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商人是明清两代中国十大商帮之一。关于中国商帮的研究,徽商起步最早,而且有大量资料的积累。相比之下,晋商研究落后于徽商,国内对晋商的研究又落后于日本。
本书说明,山西商人对中国经济在明清时代的发展是有一定作用的。本书资料回答了这个问题,山西商人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始于明末,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盐商将自己部分资本交由他人经营,盈利按银劳比例分配;一种是富有者白银并不藏于家,而是散于各伙计去经营。山西商人资本之所以能在明末开始实现分离,因为富有者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自己能力已经顾不及从事经营,为谋求更多的利润,只能委托伙计去经营。这就是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必然。
《明清山西商人研究》说明,山西商人对中国经济在明清时代的发展是有一定作用的。例如在东北、内外蒙古和新疆等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开展中俄恰克图贸易,拓展中国银行事业,探索和积累经营管理经验中,都是有建树的。这里,特别值得指出的是,通过对晋商资料的甄别研究,解决了中国工商业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现的时代问题。
前言
第一章 山西商人的崛起
第一节 盐铁是山西商人向外扩展的重要条件
第二节 丝棉生产对山西商人发展的意义
第三节 明代北部边镇驻军粮饷对山西商人的影响
第四节 边地东马市、西茶市给山西商人发展带来的机遇
一、东马市
二、西茶市
三、边镇市场的兴起
第五节 山西的移民逃民与山西商人的关系
第六节 山西商人崛起的特点
第二章 山西商人在中国边疆地区经济开发中
第一节 关东地区的山西商人
第二节 内外蒙古地区的山西商人
一、归绥地区
二、库伦和多伦
三、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
第三节 新疆地区的山西商人
第三章 山西茶商与中俄恰克图贸易
第一节 称雄一世的山西茶商
第二节 外茶商的大本营与运输队
第三节 中俄贸易由京城转向恰克图
第四节 山西商人引导农民种茶并自设制茶工场
第五节 沙俄侵略对山西茶商的影响
第四章 善于创新的山西金融保险商人
第一节 山西商人经营高利贷资本的三种形式
一、商人放高利贷
二、山西商人操典当业
三、山西商人创办印局
第二节 山西商人经营的钱庄及资本性质的变化
第三节 山西商人创立的古老保险业——镖局
第四节 山西商人创办的中国银行业——账局
第五节 汇通天下的山西票号
第五章 山西的铜商、烟商与布商
第一节 铸钱与铜商
第二节 烟草种植与烟商
一、曲沃的种烟与制烟工场
二、介绍几家烟坊
三、京墟河东烟商与品牌的影响
第三节 活跃在国内各产布区的山西布商
一、各产布区的山西商人
二、京城的翼城县布商
三、在三原的太平县布商
第六章 秦晋贸易与境内的商品集散市场
第一节 秦晋贸易
第二节 古绛州市场
第三节 平遥古城市场
第四节 杀虎口关市
第七章 山西商人在清代的兴盛
第一节 清政府的政策为山西商人兴盛创造了条件
第二节遍布天下的山西商人
第三节 山西商人在各地兴建会馆
一、会馆的设立与特点
二、会馆的性质与作用
第四节 山西因经商者多成为富省
第八章 山西商人与工业生产
第一节 山西商人经营的手工业
一、冶炼业
二、制盐业
三、煤炭业
第二节 山西商人为工业融通资本
第三节 山西商人投资经营的近代工业
第九章 山西商人的创业精神与东伙合作制
第一节 艰苦奋斗以商为上
第二节 东伙合作制的发展过程
一、东伙合作制的萌发
二、东伙合作制的完善与特点
三、东伙合作制孕育了大的资本家
第十章 山西商人的经营与管理
第一节 洞察时势 捕捉战机发展自己
第二节 以信誉为本服务生产生活
第三节 任人唯贤有进有出
第四节 物质利益 劳资兼顾
一、职工辛金制
二、顶人力股制
第五节 管理企业 规矩为要
第十一章 山西商人的家族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普通商人变为官商的范氏家族
一、承运和采办军粮
二、采办洋铜
