名。 ——《亚马逊》 悬疑处令人惴惴,错杂中乃见精妙,读来不忍释卷。书中书结构好比一个俄罗斯套娃,又似一个文学魔方,解开的方法,如果有,那就是现实之本质。 ——《波士顿环球报》 穷其文字生涯,奥斯特执着于一种微妙惑人,从无常与常,欲望与恐惧错陈的人类困境中生发出来的戏剧。他挑战了我们对一些最基本观念的预设,它们涉及:人之于生活的期待,人之于是非正阿的内心判别,以及那些最飘忽而不易觉察的事物之于我们的命运。 ——《苏格兰人》 奥斯特的文字非常简单,清晰,非常好读,而且常常让你非读下去不可,因为你老是猜想情节要往哪走…… ——娜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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