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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中国民俗通志(婚嫁志)
分类 人文社科-文化-民族/民俗文化
作者 吴存浩
出版社 山东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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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如何构建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中华文明,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历史责任。而其基石就是绵延几千年的民族精神、民族文化与民族意识所融合的民俗。

婚俗是人类的动物属性不断减少、文化属性不断增加的一种最为重要的民俗事象。本书记叙了中华大地上发生过的各种婚俗,隐隐可见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与浓重。

目录

总序/1

概说/1

一、中国婚俗的演变/1

二、中国婚俗的特点/12

三、中国婚俗研究现状/18

第一章婚姻形态/21

第一节血缘婚与族外婚婚俗遗留/2l

一、血缘婚婚俗遗留/21

二、族外婚婚俗遗留/29

三、走婚及其他/38

第二节抢婚/44

一、野蛮抢婚风俗/45

二、佯战式抢婚/50

三、偷亲、躲关亲、杂空、逃婚及其他/53

第三节单偶婚形态/60

一、男娶女嫁婚/61

二、女娶男嫁婚/76

三、名义夫妻、替婚、自梳及其他/80

第二章婚姻关系确立/85

第一节恋爱/85

一、冠礼与笄礼/85

二、恋爱习俗/93

三、公房与信物/105

第二节父母之命/112

一、父母之命的依据/1 1 3

二、赐婚、选婚、罚婚和指婚/122

三、违抗父母之命习俗/128

第三章提亲、相亲与订亲/136

第一节提亲与媒人/136

一、媒人称谓及种类/1 36

二、提亲/142

三、谢媒与骂媒/149

四、现代“红娘”/151

第二节相亲与合婚/154

一、相亲/1 55

二、合婚/1 60

第三节订亲/164

一、订亲仪式/164

二、送茶与回盘/172

三、彩礼议定及订婚照/176

四、改口、提节及其他/179

第四章待嫁/182

第一节下聘/1 82

一、吉日与吉时/182

二、送日子/190

三、彩礼/193

第二节嫁妆/198

一、嫁衣/198

二、妆奁/205

三、发嫁妆/211

第三节催嫁与哭嫁/217

一、催嫁与过礼/217

二、哭嫁/221

第四节结发、上头与障面/227

一、结发、上头与开脸/227

二、障面与着装/233

三、伴娘与伴郎/235

第五章迎亲/240

第一节花轿、洞房及喜堂、喜棚/240

一、花轿及其.fg/240

二、洞房与铺房/251

三、喜棚、喜堂与喜帖、喜联/261

四、社与紫房子/265

五、贺喜与婚宴/269

第二节亲迎与出阁/278

一、亲迎与开门礼/279

二、虐郎/284

三、出阁/291

四、盘歌、赛马及其他/300

第六章拜堂/304

第一节进门/304

一、憋性、兜福与传袋/304

二、跨火盆、跨马鞍、撒谷豆及其他/313

第二节拜堂/323

一、拜天地/323

二、两次婚礼/333

三、新式婚礼及结婚纪念风俗/338

第七章撒帐、闹房与拜公婆/343

第一节坐帐、撒帐与合卺酒、团圆饭/343

一、入洞房与坐帐/343

二、会亲家与训新人/349

三、撒帐与挑盖头/351

四、合卺酒与团圆饭/357

第二节闹房与听房/360

一、闹房/361

二、听房与洞房花烛/372

第三节庙见、拜公婆、下厨及其他/377

一、庙见、拜公婆与教新媳妇/377

二、下厨与担水/381

第八章回门及不落夫家/386

第一节回门及忙六月/386

一、回门/386

二、忙六月与看新媳妇/393

第二节不落夫家/397

一、不落夫家习俗/397

二、戴假壳、审新娘及其他/402

第4t,章离婚与续娶、再嫁/407

第一节离婚习俗/407

一、离婚条件/407

二、离婚手续与仪式/413

第二节续娶、改嫁及其他/419

一、续娶/419

二、守节、殉夫与改嫁/422

三、冥婚/429

参考书目/434

后记/440

试读章节

三、中国婚俗研究现状

婚俗作为一种重要的人生礼仪,自古以来即引起学者们的极大关注,从而使这一一民俗事象的研究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即已经开始。但是,在整个古代,对于婚俗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_-.是对婚俗事象的记录,二是将婚俗作为传统时代伦理道德和封建法律的出发点,从而导致了对“男女大防”的构筑和对女性压迫的探索。这种研究对于中国婚俗研究的深化显然是无益的。

