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本书题材内容可以说是约翰·洛克哲学思想的经典智慧。 本书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一个人没有损害另一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其事。作者提倡个人财产的合理性,认为个人有权拥有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合法财产。洛克提出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包括生存的权利,享有自由的权利以及财产权。 作者简介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英国著名哲学家,毕业于牛津大学,1688年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曾任政府部长等职。与贝克莱、休谟并列为英国经验主义认识论传统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反对以笛卡尔、斯宾诺莎等人为代表的。认为存在一个“天赋观念”的唯理论传统,提出了“白板说”,为经验主义认识论奠定了基础,对休谟、康德等哲学家有重要影响。另外。他对社会契约理论也做出了重要贡献,是西方自由主义和民主政治理论的创始人。影响了伏尔泰、卢梭等人的政治哲学思想。主要著作有《政府论》《论人类的认识》等。 目录 一、权力的起源 (一)论亚当的统治权 (二)论君主权利与绝对权利 (三)论王权和父权 (四)论个人统治权 (五)论丈夫享有的主权 (六)论父亲享有的主权 (七)论统治权的共同根源 (八)论最高君主统治权的转移 (九)论世袭下来的君主制 (十)论君权的继承者 (十一)论谁有继承权 二、权利的范畴 (一)对政治权利的意见 (二)论政治权利的自由状态 (三)论政治权利与战争状态 (四)论人的自然自由 (五)论所有权与财产权 (六)论父权与儿女自由 (七)论政治社会 (八)论政治社会的起源 (九)论政府权利的目的 (十)论国家立法权的范围 (十一)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的关系 (十二)论政府权力的从属地位 (十三)论法律特权 (十四)论父权、政治权和专制权 (十五)论征服与统辖 (十六)论篡夺与暴政 (十七)论社会与政府的解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