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本小说是马克·吐温在80年代写历史长篇小说,以16世纪的英国社会生活为背景,通过戏剧性的情节,通过身份的错置建构了一个离奇的故事,抨击封建专制制度。作品虽然写的是16世纪英国的事情,但却影射了马克·吐温所处的现实环境,即19世纪资本主义的美国。写这部小说时,作者已不像早期那样对社会充满乐观情绪,小说的基调从轻松的幽默转入辛辣的讽刺。现在该作品也是作家小说中被拍成电影最多的作品之一;它还被制作成动画片,在多国发行,受到各种年龄层次、不同国籍人们的喜爱,它已远远超出了小说本来的意义,成了某种人生境况的寓言。
本书描写了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通过一个阴差阳错地偶然机会向互换了位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变成了王子。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在外四处流浪,不得不忍受贫穷和乞丐们欺凌和嘲讽。在好人霍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经历了重重劫难,改正了自己的坏习惯,最后终于回到了王宫。而贫儿汤姆在良心的谴责下,将不属于自己的皇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第二章
汤姆的童年生活
让我们跳过几年的时间。
伦敦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在当时已是大城市。它的居民有十万——有人认为还要多一倍。街道十分狭窄、弯曲、肮脏,特别是汤姆·坎第住的那一带,那儿离伦敦桥不远。房子是木质的,第二层突出于第一层,第三层又突出于第二层。房子越高,就越宽大。房子的骨架由结实的木梁交叉构成,中间嵌些硬质材料,再涂上泥灰。屋梁按主人的兴趣涂成红的、蓝的或黑的,使这些房子显得很别致。窗子很小,镶着菱形小玻璃,像门一样,装着铰链,向外开。
汤姆的父亲所住的房子在布丁巷外一个肮脏的死胡同里,那儿叫垃圾大院。房子又小又破,歪歪斜斜,挤得满满的,全是些穷得可怜的人家。坎第一家住在三楼的一个屋里。父亲和母亲在屋角有一张不像样的床;可是汤姆和祖母,还有两个姐姐贝特和南就不受限制了——整个地板都归他们,想睡哪儿都行。屋里有一两条破烂不堪的毯子,几捆陈旧肮脏的干草,但是这些恐怕不能叫做床,因为它们胡乱摆着。早晨它们被踢成一堆,晚上就从里面挑出来用。
贝特和南都是十五岁——一对孪生姐妹。她们是心地善良的姑娘,身上肮脏,衣着破烂,毫无知识。她们的母亲也是一样。可是父亲和祖母却是一对恶魔。只要可能,他们总是喝得醉醺醺的;然后就互相打架,或是和碰上的随便什么人打。不管是醉着还是醒着,他们总是脏话连篇。约翰·坎第是个小偷,他的母亲是个乞丐。他们把孩子们都教成了乞丐,却没能让他们变成小偷。在这幢房里住的乌合之众里,有一位慈爱的老神父跟别人不一样。国王使得他无家可归,只给他极少的养老金。他常把孩子们拉到一边,悄悄教他们正当的行为。安德鲁神父还教给汤姆一点拉丁文,教给他怎样读和写。他本可以也教那些女孩的,但她们害怕朋友的嘲笑,有了这种稀奇的本事,女友们是不会容忍的。
整个垃圾大院乱哄哄的,跟坎第家住的房子一个样。酗酒、胡闹和打架在那里是常事,夜夜如此,而且几乎直到天亮。打破头的事和挨饿一样常见,不过小汤姆并非不愉快。他过得艰难却并不自知。所有垃圾大院的男孩都是这么过的,所以他觉得生活很正常,很舒服。晚上他两手空空地回家时,就知道父亲会先骂他一顿,再打他一顿。完事之后,可怕的祖母还要再来一遍,而且更狠。还知道半夜时仁慈的母亲会溜到他的身边,把自己饿肚子省下来的一星半点面包皮或末末塞给他,也不管丈夫逮到她的这种叛逆行为而常常毒打她。
