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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这是一部散文体、日记式的自然文学作品,充满英伦风情,是刘易斯-斯坦普尔“自然写作三部曲”的第二部,讲述了英国一处农田随季节变化而活跃的各种动植物以及作者与它们之间发生的各式故事。 传统的耕地正在消失。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已经有七种玉米田花灭绝。刘易斯-斯坦普尔怀着稍有些沉重的心情,租下一片尚未被现代化农业“染指”的农田,开始了为期一年的传统农耕生活。他在辛勤的劳作间隙轻抚小麦上的露珠,也细心观察着田间生灵,记录下野生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令人不禁回忆起恬静安详的农业时代。他用传统方式耕种了一年,恢复了土地的肥沃,在机器时代开辟出一块能让野兔安居的地方。 作者简介 约翰·刘易斯-斯坦普尔(John Lewis-Stempel),英国记者,农民,屡获荣誉的作家,其作品《干草耙,羊粪蛋,不吃毛茛的奶牛》和《罂粟花吹来的地方》分别获得2015年和2017年的温赖特自然写作大奖。他也是书评人,在《周日快报》和《乡村生活》设有专栏,常常受邀在广播、文学活动以及图书节上发言。被《泰晤士报》誉为“英国尚在世的最好的自然作家”。他出生在赫里福德郡,其家族在此生活了700多年。现在,他仍与妻子和两个孩子居住在那里。 目录 序 第一章 我要了这块地 第二章 犁人约翰 第三章 耕地播种 第四章 金色之海 第五章 人鼠之间 第六章 土地的转向 尾声:恋情的结局 犁地书单 犁地乐单 致谢 序言 现在回头看,我发现自 己写这本书的时候,带着一 些怒气。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几年前一个朋友建议,出 于一项互利的安排,她让我 们在她的围场里放羊。这样 ,我们把羊给喂了,她也把 草给除了。 她住在赫里福德郡东部 的低地,一个我从小就很熟 悉的地方。英格兰和威尔士 边境上的黑山(Black Mountains)如同人间仙境 ,为了牧羊,我不得不离开 这片我居住的地方。那些黝 黑却像天堂一般的山上,云 雀在歌唱,水獭在小溪里游 泳,臭鼬正盯着小鸡们。 朋友住的地方很美,但 像墓地一样缺乏生机,有人 让她周围数百平方英里农田 中的鸟儿消失了。 该怪农民,也该怪商场 。我们不会忘记政客和消费 者,也不要忽略你我这些个 体。 真的,我只是希望鸟儿 能够回来。 导语 本书作者刘易斯-斯坦普尔被《泰晤士报》评为英国尚在世的最好的自然作家,作品文字质朴且充满亲近感,紧贴大地,语言优雅风趣,充满诗意。本书以日记式的写作形式轻松易读,让读者得以窥见英国农田的四季之韵,充分享受这次阅读之旅。 书评(媒体评论) 喜欢作者上一本书《干 草耙,羊粪蛋,不吃毛茛的 奶牛》的读者一定会发现, 本书具有相同的脉络。全书 融合了农业历史、乡间故事 、地理描述以及童年回忆… …书中充满了“中世纪弥漫 至今的薄雾挂在树林里”“寒 霜冻紧地面”这样充满魅力 的场景。 ——萨拉·惠勒,《观察 家》(Observer) 这是一本从头到尾都很 有趣、博学、赏心的书,刘 易斯-斯坦普尔了解这片土 地,热爱这片土地,也在这 里耕耘。他是一个双腿沾满 泥土的勤劳农民,在书中再 现了自己与大自然的亲近。 ——《BBC乡村生活杂志 》(BBC Countryfile Magazine) 约翰·刘易斯-斯坦普尔一 家四代为农,他本人又具有 非凡的写作能力,行文如同 云雀一般,在未受污染的田 野上翱翔歌唱。作为他上一 部佳作《干草耙,羊粪蛋, 不吃毛茛的奶牛》的续篇, 本书精彩纷呈,堪称一曲有 机农耕的赞歌。