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关于爱与死亡的梦之书,作者凭简短的跳跃性词句和清晰的单线情节勾勒出一个令人屏息的黑色惊悚故事,内里舞动的是卡夫卡式寓言的锋芒与颠覆力。小说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似乎患有抑郁症的中年人迪迪的心境。
对生活绝望了,迪迪尝试过自杀。后来在火车上,他遇上盲女赫斯特,两人堕入情网,同样在这次旅行中,火车突然停在隧道里,迪迪下车察看究竟,与孤独的修路工人发生龃龉,以致杀人。迪迪返回车厢,赫斯特却肯定地说他根本就不曾离开过座位。那么他是否真的杀过人便成了与情爱和寻求拯救母题相互交织,情爱、恐惧、愤怒、懊悔、同情、渴望、迷惘,种种情感波澜壮阔。
“活着和有生命不大一样。有些人就是生命本身。而另一些人,譬如迪迪,只是寄居在自己的生命里,他们像惴惴不安的房客……”
桑塔格在她的第二部小说中才情遽现,仅凭简短的跳跃性词句和清晰的单线情节勾勒出一个令人屏息的黑色惊悚故事,内里舞动的是卡夫卡式寓言的锋芒与颠覆力。一个自杀未遂的青年在一次列车旅途中,停车时下到黑暗隧道中探视,误杀一名修路工人。一切发生得那样隐匿和平静,火车开动后,迪迪自己也无法确认事件的虚实,死亡的诱惑和负罪感的重压促使他逃离真相,转向一个偶遇的美丽盲女寻求爱情。短暂而和谐的同居生活无法抵挡双重折磨,虚弱的迪迪再次来到黑暗的隧道中……
“好人儿迪迪”正在出差。迪迪是家里用的小名,(现在)只有他弟弟,还有所剩无几的儿时同学这样称呼他。“喂,迪迪!”保罗每次进城来,顺便拐进他的办公室时就这么招呼他,唱歌一般。保罗到他的办公室来总是不打招呼,要么在凌晨三点突然闯到迪迪的住处。有时迪迪也一半自嘲一半得意地以“好人儿迪迪”自称。这样的名字还有一大串:“迪迪大好人儿”、“乖迪迪”、“能干的迪迪”。除了他自己和童年的伙伴之外,人们称呼他都用他的大名多尔顿。
以下是关于多尔顿·哈伦的全部情况:性情温和,在美国宾州一个中等城市长大,上过收费昂贵的学校。多尔顿心地善良,兄弟中排行老大。父母文质彬彬,双双静悄悄地故去了。多尔顿(现)年三十三岁,一表人才,比从前文静多了。也许偶然会大惊小怪,说话不免学究昧。当他礼貌客气地同别人搭话,习惯于从对方那里得到一个回答,与他生活其中的大都市的粗蛮无礼的行为模式势不两立,但他并不为此动肝火。像他这样的人从不虐待妇女,从来不会丢掉信誉卡,洗碗从不会打碎盘子,工作尽心尽责,借钱给朋友出手大方;无论多么疲劳,每到半夜一定出去遛狗。人们很难不喜欢这样的人,灾祸也避他三分。
迪迪与世无争,难说他活在这世上,但却有其生命。活着和有生命可大不一样。有些人就是生命本身。而另有一些人,譬如迪迪,只是寄居在自己的生命里。他们像惴惴不安的房客,从来弄不清哪些东西算是自己的财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住房契约就会到期。他们又像是技术不熟练的绘图员,绘制的异国大陆地图错误百出。于是他们画了又擦,擦了又画。
对这种人来说,好运肯定不会长驻。墙壁凹陷,家具中间的空地鼓出大包。家具表面冒水,变软,走形。家具内核中的恐慌歇斯底里地从接缝处渗出。将家具摆放得能遮丑颇费脑筋,从家具缝隙里走来走去更是不易。从厨房绕来绕去地将茶端到客厅,打开高保真音响,装出高兴的样子,简直比登天还难。不过,迪迪的问题即使付出登天的劲儿也解决不了。加倍的努力医治不了他那由衷的无能感。这种无能感来自一种幻觉:随着现在变为过去,现在也变得虚无缥缈。除了努力之外,迪迪还需要信心。而他(现在)就缺乏信心。这使得样样事情都难以预料。对一切都满腹狐疑,迪迪每周五必定都在十点钟准时出现在莱克星顿大街沃特金斯公司的办公室里,每天上午,总是如此。这在过去他从未做到过。而现在,每天上午他都能做得到。这真是奇迹。然而,由于信心缺乏,迪迪不能断定有奇迹出现就说明这个世界会产生奇迹。相反,他的结论是,一个人做了他下决心要去做的事算不上什么奇迹,倒更像是一团松松垮垮、纤细易断而又黏乎乎的编织物偶然被扯断。或者说像某种荒唐的事故:譬如舞弄剪刀,不小心在编织物上戳了一个丑陋的窟窿;又像是不小心用烟头在编织物上烧了一个洞。
