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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在风险社会和人类世的场景之中,对生态环境安全以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进行界定,并对生态环境安全法的范围和体系进行探讨。本书以生态安全法的时代背景为统领,以理论创新编和制度创新编为节点,分别从理念、原则、主体、行为、程序、救济、问责等多个维度讨论生态环境安全法的基本理论,并对气候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水安全等四个生态环境安全法领域的具体问题和制度创新进行考察,最后对环境安全法治前瞻性展望,着力建设我国生态环境安全法治。 作者简介 莫菲,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组织学院讲师,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北京大学法国语言文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博士。曾在中国人民大学从事环境资源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职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国际法与比较法、行政法、国际组织、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目录 绪论:生态文明和国家安全视野中的生态环境安全法 理论创新编 第一章 生态环境安全法的理念 第一节 主体之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共生 第二节 价值之辨:环境正义在科学不确定性下的转向 第三节 认识之辨:风险知识的合作生产 第二章 生态环境安全法的原则 第一节 人类宜居原则 第二节 风险预防原则 第三节 不倒退原则 第四节 合作治理原则 第三章 生态环境安全法的主体 第一节 传统主体:国家 第二节 新型主体: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 第三节 新型主体:国际组织 制度创新编 第四章 气候安全法治创新 第一节 气候安全的要义 第二节 气候安全法基础问题:气候紧急状态 第三节 气候紧急状态的域外经验 第四节 气候安全法治发展 第五章 生态安全法治创新 第一节 生态安全的要义 第二节 生态安全法具体化:生态保护红线 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的域外经验 第四节 生态安全法治发展 第六章 生物安全法治创新 第一节 生物安全的要义 第二节 生物安全法特别问题:实验后动物处置 第三节 实验动物法治的域外经验 第四节 生物安全法治发展 第七章 水安全法治创新 第一节 水安全的要义 第二节 水安全法新问题:海水淡化立法 第三节 海水淡化法的域外经验 第四节 水安全法治发展 结语:生态环境安全法治前瞻——安全与韧性的结合 参考文献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