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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本书试图围绕凯尔森纯粹法理论中的两个核心变量——“规范”与“意志”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剖析该理论中的核心问题,进而让晦涩难懂的纯粹法理论变得可被理解。作者没有局限于传统实证主义脉络来理解凯尔森,而是首先把握住了其中的新康德主义传统,认定作为一个新康德主义者,凯尔森沿袭了康德的问题与思路,试图把康德关于人之自由弥足珍贵的信念在法学中予以贯彻,并通过“规范”化解法律的外在强制性,让法律转化为“规范”体系,进而成为“应当”和人之意志的产物。 内容推荐 凯尔森纯粹法的核心理论问题——也是隐藏最深和最难被发现和把握的一个问题——是,他要通过其理论创新回答如何在多元的现代社会通过法律证护人的意志和自由。凯尔森所采用的方法是通过“纯粹”让“规范”重新回归,让人的意义或意志重新成为法理论的中心。总的看来,凯尔森的法律科学重建同时面临两个任务:一是让法律科学获得独立,同时又不能依赖于“是”,所以他要重构一种“规范”的逻辑;二是这种逻辑不具有目的独立性,它必须与一个关乎人和人之目的的正义相关联,必须与自由、多元和民主的时代相关联。凯尔森纯粹法理论的这一双重任务,成为本书围绕凯尔森纯粹法理论展开论述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