事情每况愈下:这种感觉充盈了迪迪精心料理的生命。就像是一座房子,所有的能量都是由地下室里一部大马力发电机提供的。迪迪实实在在地感觉到这部发电机的能量越来越小。或者说他感到发电机出了严重故障,变得狂躁起来。喷吐出汹涌的废水漫入迪迪的生活,地板上到处是污水,漂亮的家具被吞没了,他只好找地方躲避,蜷缩到狭窄的墙角里。可是,尽管迪迪努力想为自己保存的只不过是一丁点净土,他却不能如愿。即使固体的东西挤不进来,那台因年久失修而变得桀骜不驯的发电机却会排放出液体来,这些污水到处流淌,像一张皮似的四处蔓延。发电机喷吐出一股脏兮兮的油,污秽不堪,臭气熏天。无论是人还是物件,任它是粗劣的还是珍贵的,丑陋的还是依然算是漂亮的,全被弄得污秽不堪。迪迪的天地被污染了,全无用处了,没法再居住下去了。
一切都在溶解,一切都在坍塌。这成了迪迪意识的全部,哪怕是最细微的动作也受到这种意识的瓦解。从床上爬起来简直是一种毫无意义而又痛苦不堪的事情,好似鱼儿被甩上岸后那番痛苦的挣扎,希冀从空气里吸出自己的生命,当然是徒劳。那种只拥有生命而非生命本身的人往往在浑浊的水中游动。这是他们能够活下来的原因。他们之所以能够活下来,靠的就是眼不见心不烦。然而,当浊水蒸发之后,一览无余地摆在面前的是他们自己的生活,恶臭无比,低贱得令人惊愕。曾被污水吞没的陆地袒露了出来,陆地上是遭噩运的城市废墟,古生物的骨架上挂着稀稀拉拉的肉,直挺挺的,显出死前的痛苦。这是一幅无可比拟的蛮荒景象。人类能够重新认识这些骨架和城市废墟,而这些一度被吞没的、渺无人烟的陆地却做不到这一点。太久了,这些陆地不曾承受人类的目光;太久了,这些陆地不曾成为人类狂妄野心的目标。这片古老荒凉的山峦无法与这颗行星的其他已知山峰认同。裸露在虚无缥缈的空气里,这片山峦是怎样地打着寒颤,流着虚汗啊。……P1-3
2002年秋在武汉的一次外国文学学术会上,听说《世界文学》编辑部拟于次年初邀请苏珊·桑塔格来华。我很是高兴,因为我正在翻译她的这部《死亡之匣》。拿定主意一定要参加那次会议,以期对她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可是,到了开会的时候,我却因他事缠身未能与会。后来听说桑塔格也因故未能如约出席会议,心中的遗憾感稍稍有所减轻。小说译完等待出版期间,桑塔格于2004年12月28日去世了。
桑塔格1933年出生于纽约。生父杰克·罗森布拉特在中国天津经销裘皮,母亲随夫在中国居住。苏珊和妹妹被留在美国跟祖父母一起生活。5岁那年,母亲独自一人从中国回来了,声称父亲不久也会回来。几个月之后,母亲对苏珊说出了真相:父亲因患肺结核已经不治身亡。年幼丧父当是苏珊对死亡及其意义比较关注的一个原因。七年后,母亲另嫁内森·桑塔格上尉,苏珊始随继父姓桑塔格。