不,汤姆的生活过得挺好的,特别是夏天。他只需要讨到能活命的食物,因为禁止乞讨的法律很严,罚得也重。他可以用许多时间来听安德鲁神父讲那些迷人的古老故事和传说,那里面有巨人和仙女,矮子和神怪,还有着了魔法的城堡,华丽的国王和王子。他的脑子里渐渐充满了这些奇妙的事,许多夜晚,当他在黑暗中躺在稀薄而又难闻的草上,又累又饿,鞭痛未消之际,便放开想像力,忘了痛楚,津津有味地给自己描绘着一位备受抚爱的王子在王宫中的惬意生活。一个愿望日夜在他脑海中萦回不去:他想亲眼见到一位真正的王子。他有一次曾把这个愿望讲给垃圾大院里的几个伙伴听,可是他们都无情地讥笑他,挖苦他,以后他宁愿将这个梦想埋在心里。
他常读神父的那些老书,要他解释、阐发。他的梦想和阅读慢慢使他产生一些变化。梦想中的人物是那么美好,他渐渐为自己的破衣烂衫和满身肮脏而难过,希望自己能干干净净,穿得好些。他继续在泥浆中玩耍,仍然喜欢这样,但是在泰晤士河中戏水时,他除了玩儿之外,还发现了另一种价值,即河水可以把身上洗净。
汤姆常常可以在奇普赛街的五月柱旁和集市上看到一些活动,时而他和伦敦的其他人还有机会看到一队士兵的行列,那些士兵正从陆地或水路,押送某个不幸的要人囚禁伦敦塔。一个夏天,他看到可怜的安妮·艾斯裘和三个男人被绑在史密菲德的火刑柱上烧死,还听见一位以前的主教给他们讲道,他对这讲道却没兴趣。是的,总的来说,汤姆的生活是丰富愉快的。
渐渐地,汤姆的关于王子生活的阅读及梦想在他身上产生了强烈影响,他不知不觉地开始扮起王子来了。他的说话举止变得格外端庄气派,令他的好友十分羡慕,感到好玩。不久汤姆在这些年轻人中的威信日渐增长,到后来他们不得不带着敬畏之情仰视他,视他为超级人物。他看来知道的真多!他能够做出和说出那么奇异的事!而且那么深谋远虑!汤姆的话、汤姆的举止,被孩子们说给他们的长辈听,长辈们也马上讨论起汤姆·坎第来,认为他是个最有天分、最出众的人物。大人们把自己的疑惑向汤姆提出来请教,并且常为汤姆解答时的才智感到惊讶。事实上,凡是认识他的人都视他为英雄,只除了他自家的人,还什么也没看出来。
过了不久,汤姆悄悄成立了一个小朝廷!他是王子,要好的伙伴有的当警卫,有的当宫廷大臣,有的当武官,有的当侍从和宫女,还有的当王室成员。每天,这位假王子都要按照他从传奇书上读来的那些繁缛礼仪接受伙伴的朝拜;每天,这虚幻王国的要事都放在御前会议上讨论;每天,这位假殿下都要向他想像中的陆、海将军和大臣们颁发敕令。
之后,他就穿着那身破烂衣服出发,去讨几个小钱,吃那可怜的面包皮,接受照常的打骂,然后在那一堆脏臭的干草上伸展肢体,继续他梦中那虚构的荣华。……P2-4
马克·吐温(1835-1910)是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创作中的幽默讽刺风格被后世作家继承并发展成20世纪现代主义重要的“黑色幽默”文学思潮。
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朗荷恩·克莱门斯,生于美国密苏里州门罗县的弗罗里达镇。不久全家迁居密西西比河畔的汉尼伯镇。马克·吐温在这里生活了14年,给他一生留下深刻印象。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小城镇的各种人物以及发生的事件,都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在汉尼伯,他还经常去伯父的农场度假,与黑人农奴待在一起。黑奴单纯、真诚,会讲许多古老的传说和神话故事,给马克·吐温留下了极美好、深刻的印象。以至他日后作品中出现了不少优秀的黑人形象。