自明清以来,学者们对我国边远地区的婚俗开始给予了充分注意,使一些罕见的婚俗事象得到较为翔实的记录。但是,这些记录不仅呈现为支离破碎的状态,而且没有对这些奇异婚俗给予性质上的探讨,甚至以封建士大夫的眼光予以全盘否定,以适应自明清以来我国边远地区婚俗封建化的发展趋势。

进入近代以后,学者开始注意对中国婚俗事象的产生发展及其演变的研究,有关中国婚姻制度史的著作也相继问世。但是,这些著作对原始社会,尤其是对母系制时代的婚俗研究,由于资料的缺乏以及研究者立场和观点的不同而予以忽视,从而使中国婚俗的研究在这个时期不仅存:在着许多空白点,而且对于某些婚俗事象的性质给予了不正确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关中国婚俗的研究走过了一条曲折的路。在20世纪50年代,伴随着我国民俗学的兴起,婚俗研究出现了一派繁荣局面。这一时期的研究者对我国婚俗,尤其是对边远地区那些特殊的婚俗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调查,从而问世了《中国少数民族民俗调查资料》等著作,为以后深入研究中国婚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惜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久,民俗学被打入冷宫,婚俗研究也进入了一个低潮时期。

“文革”以后,婚俗研究重新崛起,成为民俗研究中的-一个热点。二十余年来,已出版的中国婚俗研究著作近百部,论文数千篇,其中既有资料性著作,也有专题性研究著作,还有中外对比性研究著作,可谓是林林总总,洋洋大观。论其学术水平较高者,当数陈鹏的《中国婚姻史稿》、祝瑞开的《中国婚姻家庭史》、鲍宗豪的《婚俗文化:中国婚俗的轨迹》、尚会鹏的《闹洞房》、马之辅的《我国婚俗研究》等。其中,既有对中国婚俗发生发展和演变轨迹的探讨,也有对某一具体婚俗事象的深入研究;既有主要依靠文献资料的研究,也有主要依靠田野调查所得资料的探讨;既有大陆学者的研究成果,也有台湾学者的学术业绩。这一切充分展示了中国婚俗研究的繁荣景象。 在婚俗研究上,“文革”之后所取得的学术成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对中国原始时代的婚俗,尤其对中国母系制时代的婚俗研究取得了较大突破,基本上能够恢复母系社会婚俗的本来面貌,大体上弄清楚了由母系社会的氏族外婚制向父系社会的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原因及其表现。在这方面,严汝娴和宋兆麟先生的《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可以作为代表。这本著作深入研究和分析了永宁纳西族所残存的母系制,对中国母系制向父系制过渡时期的婚俗演变轨迹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是中国婚俗研究的一项重要成果。

第二,对中国婚俗的演变轨迹进行了较为深刻的探讨。固然,婚俗的演变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某些共性,但是,中国婚俗的演变存在着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独特原因和规律,因此,结合中国所特有的国情和具体的历史背景,分析中国婚俗演变的独特规律是中国婚俗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方面,鲍宗豪先生的《婚俗文化:中国婚俗的轨迹》可以作为目前最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在这本著作中,在对中国婚俗与外国婚俗进行比较性研究的同时,较为深刻地勾画出中国婚俗所具有的独特规律,从而为研究中国婚俗的演变规律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第三,组成中国婚俗中的某些个别的具体风俗研究得到了深化。婚俗是内容和环节异常庞大的民俗体系之一,在民俗学上被称为“民俗系列~。这其中,既包括不同的婚俗形态,如群婚、族外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等,还包括不同的婚姻缔结和实现形式,如抢婚、服役婚、交换婚、买卖婚、转房婚、包办婚、自主婚等,更包括难以数计的众多程序和环节中纷纭而具体的婚俗事象。因此,对这些具体婚俗的环节和程序研究的深化,既是中国婚俗研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又是整个中国婚俗研究赖以深化的基础和关键。在这方面,尚会鹏的《闹洞房》以及叶涛和吴存浩的《抢婚》则可作为代表。这两本著作分别对婚俗中的闹房和抢婚这两种具体婚俗事象进行了较为深刻的探讨,标志着我国的婚俗研究已经进入了对具体婚俗事象进行研究的阶段。

