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全面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是推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依法治污的迫切需要,是健全非常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非常严密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为了让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单位能充分、正确地学习和掌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内容,西尔环境研究院组织专家编写了此书,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生态环境部门的履职重点和职责清单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解读,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涉及的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企业、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以及电商、快递和外卖企业等六大类企业需要注意的法律红线问题进行了条分缕析的梳理。 目录 第一部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历史沿革及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历史沿革 2020年(新版)与2016年(旧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照表 第二部分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亮点及解析 解析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十大亮点 解析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生态环境部门的履职重点 解析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防治》中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清单 解析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产生危险废物企业需要注意的红线问题 解析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经营危险废物企业需要注意的红线问题 解析6《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企业需要注意的红线问题 解析7《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企业需要注意的红线问题 解析8《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电子产品生产企业需要注意的红线问题 解析9《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电商、快递和外卖企业需要注意的红线问题 第三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1四川珙县巡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侯某宇污染环境罪 案例2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罪 案例3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罪 案例4云南省个旧市陈某保、陈某春非法经营罪 案例5广东省广州市林某泽污染环境罪 案例6江苏省南京市陈某富污染环境罪 第四部分配套法规和文件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