三、范氏被查抄破产
第三节 一般商人的家族
一、介休侯氏
二、榆次常氏
三、太谷曹氏
四、介休翼氏
五、祁县乔氏
六、平遥李氏
七、祁县渠氏
八、平遥毛氏
第十二章 山西商人的衰败及原因
第一节 山西商人的衰败过程
第二节 封建专制对山西商人的压迫剥削
第三节 帝国主义侵略造成的破坏
第四节 山西商人的覆没
后记
万历元年与隆庆五年(1571年)相比,仅仅只隔一年,官营马数即增加1.7倍,说明官府需要军马是很多的。但就隆庆五年官市易马数与商市易马数相比,官市易马数又大大少于商市易马数。
这个统计需要说明的是,商营数内除马匹外,还含有骡、牛、羊数,而且数字只是大数,不像官营数那么精确。不过,即使扣除牛、羊等不可比因素,商营马、骡数也会大于官营数。商营数大于官营数这种现象,其他边镇马市亦然。延绥镇万历三年时,官易蒙马2104匹,商易蒙马、骡、牛、羊22 000万有余,商营占91.2%。商易马匹为何能占官易马匹的75%~91%以上呢?这是需要弄清楚的。依据史料提供的情况,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官营不能完全适应蒙古族对交换的需要。这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官营易换马匹的物品是绸缎、布绢,与广大蒙族需要不适应。因为“虏富能以马易缎,贫者惟有牛羊请易菽粟”,而且“虏富者十二,而贫者十八”。因此,只有商人参与马市,以绸缎、布匹、米粟、盐茶、铁锅等物品与蒙族交易,才能满足不同阶层生活生产的需求。另一方面,官府驻军对马匹的需求和可提供易换马匹的财政款额,都是有限量的,与蒙族提供马匹的数量相比,成供大于求的态势,必须商人参与进行调节。马匹供大于求的矛盾,大同镇在嘉靖三十年二次开市之日就反映出来了。镇羌堡开市时,官府虽易马2700余匹,而“虏自四月二十五日入市,至二十八日虏马尚多,以我缎布既竭而止”。缎布用帑银买来,所以用竭,是因易马与帑银年有定额,缎布用完了,马再多也是无法易换的。如万历三年,户部规定各边镇年易马与帑银额为:宣府1.8万匹价银12万两,大同1万匹价银7万两,山西6000匹价银4万两。这个定额,“行之未及三年,而三镇之市资即多缺乏,而来马益壅滞”。延至万历十九年,“宣、大、山西三镇,节年市马加增,比之原额,不啻数倍”,依然不能满足“虏众之求售”。这就决定了商人必然要参与马市,而且成为市易的主体。
第二,沿边各镇地区经济落后,不仅手工业产品缺乏,就连农产品也不足,一向依赖内地供应。大同本是一个古老的城镇,而且北魏在此建都,但到了明代,“日用蔬菜、布匹、器具”也“悉仰给内地”。在如此的经济环境中,商人要参与马市,也就必然从全国各地把绸缎、布匹、茶叶、铁器等等商品贩运至边,才能与蒙族易换马、骡、牛、羊。
绸缎、布匹。山西潞绸运边参与马市,本章第二节已经提到。这里主要叙述浙直丝绸、布匹的贩运。《梅客生奏议》提到,“九边之地,无不称穷苦”,“如虏款以来,一应互市货物,缣帛、布匹则取诸吴越,狐皮、水獭等物则取诸蕲黄”(蕲指蕲州,产药品和绿毛龟等特产。黄指湖北黄州府。蕲州属黄州府,故称蕲黄)。绸缎、布匹由吴越至边,分官运和商运。官运,由大同镇“选委府佐等官带银前往浙直,同彼处委员分发机户,照式立限完买,仍带机户一名,到镇验对”收货。
商运,则更为广泛。浙江“桑麻遍野,蚕丝绵芋之所出”,虽然道路甚远,而“秦、晋、燕、周大贾,不远数千里而求罗、绮、缯、帛者,必走浙之东也”。南直隶松江的标布,也“俱走秦、晋、京、边诸路”。这一切说明,秦、晋等商人不仅把吴越绸布贩至各行省,而且贩至各边诸马市。商人的贩运,既满足了边外民族的需求,又有利于吴越绸布生产的发展。
铁锅与农具。蒙古、女真等民族,煮食需要铁锅。先是辽东“以广锅(广东佛山铁锅)容市”。接着宣大总督王崇古奏请广锅人市,并建议陕西各市仿行。他说:“宣、大沿边,山程险远,铁锅鲜至,亦多用广锅,即当容照辽左三卫例,以广锅容人市易,商夷攸便也。其陕西之市,亦须速行彼处定议容市,以免西虏东市之扰。”皇帝批准王崇古之请,“请令今岁暂一开市,以观事机”。从隆庆六年以后,山西潞州铁锅流人马市。至于边外民族所需铁制农具,也是“皆仰商人从潞州贩至”。当潞锅流人马市之后,不仅与边外民族易换牲畜等,而且官府还把它作为赏赐品。辽东抚顺马市,设有抚夷厅,负责管理马市和宴请边外民族头人。万历六年(1578年)七月初一至八月二十二日的52天中,抚赏给女真族的潞锅就有1189口。
