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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为规范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程序和内容,统一验收技术要求,保障环境保护设施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应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设计文件及审查文件、合同文件等为依据,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标准、质量、效果,并协调处理好与主体工程验收的关系。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目录 1总则 2基本规定 3废水、污水处理设施 3.1验收基本条件 3.2验收准备 3.3现场核查 3.4监测验证 3.5技术评估 3.6验收组织 4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4.1验收基本条件 4.2验收准备 4.3现场核查 4.4监测验证 4.5技术评估 4.6验收组织 5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5.1验收基本条件 5.2验收准备 5.3现场核查 5.4监测验证 5.5技术评估 5.6验收组织 6分层取水设施 6.1验收基本条件 6.2验收准备 6.3现场核查 6.4监测验证 6.5技术评估 6.6验收组织 7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设施 7.1验收基本条件 7.2验收准备 7.3现场核查 7.4监测验证 7.5技术评估 7.6验收组织 8过鱼设施 8.1验收基本条件 8.2验收准备 8.3现场核查 8.4监测验证 8.5技术评估 8.6验收组织 9鱼类增殖放流站 9.1验收基本条件 9.2验收准备 9.3现场核查 9.4监测验证 9.5技术评估 9.6验收组织 10珍稀动植物保护设施 10.1验收基本条件 10.2验收准备 附录 本规程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