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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民法典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整合了我国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典。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就要全面、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本套丛书将民法典1260个条文的立法背景、制度目的的深入解析与司法实务密切结合,力求为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提供参考。同时,本套丛书紧密结合司法解释清理、指导性案例清理成果,对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新增制度和重大修改内容进行阐释,确保新制度、新规范能够被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 本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 作者简介 郭锋,四川西充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兼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的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联络员、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篡研究与贯彻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曾长期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曾担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在学术领域,长期致力于民商法、证券法、公司法、票据法的研究与教学,参加票据法、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民法典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多部司法解释的起草、修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主编有《证券法律评论》《金融服务法评论》。先后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北京市优秀高等科研成果一等奖、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三等功(2019年)等荣誉。 目录 中国民法典的价值理念及其规范表达/郭锋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八十九条【人格权编的调整范围】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类型】 第九百九十一条【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百九十二条【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继承】 第九百九十三条【人格利益的许可使用】 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人格利益保护】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保护的请求权】 第九百九十六条【人格权责任竞合下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百九十七条【申请法院责令停止侵害】 第九百九十八条【认定行为人承担责任时的考量因素】 第九百九十九条【人格利益的合理使用】 第一千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责任方式】 第一千零一条【自然人身份权利保护的参照】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一千零二条【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健康权】 第一千零五条【法定救助义务】 第一千零六条【人体捐献】 第一千零七条【禁止买卖人体细胞、组织、器官和遗体】 第一千零八条【人体临床试验】 第一千零九条【从事人体基因、胚胎等医学和科研活动的法定限制】 第一千零一十条【性骚扰】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非法剥夺、限制他人行动自由和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禁止侵害他人的姓名或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姓氏的选取】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决定、变更姓名、名称及转让名称的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姓名与名称的扩展保护】 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肖像权及肖像】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肖像权的保护】 第一千零二十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释】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期限】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姓名、声音等的许可使用参照肖像许可使用】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及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与保护名誉权关系问题】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认定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考虑因素】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文学、艺术作品侵害名誉权的认定与例外】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名誉权人更正权】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信用评价】 第一千零三十条【处理信用信息的法律适用】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荣誉权】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及隐私】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免责事由】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个人信息安全】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侵权、帮助侵权】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共同危险行为】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的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分别侵权的按份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与有过错】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受害人故意】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自力救济】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特别规定优先适用】 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方式】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的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公平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委托监护时监护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暂时丧失意识后的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侵权责任】 导语 本书为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权威指导用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的各个条文的立法背景、制度目的的深入解析与司法实务密切结合,对民法典条文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提出方案,力求为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提供参考。同时,紧密结合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的全面清理成果,对重要内容进行重点阐述,确保新制度、新规范能够被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