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小丑,罗汉、金刚,湖石、病梅,
大灰狼,美杜萨,靡菲斯特,亚威农少女,
地狱,甲虫,
嚎叫,抽象,
埃及法老像,都市摩天楼……
对“丑”的欣赏透露着人们心灵的秘密:
真实,恐惧,孤独,虚无,永生与无生……
一个真正爱美的人不能不同时也是一个爱“丑”的人,
只爱美的人性是不完整的人性;
人类不是在趋近一个太阳,而是在走向无限广阔、
令人眼花缭乱的星空……
为什么要写丑的魅力?其实并不是因为写了美,然后再写个丑来搞平衡。在当时的我看来,恰恰是丑,更能显现出人的生命力。回到我年轻时的口吻来说,就是魔鬼靡菲斯特比上帝更有力量!我喜欢说的一句话是:但丁的《神曲》如果去掉《天堂篇》,就剩下了半部;而去掉了《地狱篇》,就根本不再是什么《神曲》,不过是教堂里常用的赞美诗而已。
有一句老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也就是说人们对美的爱好和向往是普遍的、古已有之的心理需要。但只是到了当代,对“美”,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对“美丽”的热爱和要求才变得空前强烈和热闹了。从铺天盖地的充斥美女形象的视觉图像到五花八门的选美活动,再到形形色色匪夷所思的美容用品乃至整容手术……似乎当代人的生活乐趣就是获得和消费美丽。
丑是什么
中外历史上有许多哲人在流传下来的许多文章中都探讨过“美是什么”的问题,其中最搞笑的答案之一就是柏拉图的《大希庇阿斯篇》中一个自命不凡的智者希庇阿斯的回答:“美就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小姐。”如果模仿希庇阿斯的口吻回答“丑是什么”的问题,大概再简单不过了:“丑就是一位相貌猥琐的老巫婆。”这种回答问题的方式太简单了,但毫无问题是个具有高度常识性价值的回答。当人们在试图确定什么东西美的时候,往往比较谨慎,因为对美的判断评价有时需要相当的审美经验和素养。而谈论什么是“丑”的时候则不然,从常识的角度来看,没有什么人会怀疑自己判断“丑”的能力。换句话说,“丑”和审丑是一种不需要借助于教育获得的普通经验。
问题是一旦进入美学,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从《大希庇阿斯篇》谈论“美是什么”之后,几乎尾随而来的第二个老问题就是“丑是什么”的问题。古人在谈论人爱美的天性时,便意味着通过审美标准的取向而把对象世界进行了划分——一切肯定皆否定,“爱美”这个概念的意义是由“不爱非美”的否定态度所限定而产生的。“丑”的概念作为一种否定的极端形式,即与肯定的“美”相反对的负价值,在审美观念中具有了意义。
在经典的美学与艺术观念中,丑是美的否定或反对。“丑是什么”的问题不过是“美是什么”这个老问题的另一种提法而已,问题绕回到了出发点。自毕达戈拉斯学派以来,美是和谐、完满、统一之类的形式观念长期统治着西方古典美学思潮。相应的,丑总是被理解为不和谐、不完满、不统一的形式。但麻烦在于,什么是和谐、完满、统一?关于这些问题从来也没有一个确定的、普适的标准。到了近代,对美的看法逐渐从形式转向了意蕴表现,美同人的心灵状态乃至整个生命状态联系了起来,而丑则被理解为是表现性的否定——虚假、空洞,或者是生命状态的否定:退化、僵死。然而麻烦依然存在:心灵表现的真假问题是个无从判断的问题,至于对生命本质的解释则从来就没有一致过,到了近代就更加不一致了。因此,经典的美学观念尽管明确地界定了美和丑,但实际上却什么也没有确定。
怀疑论者从很早就开始对经典美学观念中的美丑之分进行了批判。庄子说,毛嫱、西施都是绝代佳人,但鸟见了她们却会吓得飞走,麋鹿见了她们也会撒腿逃跑。那么,到底谁是真正懂得美丑的呢?话虽然荒诞不经,却击中了经典美学的一块心病。西方人有句老话,叫做“趣味无争辩”,和庄子的意思差不多,总归是否定有恒定的美丑标准。即使是崇尚古典审美理想的人也无法否定怀疑论者所看到的现象。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伏尔泰说,如果要问魔鬼什么是美,它一定会说是头上长一对犄角,身上长四只蹄子和一条尾巴。德国艺术史家温克尔曼则承认,黑人会认为扁鼻子厚嘴唇是美的。尽管他们认为这种相对性不足以否定美的客观标准,但无论如何,至少是使得关于什么是丑的标准与信念变得可疑了。从审美观念史来看,过去时代的人们关于美的认识在后代的文化中可以保留下来,而关于丑的看法却不断被否定掉。过去被美学家斩钉截铁地宣判为丑的东西今天却可能变成了大家所共同欣赏的美,这类事例屡见不鲜。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下结论说:“美是难的。”然而对于经典美学来说,显然丑比美的问题更加棘手。P8-9
