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谜一样的作家,既善于将生活艺术化,又满怀着近乎浪漫的悲剧情感;她既悲天悯人,但时时刻刻又能洞见芸芸众生之可怜可笑……只有她才能同时享受万众瞩目的喧闹和形单影只的落寞。这本身,就足以成就一段悲壮的传奇……她就是张爱玲。张爱玲形容自己考据《红楼梦》“是一种疯狂的情形,故得句“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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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红楼梦魇(文学评论)/张爱玲典藏全集 |
分类 | |
作者 | 张爱玲 |
出版社 | 哈尔滨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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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这是一位谜一样的作家,既善于将生活艺术化,又满怀着近乎浪漫的悲剧情感;她既悲天悯人,但时时刻刻又能洞见芸芸众生之可怜可笑……只有她才能同时享受万众瞩目的喧闹和形单影只的落寞。这本身,就足以成就一段悲壮的传奇……她就是张爱玲。张爱玲形容自己考据《红楼梦》“是一种疯狂的情形,故得句“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目录 自序/1 《红楼梦》未完/l 《红楼梦》插曲之一 ——高鹗、袭人与畹君/34 初详《红楼梦》 ——论全抄本/43 二详《红楼梦》 ——甲戊本与庚辰本的年份/56 三详《红楼梦》 ——是创作不是自传/112 四详《红楼梦》 ——改写与遗稿/160 五详《红楼梦》 ——旧时真本/22l 试读章节 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地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仍旧每隔几年又从头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点不同,跟着生命的历程在变。但是反应都是所谓“揿钮反应”,一揿电钮马上有,而且永远相同。很久以后才听见说后四十回是有一个高鹗续的。怪不得!也没深究。 直到一九五四年左右,才在香港看见根据脂批研究八十回后事的书,在我实在是个感情上的经验,石破天惊,惊喜交集,这些熟人多年不知下落,早已死了心,又有了消息。迄今看见有关的近著,总是等不及的看。 《红楼梦》的研究日新月异,是否高鹗续书,已经有两派不同的见解。也有主张后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写到后来撇开脂批中的线索,放手写去。也有人认为后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残稿在内。自五四时代研究起,四十年来整整转了个圈子。单凭作风与优劣,判断后四十回不可能是原著或含有原著成分,难免主观之讥。文艺批评在这里本来用不上。事实是除了考据,都是空口说白话。我把宝玉的应制诗“绿蜡春犹卷”斗胆对上一句“《红楼梦》未完”,其实“未完”二字也已经成了疑问。 书中用古代官名、地名,当然不能提满汉之别。作者并不隐讳是写满人,第二十五回有跳神。丧礼有些细节稍异,也不说明是满俗。凤姐在灵前坐在一张大圈椅上哭秦氏,贾敬死后,儿孙回家奔丧,一路跪着爬进来——想是喇嘛教影响。清室信奉喇嘛教,西藏进香人在寺院中绕殿爬行叩首。 续书第九十二回“宝玉也问了一声妞妞好”,称巧姐为妞妞,明指是满人。换了曹雪芹,决不肯这样。要是被当时的人晓得十二钗是大脚,不知道作何感想?难怪这样健步,那么大的园子,姊妹们每顿饭出园来吃。 作者是非常技巧地避免这问题的。书中这么许多女性,只有一个尤三姐,脂本写她多出一句“一对金莲或敲或并”。第七十回晴雯一早起来,与麝月按住芳官胳肢,“那晴雯只穿葱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脂本多出末三字。裹脚才穿睡鞋。 祭晴雯的《芙蓉诔》终于明写:“捉迷屏后,莲瓣无声。”小脚捉迷藏,竟声息亳无,可见体态轻盈。 此外只有尤二姐,第六十九回见贾母,贾母细看皮肤与手,“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是个齐全孩子……’”。脂本多出“鸳鸯又揭起裙子来”一句。揭起裙子来当然是看脚,是否裹得小,脚样如何,是当时买妾惯例。不但尤二姐是小脚,贾家似也讲究此道。曹雪芹先世本是汉人,从龙入关后又久居江南,究竟汉化到什么程度? 第五十九回春燕母女都会飞跑,且是长途竞走,想未缠足。当然她们是做粗活的。第五十四回一个婆子向小丫头说:“那里就走大了脚了?”粗做的显然也有裹脚的。婢媪自都是汉女。是否多数缠足? 凤姐宝钗袭人鸳鸯的服装都有详细描写:裙袄、比甲、对襟罩褂,凤姐头戴“金丝八宝攒珠髻”,还是《金瓶梅》里的打扮。清初女装本来跟明朝差不多,所谓“男降女不降”。穿汉装而不裹脚? P1-2 序言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惟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儿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隆“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口口”,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间讨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依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着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个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 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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