铁锅等铁器,原本严禁与边外民族市易,担心边外民族用以制造兵器,为何又准许市易呢?王崇古一段话说出了缘由。隆庆六年(1572年)为“虏酋顺义王”请求铁锅互市上奏说:“照得虏众需锅煮食,虏众不习炒炼,辽荆以广锅充赏,虏中非用铁打造”兵器外,对广锅与潞锅含铁量进行分析之后,他认为潞锅更不能用以打造兵器。“责匠以生广锅十斤,炼得铁(指钢,引者注)五斤,尚未堪打造。继因宣、大广锅价贵而贩少,诸匠谓潞锅生粗,炒炼百折。乃以潞锅一口,责匠炒炼,每生锅十斤,仅得铁三斤,若旧锅用久破裂,仅得二斤,价贱三倍”,均可市易无妨。
第三,马市上不等价的交换使商人获利,边镇官吏垂涎把持马市,出现了排挤商人的情景。贱买贵卖是一切商业的原则。商人之所以参与马市,不用说是为了盈利。商人人市之后连年大小互市,不仅易换马、骡、牛、羊多,而且易换的马匹多系好马。即使价贱易换下瘦马、弱马,经过喂养也成为好马,故获利丰厚。“近访得北直隶、山西各处商贩,连年市获夷马,喂养有节,旋即膘壮,率得厚利。”
马市上不等价交换所形成的厚利,商人之间的竞争是可想而知的。同时,因为利益丰厚,边镇一些官吏也参与进来,甚至把持马市,把商人排挤在马市之外。成化年间,镇守延绥太监韦敬,把持马市,商人不敢到其境,蒙族至市连布也买不到。有人对韦言:“商人不至,皆由太监下人和买而然。”敬日:“和买者岂独我一人?”说明边镇官吏令其下人、家丁依势霸市的普遍性。杀胡堡守备麻岌的家丁张库,凭借守备职权,私市蒙马,麻岌以盘诘致死,反要引故嫁祸于商人,因而发生天启七年(1627年),太谷县商人侯朝快等言:“岌持恶淫刑,引故勘平人。”将守备告到大同巡抚,巡抚上奏皇帝,皇上谓:“麻岌讥察马市,自其职掌,招称家丁张库等起衅,首祸有归,如何引故勘平人之律,且一事二律,前后矛盾,显是文致失平。”还有人说:“宣大张家口等市,九边大马市也。夷中最信喇嘛僧。僧每年易换夷马或一二百匹、三四百匹为一群,至则总估其值,以六七两科资,即中有二三十两者,亦不另价,彼中官民转相贸易,挟为重利,故云中大帅有马贩子之号。”
P44-48
山西商人是明清两代中国十大商帮之一。关于中国商帮的研究,徽商起步最早,而且有大量资料的积累。相比之下,晋商研究落后于徽商,国内对晋商的研究又落后于日本。
20世纪60年代,在参加山西票号的研究中,感到不了解晋商的历史以及中国经济史,也很难对票号的历史做出正确的判断,有必要补补这方面的课。但是,不久去参加了“四清”运动,接着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随之下放插队,地方上给安排工作,根本无条件做这方面的事。“文化大革命”后期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有人又要我参加票号研究,因涉及两个单位的合作,迟迟未能进行。反为我提供了闲余的时间,才使补课有了可能。
要补课就必须首先搜集和占有资料。在科研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对历史问题,不能马虎,不能无中生有,不能窜改资料为我所用,也不能标签主义,只有广泛占有资料并进行深入研究,才可说明事物本来面貌。所以,一贯重视原始资料的搜集,不喜欢二手的东西和泛论,力图能搞清楚晋商的历史。如果说,拙著对晋商研究有所贡献的话,与已有出版物比较,在资料占有和晋商表现以及诸问题的认识上,可能有一些突破。
为占有资料做了几方面的努力:首先接触和搜集山西省历代通志和一些州县志,从而对山西地区商品经济发展和一些州县经商活动有了初步的了解,于1978年撰写了《明清山西商人》一篇长文;其次通览了明实录和大部分清实录,以及明经世文编、清经世文编等等古籍;再次,根据资料反映的问题,有目的查阅了省外一些州县志;第四查阅了清政府晚期的档案和一些省的商会档案,及少数碑刻资料。经过种种努力,历时十有余年,1989年写成本书的第一稿。资料在不断积累,认识也在深化,几经周折,才有了本书第二稿的出版。
《明清山西商人研究》说明,山西商人对中国经济在明清时代的发展是有一定作用的。例如在东北、内外蒙古和新疆等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开展中俄恰克图贸易,拓展中国银行事业,探索和积累经营管理经验中,都是有建树的。这里,特别值得指出的是,通过对晋商资料的甄别研究,解决了中国工商业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现的时代问题。