谈起这本书的事得回溯到18年前。硕士毕业不久,上海文化出版社的编辑陈鸣华受人怂恿来找我谈写书的事。那时我除了学位论文,连正经文章还没有写过几篇呢。编辑找我写书的背景和当时兴起的“人体热”有关。那阵子社会上裸体艺术和非艺术突然火了起来,地摊上到处是裸体绘画和摄影,甚至连偏僻小镇上也办起了人体展览(其实是生理卫生知识图解)。为了应对这个奇怪的热潮,上海文化出版社希望出点知识性的关于人体审美的书。当时陈鸣华在上海找了一帮博士生谈论这个选题,我在读硕士时的同窗张节末推荐了我。他的想法大概是认为但凡那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就适合高小康,我也就自认适合写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估计没人再会有兴趣)的边缘东西,就接了下来。这本书叫《人体美学》。
《人体美学》交稿后陈编辑忽发奇想,认为这本书谈论的美丑问题还可以继续谈。于是又约我写了两本小册子列人“五角丛书”出版,一本叫《世界美人鉴赏录》,另一本就叫《丑的魅力》。这些东西都是“美学热”、“人体热”、丛书热那个时代的产物。斗转星移,那些书从刚出版时给自己带来的惊喜和成就感到后来的羞于提及,逐渐散逸湮没。我自己也渐渐淡忘了自己初出江湖时的轻狂和粗率。
不料时过境迁十几年后,这些小册子又像出土文物似的重新被人发现了。山东画报出版社的向女士找到我,希望能把《丑的魅力》做一些修改后重新出版。编辑的这个想法令我很惊讶:那些书好像早就过时而见不到了,怎么还会有人想起它们来?当然,对我来说重新出版一本老书不是坏事,所以就慨然应允了。但后来才发现自己答应得太快、太冒失了:修改一本十几年前写的书谈何容易!
但无论如何已经答应了,再麻烦也得做。我又重新捧读起了十几年前的自己。这种感觉就像看自己小时候光着屁股在地上爬的照片一样,实在和现在道貌岸然的身份、形象相去甚远,让人在忍俊不禁之余还有点羞涩(早已皮茧肉厚的脸居然还会羞涩!)。
然而到底是年轻时的作品,除了幼稚轻狂之外,还有一些令人神往的东西,就是敏感、激情和梦想——对生命的敏感、对世界的激情,还有灵魂飞升的渴望。
以前常常会做一种同类型的梦:梦见自己会飞了。梦中的情境都差不多,好像只要大胆地从高处腾跃而起,正确地划动四肢(像学游泳那样),就可以保持在空中,并进而自由地飞翔。那时既没有坐过飞机,也没有看过《超人》之类的电影,但飞翔的感觉就和电影中超人飞翔的情境一样:有时从高空鸟瞰大地,有时则会低低地从街道和楼房之间掠过……我知道,这是灵魂在梦中悄悄地呼唤:飞起来,飞起来吧!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种梦很少光临我的睡眠了。灵魂已经疲倦了?
时过境迁,那本小册子毕竟太老了,所以根据向女士的意见做了一些增改。但这一增改就露出了马脚。向女士告诉我,新写的比原来的内容看起来更老练、更学术一些。我这才明白:不是小册子老了,而是自己老了。修改这本书,对自己来说其实是一次对生命历程的重新体验。
为什么要写丑的魅力?其实并不是因为写了美,然后再写个丑来搞平衡。在当时的我看来,恰恰是丑,更能显现出人的生命力。回到我年轻时的口吻来说,就是魔鬼靡菲斯特比上帝更有力量!我喜欢说的一句话是:但丁的《神曲》如果去掉《天堂篇》,就剩下了半部;而去掉了《地狱篇》,就根本不再是什么《神曲》,不过是教堂里常用的赞美诗而已。当时自己为证明靡菲斯特的伟大而生造了一句“格言”: 人类不是在趋近一个太阳,而是在走向无限广阔、令人眼花缭乱的星空。
这句话是不是能够算做格言不知道,但对我自己而言真是不幸而言中:我像浮士德一样坐在书斋里花了半生时间苦苦思索、追求,得到的不是灵魂的安宁,而是越来越多的困惑。是谁在冥冥中戏弄我:靡菲斯特,还是上帝?
奇怪的是,如今非常偶然地还会梦见自己在飞升。难道灵魂还没有休息,抑或是魔鬼还在盯着我?
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