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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中国历代王朝反贪录/木鱼石书屋
分类 人文社科-政治军事-中国政治
作者 王雅轩//王凯旋//王大海
出版社 沈阳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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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当前,我国当前贪污行贿犯罪的局部现象,在局部范围内已达经到了一定的严重性,我们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贪污思想,打击贪污行贿犯罪行为。本书作者精选了我国古代的反贪论、反贪诗、反贪法、反贪事,以古鉴今,防贪反贪。

目录

第一篇 反贪论

一 先秦时期名人反贪论

孔子 /3

老子 /5

优孟 /6

庄子 /7

芮良夫 /7

李悝 /8

张仪 /8

孟子 /9

苟子 /10

晏婴 /11

商鞅 /1l

淳于髡 /11

曾子 /12

韩非 /12

慎到 /14

管仲 /14

墨子 /15

二 两汉时期名人反贪论

王充 /16

王符 /17

公孙弘 /19

司马迁 /19

司马季主 /19

刘安 /20

刘询 /21

刘向 /22

匡衡 /23

贡禹 /23

张衡 /23

枚乘 /24

欧阳地余 /24

苟悦 /25

贾谊 /25

桓宽 /25

班彪 /27

班固 /28

董仲舒 /28

三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名人反贪论

王昶 /29

刘义庆 /29

诸葛亮一29

常景 /31

崔浩 /31

葛洪 /31

谯周 /32

慕容魔 /32

潘尼 /32

颜之推 /34

魏收 /34

魏太祖(拓跋琏)  /35

四 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时期名人反贪论

田锡 /35

包拯 /36

声革 /36

司马光 /36

札忽儿歹 /37

刘允章 /38

刘 啕 /38

刘斌 /39

刘敏中 /39

朱熹 /39

危昭德 /40

陈子昂 /40

陆贽 /4l

陆九渊 /41

宋太祖 /42

宋真宗 /42

武则天 /42

岳飞 /43

耶律楚材 /43

郑介夫 /44

范仲淹 /44

欧阳修 /45

柳宗元 /45

赵景玮 /46

姚崇 /46

唐太宗 /46

章谊 /49

褚遂良 /49

薛登 /49

魏征 /50

五 明清时期名人反贪论

丁日昌 /51

方孝孺 /51

王翱 /52

王廷相 /52

王夫之 /53

王命岳 /54

冯梦龙 /55

左宗棠 /55

朱元璋 /56

朱棣 /58

朱柏庐 /58

华允诚 /59

张居正 /59

邹缉 /60

林起龙 /60

杨秀清 /62

钟羽正 /63

顺治帝 /63

赵翼 /63

洪应明 /64

洪亮吉 /65

洪秀全 /65

洪仁开 /65

海瑞 /66

顾炎武 /66

黄宗羲 /67

康熙帝 /67

乾隆帝 /68

章学诚 /68

谢杰 /69

曾国藩 /69

路振扬 /70

薛碹 /71

第二篇 反贪诗

一 先秦至两晋时期反贪诗

相鼠(《诗经》) /75

伐檀(《诗经》) /75

硕鼠(《诗经》) /76

七月(《诗经》) /77

节南山(《诗经》) /79

民劳(《诗经》) /80

荡 (《诗经》) /80

