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纳百川,兼收并蓄,从1842年开埠以来,就进入了一个与世界同步发展的过程,从欧洲和美国而来的新鲜事物蜂拥而至,举凡饮食、服饰、建筑、文化、语言、习俗等,皆深受影响,由内而外奠定了上海这座城市的格调。从海上漱石生的《沪壖食品志》到内山完造的《上海的声音》,从朱东润的《我的母校》到胡适的《在上海》,从巴金的《上海风景线》到周錬霞的《露宿》,字里行间,抒写了对上海的眷恋和热爱。《旧时上海》,版面字数29万字,收录了72篇文章,分为“上海旧话”“上海记忆”“上海生活”“上海文化”“上海散记”“上海战记”六个部分。
“旧城系列”从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报纸、期刊、书籍中精选与各城市相关的文章,分门别类,编辑而成。各城市如上海、北京、广州、南京、杭州、苏州、重庆、成都、昆明、香港、澳门、台湾等。选文标准为文献性兼具文学性。所谓文献性是指所选之文皆为非虚构类的,或见闻,或传记,或专访,或特稿,或研究成果;所谓文学性是指所选内容涉及民俗、风物、文化、地理、衣食住行等方面,文笔轻松,具有可读性。文章的作者既有大家,亦有寂寂无名之辈,力求真实呈现每一座城市曾经的历史文化风貌。
《旧时上海》这本书,与《旧时广州》《旧时北平》同时出版,为“旧时系列”之一。2021年出版了《旧时书肆》《旧时书事》《名家书单》。“旧时系列”计划以三地为一辑,故亦名之为“三城记”。
上海验疫风潮始末记——《东方杂志》时事汇编
上海公共租界西人所设工部局卫生处,因查得租界内近有鼠疫发现,当遣西医率同所用华人,分别查验。当其查验时,遇有面黄而带病容者,即指为染患疫症,迫使入西人所设医院医治。又,孩童有未种痘者,亦促令往医院布种。于是居民大为惶骇,转相告语,以被查验为受大祸,虑性命妻孥之不保。时,复有市上无赖之徒,串同无业西人,伪充查验瘟疫人员,擅入民宅,拘捉平人。于是民心益耸,居民咸相率迁入南市居住。其籍隶宁波者,咸携眷回籍,轮船之开往宁波者,无不以人满为患。
至十月初十口,与查疫人员为难之事,遂一日数起,或并波及非查疫之巡捕包探,声势汹汹。租界内一部分地方,为之闭户罢市。后经捕房派西捕及团练兵擎枪巡逻,又经华宫及工部局出示晓谕,暂停查验,又声明凡勒索钱财及拘捉孩童之事,皆不法之人所为,不宜误会,始稍平静。
先是,租界内西人曾议决检疫章程数条,兹录如下:
(一)凡租界内医生、稳婆,遇有应诊时,疑其症为天花、虎列拉、肠热、虚热、喉症、红症、肺痨、痈疽、痰麻、疯狗癞黄肿及一切传染病者,无论何时,必须函告工部局卫生处,并须详载病人姓名住址及其病源。又,同居者如遇有患以上等症,或疑其为此项病症,亦必须代为报告卫生处。倘以上所云之人未往报告,无论男妇,一经查出,均处以于疫期以内每日十元以下之罚金。
(二)无论何时,卫生处医官及其他各医生报告工部局,能证实某病人确系患传染病,于公共卫生有碍,则工部局可命将该病人移往防疫医院,一切用费均由工部局担任。
(三)租界内无论何人,如自知其将染以上所云之病症,而未有正当之预备,以免传染商号、旅馆、街道及一切公共地方者,须听卫生处之洗净,否则处以五十元以下之罚款,或两月之禁锢,作苦工与否,临时酌夺。又,租界内无论何人,如已自知其染以上各病,不准充取牛奶、洗衣服及作为他项事业足以传染他人,违者罚一百元以下,或监禁两月,作苦工与否,随时酌夺。
(四)凡六个月以上之幼孩或男妇,均须种牛痘,以防天花。工部局得于无论何时,无论何人,向幼孩之父兄查问其已种痘之确据,倘有阻挠者,罚洋五元。
(五)无论何屋,每人均须匀算有四十方尺之地,及匀算每人在屋内有四百立方尺洁净容空气之容量,如屋内容人过于计算之数,则屋主或管理者须担任二十五元以下之罚款。
(六)无论何时,工部局可出示晓谕,不准他人帮同移动或埋葬染疫之尸身,或经卫生处医官指明已死之人为染疫之症,或有碍公共卫生之症而死者,如犯者罚二十五元。
(七)工部局如接得卫生处医生指明何处房屋已染疫气,立须拆去,以免传染者,该房主即须遵谕拆去。以后建造,须与现行建筑房屋式相合。如经医生指明防有传染病者,即不得于原处重建房屋,工部局当给该房主以相当之赔偿。倘有争执情事,即由该管地董事核断后,再由工部局照判断之价给发。
十三日,工部局邀集西国各官商,集议前列之章程。福开森君起而反对,大意如系特别瘟疫,应由工部局商同各国领事斟酌施行,如系普通疫症,似可不必如此办理。礼和大班罗纯邦君起言赞成。南洋正法律官担文律师及老公茂大班比亚司君先后辩论,谓鼠疫自应照办,如将各种疾病包括在内,殊属不必。盖工部局立此检疫章程之本旨,系在不欲旅沪居民染疫而死,然亦不能因此章程骚扰,致令居民皆迁徙出境,况合埠各华人团体公函前来请免此章,可知实不便于华人。罗纯邦君云,然则第四条种痘二-一层,又将如何?主席英高等大法官霍必兰君云,自当一并取消。旋又别拟章程,将原订第一条改为“凡租界内医生、稳婆。遇有应诊时疑其症为腴核瘟者,必须函告工部局卫生处”云云,又将第四条(言种痘事)删去。
至十四日,工部局董事复邀集中国商民,宣布检疫办法。经宁波沈仲礼君宣言,当自开一中国医院,华人有病者,均自行医治。又宣言工部局已允只查检鼠疫一门,其余各普通传染病一概不查,并允不强迫孩童种痘,云云。
十七日,工部局复邀请各帮董事至局,与西董会商检疫事。自下午五时起,至夜半一时始止,先由商务总会总理周金箴、邵琴涛二君开出公议办法四条,交与西董阅看。(第一条)一切普通传染病概不查检,西董赞成;(第三条)凡租界华人,如有染疫死者,其棺殓等事,悉照中国风俗,由该家属自行殓葬,西董赞成;(第四条)防疫捕鼠均由华民自办,亦赞成。惟(第二条)查疫一事,最易骚扰,如华人有患形似鼠疫之病,立即报告中国自设医院,由院中医生前往调查一节,西董均极力反对。
西董斐来德词意尤厉,其言日:“诸公要求四事,我等均已认可,惟第二条须由卫生处西医同往检验,且西医不过随往,并无看脉等事,诸公何尚坚执不允?”
宁帮董事沈仲礼君云:“我等所坚执者,不过欲顺众人之舆情,人所不愿者,我等是以不能应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