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2023年12月29日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将现行刑法第165条、第166条、第169条对国有企业等相关人员适用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企业资产犯罪扩大到民营企业,同时立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情况和特点作出规定,为民营企业有效预防惩治内部腐败犯罪提供法律手段。草案进一步完善行贿罪从重处罚情形,对原规定进一步修改整合,准确、妥善划定从重处罚情形。 本书为含修正案(十二)及法律解释的白皮书。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