当然,在中国婚俗的研究上,还存在着众多的不足和缺陷。这些不足和缺陷也主要有三点:

第一,婚俗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决定作用还没有得到深刻的阐述和分析。英国学者莫里斯曾经说过:“与其说是文明的进步造就了现代人的性行为,倒不如说是性行为塑造了人类文明。”①自古以来,中国人不仅把婚姻作为整个社会伦理的出发点,而且作为世界万事万物的起源所在。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中国传统文化才更多地呈现出带有男女、阴阳、天地等哲学范畴的浓厚色彩,表现为“性行为塑造了人类文明”的显著特征。但是,由于对某些婚俗的性质及其作用等方面的研究仍较为浅显,致使婚俗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决定性作用并没有得到深入的探讨和分析,从而使中国婚俗研究存在着一个较大的空白带。

第二:,在婚俗的研究上,存在着单纯注重文献资料,忽视田野调查的倾向。民俗既是存在于民间的生活与文化的复合体,又是一种伴随着时间的流失和社会环境的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化的本能性文化,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够真正体验和发掘到民俗所具有的内涵。婚俗研究同样如此。从婚俗演变轨迹研究中,我们便不难发现,重大的社会变革是婚俗发生变异的不可缺少的社会前提,越是社会变革激烈的时期,婚俗发生变异的力度就越大。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空前的社会大变革时期,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和农村闭塞局面的逐渐被打破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使过去那些老掉牙的婚俗已经淹没在历史的尘土之中,各种正在兴起的婚俗则以蓬勃的生机席卷着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因此,单单依靠文献资料来研究中国婚俗,与其说是婚俗研究,不如说是婚俗史研究。大概正是因为如此,田野调查才成为婚俗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功和必要环节,第一手调查资料及其翔实与否才成为衡量一部婚俗著作学术价值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三,在中国婚俗研究上,还存在着一些研究不深或涉及不多的课题和空白带。或许由于资料较少,或许由于民俗理论研究的肤浅,或许由于民俗事象划分的标准混乱等众多原因,至今仍有一些婚俗课题没有得到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如婚俗中普遍存在的婚礼歌与婚礼舞蹈等,虽然在所有婚俗著作中都有所涉及,但这些婚俗事象独特的运动规律是什么,其性质和作用又应该如何界定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这种状态说明,虽然中国婚俗研究是一块十分热闹的学术园地,但需要深化研究之处仍然较多。大概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才导致了中国婚俗整体性研究还有待于深化局面的存在。P18-20

序言

志者,记也。志书亦即孔子所谓“述而不作”之类,与史书同源而又有别。史书注重人与事,尤注重人们的言语与活动,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是也,是先个体而后集合;志书则关注凝固化的业已定型的自然、制度以及作为群体的人们的思维与行为习惯,是先集合而后个体。与之相应,史家追求的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要把史家之史观付诸史笔,褒贬裁量,评判古今,其叙事则是详往而略今;志家追求的是事物之本来,叙而不议是其根本特色,并不注入志家个人的议论评判,其记述则是详今而略往。志与史是中国文化之两大渊薮,其意义均不待言。

志书之由来也渐,若计其源头,大略有四,即《禹贡》、《周礼》、《山海经》、《华阳国志》。中国古代志书之类别亦以此分焉。

《禹贡》为《尚书》之一篇,成书于周秦之际,基于“茫茫禹迹,画为九州”,全面记录九州之山川、土壤、物产、贡赋、道里等等,实为中国地志之源。《禹贡》之后,代有绍述,晋挚虞之《畿服经》,南朝陆澄之《地理书》、顾野王之《舆地志》,隋虞茂之《区宇图志)),唐李泰之《括地志》、李吉甫之《元和郡县图志》,规模渐大,内容也更为丰实。至宋又有乐史之《太平寰宇记》、王存之《元丰九域志》。元明清三朝均有规模宏大的一统志之编修,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已达560卷之巨。

《周礼》亦成书于周秦之际,以六官为纲备列西周制度,有天官冢宰,上自大宰,下至夏采,计63种官职职掌;又有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所领官职均过于天官。对六官所属各官职,《周礼》均先记官名、爵秩、人数,再罗缀其职掌,此乃中国典志之源。自《周礼》后,典志成为中国古代志书的一大门类。该类志书以制度为主,兼及其他。最具代表性者,有杜佑之《通典》、郑樵之《通志》、马端临之《文献通考》,亦即“三通”。此后,又有《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清朝通典》、《清朝通志》、《清朝文献通考))。上述6种志书连同“三通”合称“九通”。另外,诸朝之“会要”,如((西汉会要》、《东汉会要》、((唐会要》等,亦属典志之类。

