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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20世纪英国最重要的6部法律的产生过程。这6部法律分别是《1911年议会法》《1918年人民代表法》《1972年欧共体法》《1998年人权法》《1998年苏格兰法》《1999年上议院法》。之所以把此6部议会立法认定为“最重要的”,是因为此等法律直接或间接调整甚至翻转了英国政治组织的构造及运行,对英国宪制的影响是全面而又深远的。 本书重点介绍了6部法律从动议到草案形成再到条款文字修订的各个细节过程,虽然有些地方难免过于琐细,但正是从立法过程中英国各个政党、各位议员及社会公众的立场及其言辞交锋中,我们可以发现,它们的每一部宪法性法律,一方面是各方利益妥协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真正凝聚各方智慧的产物。 作者简介 菲利普·诺顿 Philip Norton(Lord Norton of Louth)政治学博士。英国赫尔大学教授,英国议会上议院议员,并曾任上议院宪法专责委员会主席等职。英国议会及立法研究领域著名学者,在相关领域著作多达30余部,并有大量文章收于《议会事务》(Parliamentary Affairs)及《变迁中的宪法》(The Changing Constitution)等期刊或文集。 目录 引言:一个世纪的变革 菲利普·诺顿 筑篱和开沟:《1911年议会法》 克里斯·巴林根 为现代选举制度奠基:《1918年人民代表法》 罗伯特·布莱克本 分裂的忠诚:《1972年欧共体法》 菲利普·诺顿 扩大法院职责:《1998年人权法》 大卫·费尔德曼 制定苏格兰的“成文宪法”:《1998年苏格兰法》 巴里·K.温卓卜 公开的羞辱:《1999年上议院法》 亚历山大·凯尔索 索引 序言 本书是多年前我在英国 牛津大学访学时翻译的,如 今终于正式出版面世了。一 项中断多年的工作得以了结 ,几丝欣喜在心头轻拂而过 ,此等不热烈、不忧郁的感 觉甚好。作为译者,我主要 想在此交代一下翻译的缘起 及出版过程,并就本书涉及 的英国宪制历史略作评介。 在牛津大学的半年里 (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 ),我主要是在博德利法律 图书馆(Bodleian Law Library)度过。最开始是在 那里信手翻阅一些馆藏的宪 法学书籍,但这样漫无目的 地随机阅读,阅后即忘,收 效甚微。于是,我决定认真 挑选一本精读,并将之翻译 成中文,这样或许可以真的 学到点理论知识,至少有看 得见的“成果”。挑本什么宪 法学原著来精读并翻译出版 呢? 经反复考量,我确定了 两个挑选原则:一是必须是 英国人写的有关英国宪法学 的著作;二是书不能太厚。 根据这两项原则,我最后选 择了本书——A Century of Constitutional Reform。本 书由当代英国宪法学者诺顿 (Philip Norton)教授主编 ,是一本有关英国宪法百年 变迁的小册子,只有117页 ,完全契合我所定的两项挑 选原则。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20世 纪英国最重要的6部法律的 产生过程。这6部法律分别 是《1911年议会法》 《1918年人民代表法》 《1972年欧共体法》 《1998年人权法》《1998 年苏格兰法》《1999年上 议院法》。之所以把此6部 议会立法认定为“最重要的” ,是因为此等法律直接或间 接调整甚至翻转了英国政治 组织的构造及运行,对英国 宪制的影响是全面而又深远 的。单从此等议会立法的名 称上看就不难推断,保守的 英国人喜欢“一事一议”的渐 进式改革方式,不像法国那 样偏好“推到重来”的革命式 行事风格。美国学者豪古德 曾说:“法、英两国在宪政 上的进程,大体上可以说是 殊途同归,法国的步调是有 时跃进,有时后退,而英国 则按部就班,不动声色地缓 步徐进。”〔1〕不能不说, 此等评论切中肯綮,对英国 宪制形成特征之洞察至为深 邃。 历史事实证明,保障自 由的国家治理架构乃是英格 兰民族对世界文明最伟大的 贡献。英国议会(巴力门) 是世界各国议会之滥觞,英 国宪法政制堪称人类宪制的 实践源头。而英国宪制的一 个明显特征就是,在没有成 文宪法的情况下,其宪法性 法律是间隔性地一部接着一 部来制定和实施的。代议民 主、议会至上、限制王权、 法律主治、司法审查、越权 无效、程序正义、人权保障 等英国宪制的核心内涵,都 是借助不同时期制定的法律 一点一滴地实现的。例如, 在17世纪,英国就颁布了一 系列奠定君主立宪政体的法 律,如1628年议会通过《 权利请愿书》,进一步巩固 了1215年《大宪章》确认 的各项限制国王权力的制度 ;1679年签署了《人身保 护法》,重申了正当法律程 序,确立了司法权的独立性 ;1689年英王威廉三世接 受议会的提议,颁布了《权 利法案》,确立了议会至上 的宪法原则;1694年制定 《三年选举法》禁止国王恣 意解散议会,规定每届议会 最长三年,每三年必须进行 一次议会选举等。 …… 老实说,这次出版校对 时,我都没有想到要通过文 献检索来对这个短语进行解 释。由此可知,作为校对者 ,李博士是相当认真负责的 。这也证明,我邀请松锋博 士担任校对工作的决定不只 是正确的,简直是英明的。 松锋博士有相当丰富的英文 宪法作品翻译经历,其代表 性的英美宪法译著有《新英 国宪法》《美国宪法中的政 教关系》《民主的宪法》等 。当然,松锋博士的认真负 责不仅仅体现于这样一个脚 注上,对于我的译文他差不 多每段都有或多或少的修订 。对于他所有的修订,本人 一概采纳。不过,需要声明 的是,对于译文中可能存在 的错误,一概由我承担。 本书一开始是打算在知 识产权出版社出版,后经李 松锋博士推荐,纳人李树忠 教授主编的“英宪精义”由法 律出版社出版。特别感谢李 松锋博士的推荐,感谢李树 忠教授的鼓励。 本书书名直译为《一个 世纪的宪法改革》,现将之 意译为《英国宪法百年经纬 》。在书名意译的问题上, 知识产权出版社的庞从容编 辑给予了良好建议,谨致谢 忱。东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廖赌文同学(现为中国政法 大学硕士研究生)曾利用寒 假时间认真审读了我最初的 译本,指出了诸多漏译及误 译之处,对于她的辛苦付出 ,我深表感谢。研究生陈蓓 同学根据出版社的要求将引 文性注释的原文进行了录入 ,感谢她的付出。法律出版 社法治与经济分社社长沈小 英女士与责任编辑刘晓萌女 士为本书的出版做了大量工 作,非常感谢她们的耐心与 细心。 最后,要特别感谢英国 牛津大学社会一法律研究中 心(Centre for Socio-Legal Studies)的马丽娜·科琦燕 (Marina Kurkchiyan)博 士,没有当年(2013年) 她同意我的访学申请,我就 不可能有一段奇妙的英国之 旅。英国访学之旅及此书的 翻译,都是我人生中非常宝 贵的一段经历,对于促成这 段经历的所有人和事,以及 在英国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