马克·吐温12岁时,父亲去世。他只好辍学谋生。他先后当过印刷所学徒、送报人、排字工、船上的领航员。“马克·吐温”的笔名就是从当领航员的工作中得来的。它原是水手的术语,意为水深12英尺,船可以安全通过。以此为笔名,显示了他的幽默性格。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后,马克·吐温去内华达,先当矿工,后来当记者。辗转奔波,异常辛苦,后来他专门写了一部小说《艰难岁月》记述自己这段不平凡的经历。同时西部地区流传的笑话、趣闻,以及流行的幽默文学又使马克·吐温获益匪浅。他模仿这种风格给报刊写幽默小品。1865年的短篇《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使他一举成名,被誉为马克·吐温最具代表性的“纯幽默”作品。它之所以成功,除了故事本身荒唐可笑外,关键在于作家对故事叙述人的选择和叙述口吻的设计。这篇作品的故事叙述人西蒙是个秃顶、肥胖、富有喜剧特征的老头,他讲故事的口吻一本正经,声调显得细水长流,“从来不露丝毫痕迹,让人以为他热衷此道”,这样,叙述人滑稽的外表和严肃的神情,不慌不忙的讲述和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内容形成明显可察的不和谐,造成强烈对比,在对比中蕴含着喜剧性的冲突和幽默情境。这种风格很快成为马克·吐温早期创作的一贯风格。
1869年他根据游历写了《傻瓜国外旅行记》,嘲笑欧洲的封建残余和宗教愚昧,揭示社会腐败现象,他在书中说:“一个人有了钱,他就大受尊重,可以当议员、当州长、当将军、当参议员,甭管他是多蠢的一头驴。”可见马克·吐温在继承西部幽默小说的同时,摒弃了它的粗俗与平庸,他把严肃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令人折服的审美观念融入自己的作品,从而使他的小说不再只是简单的逗趣,不再只是为幽默而幽默。1870年的《竞选州长》是一个讽刺短篇。作家从资产阶级“竞选”这一侧面,勾画了美国民主、共和两党的真面目,戳穿资产阶级“政治民主”、“选举自由”的黑暗内幕。小说采用第一人称集中描写了主人公在竞选中的遭遇和自我内心感受。被提名为纽约州州长候选人的独立党党员,是一个“声望还好”的“正派人”,却被竞争对手加上一系列莫须有的罪名搞得声名狼藉,最后被迫退出竞选。小说运用夸张和正反颠倒的手法,构成了强烈的喜剧效果,达到讽刺和批判的目的。
马克·吐温在早期创作的幽默风格中透射出轻松、乐观的基调。
从70年代至90年代,他的创作以长篇为主,这些作品与过去相比显得更为成熟,对社会的批判也更为深刻尖锐。
1874年马克·吐温与查·华纳合著长篇《镀金时代》,批判南北战争后随着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而出现的政治上的腐败现象和像瘟疫一样弥漫全国的“投机”风气。
《汤姆·索亚历险记》(1876)和《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1876—1884)是描写儿童历险小说的姊妹篇。主人公汤姆和哈克是属于当时美国南部传统教育中的所谓“坏孩子”,这类儿童不情愿套上传统教育的锁链,本能地要求突破传统文化,使自己的天性得到自由发展。作家运用对比手法,把生机勃勃的儿童心理和陈腐刻板的生活环境加以对照,嘲笑资产阶级儿童教育的清规戒律。
《密西西比河上》(1883)是继《艰难岁月》后又一篇带自传性质的著作。马克·吐温运用出色的抒情笔法描绘了大河的自然景色,回忆了他在密西西比河上度过的自由的童年和后来在河上当领航员的生活。作品中流露出作家对河水的特殊感情,它已构成了创作中的一种意象:一方面是密西西比河养育了他,他把水看成是生命之源;另一方面是作家用静谧、纯净的河水,象征自由与再生,象征人类社会的真、善、美,体现了作家对自由、理想的追求。
