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无论是在国际组织及其公约的官方表述中,还是在犯罪学研究中,如何控制企业跨国贿赂的议题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及理论化,本书引入了规制理论的概念,以理解和构建在广泛监管格局中正在出现的控制举措。此外,这项研究为相对抽象的犯罪学领域提供了一种比较性、实证化的见解,以帮助我们了解针对企业跨国贿赂的执法对策(如刑事起诉和民事制裁)、自我规制(例如,业务规划,以及私人部门对私人部门的监管)以及两者兼顾的混合模式(如自我报告和自我审查)。除了对更广泛的概念性、实质性问题作出重大贡献外,本书还涉及跨国监管和规制。 作者简介 王秀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教授,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秘书长暨中国分会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挂职)。研究领域为国际刑法、外国刑法和中国刑法。曾赴美国纽约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德国马克斯一普朗克国际刑法与外国刑法研究所,以及国际刑事法院学习研究。出版个人专著、译著、合著共计40余部,在《中国法学》《新华文摘》等海内外报章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目录 第一章 概述 一、研究框架 二、主要论点 三、全书结构 第二章 什么是传统的企业跨国贿赂以及为什么要对其进行规制 一、概述 二、腐败与贿赂的定义 三、企业跨国贿赂的界定 四、我们为什么需要规制企业跨国贿赂 五、腐败成本的量化 六、基本问题研究 (一)英诺斯派案 (二)西门子案 七、案例比较 八、结论 第三章 规制框架的形成和“警务-规制”政策 一、概述 二、在国际商业交易中控制企业贿赂:警务面临的挑战 三、国家的限制——权力、理解与合法性 四、问题的构思:警务与规制 五、什么是“规制” 六、新规制模式的转变与特点 七、当代规制理论与企业跨国贿赂 八、制定分析框架 九、结论 第四章 法律的执行:从国际到国内 一、概述 二、国际与区域层面 三、《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OECD Anti-bribery Convention) 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the UN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UNCAC) 五、区域层面:欧洲理事会与欧盟 (一)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 CoE) (二)反腐败国家集团(Group of States against Corruption,GRECO) (三)欧盟(European Union,EU) 六、国际法对国家立法的影响 七、国家层面:国际公约的法律框架与实施 (一)英国 (二)德国 (三)1977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the 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1977,FCPA) 八、结论:法律融合 第五章 执法与实践中的自由裁量权 一、概述 二、英国和德国的执法结构:集中式和分散式执法系统 三、执法结构的比较 四、企业跨国贿赂的侦查 五、企业跨国贿赂的调查 六、司法协助 七、在侦查和调查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 八、自由裁量的实践对比 九、结论 第六章 执法理论:检控政策 一、概述 二、刑事起诉与制裁 (一)英国的刑事起诉与制裁 (二)德国的刑事起诉与制裁 三、英国和德国的暂缓与不起诉协议 四、禁令:“企业死刑”(the Corporate Death Penalty) 五、非刑事替代措施:从刑事起诉到民事解决办法的转变 (一)民事解决方法 (二)民事赔偿令 六、混合机制:向自我规制的转变 (一)自我报告 (二)自我清理 (三)监管 (四)第三方影响和协调行动 (五)联合调查 七、国家在预防贿赂与降低贿赂率方面的应对 八、结论 第七章 自我规制理论:他制与自制的自我规制实践 一、概述 二、自我规制领域的界定 (一)自我规制机制的定义 (二)微观层面的自我规制机制 (三)中观层面的自我规制机制 (四)宏观层面的自我规制机制 三、关键参照组 四、结论 第八章 理解规制绩效并确定适当的执行 一、概述 二、理解规制绩效 三、认识企业跨国贿赂的程度和范围 四、确定充分性的方法 五、对“组织”范围的理解与扩张 六、结论 第九章 “默认立场”:对企业跨国贿赂的妥协 一、概述 二、“默认立场”的诱因 三、结论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