《山海经》包括《五藏山经》、《海内经》、《海内外经》、((大荒经》等内容,基本部分成书于秦统一前,主要记述涉及诸地的风土民俗、地理环境以及物产与神话,由于其内容中多有后人不能认知之成分,常被斥为荒诞不经。《汉书·艺文志》将其归于形法家;《隋书·经籍志》并以后之志多将其列入地理之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是“小说之最古者尔”;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则认为是“古之巫书”。我们认为,从其主体内容看,既以记录风土民俗、神话传说为特色,应当是中国风土志之源。在《山海经》之后,风土之志渐兴,有地域性风土志、事类性风土志等等,前者如晋周处之《风土记》、宋范致明之《岳阳风土记》、宋孟元老之《东京梦华录》、清王柏心之《监利风土记》等;后者如南朝梁宗懔之《荆楚岁时记))、北魏杨街之之《洛阳伽蓝记》、唐韩鄂之《岁华纪丽》、南宋陈元靓之《岁时广记》等。另外,综合性的通志式风土记也间有出现,东汉应劭之《风俗通义》是其代表。

《华阳国志》为晋常璩所撰。该书亦名《华阳国记》,所记地域为古九州之一的梁州。《禹贡》日“华阳黑水惟梁州”,故称《华阳国志》。该志内容包括地理、人文历史与人物三部分,是有关该地的综合记录,故可视为中国方志发端之代表作。此前的春秋战国迄秦汉时代,亦多有地域性著述问世,东汉的“郡国之书”更是风行,但都是某一类的专志,或记历史,或记地理,或记乡党耆旧,还不是完整的方志。《华阳国志》之后,方志之书蔚然而兴,尤其是明清时代,省有通志,州府县镇亦各有志,知名学者多参与其中,一地之地理、人文、沿革、物产、田赋、教育、风土、人物、灾异等均囊括其中。方志之续修补纂亦保障了其功能与内容的常新不辍。据统计,仅清代编修的方志就达4655种。

综上所述,地志、典志、风土志、方志构架起中国传统文化的横向支架,它们与各种史乘所构架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纵向支架相组合,便生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代相传承的来龙去脉,涵括了中国传统文化几乎所有的内涵。

近世以来,随着新理论的传入与建立,面向社会与人文的新学科也层出不穷。古代志书中的地志、典志已完成其历史使命,或汇入新学,另成门户;或湮没无闻,未有绍述。方志与风土志则未有替代者,无论其编纂方式、编纂内容,还是其基本功能、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都不可替代。故尔,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新方志之编修勃兴,自各省之省志至各市县之市志、县志,多编修一过,至于镇志、村志亦颇有编修。与之相应,各种形式的民俗志亦承风土志之主脉,悄然兴修。有地域性民俗志,上承周处之《风土记》,一省之民俗志、一市一县甚至一村之民俗志陆续面世;有事类性民俗志,上接《荆楚岁时记》、((岁时广记》,自婚丧居住到岁时节日均间有问世者。惟涵括全国、上承《风俗通义》之民俗通志尚付阙如,这对于民俗志、民俗文化乃至中国传统文化都是一大缺感,亟待匡补。这是我们发起编纂《中国民俗通志》的本意之一。

在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民族文化的构建中,民俗与民俗学的意义是前提性与基础性的。在人类文明的进化与竞争中,民俗与民俗学对于所在文明体的生存与发展同样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人类文明的进程看,各文明体都走过了一条从封闭、碰撞到冲突的道路,又都在经历着交流、融合与统一的进程。在文明的行进中,似乎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归宿,或者说是两种不同的道路。一种道路是文明的冲突。在文明的初发阶段,各文明体的形成与演进相对独立,古埃及文明、克里特文明、两河文明、中国古文明等等,都是在相对隔离的状态下独立形成的文明单元;此后不久,文明的碰撞也告产生,从希腊罗马、印度半岛到东亚地区出现了更大范围的文明体;纪元以来,人类文明进入到定型与扩张阶段,西欧文明、斯拉夫文明、阿拉伯文明、玛雅:文明都形成于这一时期。文明体的定型又与其扩张密不可分,无论是定型中的:艾明还是业已成型的文明,都伴随着激烈的竞争与扩张。随着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各文明体的发展日益失衡,而资:本主义的扩张性与掠夺性,直接造就了:愈演愈烈的文明冲突。时至今日,文明的冲突依然如故,未来文明的前景似乎也应当是不断的冲突与抗争。这一现象是“文明冲突论”者立论的基点。