工商业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封建商人(自本自营)和近世商人(东伙合作)区别的分水岭,也是资产阶级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在中国经济史学界尚不清楚中国工商资本何时实现了分离。本书资料回答了这个问题,山西商人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始于明末,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盐商将自己部分资本交由他人经营,盈利按银劳比例分配;一种是富有者白银并不藏于家,而是散于各伙计去经营。山西商人资本之所以能在明末开始实现分离,因为富有者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自己能力已经顾不及从事经营,为谋求更多的利润,只能委托伙计去经营。这就是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必然。
在叙述山西商人作用之后,简单对晋商与其他商帮做个比较。明末时,晋商资本积累已经超过徽商;在京城各省商人势力中,晋商拥有颜料、纸张干果杂货、粮油、铜铁锡等行业会馆5个,浙商有金华等八县和药材商会馆2个,陕商有关中商人会馆1个,徽商有歙县茶漆商会馆1个。进入清代,从各商帮经营的行业、活动地域、出外经商的人群、商人资本状况,特别是在创立中国银行业上,客观实际地说:晋帮的势力已经超过所有中国各商帮的势力。
应当承认,本书尽管是20来年努力的结果,但一个人的力量是极其有限的,许多为人所掌握的资料我可能还不知道,因此资料缺陷,论述片面,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著者写在本书出版之时
本书稿是1989年6月写成的。当时,除日本学者寺田隆信著有《山西商人研究》一书外(国内1986年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中译本),国内尚无山西商人研究著作出版。寺田隆信先生的著作,既把陕西商人也视为山西商人进行研究,又只研究明代的山西商人。因此,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单就山西商人在明清两代的活动,写了这本书,近36万字。自我感觉,在对山西商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上有别于寺田隆信先生的研究。
好事多磨。本书送出版社时,正值物价上涨,印刷成本增高,出版困难。中间辗转了几个出版社,不是不愿出版,就是要资助。为寻求资助,在朋友劝说下,曾给省里一位领导写信求助,领导热情回信,说请几位专家看看,如有出版价值,设法予以帮助。请两位专家审稿并写了评语,认为是不可多得的出版物,应尽快出版。领导把资助委托山西一社会团体负责人办理,尽管这位负责人一再表示要我不要着急,想办法资助出版,但这个社团经费也实在困难。1996年10月,在一次学术会议上,又相识另一社会团体负责人,爽快答应可以资助,于是又从前位负责人处拿回来书稿送给后位负责人,经审阅后送到一个出版社。这个出版社意向是出通俗读物,不愿出版经济史类的学术著作。后来这个社团办了一个公司,公司内设出版部,准备由社团公司出版部出版。等到1998年6月,闻听社团公司解散,就又去找社团负责人,声明如果出版困难,请将书稿发还。于是,又出现了找书稿的问题。半年多过去了,书稿一直没有找到。在这种情况下,我既不愿意提出赔偿的要求,又无可奈何,只好再写。
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书稿丢失了,好歹写作大纲尚在,资料尚在,而且1989年后又收集到不少资料,同时对山西商人的发展在理论认识上也有了一定的提高,花了近半年的时间,写成比前稿有所充实提高的这部书稿,书名依旧为《明清山西商人研究》。
在这里,既感谢以往省领导和两个社团负责人的帮助,更感谢民营山西通泰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阳泉萃丰邦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的鼎力相助和山西经济出版社总编辑、编辑的辛勤劳动。拙著面世后,更希望读者予以批评指正。
著者
199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