《王子与贫儿》(1881)和《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入》(1889)是马克·吐温在80年代写的两部历史题材的长篇小说。前者以16世纪的英国社会生活为背景,通过戏剧性的情节,通过身份的错置建构了一个离奇的故事,抨击封建专制制度。后者叙述一位生活在19世纪美国的工匠如何倒退到6世纪的英国,企图在那里建立民主制度,同样鞭挞了封建专制和暴政。也许是对(《王子与贫儿》主题的情有独钟,10余年后,马克·吐温又写了《傻瓜威尔逊》(1893),再次通过人物身份错置,强调不论贫富,人的天赋并没有什么差别,是社会把人分成等级的不合理性。这个阶段的另一部长篇《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1900),则和他的另一短篇《百万英镑》类似,揭示金钱支配一切的威力。小说描写资产阶级为了争夺钱财,道德败坏、寡廉鲜耻,赫德莱堡是作家虚构的市镇,实际上是美国的缩影。小说构思巧妙,结构严密,富有戏剧性。这个时期,马克·吐温作品的基调随着思想的深化,已由轻松的幽默转向辛辣的讽刺。诙谐、滑稽的成分减少,冷静、严峻的字里行间常常流露出作家的不满和愤慨。
1895年,马克·吐温为偿还债务作了一次一年多的环球讲演旅行,亲眼目睹了帝国主义的野蛮暴行和殖民地人民的痛苦生活,这些对他思想和创作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1897年,他发表《赤道环游记》,谴责英帝国主义的殖民政策。1900年马克·吐温一回国,就发表声明:“我是一个反帝国主义者,我反对兀鹰把爪子伸到任何国家”。他非常支持和同情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给坐在黑暗中的人》(1901)、《为劳斯顿将军辩护》(1902)、《沙皇的自白》(1905)等都是他晚年出色的反帝论文。
1910年4月21日,这位美国著名作家因病去逝,享年75岁。为了能让世人永远聆听这位幽默大师的风趣故事,三年后爱戴他的人们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汉尼伯的赏河公园为马克·吐温矗立了一座青铜塑像。晚年的马克·吐温,悲观厌世情绪浓厚。究其原因,一是面对美国的种族压迫、宗教统治、殖民掠夺、贫富悬殊等种种弊病,他既有深刻认识却又找不到正确答案,他一生的奋斗并未使丑陋肮脏的社会变得美好一些;二是个人晚年历经了许多不幸。1894年,他的公司破产,接着是两个女儿和妻子相继离开人世,这些内外因素对他冲击很大。他感到人的渺小、人生的无意义,于是他的思想渐渐转向神秘、虚无、厌弃人世。“该死的人类”是马克·吐温晚年的口头禅。在杂文《什么是人》(1906)和他死后发表的中篇小说《神秘的陌生入》中,无所顾忌地表现了对人类的失望和绝望。
纵观马克·吐温的一生,他不但是一位创作题材广泛、观察力敏锐、想像力丰富的作家,而且富有民主思想和正义感,他在诙谐的说笑中针砭时弊,在冷峻的奚落中批判罪恶,在幽默的情境中设置曲折离奇的故事,以文学为武器,勇于同一切社会弊病以及一切剥削、压迫、不平等、欺凌的思想行为作斗争。上述提及的《王子与贫儿》就是这样选取了一个人们从不关注的视角——通过具有天壤之别的宫廷生活和市井生活之间的切换,建构了一个养尊处优的王子一下子沦为乞丐,而以乞讨为生的贫儿突然当上王子的离奇情节,展示了两种环境所构成的两个不同世界。
该故事发生在16世纪的英国,爱德华·都铎王子的降临让全国人民为之欢呼了好几天;人们除了谈论爱德华王子别无他谈;与此同时还有一个孩子诞生在“酗酒、胡闹、打破脑袋是家常便饭”的“垃圾大院”里。更为巧合的是,乞丐家庭出身的贫儿汤姆·坎第与王子爱德华不仅同时出生,而且面目十分相像。一个偶然的机会,少年时代的贫儿汤姆认识了王子爱德华,被爱德华王子请进了王宫。在王官里,汤姆与爱德华王子无所不谈。贫儿汤姆羡慕王子的荣华富贵,而王子也羡慕汤姆的自由生活。于是他们商量了一下,互换了衣服,汤姆穿上象征王子身份的服装,戏剧性地成了王子;王子换上那象征贫儿身份的破烂衣衫后被王宫里的侍卫误认为小乞丐赶出了王宫。