另一种道路是文明的交流与融会。自文明生成至今,各文明体之间的交流一直存在,而且,随着冲突时代的到来,这种交流日益强化。迄今而言,文明的交流已覆盖了所有文明体及其所有主体内容。无论是语言、文学、宗教信仰,还是民风民俗、艺术审美,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交流与融合。在这种交流与融合中,各文明体之间的差异不断缩小,各自的特征也不断减弱,人类文明的同一性日渐彰显。这一方面是由于文化兼并与文化殖民的作用,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存文明体的开放性、兼容性越来越强,对于自身以外的文化的吸收、容纳已成为绝大部分文明体的共性。在这一过程中,人类文明的前景应当是一元同一,这是“文明同一论”或“文明融会论”者立论的基点。

对于“文明冲突论”抑或“文明同一论”、“文明融会论”,我们不必评判其得失,因为它们所立论的基点都是文明进程中的客观实在。我们需要看到的是,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就是最大限度地拉近不同文明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距离,使之互相依赖、互相依存,使人们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不断趋同。在新的世纪或者更长一段时间内,全球经济一体化与信息一体化必将实现,地域与民族的分野会不断减弱。但我们还必须看到,文明的同一只是人类文明进程的理论上的终极方向,在通往这个方向的路途中,不同文明体的多元共存与竞争甚至冲突是维持人类文明行进的根本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文明的多元性对于人类文明的意义与生物的多样性对生命世界的意义同等重要。到人类文明实现完全同一之日,恐怕也就是其走上衰亡之时。我们更要看到,在人类文明冲突与同一的矛盾运动中,任何一种文明都面临着生死存亡的选择,就四大古代文明而言,纪元前2000年左右,埃及文明便告衰歇;纪元之初,希腊文明消逝而去;此后不久,富有特色的古印度文明也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些逝去的文明或沉淀为文化遗产,或同化人新的文明形态,逝者斯夫。历经沧桑的中国文明在步人现代文明之林后,面临着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要严峻的竞争与冲突,沉舟侧畔与枯木身边的故事依然故我。中国文明究竟何去何从,是像古埃及与希腊文明那样沦为文化遗产,还是继续保持几千年来生生不息的活力?我们的愿望当然是后者。

既如此,如何构建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中国文明,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历史责任。在新的中国文明的构建中,绵延几千年的民族精神、民族文化与民族意识是不可合弃的坚固基石,只有植根于坚实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的沃壤,中国文明之干才会枝繁叶茂、常青不衰。而面对几千年文明的积淀,如何清理芜杂、铺就基石,如何开垦优秀文化传承的沃壤,则是我们民俗研究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众所周知,无论是民族精神、民族文化,还是民族意识,其基点都是民众百姓中所萌发、所传承、所蕴含的存载于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中的行为习惯、思维偏好与审美价值取向,也就是民俗。自文明产生之后,社会文明或者说社会文化就区分为雅与俗两大部分,而且,在传统社会,这一分野的距离在不断的扩大中。中国古代的“风”与“雅”、“俗”与“礼”所反映的就是这一分野。风与俗是民间社会所拥有,雅与礼则是上层社会的专有物,也是所谓的正统文化所在。长期以来,研究历史也好,研究传统也好,对以往的研究往往关注于充溢于文卷、人们都可以津津乐道的正统文化上,从四书五经到二十四史,从楚辞汉赋到唐诗宋词,还有儒道法墨,但这些并不是中国文明的全部,也未必是中国文明的本体所在,我们的视点还应当同时或者说更多地放到负载着几千年文明的芸芸众生之中。

