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柯南道尔(1859-1930)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问世到今天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这部巨著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而且仍以其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读者。
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本书精选了《福尔摩斯探案》的精彩篇章,对一些章节根据英文原版进行了修订。
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
血字的研究
一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年轻的医学博士华生被英国政府派往前线,做了一名军医。
在阿富汗,他不幸负伤,不久又患了伤寒,于是被送回英国。他在伦敦治疗了一个时期,伤势渐渐好转。政府又给了他9个月的假期,让他继续疗养。离开了部队的华生逍遥自在,感到像空气一样的自由。可是,他的开销大于收入,甚至付房租都有困难。于是华生决定搬出原来的公寓,另找一个租金便宜一些的住所。
上哪儿去找这样的住所呢?华生有些发愁。
在一家酒吧门前,华生遇到了他过去的助手斯坦弗。久别重逢,两人都分外高兴。他们来到一家餐厅,一边吃饭,一边述说着各自近来的经历和种种不幸。
“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斯坦弗问道。华生说:“我想租一处既便宜又舒适的房子,可是……”斯坦弗连忙说,有个在医院实验室工作的年轻人找到了一处房子,但是租金很贵,正想找个人合租。华生问这个年轻人是谁,并表示愿意和他合租这处房子。
“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就不会愿意和他长期住在一起了。”斯坦弗又说。
华生的确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谁,于是又问:“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地方不好,只是觉得他有些古怪。”斯坦弗说。
斯坦弗接着说,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9币,但是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也很离奇;他从不轻易说出心里话,但高兴的时候却滔滔不绝。
斯坦弗没想到,华生对福尔摩斯竞发生了兴趣。“我倒愿意见见他。”华生说。
“他现在一定在化验室里。”斯坦弗说着,便领华生来到了医院化验室。
化验室里杂乱地摆着许多瓶子,几张桌子上摆着蒸馏器、试管和闪着蓝色火苗的酒精灯等试验工具。一个人正伏在一张桌子上,聚精会神地做试验。
他,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发现了!我发现了!”福尔摩斯拿着一个试管,一边向斯坦弗和华生跑过来,一边高兴地大声说着,“我发现了一种鉴别血液的试剂!”
华生看着福尔摩斯的高兴劲儿,心里想:他即使发现了金矿,大概也不会比这更高兴。华生和福尔摩斯终于认识了。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握住华生的手,又说,“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您怎么知道的?”华生吃惊地问道。
“这没什么。”他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我的新发现——血色蛋白质。”
“血色蛋白质是一种鉴别血液的试剂,它不仅能检验刚刚留下的血液,还能检验已经干了很久的血迹、血斑。这对警察和侦探来说实在太有意义了。”福尔摩斯用针管从自己的手指上取出一滴血,又做起了试验,试验又成功了。
福尔摩斯激动地说:“如果能早些发现这种试剂,现在世界上数以万计的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受到法律制裁啦!”
“这倒是一个非常精密的实验。”华生说,“我向您祝贺。” 斯坦弗说起了合租房子的事情,福尔摩斯听了很高兴。他说他看中了贝克街一所公寓式的房子,他和华生两人合住完全合适。
他接着说:“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华生说:“我自己总是抽‘船’牌香烟。”
原来他们两人都抽烟。
“我偶尔做些化学实验,您不讨厌吗?”福尔摩斯问。
“决不会。”华生说道。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缺点呢?我有时心情不好,一连几天不说话,您不要以为我生气了。”福尔摩斯说。
福尔摩斯又接着说:“您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我们合住以前,最好能先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
“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怕吵闹,并且懒,每天说不定什么时候起床……目前的主要缺点就是这些了。”华生说。
“您把拉琴也算在吵闹的范围内吗?”
“如果提琴拉得好,那就像仙乐一般动听。要是拉得不好……”
“那就好啦!这件事就算定下来啦!”福尔摩斯高兴地笑起来,他们约好第二天见。
在往回走的路上,华生突然问斯坦弗:“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真见鬼!”斯坦弗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说:“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华生觉得福尔摩斯这个人既有趣,又神秘,很想研究他。“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也这么说,“他是个很难研究的人物。我敢担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斯坦弗说完,两人便分手了。
二 演绎法
华生和福尔摩斯搬进了他们的新居——贝克街221号乙。这是一套有着两间卧室和一间起居室的公寓。两人都感到很满意,对新环境也慢慢熟悉起来。
福尔摩斯的生活很有规律。他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白天则泡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他精力旺盛,工作起来简直不知疲倦。但有时却整天躺在沙发上,一言不发。
华生对福尔摩斯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他开始认真地审视这位新朋友:他6英尺高,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嵌着一对蓝色的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在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文学等方面,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一无所知。他总是说:不要让那些无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除此以外,他还精于拳术、刀剑。
十几天过去了,他们生活得很平静。可是不久,来拜访福尔摩斯的客人便接连不断,有时髦年轻的女郎、衣衫褴褛的老太太,还有附庸风雅的绅士。其中有一个面色发黄、贼头贼脑的中年人名叫雷斯垂德。他是个警察。
一天早晨,华生一边吃早餐,一边翻阅杂志。一篇题目叫《生活宝鉴》的文章吸引了他。这篇文章说,生活就是一根巨大的链条,只要抓住其中一环,就可以推想出整个链条。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都能显示出其职业……
华生觉得这篇文章有许多精明独到的见解,但又有些荒唐可笑。
“简直是废话!要是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他能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吗?”华生说,“我愿意同他打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安详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是我。”福尔摩斯又说,“这篇文章所提出的理论,在你看来十分荒谬,其实却非常实际。我甚至就是靠它挣得干酪和面包的。”
阿·柯南道尔(1859-1930)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问世到今天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这部巨著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而且仍以其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读者。
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的,这是福尔摩斯的形象永不褪色的原因,也是《福尔摩斯探案》这部名著能够历久不衰的根本之所在。当年,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殉职。但一些狂热的崇拜者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中,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从而平息了一些读者的愤怒和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乙的信件从未中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的寓所,并雇一名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全球各地的信件,把一位艺术形象现实化……《福尔摩斯探案》的巨大艺术魅力由此可见一斑。
本书精选了《福尔摩斯探案》的精彩篇章,对一些章节根据英文原版进行了修订,希望得到广大读者及专家的喜爱和指正。
编者
200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