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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精)/世界经典名著文库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柯南道尔
出版社 哈尔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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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神探,叼着烟斗,面孔瘦削。在他的故事中,情节惊险离奇,环环紧扣。本书收录的四个故事均是柯南道尔的代表作,都能反映出这个有血有肉,生活在伦敦大雾里的普通街道、普通公寓中的可信可亲的人物形象。

内容推荐

从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中,没有大量的撕杀打斗的过程,但期间福尔摩斯慢条斯理的推测却无时不刻在帮你揭开凶犯罪恶的玄机;幽默的语言蕴含着绝妙的逻辑推理。正是这些显著的特点才将福尔摩斯勾勒得轮廊分明,也正是在他心如止水的前提下,才捕捉到凶犯的蛛丝马迹。其缜密的思维、舒缓的心理、近乎谈笑的案情分析,都会让你感受到名家侦探所具备的优良素质,并为世人所推崇。

目录

血字的研究

四签名

奇案记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试读章节

第一章 夏洛克·福尔摩斯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之后我又去了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课程结束后,我被派到驻扎在印度的诺桑伯兰第五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一职。恰巧当时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又爆发了。当我到孟买的时候,第五火枪团已经穿过山隘,深入敌人腹地了。我和几个掉了队的同伴一起追了上去,终于在坎达哈与队伍会合了。

在巴克州旅的一次战役中,战友们几乎都得到了奖赏和升迁,我却很失意,被转调到勃格休队。之后我参与了激烈的墨旺德战役。不幸的是,我的肩膀中了一粒捷则尔式子弹,肩胛骨被打碎,差一点就穿断我锁骨下的动脉。幸好我的勤务兵摩瑞把我载在马背上带回了英军阵地。

长时间的枪伤之苦,使我的身体虚弱不堪,于是我随其他伤员一同被送到了后方医院。在医院中休养了一阵子,身体才略有起色。但我的伤势刚有好转,就患上了印度属地的危险疫症——伤寒。此后几个月,我都处在昏迷中,后来虽然渐渐痊愈,但我的身体依然很虚弱。医务部里的人见我如此,便决定将我送回英国。善良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长假,让我调养身体。

我到了伦敦,起先在海滨的一间私人旅馆中住下,过了一阵百无聊赖的生活。渐渐地,我被游民懒汉的坏习气所感染,花钱大手大脚,经济状况非常不好,我不禁有点恐慌,于是打算转往乡间居住,另租一问小屋子,以便节省日常的开销。

就在我作决定的那天,我在克列提利安酒吧的门前,看到了小斯坦福,他是我在白德医院任职时的助手。在人海茫茫的伦敦竞能遇到熟人,我非常激动。虽然我以前和斯坦福并不算很熟,但此刻我仍很热情地和他打招呼,他也笑脸相迎,于是我邀请他去庞德餐厅吃饭,并随即雇了马车前往。

在马车上,斯坦福诧异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到底在干些什么?怎么瘦得像排骨,脸色也像坚果一般焦黄?”

于是我把我的经历简短、概括地说给他听,话说了一半的时候,我们就已到了目的地。

进了餐厅之后,斯坦福继续听完我的讲述,同情地说:“可怜的人!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

我答道:“我要找个便宜而舒适的房子,但不知能否找到。”

他说:“太巧了,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话的人。”

我问道:“第一个人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的化验室中工作的人。今天早上,他正一个人嘀咕着,说他已经找到了一间很棒的屋子,却找不到和他合租的人,他一个人住又嫌贵。”

我欢呼道:“真的吗?我也觉得合住比独居好。”

斯坦福透过酒杯向我瞧着,说:“你还不认识夏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不愿意和他长期相处。”

“为什么?难道这个人品行不良?”

“他挺正派的,只是有些古怪而已。”

我问:“他是一个医生吗?”

“不,我不知道他在研究些什么。我只知道他精于解剖学,也是个一流的化学家,但他却从未系统地研习过医学。他种种异乎常规的知识,往往让教授们惊讶。”

我说:“你从来都没问过他到底钻研什么吗?”