从文明的进程我们不难看出,风与俗是雅与礼之源,几乎所有的正统文化都是由风、俗而来,是对风、俗改造加工的结果,无论是繁复的礼制礼法还是典雅的唐诗宋词,都来自民间的风俗、歌谣。正统文化对风俗的改造吸纳是不间断的过程,民间风俗的萌发、生成以及它们对正统文化的影响与冲击同样也是不间断的过程。正统与民间的这种矛盾互动酿就了几千年的中国文明。从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风与俗就是中国文明的源泉所在。我们还可以看出,作为正统文化的雅与礼虽然不断地向民间渗透、征服,但它们从来没有真正征服、改变民间社会的风与俗,民间社会生生不息、源源不断的风与俗依然是最多数民众的自发选择。即便是那些上层社会中人,礼与雅的光影下仍时时可见抹不去的民间风俗的遗存,这又缘于他们本身大多来自民间,这也是中国社会与欧洲社会的一个基本分野点。

基于中国文明双元结构的特性及其特定的矛盾运动方式,要真正认识把握我们的民族精神、民族文化与民族意识,真正认识我们的文明、我们的国情、我们的民族性,就必须全面认识千千万万民众中所生发、传承、使用并认知的民间风与俗,这是我们发起编纂《中国民俗通志》的本意之二。

事实上,对于民间风与俗也就是民俗的关注由来已久,自周秦至明清,观采风俗、注重民间文化的学者不乏其人,至五四新文化运动之际,随着近代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形成,民俗研究与民俗学也正式肇始。自1919年前后的歌谣征集处和歌谣研究会的成立、《歌谣》周刊的创刊至今已八十多年。在中国民俗学八十多年的历程中,民俗学人们筚路蓝缕,历尽坎坷,初步构建起中国民俗学研究的基本架构,民俗调查工作与民俗理论研究都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当然,由于历史的坎坷与民俗学科自身建设的不足,在学科领域还有相当数量的荒芜之地等待开垦。钟敬文先生主编的《民俗学概论》提出,民俗学的内容可以分为六大部分,即民俗学原理、民俗史、民俗志、民俗学史、民俗学方法论、资料学。我们认为这六部分内容又可以合而为三,即:理论前提——民俗学原理与民俗学史;民俗研究本体——民俗史与民俗志;民俗研究手段——民俗学方法论与资料学。八十多年来,尤其是近二十多年来,上述部分的研究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但也都存在着不等的缺环与不足。以民俗研究本体而论,民俗史的研究成果颇丰,既有通史性的《中国风俗通史》、《中国风俗史》,又有民俗事象或民俗断代史的大量成果。现有研究虽然学术价值与学术质量仍有参差,但已覆盖了民俗史的基本领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学术界深厚的历史研究基础与近数十年来社会史研究的进展。与民俗史相比,民俗志应当是本体中的本体,是整个民俗学的基础所在。近数十年来,民俗志的编修也是方兴未艾,既有以地域为基点的地方民俗志,又有以民俗事象为基点的专题民俗志,这得益于广大民俗工作者对民俗学田野调查的重视以及丰富的田野调查成果的问世。与此同时,民俗学界也开始了面向全国的民俗志的编修。段宝林先生曾经发起编修的《中国民俗大全》与陶立瑶先生正在主持的《中国民俗大系》是两项富有开创意义与基础意义的民俗学工程,对于全国性民俗志的编修进行了富有价值的探索。但毋庸讳言,它们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俗通志的编纂,一方面,其内容与体例还不是严格的志书体,另一方面,它们都仿民初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以地域为单位分别编修,属于各省民俗之合编。上述两书之命名为“大全”与“大系”,也是恰当的。因此,能够反映中国民俗全貌的中国民俗通志至今尚未出现,这是民俗志研究的一大空白,也是中国民俗学研究的一大缺憾。这是我们发起编修这部《中国民俗通志》的本意之三。  《中国民俗通志》在编修中力图体现“通”与“志”两大特性。所谓“通”,旨在打破地域界限,面向全国范围,以民俗事象为纲加以贯通。全书共分为22卷,计有:节日志、生养志、婚嫁志、丧葬志、生产志(上、下)、商贸志、服饰志、饮食志、居住志、交通志、宗族志、江湖志、庙会志、交际志、信仰志、禁忌志、演艺志、游艺志、民间文学志(上、下)、民间工艺志、民间语言志、医药志。

本志各卷使用统一结构,采用章、节、目的形式。各章节的设置力求做到能够全面反映某一民俗事象在全国流行的概貌,同时也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民族,反映出地域差异和民族差异。所记述的民俗事象以汉族为主,兼及各少数民族有代表性的内容。撰写中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对于有争议或容易产生争议的少数民族民俗事象,以受到多数人赞同的本民族学者的观点为准。书稿中凡涉及跨界民族问题,均按国家颁布的文件处理;凡涉及民族政策的,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令。