苏珊。桑塔格比较聪慧,10岁的时候就对百科全书感兴趣,15岁进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学习,一年后,转学到芝加哥大学。在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苏珊爱上了比她大二十八岁的社会学老师菲利普。里夫,并与他结婚。婚后,苏珊随丈夫到了波士顿,在哈佛大学继续求学。从1955年到1957年,她在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苏珊与菲利普·里夫的婚姻没有维持很久,50年代末两人就离婚了。毕业后,苏珊·桑塔格在纽约市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教过书,也当过客座撰稿人。从60年代起,苏珊为《纽约图书评论》等杂志撰写文章,成为自由撰稿人。后来,她患上了癌症,因为没有医疗保险,生活异常艰难,靠着朋友的帮助和坚强的意志,苏珊一边顽强与病魔搏斗,一边笔耕不辍。
苏珊·桑塔格一般被称为散文作家和小说家。她的散文也很有名,其中《反对阐释》(1968)使她在文论领域有了一席之地。作为小说家,苏珊·桑塔格起步算晚的。30岁才出版第一部小说《恩主》(1963),《死亡之匣》(1969)是她出版的第二部小说。小说出版之际,《波士顿环球报》评论说:“《死亡之匣》是苏珊·桑塔格写的一部令人毛骨悚然的黑色小说,卡夫卡式的寓言给人以强烈的冲击,令上心神不安。”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效果在《死亡之匣》的末尾得到了典型体现:主人公迪迪在想像中来到了一连串的墓室。墓室里尸体堆积成山——脱水干瘪的皮囊,皮肉残挂的尸骨。
三十五年过去了,在她新作《面对他者的痛苦》(2002)里,苏珊·桑塔格似乎还在琢磨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死亡之匣》里要写那么多的腐棺僵尸?她似乎想从柏拉图《共和国》的一段描述中寻找人性方面的答案:莱昂修斯看到几具被处决罪犯的尸体,既想看又恶心。他用手捂住眼睛。可是想看的欲望太强烈了,于是莱昂修斯快步跑到尸体跟前,高声叫道:“看吧,遭诅咒的,将这美好的情景看个够!”据此,苏珊·桑塔格断言,人们具有观看衰老堕落、痛苦扭曲和断肢残躯场面的欲望,尽管观看这种场面的时候,心中不无恐惧和厌恶。
《死亡之匣》所描写的恐怖场面是恐怖心境向现实的投影,是恐怖现实对灰暗心境的强化。人的心境有阳光灿烂的时候,也有阴云密布的时候。拥有阳光灿烂心境的前提必定是生活动力充沛,境遇平顺;而心境布满阴云的原因却往往是生活的动力匮乏,境遇艰难。生活动力匮乏又有两种不同性质的原因,或者因为输送环节受阻,或者因为生产动力的机制老化。前者所导致的阴郁心境是可逆的;而生产动力的机制老化所产生的心境阴影则是难以去除的。《死亡之匣》里写的心境阴影属于后者。小说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似乎患有抑郁症的中年人的心境。这个中年人便是迪迪。阴影似乎像棉被一样把迪迪的心境塞得满满的,不仅暗无天日,而且让人透不过气来。人到中年,健康程度渐不如前,世态炎凉充分经验,生活热情逐步降温,心境阴霾的时候自然比童年和青年时期要多一些。这不,迪迪感觉“他本已习惯的混浊液体正在一点一点地漏走。日子软绵绵的,像彼此挂连的纤维,现在变得松散了。水灵灵的丰满肌体开始脱水,突出的部分变得残缺不全,人不入,鬼不鬼的。混浊的液体仍在不断蒸发;相互连结的生命纤维失去滋养。死去了。剩下的只是些武断的、令人费解的东西。”尤其严重的是,迪迪实实在在地感觉到,给他以生活动力的“发电机能量越来越小。或者说他感到发电机出了严重故障,变得狂躁起来。喷吐出一股脏兮兮的油,污秽不堪,臭气熏天。无论是人还是物件,任它是粗陋的还是珍贵的,是丑陋的还是依然算是漂亮的,全被弄得油污不堪。迪迪的天地被污染了,全无用处了,没法再居住下去了。”