斯坦福回答说:“没有,他从不轻易说出心里话,但他在高兴的时候,也一样能和人家尽情谈笑。”

我说:“我倒很愿意见见他,很想能和这样一个好学而静默的人合住。因为我的身体还比较虚弱,禁不起喧闹和惊扰。我怎样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呢?”  “他一定在化验室。他要么几个星期不去化验室,要么一整天泡在里面不出来。你如果要去见他,吃完饭我们一同坐车去。”

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福又把这个即将和我同住的人的详细情形说给我听。

他说:“你将来如果和他相处不来,可不能怪我。因为我除了偶尔会在化验室遇见他以外,并不了解他的底细。同住的事既然是你自己提议的,以后我可不负责。”

“我们如果合不来,也可以分开。”我瞧了瞧斯坦福,“斯坦福,我看你几乎要撒手不管了,这人的脾气很可怕吗?还是有其他的原因?你可以直言。”

他笑道:“这一点确实不太容易说明。我觉得福尔摩斯这个人太科学化——似乎近于冷血的程度。记得有一次,他竟然拿一撮最新发现的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其实他并无恶意,只是出于一种研究的需要,想知道服了这植物碱后,会有什么结果。平心而论,我相信他也会在他自己身上做实验。还有一次,我看到他在实验室里抽打尸体,你说他是不是怪人?”

“什么!抽打尸体?”

“是,这是我亲眼所见。他只是要证明,人在死后受伤,会造成怎样的伤痕。”

“你不是说他并不是学医的吗?”

斯坦福大声辩解:“他真的不是!他研究的目的是什么只有天知道。我们到了,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待会儿你自己瞧吧。”

说到这里,我们已下车,走进了一条狭窄的胡同,然后通过侧门进去,直达医院旁边的一问屋子。那地方我很熟悉,所以不用他当向导,上了台阶后,通过一条很长的拱形过道,我们到达了化验室的门口。

化验室非常宽敞,四壁摆满了药瓶。又低又宽的桌子上,摆满了蒸馏器、玻璃管和点着绿色小火的煤气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坐在一张较远的桌子旁边,正在那里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一听到脚步声,便转过头来,高声欢呼着:“我成功了!我成功了!我又得到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物质完全不行。”

即使他发现了一个金矿,我相信也未必会比此刻更快乐。

斯坦福为我们引见:“这是华生博十,这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他很热情地说:“你好!”边说边和我握手,我没想到他竞如此有力。

他接着说:“你到过阿富汗。”

我很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他笑着说:“你不用问。我们先谈‘血红素’的问题。我想你应该会明白我这新发现的重要性吧!”

我答道:“从化学上讲,这很有趣,但实用性……”

“什么?朋友,这是近代医学上最重要的发明之一。难道你还看不出它可以辨别血迹的真伪吗?现在请你到这里来!”

说着,他一把拉住我的袖口,领我到他原先]二作的那张桌子前面,恳切地说:“我们弄些鲜血来试试。”他取出一枚小针,刺破自己的手指,挤了一滴血,滴在小玻璃管里,接着说:“现在把这一滴血溶在一公升的水中,看起来便完全像是清水,再也瞧不见血了,这是因为血太少,混合之后只占了百万分之一的比例。虽然如此,我自信能够使这滴血复原。”

说着,他又取出几粒白色的结晶物,投入刚才已溶了一滴血的水瓶里,然后又加人数滴透明的液体。过了一会儿,那水渐渐变成了暗红色,另有一些棕色的颗粒沉淀在玻璃瓶底。

“哈哈!”他拍手大笑,简直像个孩子。又问我:“你怎么看?”

我答道:“这真是一种十分精密的测试剂。”

他说:“那是当然!古老的树脂测验法既笨拙,也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的方法,也同样有不准确的弊病。因为只要血迹干了,这些检验方法便完全不适用了。这个新发明,却是不论血迹的新旧,都可适用。如果这方法早几年发明,那么,那些逍遥法外的罪人就能受到应有的制裁了。”

我低语道:“的确是这样。”

“有许多刑事案件都取决于‘血’的问题上。例如:一个人在犯罪数个月后,才开始被人怀疑,他的衣服或手帕被警探们取出来检查,查到了几个褐色的斑点。这斑点究竟是血迹、泥迹、铁锈的痕迹,还是果汁,或是其他的东西呢?长期以来这个问题困扰了不少办案的人,就因为没有可靠的测验方法啊!现在我们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测试剂,以后再遇到相同的问题就不怕了。”

他说话时眼睛闪闪发光,同时将手按在胸口,鞠了一个躬,仿佛现场有无数的人正在欣赏他的表演,故而作势道谢。

我见他如此兴奋十分诧异,于是说:“祝贺你!”