桑柔(《诗经》) /8l

离骚(节选)(屈原)81

橘颂(屈原)  /83

疾邪诗(赵壹)  /84

轻薄篇(张华)  /84

桃花源诗(陶渊明)  /85

二 唐宋时期反贪诗

兵车行(杜甫)  /87

岁晏行(杜甫)  /88

舂陵行(元结)  /88

杂体(韦应物)  /89

观田家(韦应物)  /90

茶山诗(袁高)  /90

野老歌(张籍)  /91

猛虎行(张籍)  /92

水夫谣(王建)  /92

雪车(刘叉) /93

插田歌(刘禹锡)  /94

田家(柳宗元)  /95

悯农二首(李绅)  /96

观刈麦(自居易)  /96

宿紫阁山北村(白居易) /97

卖炭翁(白居易) /97

重赋(白居易) /98

轻肥(白居易)  /99

买花(白居易)  /99

诉豺狼(坎曼尔) /100

庄居野行(姚合) /100

估客乐(元稹) /101

感讽(李贺) /102

官仓鼠(曹邺) /103

锄草怨(司马札) /103

橡媪叹(皮日休) /104

伤田家(聂夷中) /105

田家(聂夷中) /105

采桑女(唐彦谦) /106

贫女(秦韬玉) /106

山中寡妇(杜苟鹤) /107

再经胡城县(杜荀鹤)107

蚕妇(杜苟鹤) /108

田家语(梅尧臣) /108

织妇怨(文同) /109

题灯(陈烈) /110

催租行(范成大) /110

淮民谣(尤袤) /111

利州(汪元量) /112

三 元明清时期反贪诗

踏水车谣(张羽) 、112

石灰吟(于谦) /113

田家(黄淳耀) /114

田稼荒(方以智) /114

马草行(朱彝尊) /115

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郑燮)115

第三篇反贪法

一 唐代的反贪律与反贪诏令

反贪律例 /120

反贪诏令 /128

二 宋代的反贪律与反贪诏令

反贪律例 /13l

反贪诏令 /135

三元代的反贪律与反贪诏令

反贪律例 /143

反贪诏令 /145

四 明代的反贪律与反贪诏令

反贪律例 /147

反贪诏令 /154

五 清代的反贪律与反贪诏令

反贪律例 /155

反贪诏令 /161

第四篇 反贪事

一 两汉时期反贪事例

杨恽反贪,誓绝贿端 /167

薛宣正廉,巧治贪官 /168

方进惩贪,不畏强权 /171

延年贪赃,畏法自戕 /173

苏章严明,不徇私情 /174

羊续清廉,杜绝礼钱 /175

梁冀贿敛,贪得无厌 /177

第五兴先,反贪受冤 /179

桥玄除贿,无惧权贵 /181

杨震斗贪,宁折不弯 /183

虞诩廉洁,冒危劾邪 /186

张俭少欲,轻名弃利 /188

阳球廉正,遇贪必惩 /189

张让贪鄙,豪夺巧取 /191

二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反贪事例

毛玢选官,坚持清廉 /194

是仪守清,拒收馈赠 /196

祖埏多欲,嗜贪成癖 /198

士开选官,以贿为准 /201

弘微清白,不受外财 /204

高遵好利,贪心不弃 /206

赦提在位,纵妻纳贿 /208

三 隋唐五代时期反贪事例

宇文贪多,人恨其恶 /209

厍狄士文,恶贪守贫 /212

魏征尚廉,忠直敢言 /214

姚崇为官,深恶奢贪 /217

怀慎忠清,正道始终 /220

杨炎理财,闭塞贪源 /222

陆贽正刚,力谏除赃 /22s

僧孺惩贪,执法明严 /228

义府暴贪,受贿卖官 /230

林甫败类,以贿窃位 /234

逢吉奢贪,罪恶滔天 /236

四 宋元时期反贪事例

太祖重廉,轻奢疾贪 /239

温叟虽贫,不用馈金 /240

陈恕反贪,不怕高官 /243

寇准正廉,无畏强权 /245

钦若索贿,邪曲相位 /248

包拯清官,反贪除奸 /251