对生活绝望了,迪迪尝试过自杀。后来在火车上,他遇上盲女赫斯特,两人堕入情网,引出情爱与寻求拯救的母题。同样在这次旅行中,火车突然停在隧道里,迪迪下车察看究竟,与孤独的修路工人发生龃龉,最终以迪迪杀死工人告结束。迪迪返回车厢,赫斯特却肯定地说他根本就不曾离开过座位。那么他是否真的杀过人便成了与情爱和寻求拯救母题相互交织的另一个母题。情爱、恐惧、愤怒、懊悔、同情、渴望、迷惘,种种情感波澜壮阔,形成小说的看点。小说末尾,情感的波澜在尸体成堆的墓室里平息了下来,变得凝滞、令人窒息。读者似乎也被带到了黑暗心境的中心。
诚如莱昂修斯的例子所示,人性中有观看衰老堕落、痛苦扭曲和断肢残躯场面的欲望,但是对于这种场面的恐惧和厌恶也往往成为阻止人们在大庭广众对其进行详细描述的因素。苏珊·桑塔格能在《死亡之匣》中“肆无忌惮”地描写令人恐惧厌恶的景象、揭示一般人不愿触及的尴尬心境,自然有其非同寻常的个性原因。从性格而言,苏珊·桑塔格是个快言快语的人,似乎乐于不计他人反应暴露和揭示难堪的事情和负面的情状。例如,在谈到自己的写作习惯的时候,她说:“我不觉得有必要每天,甚至每个星期都笔耕不缀。不过一旦写东西开了头,我会一坐就是十八个小时,直到突然想起要撒尿。”“9.11事件”之后,小布什总统宣称,这是一次恐怖袭击,是针对整个人类文明以及自由的挑战,而苏珊则敢于反其道而行之,称这一恐怖活动恰是美国的超级大国外交政策所造成的恶果。她的观点在美国引起了轩然大波,遭到保守势力的激烈围攻。苏珊的性格中有其勇于揭丑的一面。在她的写作生涯中,从不流于中庸、不置可否,而总是直面丑陋、针砭时弊、充满挑战性。
《死亡之匣》是一部揭示失意中年人内心世界的小说,同时也是一部揭示二十世纪中期迷惘思潮的作品。出版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这部小说有着醒目的时代印记。二十世纪有两个重要的主题词,这就是“相对主义”和“解构”。前者是因,后者是果。有人说,二十世纪的世界是爱因斯坦相对论主宰的世界。当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在1919年得到证实之后,相对的观念似乎也找到了立论之基。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切都是相对的。作为社会思潮的相对主义空前盛行。它对善恶标准提出了挑战,对等级观念提出了挑战,对真实与虚幻的界线提出了挑战。解构的浪潮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社会革命”、“文化革命”、“思想革命”成了非常有吸引力的字眼儿,也成了二十世纪重大事件的内核。这种思想和社会结构的动荡使一些敏感的知识分子感到行动的动机模糊,生活的动力消解,无所适从,身份丧失。在《现代文学中的自我寻求》中,莫雷·罗斯顿指出了一种有趣而又意蕴深远的矛盾现象:一方面,在一般人看来,二十世纪是一段令人振奋的时光,科学新发现给人类以更大的能量,医学新发现,多媒体通讯,探索外部空间等无不令人鼓舞。而在一些敏感的知识分子看来,二十世纪人的心中充满黑暗的恐惧和西西弗斯式的无奈与绝望。莫雷·罗斯顿引用了阿尔伯特·加缪《西西弗斯神话》中的一句话来说明现代人的绝望心境:“在真正意义上,只有一个严肃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自杀。”