他拒绝使用 致命的化学品,让昆虫、鸟 类和花草像以前一样繁衍生 长……他的工作辛苦,但收 获丰厚,流淌在笔下的文字 像野兔一样翩然起舞。 ——贝尔·穆尼,《每日 邮报》(Daily Mail) 精彩页 我到早了。早到和迟到一样,都说明了父母的无能。我是在查看手机上的短信时,才意识到女儿过夜活动后我接她的时间,是下午两点。数字是2,而不是12。我只能在外面等两个小时,以此来证明父亲的可靠,同时让十几岁的女儿免于尴尬,可是我该如何打发这两小时?女儿参加的“英国营地”位于马尔文山。这片山恐龙背脊一般耸起在这片伊甸园一般的英国耕地上。我好几年没来登山了,于是我往山上走去,蓝色外套像挂在绳子上的床单一样飘动。作曲家爱德华·埃尔加(Edward Elgar)在这附近生活了十年,当我登上铁器时代的要塞时,空中大声播放着他创作的《宁录》(Nimrod)。 爬得喘不过气来,我在山顶坐下来欣赏风景,而风景又以另一种方式让我停止呼吸。就像从飞机舷窗看到的那样,整个赫里福德郡铺展开来,西边是黑山,南边是闪亮的怀伊河,北边是克莱山。 这里是我的腹地。有一次,伦敦出生的妻子让我在地图上标出我父亲母亲两边家庭成员的出生地。从这里,我可以看到过去八百年里,他们每一个人诞生的地方。她大笑,但带着善意的欣赏,因为她自己的家庭成员早已四处流散。 八月阳光和煦,我有点累,于是躺进一个坑里,昏昏沉沉做起梦来。 第一个梦:实际上从20世纪70年代的某个时刻开始——虽然我无法确定具体时间——许多人组成的生命之河,在一次次考验下,如同被岩石分流,一些人走了一条路,其他人则走上了另一条。 我爷爷奶奶的家在赫里福德郡,我手脚并用爬上后面那堵满是缝隙的石墙(直接从大门进去可算不上攀登珠峰式的冒险),进入麦田。谷物金黄,麦穗低着沉重的头,傍晚夕阳血红,像是斯大林主义者所描绘的应许之地的富足景象。我在一排排庄稼中穿行,因为我个头儿不大,小麦又高(后来很快采用较矮的小麦品种,它们不会在化学喷剂下弯身),我像飞机一样张开双臂,张开手掌掠过坚硬的麦穗来达到平衡。麦田上方微风吹拂,手接触麦穗,和风同时发出嘶嘶声。头顶上飞着燕子,我想象它们如同盘旋着突然扎头而下的喷火式战斗机。 我绊了个趔趄,低头瞧去,不再玩孩子气的游戏。罂粟花、矢车菊和金盏花编织在麦秸中,播种机摇晃着开过,光秃秃的土地上有一只畏畏缩缩的灰鸟。 我马上认出来这是什么鸟,因为我曾花了不少时间仔细阅读关于鸟类的书籍,试图识别发出这种声响的鸟。我也问过爷爷奶奶。“长脚秧鸡。”他们答道。但我以为长脚秧鸡是农场池塘里的泽鸡。最后我明白了,他们指的是陆地上的长脚秧鸡(landrail或corncrake)。长脚秧鸡的拉丁名为Crex crex,这是个拟声的名字。 长脚秧鸡消失了。也许我们的眼神相遇了十分之一秒,也可以说是一生的时间。华兹华斯曾经写过“时间之点”(spots of time),这体验如此强烈,瞬间扩展开来,并预知将来的一切存在。“时间之点”具有“创新的美德”。 在那片麦田里,我看到的可能是赫里福德郡最后一只长脚秧鸡的眼睛。 长脚秧鸡,从此我再也忘不了你。 我带着内疚从白日梦中猛然惊醒,觉得自己已经睡了太久,摸出手机,却发现只打了个几分钟的猫瞌睡。我再次四望风景,广阔的田野像是一个由金绿两种实心色块组成的水彩颜料盒。眼前是一片宜人的土地,但我知道,当我踏人那些田地,会发现它们是无声无菌的露天农企工厂,是一个个生产单位。 至此,有件事需要彻底公开说明:我务农。 我不再思考那么沉重的题目了,转而想一些更为宜人的东西,想起内心深处的自己——那个十几岁的英国文学少年。在这些山坡的某个地方,14世纪诗人威廉·兰格伦(William Langland)让诗中的主角威尔陷入“沉睡”,并且遇到一位精神导师农夫皮尔斯,皮尔斯向他展示了一个公正社会的愿景。我寻思威尔会在山坡上的哪块地方睡着。 我一定是又昏睡了过去…… P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