赵抻治奸,威震群贪 /254

唐介惩贪,敢犯强权 /257

欧阳清廉,力反贪官 /260

师成主考,营私中饱 /263

继先多贪,索贿卖官 /265

朱勐善媚,借机索贿 /266

王黼为官,恃权狂贪 /269

蔡京奢贪,结党为奸 /27l

阿沙不花,贪官皆怕 /274

耶律楚材,力反贪财 /277

赵璧崇廉,严惩贪官 /28l

雄飞自律,惩贪无虑 /283

王恽惩贪,明察不偏 /286

敬俨正洁,不容贪邪 /289

铁木贪鄙,恃权夺利 /292

五 明清时期反贪事例

周新查贪,微服私探 /294

况钟明严,除贪解冤 /296

于谦清廉,除弊惩贪 /299

林俊除贪,力惩内官 /302

沈炼治贪,不惧强权 /305

继盛直忠,敢反严嵩 /308

海瑞清官,除弊反贪 /311

王振专擅,贪婪无厌 /314

刘瑾窃权,无财不贪 /316

忠贤乱政,以贪为重 /320

刘宇善贿,连得好位 /323

呈秀无德,贪淫奸恶 /324

纪纲贪淫,名裂身分 /327

严嵩奢贪,媚上为奸 /328

文华贪赃,子孙遭殃 /331

世英邪奸,乘乱暴贪 /333

伯行官清,除弊有功 /336

明珠贪婪,以权卖官 /339

成龙清廉,拒贿反贪 /342

噶礼暴贪,诬陷忠廉 /345

蔡埏嗜贪,受贿保奸 /348

和坤佞奸,古今巨贪 /351

光鼐遭诬,贪者终输 /353

锡宝反贪,终雪其冤 /356

智勇钱沣,反贪成功 /358

侍尧善贪,手段多端 /360

高恒世贪,同遭严办 /363

宜望为奸,结伙行贪 /365

良卿自保,恶人先告 /368

试读章节

马士英,贵阳人。万历四十四年,与怀宁阮大铖同中会试。又三年,士英成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天启时,迁郎中,历知严州、河南、大同三府。崇祯三年,迁山西阳和道副使。五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到官甫一月,檄取公帑数千金,馈遗朝贵,为镇守太监王坤所发,坐遣戍。寻流寓南京。时大铖名挂逆案,失职久废,以避流贼至,与士英相结甚欢。

当王监国时,廷推阁臣,刘孔昭攘臂欲得之,可法折以勋臣无人阁例。孔昭乃讼言:“我不可,士英何不可?”于是进士英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与可法及户部尚书高弘图并命,士英仍督师凤阳。士英大愠,令高杰、刘泽清等疏趣可法督师淮、扬,而士英留辅政,仍掌兵部,权震中外。寻论定策功,加太子太师,荫锦衣卫指挥佥事。九月,叙江北历年战功,加少傅兼太子太师、建极殿大学士,荫子如前。十二月。进少师。明年,进太保。当是时,中原郡县尽失,高杰死睢州,诸镇权侔无统。左良玉拥兵上流,跋扈有异志。而士英为人贪鄙无远略,复引用大铖,日事报复,招权罔利,以迄于亡。

先是,左基玉接监国诏书,不肯拜,袁继咸强之,乃开读如礼。而属承天守备何志孑L、巡按御史黄澍人贺,阴伺朝廷动静。澍挟良玉势,当陛见,面数士英奸贪不法,且言尝受张献忠伪兵部尚书周文江重贿,为题授参将,罪当斩。志孔亦论士英罔上行私诸罪。司礼太监韩赞周叱志孔退,士英跪乞处分,澍举笏直击其背日:“愿与奸臣同死。”土英大号呼,王摇首不畜者久之,赞周郧执志孔候命。王因澍言意颇动,夜谕赞周,欲令±英避位。士英佯弓l疾,而赂福邸旧奄田成等向王泣日:“上非马公不得立,逐马公,天下将议上背恩矣。且马公去,谁念上者?”王默然,即慰留士英。士英亦畏良玉,请释志孔,而命澍速还湖广。故都督掌锦衣卫刘侨者,尝遣戍,则周文江贿张献忠,受伪命,为锦衣指挥使。及良玉复蕲、黄,侨削发逃去,澍持之急。丽士英纳侨贿,令讦澍,遂复侨官,削澍职。寻以楚府中尉言,逮澍。良玉令部将群哗,欲下南京索饷,因保救澍。袁继成为上疏代澍申理,士英不得已,乃免逮。澍遂匿良玉军中,良玉与士英由此有隙。及伪太子狱起,良玉遂假为兵端。