《死亡之匣》中的迪迪就选择过自杀。迪迪,33岁,一表人材,收入颇丰,“从不虐待妇女,从来不会丢掉信誉卡,洗碗从不会打碎盘子,工作尽心尽责,借钱给朋友出手大方;无论多么疲劳,每到半夜一定出去遛狗。人们很难不喜欢这样的人,灾祸也避他三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要自杀呢?在十九世纪的作品中,也有不少自杀的描写,可那是因为一些从当时的角度来看较易接受的理由:破产了或者贞操丧失等。而在现代的作品中,自杀的理由往往不那么容易说清楚。似乎就是一种对身份缺失的恐慌,对生活动力逐渐枯竭的绝望。迪迪就是因此要自杀的。迪迪是现代人一切苦恼的化身。
迪迪到底是自杀未遂还是自杀成功了,这实际上是小说中的一个谜。他吞下了一瓶安眠药,被人发现后送进了医院,“一个年轻的黑人,看上去干干净净,身穿白色夹克衫,白裤子,身上散发着呕吐物的气味,给他按摩僵硬的肢体,并将一台洗胃泵推到迪迪的病床旁;满腹屈辱,迪迪的胃肠给抽得一干二净。”此后,迪迪治愈出院,经历了杀人、与赫斯特相恋等许许多多的事件。可是,到了小说的结尾,“一个穿着白衣白裤、身材苗条的年轻黑人推着一辆病床车来到他的床边。一股呕吐物味。是从谁身上发出来的?是从迪迪身上。”小说开头部分和结尾部分所出现的白衣黑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迪迪自杀后根本就未曾离开过医院,自杀获救及后来的经历就仅是迪迪弥留之际的胡思乱想。而这番胡思乱想则应当反映迪迪想自杀的原因、目的、达到目的的方法以及最终结局等。从这种意义来说,这番胡思乱想应当揭示迪迪自杀的全面寓意。
显然,自杀是绝望的现代人解决所面临问题的一种选择。这种方法应当是一了百了,带有骤然而至的终结性。然而在《死亡之匣》里,自杀的终结时间似乎被拉长了,其中塞满了亦真亦幻的情节与感受:到北方小城参加公司的会议,与赫斯特相遇,在隧道中杀死工人,与被害工人遗孀的交谈,与赫斯特的恋情,与内伯恩太太的龃龉,与赫斯特的龃龉,重返隧道对是否杀人的求证等等。贯穿于这些情节与感受的是惶惶不可终日的恐慌和淹死前抓稻草式的努力挣扎。恐慌较典型地体现于迪迪杀了人之后的懊悔与对结局的焦虑等待中;努力挣扎则主要体现在迪迪试图在与赫斯特的关系中寻求拯救的狂想中。
赫斯特是盲人。但在迪迪看来,她看到的比有视力的人要多,要全面。他很想对赫斯特说“难道你不知道吗,你实际上是能看见的。你看见的东西,多数有视力的人看不见。人们用眼睛看到的大多只是些零星残片而已。”迪迪一直把赫斯特当做能拯救自己的救星,认为她的非凡的认知能力一定会为他破解生活的怪圈。当然,这只是迪迪这位“溺水者”看着稻草也像救生圈似的幻觉。在小说中,赫斯特一次又一次地给迪迪泼冷水,指出他这种幻觉的荒诞性。但迪迪似乎已别无选择,他努力从赫斯特黑暗的世界里寻找真知的光明,就像他不得不选择自杀,到死亡之中寻找生的理由一样。
当然,小说的寓意体系是开放的,读者尽可以有自己的体会。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断断续续的句式和句号的滥用是《死亡之匣》的两个突出文体特征,其意图似乎在突出意识的跳越。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尽可能保持了这种文体特征。
译者
2005年春于南京
《死亡之匣》是一部奇特而绝妙的小说,一次对现代恐惧的驱魔仪式,一部关于爱与死亡的梦之书。
——《时尚》
仅仅以文艺价值来推荐这本书似乎是不恰当的。阅读《死亡之匣》是一次无以界定的经历,它是小说,是惊悚片,是哲学,也是梦境。
——《国民观察家》
一本充溢无比想像力的小说,一项卓异的成就。
——《星期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