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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清代民国时期黔东南“林农兼作”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林业为主、农业为辅的两种经济生活方式,二者互为补充;二是指谚语中的“林粮(农)间作”,在林木间套种农作物。黔东南“林农兼作”的兴起与其独特的自然与社会环境联系紧密,林区杉木栽种主要使用实生苗和萌芽更新技术,一般树种皆害怕杉木等针叶树种分泌的化学物质,只有少数阔叶树种能够抵抗,因此契约中与杉木混交的树种多为油茶、油桐等。文书和方志中杉木成材一般需18-20年,在实际套种过程中,为防止林农将精力全部放在农事而忽略林业经营,山主出佃山场时便明确成林时间,最短2年、最长8年,以3-5年为常态;“林农兼作”中山主经营山场形式多样,其中“股”确定了山主对山场的占有,可以继承、买卖;“林农兼作”下山主和林农可以通过山场、林木、山林断卖,按契分成,山主、地主及农民还有其他获利途径,“林农兼作”因能兼顾各方利益而在黔东南林区存续几百年。对其深入研究,可重塑林区经济实态,对林农史、区域经济史研究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为当今林下经济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 目录 绪论 一 选题缘由 二 研究现状 三 研究方法 四 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第一章 “林农兼作”及“林农兼作”文书 第一节 “林农兼作”及“林农兼作”的具体做法 一 “林农兼作”的含义 二 “林农兼作”的具体做法 三 “林农兼作”效益分析 第二节 “林农兼作”文书 一 根据时代分类 二 按照内容统计 第二章 “林农兼作”的兴起 第一节 黔东南林区简况 一 自然条件 二 社会环境 第二节 “林农兼作”的兴起 一 木材贸易的繁荣 二 人工林的长周期性 第三章 “林农兼作”下的林农技术 第一 节林农作物栽培技术 一 杉木栽培技术 二 油茶和油桐培育技术 三 农作物栽培技术 第二节 林木伐运技术 一 林木砍伐 二 林木运输 第三节 文书体现的技术要求 一 明确成林时间 二 连片经营 第四章 “林农兼作”下的山主、田主与林农 第一节 山主与山场经营 一 山主 二 山场经营 三 山场性质 第二节 田主与田土兼并 一 田土典当 二 田土买卖 三 田土租佃 第三节 林农与山林抚育 一 “来人”与世居林农 二 林农与山林抚育 第五章 “林农兼作”下的利益分配 第一节 山权林权断卖 一 山场断卖 二 林木断卖 三 山林断卖 第二节 土栽按契分成 一 分成比例的统计 二 土栽按契分成 第三节 栽手间、山主间按股分利 一 以股表示股权的分利 二 以一定金额表示股权的分成 第四节 其他获利途径 一 山主田主放贷 二 农民的其他获利途径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