太子之来也,识者指其伪,而都下士民哗然是之。时又有童氏者,自称王妃,亦下狱。督抚、镇将交章争太子及童妃事。王亟出狱词,遍示中外,众论益籍籍,谓士英等朗奸,导王灭绝伦理。澍在良玉军中,日夜言太子冤状,请引兵除君侧恶。良玉亦上疏请全太子,斥士英等为奸臣。又以士英裁其饷,大憾,移檄远近,声士英罪。复上疏言:“自先帝之变,士英利灾擅权,事事为难。逆案先帝手定,士英首翻之。《要典》先帝手焚,士英复修之。越其杰贪婪遣戍,滥授节钺。张孙振赃污绞犯,骤畀京卿。他如袁弘勋、杨文骢、刘泌、王燧、黄鼎等,或行同狗彘,或罪等叛逆,皆用之当路。已为首辅,用腹心阮大铖为添注尚书。又募死士伏皇城,诡名禁军,动日废立由我。陛下即位之初,恭俭明仁,士英百计诳惑,进优童艳女,伤损盛德。复引用大铖,睚眦杀人。如雷缜祚、周镳等,锻炼周内,株连蔓引。尤其甚者,借三案为题,凡生平不快意之人,一网打尽。

P334-335

序言

中国古代著名的文字学家许慎在其所撰《说文解字》中言:-“贪,欲物也。”意思是:贪,是对物类占有的欲望。贪,诚然是欲望,但是不能说欲望就是贪。自古以来,贪的含义,多从贬义而言,所以贪字的定义应当是:“贪,是在一定条件下的超限占有欲望与行为。”欲望,是入之常情,入只要活着,除植物入或昏迷者外,谁个没有欲望?因此不能说欲望不对,但是如何满足欲望,则是应有限度的。所谓限度,当是指道德与法制范畴的限格。越限,则为贪。自古以来,在历史上能恪守限度者,大有人在;超越限度者,亦大有人在。因为有了贪与不贪的差异,于是就产生了贪与不贪的矛盾,进而就出现了贪与反贪的斗争。

贪,是私有的产物。贪与反贪现象,早在奴隶社会就已存在了,不过随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演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内容、形式与程度。

早在奴隶社会前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尚处初级阶段,在人类群体里从经济发展中所分化出来的两大阶层,存在着严重的隶属关系。奴隶主握有财富,并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奴隶一无所有,如同被使用的工具。所以,此时有条件贪者,则可毫无顾忌地公然作贪。甚至有人尚把贪看成人之常情,未认识到贪是物质分配上的越限行为。所以,春秋时的大政治家管仲在其所著《管子’霸言篇》中说:“故贵为天y-,富有天下,而伐(当作世)不为贪者,其大计存也。”这就是说,之所以不把~:-T-的侵夺行为看作贪,是由其在当时隶属关系下所处的地位和权力决定的。其隶属情形正如同《诗经》所说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既然把天下的一切都看作天子的私有财产,那么天子不论动用什/z,都可看作动用自已的私财,岂能称贪呢!不仅天子如此,诸侯、大夫、士等,在权势所属的范围内,亦然。这样就构成了社会上一个自上而下的庞大贪层。当时,身居上位却能仁而不贪者,则是社会上难得的少数。但是,贪,毕竟是建立在对他人利益侵害的基础上,一定会引起被侵害者的不满或反抗,所以有贪就必然有反贪斗争。《诗经·硕鼠》篇所描述的“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这就是奴隶或平民,把贪得无厌的统治者比作大老鼠,由于忍受不了贪者的侵夺,只好逃往他方。也有被逼得公然造反的,如周厉王,就是因为他贪暴好利,而遭到国人驱逐。

当到奴隶社会后期、封建社会初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利益分配的变化,隶属关系的减弱,以及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所酿成的贪情不断扩大,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贪是德、法上的越限行为,是对国家、对他人的严重损害。所以贪者、贪事,不仅遭到道德上的谴责,也逐步受到法令的干预。如春秋后期孔子所说的“欲而不贪”、“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战国初期孟子所说的“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孟子》)等,这就是当时所表现的反贪道德观。此时,人们多从道德范畴谴责贪暴的龌龊,而以法惩贪,则显得淡薄。