所谓“志”是突出其志书特色,具体而言,力图处理好五个问题:

一是史与志的关系。史与志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所谓“纵通”与“横通”的问题,《中国民俗通志》采用纵通与横通相结合的方式,以横通为主,以纵通为辅。因此,在每卷的前面设立“概说”部分,该部分内容包括:概述所述民俗事象的历史沿革;介绍学术界对所述民俗事象的研究状况;本卷记述民俗事象的理论依据或突破。概说后再分章叙述有关内容。

在具体事象的叙述中,根据内容的需要.用恰当的方式和文字,点出事象的源头或演变,但绝不做过多的铺陈,而是点到为止。

本志所记民俗事象的时间是以20世纪前50年为基点,主要记述正在发生的、行将消亡的、消亡未久的民俗事象。对于50年代以后所出现的民俗事象,采用慎重处理、点到为止、缺而不论的原则。这种时间纬度,是在充分考虑民俗事象所具有的传承性的基础上确定的。

二是述与论的关系。民俗志是一种志书,它必须遵循志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在述与论的关系方面,以“述”为主,“述”是全书提纲和行文的基点。本志的“论”首先体现在全书前面的概说部分中;其次,在具体内容的叙述中,通过对材料的取合、剪裁也可以体现出作者的理论视角。

三是个案与一般的关系。作为民俗志,如何体现出民俗鲜活生动的特点?我们在编纂中主张采用点面结合、疏密得当的方式。所谓“点”,就是民俗个案,通过对个案的运用,将“点”写细,使全书“出彩”;所谓“面”,就是在有限的文字中照顾到民俗事象的多样性、多面性,以民俗类型为经纬,体现通志全面、周到的特点。

四是民间与官方、乡村与城市的关系。民俗通志是对中国民众民俗事象的记录,这些事象长期以来在中国的乡间流行着、存活着,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根基。因此,本志在记述上,采取“重乡村,轻城市;重民间,轻官方”的基本原则。

五是资料的运用。作为志书,对于资料的运用,提倡以田野报告等第一手资料(或别人所做的、可靠的田野资料)为主,以近现代田野资料为主,以文献记录资料为辅。对于田野资料,应该以尊重的立场和中性的态度来对待,尤其应该重视并且注意运用近二十年来的大量的田野调查资料。对于文学作品中的有关资料则应慎用。

我们力争在前人研究探索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构想,完成不负于时代与学术要求的《中国民俗通志》。令人感动的是,自此议首倡到编纂委员会的组建、编修学者的确定,直到今日全部通志的杀青付梓,我们始终得到全国民俗学界诸师长同仁的奖掖支持。他们或参与其中,或出谋划策,或指点评判,令人感铭。山东教育出版社的领导慨然支持《中国民俗通志》的编修与出版,不殚辛苦,多方组织,为民俗事业和中华文明之复兴竭力襄成,更令人感铭。

《中国民俗通志》编纂委员会

2004年10月

后记

《中国民俗通志·婚嫁志》一书终于脱稿送审了。此时此刻,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是喜悦,总算了却了一桩多年的心愿,自己对中国婚俗深化性研究的设想终于有了一个结果;是不安,因为这是在写书,是要对得起读者和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一种劳动。在此期间,虽尽自己所能,但也难以将令人满意的著作奉献给“上帝”,更不要说时间老人对于此书的无情审判了。

不过,《中国民俗通志·婚嫁志》的脱稿终于“圆”了自己的一个梦。十几年前,当我的那本《中国婚俗》问世时,自己就曾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中国婚俗是个诱人的课题。在婚俗这块园地里,我已经投入许多许多,应该写出更好的研究性著作来奉献给读者。”愿是许下了,但一晃十几年过去了,终没有使这个梦想变为现实。感谢山东教育出版社决意编撰出版《中国民俗通志》,使我有幸参与《婚嫁志》一书的撰写,从而能够使自己的梦想得以实现。秋去冬来,送走严寒又迎来春风浩荡和酷暑盛夏,在金秋到来之际,我终于改完了四稿,可以将《中国民俗通志·婚嫁志》送审了。

