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身后的男人站得离我很近,呼出的热气润湿了我脖子上的皮肤。我往前挪了一英寸,紧贴在一件灰色大衣上。大衣散发出一股又潮又臊的落水狗般的味道。似乎从十一月初开始,雨就没有停过,每个人的身体都冒出淡淡的热气,彼此缭绕。有个公文包戳人我的大腿间。列车颤抖着拐过一个弯,旁边乘客的重量压过来,挤得我差点失去平衡,只好不情愿地腾出一只手,暂时撑在那件灰色大衣上。塔丘站到了,车厢吐出十几个人,又吞进二十几个人,都是些拼了命也要赶回家过周末的人。
“朝车厢里边走!”广播喇叭响了。
没人移动。
灰色大衣不见了,我挪到了它的位置上。这儿不错,我终于能抓牢扶手,不用担心有陌生人的DNA蹭在我的脖子上了。手提包悬在身后,我把包扯过来,贴在胸口。两位日本游客,胸前挂着大号帆布背包,又多占了两个人的空间。一个女人从通道走过,见我正看着他俩,她瞅我一眼,做了个心领神会的鬼脸。我也瞅了她一眼,随后低头望着脚尖。周围的鞋样式各异。男式皮鞋尺码大,鞋面锃亮,从细直条纹的裤脚露出来,女式高跟鞋色彩艳丽,鞋尖被一根根脚指头费劲地填满。我看到一双时髦的丝袜,材质为不透明的黑色尼龙,穿进一双朴素的白运动鞋。看不清她是谁,我猜她有二十来岁,一双工装高跟鞋藏在大手提包里,或者办公室的大抽屉里。
白天我从不穿高跟鞋。怀上贾斯汀后,我几乎告别了“其乐牌”系带靴子,去乐购超市当收银员不用穿高跟鞋,追在街上蹒跚学步的孩子身后,哄他开心,高跟鞋更帮不上忙。如今,我已经不是个小青年,不需要赶时髦。每天坐一小时地铁去上班,又坐一小时回家。在烂朽朽的自动扶梯上跌跌撞撞,穿行于汽车和自行车之间。如此辛苦为了什么?为了坐在柜台后八小时。我把高跟鞋留到节假日穿。平时,我穿黑色工装裤,配宽松的免熨烫的上衣,不算死板,还符合办公室的着装要求。办公桌底层的抽屉里还预备了一件开襟羊毛衫,因为业务繁忙的时候,房门随时打开,每进来一个客户,暖气就损失一点。
车停了,我拨开人群,走上月台。我从这儿转伦敦地上铁,车仍然拥挤,但我更乐意,因为一直待在地下让人感到不舒服。我知道这是心理作用,但地下待久了,总觉得呼吸困难。我梦想能换份新工作,离家近点,步行就能到,但始终没有实现。好工作都在伦敦一区的黄金地段,而我只付得起伦敦四区的房贷。
我一边等车来,一边从自动售票机旁的报架上拿起一份《伦敦宪报》,头条的日期是“十一月十三日,周五”,这数字跟天气一样糟糕。警方刚刚挫败一起恐怖阴谋,前三版填满照片,画面是警察从位于伦敦北部的一间公寓搜出的爆炸物。我快速翻看报纸,照片上有几个留大胡子的男人,但我亳不关心。站牌下,我把脚踩在裂了缝的柏油碎石地面,等候车门打开的那一刻。这是我精心挑选的位置,因为门开后,我能赶在车厢塞满人之前,溜到自己最喜欢的角落,那里是行列的尽头,我可以把身体靠在玻璃隔板上。车厢的其他地方很快装满了人,我扫了一眼站着的乘客,没有老人和孕妇,心头的负罪感少了些。我穿着平底鞋,但在文件柜旁站了一整天,双脚很疼。文件归档这种事,本来轮不到我来做,专门有个姑娘负责影印资料,然后整理文件柜,但凑巧她去马略卡岛两周,今天我路过,看见文件乱得一塌糊涂,住宅类广告和商业广告、租赁广告与销售广告,全都混在一起,于是,我做了个错误的决定。
“你去整理下,柔伊。”格雷厄姆说。于是,我放下手里客户预订看房的活儿,站在他办公室外冷风阵阵的走廊里,早晓得这么麻烦,我就不开口了。“哈罗&里德”公司挺好。过去,每周整理一次文件是我的工作,后来办公室主管休产假,格雷厄姆叫我给她代班。我只是个会计员,又不是私人助理,但薪水给得多,再加上我已经弄丢了几个客户,所以就抓住了这个机会。结果,三年过去了,我还在这儿。
加拿大水站到了,车厢里空荡荡的,但仍有些乘客宁愿站着,也不找位子坐下。身旁的男人将腿又得很开,我只好把自己的腿扭向另一个角度。我抬头看着坐在对面的一排乘客,有两个男人也同样叉开腿。他们是故意的吗?或者是一种天性,让他们看起来比别人更雄壮魁梧?面前的女人抖了一下购物袋,我听见酒瓶的叮当声。但愿西蒙别忘了放一瓶酒在冰箱:这周过得太漫长,现在的我,只想蜷缩在沙发上看电视。
翻了几页《伦敦宪报》,某个前《英国偶像》的决赛选手正抱怨“名气带来的压力”,还有一版的大部分版面在讨论隐私法。我读得心不在焉,只看一看照片,扫一眼标题,免得自己感觉和社会脱了节。我不记得最后一次读完一份报纸,或坐下来看完一条新闻是什么时候了。吃早餐时,我习惯打开天空新闻台,上班途中,我也会将视线越过身前那个人的肩膀,瞅一眼报上的头条。P3-5