迨至封建社会中后期,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可供物质享受的内容日益丰富,人们的享受欲不断扩大,所以这一时期,贪事明显增多,手段更加复杂。而与之相应的反贪思想、反贪行为,也产生了新的飞跃。在观念上,人们已深刻认识到“贪”之损害社会的严重性。有很多人,从修身、齐家、治国角度,论述了戒贪、反贪的重要。甚至封建皇帝唐太宗也认识到“赋繁役重,官吏贪求”,是“民之所以为盗”的根本原因。铁面无私的包公,更道出了“贪者,民之贼也”的名言。更涌现出很多人利用歌谣的形式反贪。早在《诗经》中,只是隐晦地把贪暴者比作“硕鼠”;而在唐诗中,则直呼“官仓老鼠大如斗”。先秦时期,民众多以逃亡形式反贪;秦汉隋唐以后,民众则多以造反形式反贪。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的大小数百次农民起义,无不与反贪有关。更可贵者,在封建社会的中后期,已在法律上明显体现出反贪内容,无论是具有深远影响的《唐律疏义》,以及其后的《宋刑统》、《元典章》、《大明律》、《大清律》,无不包括若干反贪条例。在反贪中也曾涌现出如魏征、包拯、海瑞、于谦等有名的大清官,他们疾贪如仇,廉洁奉公,甚至“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石灰吟》)。也出了如同严嵩、梁师成、王黼、和坤等臭名昭著的巨贪,他们不要名声,只要钱。清官,名垂青史,成为人们效法的榜样;贪官,遗臭万年,世世代代遭到唾骂。

今日中国社会已非昔比,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已经跨入了社会主义的新时期,但是作为贪污行贿这一早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就已存在的社会现象,现在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甚至在未来的一定历史时期内,也必然存在着。特别是当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进入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阶段,贪污现象就显得更突出一些。据2000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中说:“截至2000年11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已查结案件134 69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 16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146人,地(厅)级干部331人,省(部)级以上干部(不含军队)21人。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2 933件,其中大案17 312件,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2747人。全国法院系统审结经济犯罪案件34 761件,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15724件;渎职案件1017件。”(2001年《新华社1月4日电》)

以上所举数字,仅是我国当前贪污行贿犯罪的局部现象,这已清楚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如不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贪污思想,打击贪污行贿犯罪行为,将会给我国的经济建设、人民生活、事业发展、社会进步等诸多方面带来严重的损害。

为了以古鉴今,防贪反贪,以利于两个文明建设,我们特编写了此书。此书由四部分内容组成,即反贪论、反贪诗、反贪法、反贪事。

反贪论,是从上百种典籍、上千篇文章中,节选出来的名人反贪要语。选材力求简明切意且足可对后人有所启迪者。其排列位次,是在大的历史阶段内,以论者姓氏笔画为序。

反贪诗,是从数千篇古诗中挑选出来的反贪诗谣。其中多为唐人吟咏。在所有诗篇中,都体现了对贪暴奢腐的憎恶,对广大贫寒民众的同情。其排列先后,是以年代早晚为序。

反贪法,是从唐代以后历朝法典中以及正史、杂史中检选出来的反贪条例及诏令。之所以选自唐以来,是因为自唐始,才正式形成较为详尽的,可以借鉴的成文反贪法例。其排列,以朝代先后为霹。

反贪事,基本是从正史数千篇列传中遴选出来的人物反贪事例。其中多为清官反贪事,也有少量贪官贪鄙事例,但所列贪官,尽皆遭到反贪,没有好下场。其位次,基本以正史纪传先后为序。

对于部分难以辨识、难以打印的古体字、异体字、假借字、错字,略作更改与校勘,其中不便更改的专用字,只好保留。

对于部分难解的词句,略作注释:因字量所限,难能多注。

对于所选的反贪事,多系节选自正史列传有关反贪部分。如需看全传,请查其他版本。

在编写中,辽宁大学图书馆、辽宁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古文献资料上多所相助;也得以参考了如《楚辞全译》、《中国历代反贪全书》、《古诗荟萃》、《新选唐诗三百首》等近人著作,于此谨致谢意。

此书虽非巨制,但在编写中所需参考资料,浩如烟海;所选入内容,皆可谓百中挑一。其内容,在戒贪反贪上颇有参考价值。它的出版,定能对戒贪、反贪有所裨益。由于成书仓促,无暇多顾,故错漏失当之处,必不在少,敬望读者,不吝教正。

                   2004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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