贫儿汤姆以“王子”身份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汤姆当了一国之主后,仍然从贫儿的视角看世界:当大臣向他报告:宫廷财库几乎要空了的时候,汤姆说道:“我们显然快要穷得叮当响了。我们应该搬到小些的房里去住,解雇那些仆役,他们毫无用处,只是耽搁时间,他们做的事只是给人添麻烦,令人精神上难受,心中感到耻辱,这样的方式对谁也没好处,除非是个木头人,没有脑子,没有手,什么也不会干。”汤姆以“王子”的身份说的确是与身份不吻合的“贫儿”的话,所以被宫廷权贵认为是疯话。审理案件时汤姆遇到一个男犯要求减刑成绞刑。原来他被诬告放毒,根据法律,对放毒犯要煮死。原告的证据是一个巫婆说的话,汤姆果断地说:“光凭这种不实的、草率的证据就处一个人绞刑,真是令我气愤!”汤姆还处理了两个奇特的女犯。她们是母女俩,女儿不足十岁,罪状是把灵魂卖给了魔鬼,罪证是她脱掉了袜子,在伦敦引起了暴风雨。汤姆现场让女犯再次脱下袜子,施展魔法来“掀起一场暴风雨”。可结果“徒然使人失望”。汤姆说:“好人儿,到此为止吧,不必再难为自己了,你的魔力已经离开了你。你安心走吧,”于是就释放了无辜的女犯。在爱德华王子没有回来之前,汤姆身为“王子”、心为“贫儿”:以贫儿的善良、机智、聪慧、仁爱之心代替爱德华王子治理国家,废除残酷刑罚,赦免无辜犯人,颁布了合乎民意的法令。
真正的王子爱德华以贫儿的身份(身为贫儿、心为王子)在外四处流浪,不得不忍受贫穷和乞丐们的欺凌和嘲讽,以及贫儿父亲的打骂。他从王子的视角经历了老百姓生活的种种苦难,真正了解到平民百姓真实生活的困苦。在民间受到一群流浪儿围攻,过后他想,在教养院里,“等我当了国王,他们将不仅有面包和住所,还要读书;因为精神与心灵饥饿时,饱着的肚子是没什么用的。我要随时牢记这一点,不忘记今天的教训,以免我的百姓因之受苦;因为学习会净化心灵、培养温文与仁慈。”他到处流浪,没住处就在牛棚过夜,为生存讨饭活命。当被人陷害,深陷囹圄时,他这样想:“你将看到,英国国王要求臣民服从法律而必须忍受的事情,他自己处在臣民的地位时,也会忍受的。”在狱中他感慨地说:“这个世界简直全错了,有时候国王也应该尝试一下自己订的法律,学会仁慈才行呢。”改变了身份,降低了生活地位,在底层吃尽了苦头,王子才知道法律不该冤枉好人。错置的身份导致了天壤之别的生活地位的巨变。也正因如此,王子重登王位后,才逐渐把专制王朝扭转成“仁慈的时代”。
小说隐含的另一个主题是王子和贫儿都在试图寻求一种迥异于父辈生活的理想。贫儿的父亲贫穷、粗野、打骂孩子,他既是父亲也是现实处境的象征。贫儿的处境则类似于哈克贝里·费恩,他对父亲又恨又怕,渴望过一种舒服、富有、仁爱的家庭生活;王子的老父王专制、残酷、草菅人命(从大量的冤假错案中可窥见一斑),王子渴望过一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平等仁爱的生活,作家用身份错置的艺术手法让两者的心愿得到了满足。
故事构思奇特,孩童的视角别致。王子错置成“贫儿”身份,当他寻求王子身份认同时,被当成“疯子”;贫儿错置成“王子”身份后,当他寻求贫儿身份认同时,宫廷文武包括老国王亨利八世在内都认为他神经错乱,小说巧妙地从侧面讽刺成人世界那种典型的以“衣帽取入”的势利、庸俗的心态。
《王子与贫儿》虽然写的是16世纪英国的事情,但却影射了马克·吐温所处的现实环境,即19世纪资本主义的美国。写这部小说时,作者已不像早期那样对社会充满乐观情绪,小说的基调从轻松的幽默转入辛辣的讽刺。
当时,这部小说是马克·吐温为女儿苏西写的,全家人都非常喜欢,他们把书中的故事编成戏,妻子给孩子们做了很多戏装,他们经常全家齐上阵来表演给邻居们看,有时观众达到80多入。现在《王子与贫儿》也是作家小说中被拍成电影最多的作品之一;它还被制作成动画片,在多国发行;《王子与贫儿》受到各种年龄层次、不同国籍人们的喜爱,它已远远超出了小说本来的意义,成了某种人生境况的寓言。
北京师范大学外国文学博士
褚蓓娟
200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