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制作、审核、发布与备案等工作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主要是针对由专业监测或群测群防发现的、现有技术条件可以预测预报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包含突发性单体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目录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4.1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分级 4.2地质灾害预警级别划分 4.3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4.4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4.5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 4.6预警信息发布原则与要求 4.7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4.8特殊情况下的红色预警信息发布 5监测预警及预警级别建议 5.1预警级别建议提出 5.2预警期监测工作 5.3预警级别建议调整 6预警会商 6.1预警会商形式及内容 6.2预警会商组织 6.3预警会商要求 6.4气象风险预警会商 7预警信息制作与审核 7.1预警信息内容 7.2制作要求 7.3预警信息审核 8预警信息发布 8.1发布方式及选择 8.2发布响应及要求 9预警信息的备案归档 9.1归档内容 9.2归档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审批表 附录B(规范性附录)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通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