这仅是可以喘口气的时候。即使书稿被审查通过,我那忐忑不安的心也难以平静下来。这是因为,表面上看来,婚俗仅是一种民俗事象,但其中所包含的无限深奥和异常庞大的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却是难以挖掘殆尽的。正如莫里斯所说:“与其说是文明的进步造就了现代人的性行为,倒不如说是性行为塑造了人类文明。”。自古以来,中国人不仅把婚姻作为整个社会伦理的出发点,而且作为世界的起源所在,将婚俗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出发点和营养基,使中国传统文化更多地带有男女、阴阳、天地等哲学范畴的浓厚色彩,表现为“性行为塑造了人类文明”的显著特征。

但是,此书又是以“志”的体裁出现的,“述而不论”的写作原则和要求严格地界定和约束着自己,根本不可能将中国婚俗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展开来论述。因此,只能按照“志”的体例去“述”,去“数”。这样,既怕“述”多了引起读者心烦,又怕“数”少了留下更多遗憾。于是,在这两难境地中,在无数割舍与推敲的权衡中,就这样“活”了一年多。

更为不安的是,中国如此之大,民族如此之多,各地各民族婚俗如此不一,以一人之力实在难以将中国婚俗这个大千世界描述得详尽而又得体。这不仅在于材料的取合难以到家,也不仅在于田野调查功夫是否还欠火候,更在于难以将中国婚俗进行全面的记述。因此,不是挂一漏万之处太多,就是记述很不确切,至于其中仅有的几点评论,恐怕谬误也不少。

加之,在接受这个研究任务之际,自己还曾认为在资料的占有上是不会存在多大问题的。但是,真正动起手来,即发现如此夜郎自大、井中之蛙的想法实在害苦了自己。不错,在十几年前写那本《中国婚俗》之际,自己确实已将当时所能见到的中文资料全部搜罗殆尽了。但是,那是1986年,距离现在已经16年。这16年,是中国学术快速发展的16年。大量有关中国婚俗的著作和论文的问世,实在让人感到吃惊。为此,不得不跑北京、上海和云南。去北京和上海,总算将文献资料搜罗了起来;去云南,则使自己又一次领略到中国婚俗那五彩斑斓的神韵,从而拥有了一点著述本书的资本。或许,如此奔波,总算还能抵消一点那心中的不安吧。

全面接触近几年所发表的中国婚俗资料,使自己像掉进冰窖之中,既感到令人窒息般的严寒,同时又使自己滋生了冷静、振奋、挣扎和苦斗的信念。是的,在婚俗研究上,我在某些方面是落伍了。但是,我还可以急起直追,应该释放出自己的所有能量,以实现在落伍中重新崛起,在苦斗中再度追求的梦想。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婚俗的研究水平还仅仅停留在资料的搜集和整理上。在此之后,不仅开展了中国婚俗的整体性系统研究,而且,还开始了对中国婚俗系列中某些具体民俗事象的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闹洞房》和《抢婚》即是其中之一。这表明,中国婚俗研究已经进入了一个深化阶段,再也不是材料积累和婚俗事象的笼统描述了。或许,对于我来说,《婚嫁志》即是这种落伍中抗争的一种结果吧。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婚俗变异更是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时期。进入近代以后,中国婚俗在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开始出现急速变异的趋势。但是,这种变异仅仅是具备了社会文化氛围而已,还没有在制度上、物质条件上乃至整个民族文化意识上等各方面为婚俗的变革准备好前提,从而导致了婚俗变革带有那样大的艰难性。近十几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尤其是中华民族文化素质的质的飞跃,为婚俗文化发生根本性变异提供了充沛的阳光雨露。因此,对于婚俗的变革,尽管政府并没有投人多大的精力,但是,中国传统婚俗不仅在无声无息中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的深度和广度是那样的巨大。这不仅表明,民俗质的变异必须在其条件具备时才能出现,而且说明,伴随着我国现代化的逐步实现,民俗将进入一个全方位质的变异时期,随之而来的是,传统文化也将以一个新的面貌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在民俗文化发生如此重大变革的时期,《中国民俗通志))的出版无疑将是非常有意义的。为此,我为参加了这部重要著作的撰写而感到荣幸。

在《中国民俗通志·婚嫁志》的写作过程中,作者曾得到《中国民俗通志》全体作者的指教,山东省教育出版社的邹健先生、李建红编辑、孟旭虹编辑及其他友人都给予极大的支持和无私帮助,实让我感激有加,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作者身处陋巷僻壤,学识短浅,书中谬误甚多,敬请方家赐教。

作者

200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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