他又说:“去年法兰克福发生的冯·彼少夫一案,如果用上了这个测试剂,那他铁定要上绞台了;还有布莱德福的梅森、恶名昭彰的茂勒和罗弗尔等二十多起案件——论理,都该用这个方法来验证。”

这时斯坦福不禁笑道:“你真像个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应该创办一份报纸,叫《警务新闻录报》。”

福尔摩斯随手取了一小块胶布,贴在他刚刺过的手指尖上,答道:“读这样的报纸一定是十分有趣的。”他回过头米向我微笑,继续道:“我不能不谨慎些,因为我时常和毒药接触。”

他边说边伸出手来,我见他的手几乎已被同样的药布贴满了,且因受到化学药剂的浸蚀,两只手的颜色也变了。

斯坦福在一张三角凳上坐下,又拉了另一张给我,说道:“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儿。我这个朋友想与人合租房子,所以我领他到这里来见你。”

夏洛克·福尔摩斯听说我要和他合租,似乎很快乐。

他说:“我在贝克街上看中了一间屋子,很适合我们俩住。但愿你不讨厌强烈的炯草味儿。”

我答道:“我自己也常吸‘船’牌的炯。”

“那好极了,我还有许多化学器具,有时还要做试验,这不令你讨厌吗?”

“我不会讨厌的。”

“让我再想想,我还有什么缺点?有时我会像哑巴,往往好几天不开口;我如果这样,你可不要以为我在生气,你只要顺其自然,不久就会习惯了。你呢?你有什么缺点要说吗?两个人同住以前,最好能彼此了解对方的缺点。”

我听了他的话,不禁笑道:“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并且因为神经受过刺激,所以最怕喧闹;我起居没有规律,很懒惰。身体好了后,也许还有其他毛病,眼前就只有这些了。”

他很急切地问道:“拉提琴的声音,也列在喧闹范围内吗?”

我笑道:“这就要看琴拉得好坏了。提琴拉得好,可算是仙乐;拉得不好,就……”

他笑着阻止道:“那就好了,如果那屋子你也觉得合意,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我问:“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去看看那屋子?”

他答道:“明天中午十二点整,你再到这里来,我们一块儿去。”

我和他握手说:“好,明天准时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仍继续做他的化学实验。我和斯坦福二人一同回我住的旅馆。出来的时候,我问斯坦福:“真不可思议,他怎么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我的同伴露出一种神秘的微笑:“这就是他的特别之处,有好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用什么方法知道了人家的隐秘事。”

我边搓手边说道:“啊,太神秘了!我很感谢你帮我们二人撮合。你应记得那句俗话:‘研究人类最好的途径,还是直接从具体的人着手。’”

斯坦福答道:“那你就好好研究一下他吧,但你一定会觉得他难以捉摸,并且我敢说他对你的观察,一定比你对他的观察高明得多。我们再见吧!”

我答道:“再见。”接着,我慢步向我的旅馆走去,新结识的这个朋友让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P3-9

序言

侦探小说在今天的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柯南道尔的努力。无论是爱伦·坡,还是狄更斯、威尔基·柯林斯,他们虽然写过侦探小说,但都不是侦探小说家,侦探小说只是他们文学生涯中的副产品,而柯南道尔是第一个以侦探小说家的身份出现在世界文学史中的人。

柯南道尔(1859—1930),最初选择的职业是医生。他在爱丁堡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便开设了一家私人诊所。因为当医生只能勉强维持生计,所以他开始搞文学创作,一八八六年四月,柯南道尔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问世,虽然在发表时几经波折,但最终于一八八七年与读者见面。这部小说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深受广大渎者喜爱。一八九。年,柯南道尔义创作了《四签名》,自此成名。于是做了十年医生之后,柯南道尔决定弃医从文,专门从事侦探小说的创作。自一八九一年七月起,《波希米亚丑闻奇案》、《赤发团》、《五个橘核奇案》等十二个侦探故事,陆续在《海滨杂志》上发表,并于一八九二年汇编成《奇案记》出版。一八九二年底,以《银色马奇案》开始的十二个故事陆续发表,一八九四年,这十二个故事汇编成《回忆录》出版。此时,柯南道尔决定停止这类故事的写作,于是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跌人激流中失踪,以此作为终结。

但是,由于作品已在大众心中引起共鸣,福尔摩斯作为一个文学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因此广大读者对福尔摩斯的死非常不满,不断向作者提出抗议。于是,柯南道尔在一九。三年创作的《空屋》里让福尔摩斯死而复生,重与广大读者见面。之后又写出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归来记》、《恐怖谷》等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侦探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既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头脑的私家侦探,也是一位既理陛又博学的英国绅士。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各种知识,包括化学、心理学、解剖学、数学、外语等等。在侦破案件时,他观察入微,常常运用逻辑推理,一旦发现疑点,就全身心投入,废寝忘食,直到案情大白。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

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人胜,结构跌宕起伏,人物形象鲜明,故事内容涉及当时英国的社会现实。对于其艺术成就,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与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也因此成为英同“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本书精选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奇案记》的一部分故事以及《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情节丰富曲折,引人人胜,文字精炼,简洁有力,很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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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9: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